第二十二章 铃音、朱砂(求首订)

熊猫胖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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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你们变个魔术。”马小龙挽起袖子,露出两截有力的手臂。

    双手上下翻动:“什么也没有,对吧?”

    “……”朱玲玲没好气地道:“这时候还变什么魔术?赶紧把好东西拿出来。”

    “别急,你瞧。”马小龙掌心向下,握拳,翻转,摊开手,一件银白色的头饰出现在手中:“这不是来了吗!”

    两女愣了下,不得不承认这个小魔术还挺有意思,不过朱玲玲的目光已经被他掌心的头饰吸引了,原因很简单,这件头饰不但漂亮,还坠着好几个银白色的小铃铛。

    马小龙拿起头饰,花叶分明,花心处还镶嵌着一颗白玉珠,轻轻晃动,发出真正的银铃的声音。

    铃声一响,朱玲玲负面的情绪不翼而飞。

    朱砂也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问道:“你做的?”

    “不然呢?”马小龙道:“也是前不久刚做好,本来就想年前送给小姑,谢谢她这几年对我的照顾,但今天都这样了,索性提前拿出来吧!”

    顿了顿,凑到她耳边,小声道:“给媳妇做的太多了,都存着呢!”

    原本略有不满的朱砂瞬间笑容满面,朱玲玲却酸了。

    给媳妇做的太多,给小姑就一件……这侄女婿不能要。

    叮铃铃——

    马小龙晃了下头饰,问道:“要吗?”

    “要!”朱玲玲瞬间变脸,笑容满面的伸出手:“谢谢小龙。”

    “……”马小龙把头饰放在她手里,道:“小姑会戴吗?”

    “这有什么难的。”朱玲玲的确会戴,给自己左边的头发编了个小辫,然后对着镜子,把头饰固定在头上。

    戴上的瞬间,气质大变。从一个商界女强人变成了温暖柔美的大姐姐。头儿晃动间,铃儿响叮当,更增三分美好,令人无比欢喜、爱慕。

    朱砂都愣住了,突然很想和现在的小姑亲近一番。

    马小龙早知道会这样,这件头饰可是他用lv5级别的女红技能做出来的。

    铃音(头饰):魅力+2,美好+5,消恶+5。

    朱玲玲本身有17点的魅力,戴上这件头饰,不但魅力追平了朱砂,在附带的美好+5和消恶+5的加成之下,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会把她当成自己心中的白月光,并消减5点恶念。

    简单来说,有了这件头饰,朱玲玲以后基本不会遇到劫色的,每一个男人在她身边都会变成正人君子,甘当舔狗。

    “好看吗?”朱玲玲有点臭美了。

    “好看。”马小龙点点头:我做的,哪有不好看的道理。

    “确实好看。”朱砂也赞同:“小姑现在比以前好看多了。”

    “今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朱玲玲有些意外,道:“你这丫头都会夸小姑了。”

    “反正是比以前顺眼多了。”朱砂不知道铃音的附带属性,她只是心里这么想,就这么说了。

    “真不会夸人。算了……”朱玲玲笑道:“对你来说也算难得,你踢我的事一笔勾销。”

    “谢谢小姑。”朱砂心中欢喜:“你现在真的很好看。”

    朱玲玲笑眯了眼睛:多说点,我顶得住。

    家里的小保姆走过来,问朱砂:“现在准备晚饭吗?”

    朱砂看了下腕表,已经四点半了,扭头问道:“小姑,今天还去你家吗?”

    “去什么去?没看我受伤了。”朱玲玲翻个白眼:“明天擦完药再说。”

    “……”朱砂对小保姆道:“去买两只烧鸡,一斤五香花生米,再包点素饺子。”

    “好的。”小保姆去准备了。

    马小龙也给家里打个电话,说今晚住朱砂这里,不用等他了。

    自从听说朱志强出国,家里就留下朱砂一个人,马小龙全家上下就叮嘱他多陪陪朱砂,别让她觉得寂寞。

    姥姥时不时的会做点好吃的让马小龙给她送过去,也会时不时的叫朱砂来家里玩、住下。

    这是真把她当未来孙媳妇看了。

    之前马小龙说让朱砂去他家过年,也是姥姥早早交代的,只是被朱玲玲这个独处近三十年的小姑截胡。想想她挺可怜的,把朱砂让给她倒也不是不行。

    反正小城不大,骑自行车也就十几分钟的路,随时都能见面。

    ……

    擦了药,朱玲玲的小腿肿痛消减了不少,这会儿正站在落地镜前照来照去,越看越觉得自己好看:“我怎么这么好看?”

    “小姑要是换上古装会更好看。”马小龙道:“这件头饰不适合现代装束,改成古风就般配多了。”

    “说的对。”朱玲玲从没怀疑过马小龙的审美能力,不然她的生意不会做到现在这样。

    虽然明面上她是资产几十亿的大佬,但自家人知自家事,如果没有马小龙的支持,她顶天就是个普通服装厂的厂长。

    朱玲玲一个电话打出去,不到半小时,三套古装被北街别墅的小女仆送来了。

    看到戴着‘铃音’的朱玲玲,小女仆惊呆了,自惭形秽之余,产生了浓浓的仰慕之情,心里瞬间做出决定:这一生,誓死守护朱总。

    “帮我穿衣服。”朱玲玲不知道小女仆的想法,叫着她去卧室换衣服。

    “好的。”小女仆娇靥泛红,眼睛放光:朱总,我来啦!

    ……

    朱砂的卧室里,马小龙拿出一个用朱砂做的手串。

    别误会,不是朱砂这个人,是用朱砂原石车出来的珠子,雕刻之后做出来的手串。串联处有两颗蓝色绿松石,和红色的朱砂手串无比般配。

    马小龙在每一颗珠子上都雕刻了佛陀,一共十二个佛陀,或坐或卧,十分精美。

    “我给你戴上。”拉过朱砂的小手,把手串戴在她的手腕上,叮嘱道:“好好戴着,哪怕洗澡的时候也别摘下来,它能保护你的平安。”

    朱砂佛串:佩戴之人有诸佛护体,运气+5,灾难-5。

    朱砂看着手腕上的手串,在戴上的瞬间,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仿佛戴着它,就不会再遇到危险。

    很奇妙的感觉。

    结合着马小龙叮嘱的话,朱砂轻轻抚摸手串,扭头,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微笑道:“谢谢老公。”

    “不客气。”马小龙笑容满面,道:“其实还有很多首饰,但现在给你不合适,等咱们结婚的时候再给你。”

    朱砂脸蛋一红,道:“那还要等八年多呢!”

    “我也想早点给你,奈何婚姻法不允许。”马小龙叹口气,拉过她的小手把玩着:“好饭不怕晚,再说我还会做一些别的东西,到时候送给你。”

    “嗯。”朱砂抱着他的手臂,头一歪,枕在他的肩上,心里又甜又暖。

    “……”

    啪的一声,拍在马小龙的咸猪手上,朱砂脸红红地瞪他一眼:“别乱摸。”

    马小龙讪讪的收回手。

    果然还是太早了,唉!我怎么就控制不住这只手呢?

    不过……嘿嘿,手感真不错。

    ……

    “各位观众,朱总~~~~到!”小女仆一声吆喝,屋门打开,一道窈窕的古装身影缓步走出,灯光打在她的脸上,白璧无瑕。

    看到她的瞬间,即便是朱砂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此女美貌竟不在我之下!

    一身素色古装,外罩红色斗篷的朱玲玲在两人面前转个圈,嘴角噙笑,问道:“怎么样?”

    朱砂连连点头:“好看。”

    “……”朱玲玲翻个白眼,扭头看着马小龙。

    马小龙感慨道:“眉黛春山,秋水剪瞳,好似月宫嫦娥,画中仙子。小姑,你现在出去溜达一圈,我保证结婚的、没结婚的、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只要是男的,都会被你的魅力征服。”

    “还是小龙会说话。”朱玲玲笑眯了眼睛,拢了拢特意编织的极简古风发型,听着玲儿摇动的叮当声,道:“小姑现在很有信心在明年给你们找个合适的姑父,祝福我吧!”

    “呃……”马小龙脸色有些古怪,违心的祝福几句,刚好饭做好了,三个人坐一块吃晚饭。

    马小龙没敢告诉朱玲玲,这件‘铃音’头饰有个副作用——贤者领域。

    凡是面对头戴铃音的女人,男人在甘当舔狗之余,生不出半分亵渎的念头。

    简单来说,任何男人面对朱玲玲,都举不起来。

    看到朱玲玲眉飞色舞的样子,他更不敢说了,怕说出来被打死。

    不过……

    看着站在一旁,用爱慕眼神看着朱玲玲的小保姆,低头扒饭:对女人没用。

    ……

    “喂,陈总啊!呵呵,你好你好……在家呢!嗯……”

    虽然朱玲玲说她是老板,想什么时候放假就什么时候放假,但晚饭过后,他的手机就没消停过,一件件的商务合作、酒会宴请、公司决策,听的一旁的朱砂头大如斗,发誓这辈子也不会走商界女强人路线。

    还是安心嫁给小龙,当个小贤妻,生个漂亮宝宝,没事的时候拍拍戏比较舒服。

    “别走神。”马小龙写着寒假作业,道:“别指望我给你抄答案,快写。”

    朱砂嘟嘟嘴,低头写寒假作业。

    四天时间,把寒假作业写完,这个寒假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度过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朱玲玲吃完早饭,跟马小龙要了昨天那瓶药液,道:“我现在回京城,等我回来再带小砂去我家,这几天就麻烦你照顾她了。”

    “……”

    看着朱玲玲风风火火的钻进车里离去,朱砂愈发觉得自己昨晚做的决定是正确的:“要是整天跟小姑似的奔波忙碌,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我同意。”马小龙点点头,所以他现在的努力,都是为了二十几岁以后实现人生自由啊!

    拉着朱砂的手:“走,写作业去。”

    “……”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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