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星月相伴(二十四)

百里冰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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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玉郎睁开眼睛, 就看到漫天繁星, 他想最近自己真是倒霉透了。自从到了恶人谷,被人弄晕了多少次都不知道, 且每次连敌人是谁都没有看清楚。

    想起在移花宫的日子, 江玉郎不得不承认, 外面的世界与移花宫是不同的。相较于移花宫简单的人际关系, 外面的世界更加缤纷, 也多了许多灰暗色彩。

    江玉郎没有想太久,便闻到了肉香,坐起身就见不远处点着篝火,一人背对着他,在篝火上烤肉。

    那人没有回头,却仿佛看到了他的一举一动:“若是饿了,不妨过来吃一点。”

    想到被关在地窖的连续吃了许久的馒头, 江玉郎微微有些心动。然而, 当他站起身, 看清楚烤架上的肉,却忽然大吐特吐起来, 几乎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因为挂在烤架上的赫然是一颗人头和一双手掌。

    那人就像没有看到江玉郎呕吐的模样, 翻了一下篝火上烤的人头, 微笑道:“李大嘴当真是天底下第二的美食家, 竟然知道人肉才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江玉郎腿下发软,不知道是饿得,还是吓的, 却忍不住问道:“那天下第一——”

    “天下第一自然是我!”那人笑道,“李大嘴不敢吃人头,我却敢。猴脑是天下美味,我相信人脑更是鲜美。只可惜,这个人头太差了一点。”

    江玉郎并非没有想过,或许他之前经历的事情,都是师父暗地里给他的考验,吓唬他而已。可是,现在他却一点这样的侥幸想法也没有。

    因为一个吃人肉的人是不可能入师父的眼,便是给师父办事都没有资格的。

    “你可知道什么人的肉最好吃?”

    江玉郎没有说话。

    “春秋霸主齐桓公曾经对身边的人戏言: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过了几日,齐桓公用膳时,喝到了一小金鼎鲜美肉汤。齐桓公从未喝过如此美味的汤羹,招来厨子一问。原来是御厨易牙听了齐桓公戏言,为博得君王的欢心,便决心为齐桓公烹煮一道人肉羹。易牙心想国君身份尊贵,绝不能食用死囚、平民之肉,于是杀了三岁的儿子,取心头嫩肉烹煮汤羹献给国君。”那人娓娓说道,“可见世上最鲜美的是幼童的血肉。不过——”

    易牙烹子献糜的典故,江玉郎也曾经读过,然也只是读过。可是此情此景,被眼前的人这般述说,江玉郎却只觉得阴森恐怖,全身发寒。

    “如你这般半大孩子的肉只怕还要更好,幼童的肉嫩,却太肥。如你这般大的孩子,肉还没有变老,又是习武之人,吃起来也不会太肥腻。”

    听到他洋洋得意的话语,江玉郎心下发颤。

    “你的心眼太坏!”男人戳了戳烤架上滋滋作响的人肉道,“与他一样不是好人,肉是涩的。若能找一个和你一样大,有心地善良的孩子,那肉的滋味才是最好的。邀月身边有个乖孩子倒是不错,可惜之前中了毒,全身都是毒,吃了只怕还要命,好在还有另外三个大约是能吃的。”

    江玉郎原本不知道对方将自己抓来的用意,如今听到师父的名字,却有几分了然了:“阁下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要与移花宫为难?你该知道移花宫是个什么地方。”

    “哈哈哈~本座自然知道,这天底下没有人比本座更了解邀月那个女人了。”那人突然笑了。

    他回过头看着江玉郎,江玉郎看到他的脸,又是一惊。那是一张不属于人间的脸,并非毁容,却鬼气森森,宛如怨鬼一般。看起来比半人半鬼的阴九幽更像一个幽灵,当然现在阴九幽已经是个真的幽灵了。

    江玉郎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阎王殿的主人四灵之首庞文。

    阎王殿在以移花宫为首的江湖人打几下,几大高手纷纷殒命,组织的杀手非死即伤,或干脆顺势脱离了组织。然而阎王殿的殿主庞文却销声匿迹多年。

    有人说庞文已经死了,也有人说庞文畏惧移花宫和江湖人追杀隐居了,更有人说庞文躲在某个秘密之地,修炼抢来的武功秘籍,希望他日到移花宫寻仇。

    当年邀月为了救被庞文追杀的江枫,将庞文重伤。庞文伤愈之后,暗中建立了阎王殿,亦是毁在邀月和移花宫手中,对移花宫又如何能够不恨。

    可是谁都知道,邀月虽为女子,如今却是江湖人默认的天下第一高手。当初唯一能略与之齐名的燕南天都销声匿迹,又有谁能与之一较高下?

    庞文想要找移花宫报仇,便是苦修十年二十年,难道就真的有希望吗?别人也不会原地踏步,会苦修的并非只是庞文,他凭什么就能打败邀月了?

    “你这小子果然有些小聪明,难怪邀月明知道你父亲是本座的人,还会将你收为弟子。”庞文赞许道。

    “我父亲是你的手下,可惜也是你杀人灭口的。”江玉郎冷笑道,师父从来没有隐瞒过他的身世。

    “邀月告诉你的?你怎么知道她告诉你的是真的?”

    “这样的挑拨对我来说没有用。”江玉郎道。

    他不傻,若是傻就不会让师父都觉得头痛了。若非移花宫的庇护,他的娘亲或许当年就死在他亲爹手中了,师父根本没有骗他的必要。且他根本不在乎江别鹤是谁杀的,江别鹤的死不过是自作自受罢了。

    江玉郎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孩子,可是他至少明白成王败寇的道理。过去,他认为江别鹤的死是因为他成王败寇。可是经历了恶人谷的事情,他开始相信这世上终究是善恶有报的。

    当年,他的生父江别鹤不就是遭到了报应么?若非,他入了阎王殿,听从阎王殿的命令行事,后来又怎么会惨遭阎王殿灭口。

    “你不怕我杀了你吗?”

    “你不是说我对你还有用么,除非你需要的是一具尸体,若不然我想至少现在你不打算杀我。”

    “你比你爹聪明!”庞文赞许道,“算起来,你也是我的徒孙,便暂时用不上你,我也不会杀你。”

    “徒孙?可笑!”江玉郎嗤笑道,“你在我师父面前孙子一样,倒是在本公子这里充什么长辈。”

    知道对方的身份,江玉郎反而不怕了。庞文会找上他多半还是为了对付移花宫,策反他让他埋伏在移花宫,亦或是以他要挟移花宫。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至少现在他很安全。

    庞文突然凌空一掌打在地上,地上顿时出现一个大坑,气极反笑:“邀月确实厉害,可惜你还没有邀月的本事,自己还是我砧板上的肉。若是没有用,肉涩点就涩点,总比眼前的这个好。”

    “你现在杀了我,不仅白忙一场,还会惊动移花宫,令移花宫更快锁定你的所在。猜猜看,若是你的行踪败露,有几分把握可以从我师父手中逃走?”

    庞文脸色稍齐,忽笑道:“你当真很聪明,我倒是生出几分惜才之心了。邀月有四个弟子,你是最小的,也是最不得师父欢心的。人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小孩子家又何必如此固执呢?”

    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大洞。江别鹤当年能够为了区区三千两出卖主子江枫,为了荣华富贵投身阎王殿。庞文不相信他的儿子能顶住诱惑,毕竟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

    “那又如何,至少在移花宫等待我的是康庄大道,跟着你——”江玉郎冷嗤道,“一起做过街老鼠吗?我又不是疯了!”

    江别鹤书童出生,自小就是奴才,自然眼皮子浅。然而江玉郎却记事起,就成了移花宫弟子,自小锦衣玉食,拥有的一切远胜当年的江别鹤,眼界自然不同。

    想要一个人背叛,就需要足够的利益。这个利益可能是功名利禄,亦可能是亲情、爱情。显然,被移花宫打压的只能四处躲藏的庞文根本出不起江玉郎的价码。

    “你师父将你扔在恶人谷,显然是不要你了,你又何必那么执着了呢?”

    “若是师父真的别管我,让我自生自灭。堂堂阎王殿的殿主只怕就不会找上我这个半大小孩子了。”

    “到底还记得带脑子出门。”忽然一道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

    庞文猛地抬头向四周望去,却是什么人也没有,下一瞬庞文便向江玉郎扑了过去。然而就在庞文快要碰到江玉郎的时候,江玉郎整个人就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往后吸了过去,令他扑空了。

    庞文一跃而起,便将暗器“阎王帖”射向了江玉郎,却被几支松针挡下。江玉郎整个人滑入林子里,便不见了。

    “恶人谷确实是个好地方,便是我,几次到了恶人谷,也不曾想到查一查恶人谷的人。你藏在这里,也就难怪一直没有被人找到了。”

    庞文环视四周,那声音空灵而冷冽,根本分辨不出从何处传来:“邀月?”

    “庞文,你今日不该出手!”

    “哼~难道宫主想说今日庞某不出手,你便会放过我不成?”

    “这恶人谷的所有恶人做下的恶事加起来只怕也不及你,你说呢?不过你今日不出手,或许我不会发现你的存在。”

    “那庞某倒是要谢过宫主允许我苟延残喘的活了那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友推三十载《招财猫》:

    某天某网站一张帖子突然火了,楼主疯狂的喊着“有谁知道这个一天变三个颜色的喵是个什么品种啊?在线等,急!晒图晒图。”

    “昨天晚上我看见我家喵突然变成了两百斤的胖子,有谁信不?”

    楼下喊着:有种上图!!

    彦青开了一家小餐馆,遭了鼠患。

    恰巧在门口见到一个脏兮兮的流浪猫,直接给拴了回去。

    可气的是,这懒猫不但不捉老鼠,还挑食……鱼不吃,火腿不吃,喝酒?还偷好酒……

    不过都说猪来穷狗来富,猫来开当铺,生意突然特别好,只是客人有点奇怪……

    客人1:老板有香灰吗?来把香灰。

    客人2:老板有金属料理吗?

    客人3:老板要看姻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