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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用文字语言,来形容的杀戮,突如其来。
加上卡斯特和莫克,西厅内总共有十七个人。
人人配枪!!
除了卡斯特和莫克,其他十五个人,都是帝眼会以叶无双为诱饵,诱捕杨逍为目的,筛选出来的高手。
但这些高手,在杨逍面前,却连掏枪的机会,都没有。
当最后一个女人,被杨逍用白西装的袖子,狠狠勒断脖子后,厮杀结束。
十数具尸体,横七竖八。
空荡荡的西厅内,只有两个人是站着的。
一个是总算丢开白西装,露出一身修身白袍的杨逍;一个,则是莫克。
莫克有机会掏枪。
现在,他就双手持枪,对着杨逍。
他多么希望,一枪就崩掉这个恶魔!!
除了“恶魔”这个词汇,绝对是国际名校毕业的莫克,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杨逍的可怕。
她,杀人时的干脆利索。
那些高手,在她面前就是纸糊的,随便一撕,就变成了碎片。
更让莫克没注意到,有淡黄液体顺着他裤脚淌下的是,杨逍在杀人时,那眼神好亮。
顽童看到最喜欢的玩具;酒鬼看到百年陈酿;四十岁的老光棍午夜梦回,发现一个大美女站在面前,等待他的征服时,眼神就会这样亮。
“我要杀了她!杀了这个昼女夜男的恶魔!!”
莫克心中,再次狂吼,用力去扣扳机。
可是,扳机呢?
枪口呢!?
杨逍摘下白色礼帽,随手扣在了那个死女人的脑袋上,一头银白发丝,瀑布般洒落了下来。
她又把变色镜,戴在死尸的脸上,轻轻一推。
那个女人,这才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杨逍抬起右手,修长干净的手指,轻弹了下没有丝毫血迹的袍袖,缓步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她从案几下,拿出一个干净的高脚杯,右手端起醒酒器,刚要倒上时,却又皱眉,满脸惋惜:“酒不错。可惜,被空气所污染。”
空气怎么会污染酒?
会的。
因为西厅的空气中,现在全是血腥、尿骚和死亡的气息。
一般人,是察觉不出来的。
但杨逍只需轻轻皱下鼻子,就能分辨出美酒的味道,已经不纯了。
她放下酒杯,看着还在打哆嗦,找手枪扳机的莫克:“你的枪,拿倒了。而且,还是枪柄朝上。”
莫克——
他这才找到,为什么找不到扳机的答案。
他慌忙翻手,把手枪拿正,枪口对准了杨逍。
杨逍,却不再看他,眼睛一亮,从案几下拿出了一瓶酒。
她左手一挥。
噗的一声轻响,橡木瓶塞,跳到了旁边。
她特小心的样子,倒了半杯酒,稍稍晃了下,昂首,修长的鹅颈,彻底暴露在了莫克的枪口下。
他只需扣下扳机!!!
叭嗒。
手枪落地。
噗通。
莫克跪了下来,双手捂着脸,双肩急促的颤动着。
泪水,从长满汗毛的五指指缝间,肆意流淌。
“终究,还是差了一点事。”
杨逍仔细喝完那杯酒,眉头再次皱了下,满脸的失望。
饮酒的好心情,彻底消失。
她看着筛糠般轻颤,轻泣的莫克,问:“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
莫克摇头。
杨逍想了想,说:“有个脑门光光的老贼,在我生孩子那年,特意告诉我。要想给我儿子积德,做事就不能做绝。喝酒,要记得留个底。吃饭,要记得闪下几个米粒。杀人,要记得留下一个活口。”
她说到这儿后,脸上忽然浮上惊悸之色,随即长长松了口气:“幸亏,你倒拿枪的纯朴样子,提醒了我。要不然,我儿子可能就会遭遇不好的事。”
莫克——
他刚要放下手,却听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其实,你可以杀了他。”
是谁!?
莫克猛地抬头,眼神凶狠,看向西厅玻璃门。
门,没开。
但莫克,却能从听到从门缝内,传来的男人声音:“因为,今晚有足够多的人,任由你杀。”
杨逍早就算到男人会出现那样,神色未变,甚至连头都没回,淡淡地说:“你说这番话,晚了那么一点。我已经说过,留下他活口。这辈子,都不会再对他下手。”
莫克提在嗓子眼的心,砰然落下。
男人的声音,继续传来:“也许,你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对他下手了。”
杨逍淡淡笑了下:“是你进来,还是我出去?”
“我进去吧。”
男人回答:“无论怎么说,这都是华国之外。算是我的地盘。而你,则是我最尊贵的客人。”
杨逍没有再说话,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
门开了。
莫克战战兢兢的抬头看去,就看到十数个黑衣人,个个垂首,快步走了进来。
这些人是谁;说话的那个男人在不在其中;他们能不能杀死华国魔头,莫克一概不知。
可他却看到!
拿出手机的杨逍,打开了游戏。
她,竟然在刚杀了十四个人、有强敌出现时,好整以暇的样子,玩游戏!!
咚,咚咚,咚咚咚。
“不要。”
“要地主。”
“抢地主!”
“加倍!”
“不加倍。”
“快点吧,我等得花儿都谢了。”
听到手机内,传来的这些声音后,莫克彻底的石化。
他可是加国驻华的工作人员,绝对的华国通,当然会知道企鹅游戏里的斗地主。
只是,这个偏向于智力的游戏,不都是小孩子玩的吗?
而杨逍的儿子,都特么满世界的沾花惹草了,她还喜欢玩这种游戏!
尤其在强敌环伺,遍地死尸的环境下。
是谁!!?
给了她这份闲情逸致?
又是谁,让她在地主绝尘而去时,竟然笑得那样妩媚,低低骂了句,臭小子?
男人,妩媚的样子——
估计,只要是个心理正常的人,稍稍联想,就会觉得胃部不适。
杨逍虽说不是男人,但她当前的形象,每根头发丝,都在向外释放者,美男的气息好吧?
可她的妩媚,只有魅力,没有丝毫违和感。
“她在和她儿子,斗地主!”
莫克终于明白。
愤怒的火焰,心中腾起:“还如此的专著,出神!毫不在意,双手沾满了鲜血!!”
“叫地主。”
“抢地主!”
“我抢!!”
手机内再次传来这个声音后,杨逍以手抚额:“臭丫头,有没有牌啊?就乱抢。这不是,给臭小子故意送分么?”
“啊哈,我知道了。她借着打牌,来讨好臭小子。”
杨逍喃喃自语到这儿,忽然抬头,问莫克:“莫克先生,请教您一个问题。”
“啊!你,你说!”
毫无心理准备的莫克,打了个激灵,慌忙回答。
随即,心中茫然:“这个魔头,对我这般客气。”
杨逍语气温和:“为了讨好心爱的男人,不惜坑队友的女孩子,适合当编外儿媳吗?”
莫克——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杨逍的问题。
事实上,他还没适应杨逍当前,对他的礼貌态度。
杨逍等了片刻,也没催促他,又低头玩起了游戏。
小白抓了一副臭牌,却故意争夺地主,给李骁创造加倍的机会。
这摆明了,是为讨好死老大,顺带着坑杨逍。
可杨逍却抓了把好牌!
大小王,两个2,三个a——
如此一来,就算小白拼命的放水,只要杨逍不管不顾的一骑绝尘,就赢定了。
只是——
看着手里两张王,一个2,杨逍犹豫了:“赢了他,真的好么?他会不会误会,我给他的疼爱,是虚情假意?或者说,会让他感觉在小姑娘面前,丢掉了面子?我到底是走啊,还是不走?”
她的话音未落,曾在门外传来的男人声音,自她背后响起:“我建议,你走。你如果攥着好牌,却故意不走,他才会不高兴。感觉男人的尊严,收到了挑战。我像他这个年龄时,就会这样想。”
莫克猛抬头!
他这才发现,卡斯特等人尸体,已经不见了。
地板上的血渍、尿液,也擦的干干净净。
原来,那会进来的那十多个黑衣人,是来打扫卫生的。
他们飞快打扫完卫生后,依旧低着头,鱼贯后退而出。
最后一个黑衣人,消失在门外时,马上就有十几个身穿白色长袍,头戴橄榄枝花环,却踩着一双双秀气脚丫的年轻女孩子,或挎着花篮,或托着银盘,缓步走了进来。
挎着花篮的女孩子,仰起胳膊,满大厅的抛洒着花瓣。
两个托着银盘的女孩子,则快步走到了沙发前,直接屈膝,单膝跪地,把盛着美酒的银盘,举过头顶。
一个身穿黑色劲装、各种肌肉几乎要裂衣而出、满脸胡茬、鼻子高挺、满嘴胡茬、年龄约为五十左右的男人,就站在杨逍沙发的背后。
男人看着杨逍的手机,提出了他的中肯意见时,伸手,端起了一杯美酒。
杨逍也随意的抬手,从摆在她身边的银盘里,拿过一杯酒,稍稍一晃,还没喝,就赞叹:“好酒!”
男人是谁?
这些正在美化西厅的少女们,是他的仆人吗?
他每次出场,都要摆出这么大的架子吗!?
没谁,回答莫克的这些问题。
杨逍抿了口酒,把一对王炸砸了出去:“阿波罗,多谢你的建议。”
阿波罗?
这个男人的名字,和古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一个样。
关键是,他和这个魔头,貌似很熟悉。
莫克想到这儿时,心脏,忽然毫无征兆的狂跳!
他失声惊叫,对着男人:“我知道了,你就是西方传说中的战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