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神探狄仁杰

罪孽999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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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娘子容颜依旧,仿佛岁月已经遗忘了她。

    王恶当年不懂行,如今重新估量,公孙娘子的武艺,应该高出史可郎不少。

    陈诗语虽然有孕在身,还是陪同王恶见了公孙娘子,只盼能在夫君与师父面前转圜一二。

    公孙娘子微微蹙眉:“都身怀六甲了还不安心在小王庄养胎,跟出来做甚?”

    陈诗语吐了吐舌头:“这不是想见师父了么?”

    公孙娘子品了口茶:“事急,闲话暂且不说。你师弟郎宣,这次闯了大祸,卷入杀人案中,明日长安县过堂审案……”

    “玉面小郎君?”陈诗语难得地皱眉。“当年就告诫过他,别仗着自己有几分俊俏,就四处留情,早晚得出事。”

    王恶的指头在桌面上轻击:“以额宰相之权,自然可以过问,却会遭人诟病。额找诉师来处理。”

    秦朝明令“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由此可见,相关诉讼的事务都是由官府来操作控制,其诉讼文书也应该出自官府之手。

    汉代之后的官府对诉讼文书控制逐渐放松,北魏太宗拓跋嗣曾经“诏守宰不如法,听民诣阙告言之”。

    就是直接让百姓到朝堂上去告言。

    一般百姓都不识字,这种告言的书写势必要找读书识字人,也就是代写书状人。

    诉师这行业的雏形,在隋唐已经诞生。

    公孙娘子的眸子有点黯淡,陈诗语轻摇王恶的手臂。

    王恶转头对第五招说:“去长安县后衙,把狄仁杰叫来。”

    陈诗语眼睛一亮:“对哦,他可是县令之子,应该能起很大的作用。”

    王恶无情地否定了:“甚么呀?狄仁杰对《唐律》极为熟悉,对于断案一途也颇有天赋,他出面,或能察觉隐情。”

    “不仗势欺人的话,额出面的效果还不如他。”

    神探狄仁杰,有谁能挡?

    狄仁杰来得很快,证明他对王恶这个荣誉山长很在意。

    “明日长安县过堂的郎宣杀人案,听说没?”

    王恶单刀直入。

    狄仁杰闭目想了一下,微微露出笑意:“此案人证物证俱在,按常理是九死一生。不过,学生为诉师,有七成胜算。”

    公孙娘子暗叹,怎么就找了如此年轻的诉师?

    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王恶扬眉:“破绽何在?”

    狄仁杰笃定地回答:“成也人证,败也人证。郎宣师承公孙娘子,一手剑术颇为惊人,若是他起意杀人,又怎会留下人证?不是经过特意训练的人,根本不可能瞒过此等剑客的感知。”

    公孙娘子眼睛一亮,起身对狄仁杰一揖:“是公孙氏小觑郎君了。请郎君务必全力相助。”

    狄仁杰平和一笑:“长者且莫多礼,若郎宣真是罪有应得,晚生也无能为力。但有一丝冤屈,晚生自当竭尽全力。”

    王恶点头:“小王庄学院所有学生里,唯独你前途不可限量,须时时秉持公心,大义不可有亏。此事,就当是你出师考的最后一题!”

    狄仁杰离去,公孙娘子反复打量着王恶:“大义不可有亏,小节呢?”

    王恶轻轻摆手:“大丈夫不拘小节。”

    不管王恶说不说,狄仁杰都不是个拘泥于小节的主儿。

    ……

    长安县衙。

    升堂审案。

    县丞毛臣坐在次席,稳如定海神针。

    正席上是县令狄知逊,他当主审,关自己甚么事?谷

    狄知逊不知道,毛臣可是隐约听到了一些风声,这个案子很有些门道,谁来审都讨不了好。

    棘手才好哇!

    这个县令,坐在这位置上多少年了,也不晓得挪一挪,给别人腾个地儿,要是在这事上失了手,才叫喜闻乐见。

    但凡正常一点的官场,就没有一把手与二把手关系好的。

    说得好听点,这叫制衡;

    说得难听点,防止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所以,毛臣指望着狄知逊倒霉,也是人之常情。

    狄知逊看了一眼堂下,面上浮现出古怪的笑容:“今日之案,本官需要避嫌,毛县丞来主审。”

    毛臣顿时懵了。

    不是……这破事怎么落到本官头上了?

    往堂下扫了一眼,毛臣的面容僵了一下,话都不会说了。

    怕不是出门没看黄历哟,为甚就不会坠马甚么的,偏要上杆子来过堂?

    狄知逊这个滑头避嫌,再正确不过,因为嫌犯的诉师是狄知逊的公子狄仁杰,他既可以甩锅,又能给人大公无私的感觉。

    话说,这样的人物,为甚总是蹲在这附郭县不走呢?

    因为是公审,并不限制百姓围观,只要不越过廊下便无事,加之长安闲人甚多,狄知逊避嫌的话瞬间传了个遍。

    没见识的百姓还有些茫然,有见识的则小声讲解。

    “甚么是避嫌?你想想,你要状告一人,他阿耶是堂上正官,你还告得过不?因此,朝廷下令,涉案人的亲眷需要回避。”

    “看看明府,讲究人,自家公子为嫌犯的诉师,立马自觉回避。”

    不知不觉,狄知逊又收割了一波好感。

    毛臣只能满腹幽怨地升堂审案。

    “人犯郎宣,对于杀害莫仙儿一案,是否认罪?”毛臣一拍惊堂木。

    “赞府(县丞别称)且慢。‘人犯’一词,适用于已经定罪之人,郎宣此时尚未审理,不宜用‘人犯’一词,应称为‘嫌犯’。”

    “此案尚且疑点重重,赞府不应预设立场,还是慎重些好。”

    狄仁杰的声音平缓而有力,不仅是公堂上,即便是堂下也听得清清楚楚。

    公堂外的一角,某个青春少女脸上洋溢着一丝微笑。

    狄知逊的面容平淡,只有对他极熟的人才知道,他的面容不动,眸子里尽是笑意。

    自家娃儿能独当一面,那种感觉,比升官发财舒坦多了。

    此吾家麒麟儿也!

    垃圾毛臣,还想与本县令斗,本县令的娃儿都能让你吃瘪。

    换了别人,毛臣说不得要喊杖责了,奈何眼前是县令家公子,本县的衙内啊!

    “是本官失言。嫌犯郎宣,对本案有何话可说?”

    毛臣不得已重新组织了语言,不给狄仁杰抓把柄的机会。

    郎宣的状态并不好。

    事实上,因为郎宣一直处于失神的状态,根本没有丝毫反抗,长安县也没有私下用刑。

    只是郎宣一直未曾回神。

    狄仁杰拱手:“赞府也看到了,嫌犯状态不对,不能自辩,学生便斗胆代他辩上一辩。”

    “当日传说郎宣杀人,人证物证俱全。请人证上堂陈述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