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妹妹

熊猫胖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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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珺在音乐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不然也不会从一介草根跃升为职业歌手,但天赋太高对张志玲来说就不怎么友好了。

    她前脚才把马小龙‘送走’,后脚就被自己女儿‘背刺’,属实惨。

    惨是惨了点,但也是真的欣慰,哪个母亲不想望女成凤呢!

    欣慰之余,女儿下一阶段的学习成了大问题,张志玲不是没考虑过送陈珺去专业院校培训一段时间,但陈珺太小了,她舍不得孩子离家,思来想去,就想到了马小龙。

    马小龙的音乐素养不是很高,就跟妖孽差不多,小学没毕业就把唱歌、戏曲、乐器都玩了个通透,甚至还学会了编曲。不说《仙剑奇侠传一》里的那些曲子都是她亲眼看着马小龙创作出来的,甚至还知道马小龙注册了许多原创歌曲,只说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把歌曲发布出去。

    这么大的才华,哪怕每天只给陈珺指导一个小时,也足够她受益无穷。

    “行啊!”马小龙笑着揉揉陈珺小脑袋瓜:“以后每天早起,咱们一块儿练声,周末我再给你详细指导指导。”

    “嗯。”陈珺高兴的往他身边靠了靠,让他多摸摸自己的头。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没什么反应,这么多年,陈珺一直是马小龙的小尾巴,只要朱砂不在,她肯定一天到晚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所有人都习惯了。

    “小龙肯教,妈就放心了,谢谢小龙。”张志玲微笑道。

    “说什么呢?”马小龙不爱听了:“跟自己儿子这么客气干什么?”

    “就是。”刘英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就是太客气了。”

    张志玲轻笑:“是我不对,那我把小珺交给你了。”

    “您就放心交给我吧!”马小龙拍拍胸口:“我肯定把小珺教成未来的歌坛天后。”

    众人皆笑,陈珺红着小脸儿,又往他身上靠了靠。

    ……

    10月9日,星期一,寒露。

    天蒙蒙亮,马小龙就和陈珺到河沿慢跑,慢跑的过程中进行发声训练,锻炼气息的稳定性。

    他打算把陈珺训练成有唱跳能力的歌手,现在边跑边唱,以后还要边跳边唱。

    等以后进入歌坛,陈珺早晚会开演唱会,没有充足的体能坚持不下来,所以从现在开始,他就要强化陈珺的体能训练。

    当然乐器也是要练的,也不用太多,把钢琴、琵琶、古筝、箜篌、笛子、箫这几种练好就行。至于吉他、贝斯之类的乐器,可能是有点个人偏见,他觉得女孩子弹吉他会降低女性的婉约美。

    陈珺是个内向的女孩,自从三年前马小龙给她做了一件古装后,就喜欢上了穿古装,玩古典乐器,马小龙让张志玲买回来的古筝、瑶琴、箜篌,都成了她的心头好,可能受到这些的影响,让她的气质渐渐有了几分出尘,也就是俗称的仙儿。

    马小龙其实是很意外的,上辈子的陈珺虽然性格内向,但气质比较柔弱,并没有出尘的感觉,这辈子真是变了。

    晨练结束,陈珺累的走不动了,马小龙背着她往家走:“唱歌是个体力活,你这体力有点差,以后得多练练,不然以后开演唱会,一唱就是两个小时,怎么坚持的下来?”

    “嗯。”陈珺贴着他的背,很暖和。

    见马小龙把女儿背回家,张志玲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事,小珺体力有点差,练过劲儿了。”把陈珺放下来,道:“妈,你让小珺泡泡脚,我去拿跌打酒,给小珺按摩几下。”

    “哦,好。”

    不一会儿,马小龙从家里拿来跌打酒,这会儿陈珺正卷着秋裤泡脚。两只小腿比平时粗了一圈。

    “哥哥。”陈珺小腿并拢,有点不好意思。

    “小腿疼不疼?”马小龙问道。

    “不疼,有点胀。”陈珺小声道。

    “正常现象,等会儿给你按摩几下,缓一天就好了。”

    “嗯。”

    不多久,陈珺躺在床上,小脸红通通的让马小龙给她按摩小腿。

    马小龙手法老道,很快就让她舒服的闭上眼睛,只想睡上一觉。

    “好了。”马小龙拍拍她的小腿,道:“可别睡着了,还得上学呢!”

    陈珺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哥哥,我困。”

    “困也得起来,听话,吃点东西,咱上学去了。”马小龙哄了几句。

    “嗯。”

    陈珺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马小龙这么多年一直嘀咕,要是自己妹妹是陈珺该多好。就马小凤那凤雏,有多远爬多远。

    (睡梦中的马小凤挠挠屁股:“嘿嘿嘿,不上学了……”翻个身,继续睡。)

    ……

    七点半前,马小龙走进教室,发现朱砂已经坐在教室里了。

    “班长早啊!”有同学主动跟他打招呼。

    自从那天在操场上接地气的表演之后,同学们对他没了隔阂,见面都会主动打招呼。

    “早,今天怎么有黑眼圈?是不是熬夜了?”

    “嘿嘿,就多玩了会儿游戏。”

    “班长早。”

    “早,你比上周更好看了。”

    “嘻嘻嘻……”

    走到自己座位坐下,朱砂笑眯眯地看着他:“大班长可真受欢迎。”

    “没办法,谁让咱天生丽质长得帅,平易近人接地气呢!”马小龙单手拢了下小平头:“想跟我一样受欢迎吗?我教你呀!”

    朱砂翻个白眼,拿起英语书:“对话。”

    “没问题,古德猫宁买福润德,吃了吗?”

    “……”

    今天周一,课间有升旗仪式,全校学生都要穿校服,马小龙这一届的新生穿的都是蓝白色校服,永不过时的款式。

    后世许多人觉得国内的校服太土,不如RB的好看,但是完全没考虑校服的成本。

    RB校服款式众多,有校服、运动服、死库水等等,还分冬夏款式,还都是成套的买,全加起来,一年就要好几千,这对华夏许多家庭都是不可承受的开销,而国内校服呢?现在只要几十块一套,以后也就百来块,一身穿一年,经济又实惠。

    想要好看没问题,多花点钱上私立高档学校,想要什么给你整什么。但华夏学校要考虑的是让所有学生都穿得起校服,且耐脏又耐磨,禁蹬又禁踹。那怎么办?只能选择运动款校服了。

    整个操场上,除了初一的蓝白款,还有初二的绿白款,初三的红白款。

    初二的校服属实不咋好看。

    至于高中三个年级,他们的校服并不是典型的运动服,而是一件黄色的外套,可能他们刚上初中的时候,学校还没有校服的概念,随随便便搞了个外套就算校服了。

    不过这件外套的款式还挺好看的。

    课间升旗仪式结束后,相好的女生结伴去厕所方便,男生肾好的玩一会儿回教室,肾不好的去厕所。

    朱砂去厕所了,马小龙独自回教室,刚进教室,就看到代钰孤零零的待在教室里,正低头写着什么。

    “嘿,林妹妹,写什么呢?”第六排和第七排中间有个过道,马小龙顺路打了声招呼。

    “……”代钰抬起头,无奈道:“我姓代,不姓林。”

    “知道了,林妹妹写什么呢?”马小龙乐呵呵的靠在她旁边的课桌上,低头一看,挺新鲜的玩意儿。

    “……教室日志。”代钰道:“每个班的学习委员都要写教室日志。”

    “头回听说。”马小龙上辈子一学渣,哪见过这个,挺好奇的扫一眼,看起来还挺简单的。

    “正好你在这,我有一题不会,你给我讲讲?”代钰不知道想起什么来了,眼神突然充满了斗志和攻击性。

    “???”马小龙道:“还有你不会的题?拿出来瞅瞅。”

    代钰从课桌里拿出一本用A4纸打印而成,貌似手写的数学练习册,翻到第十二页,指着其中一道题:“这道题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有头绪,你帮我看看。”

    “……”马小龙傻了:这……这是哪位大神的手写练习册?

    “你这哪来的?”

    “我爸给我的。”代钰说道:“他是一中的高中数学老师。”

    “……”怪不得你是学霸,原来是家学渊源。

    “我拿回去看看,回头给你答案怎么样?”马小龙问道。

    代钰点点头,把练习册递给他:“第四节体育课,你早点回来。”

    “你还挺心急。”马小龙接过来,道:“行吧!”

    拿着练习册回到座位,这练习册很厚,足有一百多页,看题目,不但有初一、初二的代数,初三的几何体也包含在里面。

    这……我要有这么个爸爸,就算考不上清北,985、211啥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话说回来,今年好像还没有985和211,现在大学的说法基本是一本、二本、三本……

    时代的变化可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