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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一章兰心蕙质
“飞镖!这个没问题,齐三哥你还会扔飞镖。等下我们去外面,你露两手飞镖功夫我看看看。”
飞镖其实就是弩*箭,这个,还难不住慕容雪菲。
“哈哈,等昆家兄弟出关,我们田园佣兵团,也算是有自己的特色了,顶级的紫甲弓武士,啧啧,……。”
武士缺少远程攻击手段,因此,在团队作战中,弓武士的地位可以想象,但弓武士的数量,却并不太多,原因很简单,弓武士单兵作战能力不强是一个方面,更关键的是,箭,是消耗品,在修炼的初期,弓武士比其他武士更加的费钱,一般人修炼不起,练也很难练出名堂,而有了昆氏兄弟这两位紫甲弓武士,乌彬有信心打出田园佣兵团的一方小天地。
弓武士本就稀少,昆家兄弟更天生是弓武士的料,就是放在军队里,也是抢手的角色。
“……,不过,凤爵爷,慕容师叔,我敢保证,昆家兄弟重情重义,打都打不走,……。”
至于昆氏兄弟为什么不会离开小小的田园佣兵团,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当然,他们兄弟二人重情重义,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慢慢来吧,不急,乌老大,佣兵团的核心, 要少而精,宁缺毋滥,等冰魄城卫明华和大商国的生意迈入正轨,你可以和他们联系一下,…………”
“有文有武,想不到我在吴越国,也慢慢像个样子了,嘿嘿,炼器大宗师。高端技术人才,在哪儿都是最受欢迎,也是最不可或缺的人物,师叔,比我强多了。”
昆氏兄弟顺利晋阶,凤如山心里很满意。
攻击距离的优势,凤如山比乌彬,更有切身的体会。
佣兵团,其实相当于一个镖局,田园佣兵团,不一定非要在擎天城找活干,合适的话,茶马古道,也可以走上几趟。
……
“感谢凤爵爷给我老武家这个机会,我敬凤爵爷一杯。孩子大了,他的事,我也不懂。去不去大商国,看小舒自己的吧,乌老大,老齐,我也敬你们一杯,大商国,很远吧?”
武老四六十多岁,是红甲武士,黝黑粗壮,面目很普通,他话语不多,酒量倒很不错。
“多谢凤爵爷的厚爱。爹、娘,我愿意去大商国山石分号,为凤爵爷效劳。不过,我刚刚从学院出来,想要我娘跟着我去大商国,照顾我几年,希望爹、娘能答应。”
武文舒白白净净,看上去很文静,甚至有点秀气,说话慢声细语的,给人的感觉十分沉稳。
大商国远不远,确实和一个修理渔船工人的柴米油盐关系不大,吴越国乃当世强国,一般的老百姓,安安心心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对大周帝国其他的小国家,既不关心,也没有兴趣,不过,武老四就这么当着众人之面直接问出来,武文舒还是有点,小尴尬,可惜,武老四是他爹,武文舒又能说什么,也只好赶快抛出一枚重磅炸弹。
擎天学院是吴越国最好的高等学院,集中了吴越国近半的饱学之士,又是青年才俊扎堆的地方,武文舒自己,对大商国,还是有几分了解。
大商国山石分号,虽然凤如山只占一成的股份,武文舒代表凤如山,肯定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但能直接晋身最高决策层,对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人,也算是一步登天了,至少,给了他一个登天的梯子。
按照流行的说法,他没有输在起跑线上。
至于爬不爬得上去,武文舒,对自己有信心。
其实武文舒对所谓的输在起跑线上这个说法,是很不以为然的,所有的比赛,不都是以最后撞线的先后作为胜负的标准吗,哪有起跑时就争输论赢的,不过,他还是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
起点高一点,总不是坏事。
“武文舒好灵巧的心思,竟然借我的势来给倔脾气的老爹施加压力,却又不着痕迹,不错,果然不愧天才之名,看来在擎天学院这几年,还是念了几本书,没有白混。”
凤如山对武文舒举重若轻、借力打力的技巧和时机,不由大为叹服。
潘巧英去了遥远的大商国,跟着自己的儿子,日子不会太差,她和武老四明合而实分,武老四眼不见心不烦,想来也不一定非要举行一个正规的休妻仪式,而街坊邻居那些爱嚼舌根的老太太,也很快就会忘记潘巧英的带给武老四的羞辱,休妻什么的,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武文舒,至少比齐伯雄高明多了。
而这,显然不是武老四教出来的。
凤如山自己没有上过什么学校,大周帝国的学院,也和岐山境大为不同,而据他偶然间听来的传闻,擎天学院的学生,五年的时间,谈一场恋爱,当然,也可能很多场,唱几首歌,喝几顿酒,玩两款游戏,交几个狐朋狗友,浑浑噩噩混过去的,也不在少数。
“大商国好啊,我从小就梦想着能御风而行,游遍罡星神州的山山水水,可惜,这一辈子是做不到了,托凤爵爷、凤太太的福,能陪着舒儿去大商国看看,也不错。”
潘巧英看上去四十多岁,简简单单一身淡青色的曳地长裙,她的面部皮肤几乎见不到什么皱纹,依旧保持着年轻时秀美的同时,又增添了成熟的味道,一双细长的丹凤眼,灵动中带着些许的沧桑,的确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她也是红甲武士的修为。
“嗯,这潘巧英好强势的个性。御风而行,嘿嘿。”
凤如山不由和慕容雪菲对视了一眼。
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想着和,嗯,慕容雪菲,御风而行,游遍华夏大陆的山山水水,可惜,现在还没能如愿。
一个几十岁的老太太,在儿子毕业的酒宴上,当着外人,开口就是自己小时候的梦想,这个,也许有她向武老四示威的味道,但总是感觉,有点不协调。
“呼,你想去就去吧,到了那儿好好干,别给老武家丢脸。我再敬凤爵爷一杯。舒儿年纪小不懂事,万一有什么差池,还希望凤爵爷多多担待。”
武老四闻言一愣,沉默了半天,举杯向凤如山敬酒,把满满一大杯一口喝完。
他也觉得潘巧英的话怪怪的有点不对味,但是,他却不知道怎么回话。
而且,武老四很清楚,潘巧英看上去很正常,其实身体很差,她去了大商国,照顾武文舒,肯定是不要想的,能不拖武文舒的后退,已经是万幸了。
但是,儿子大了,成了场面上的人,老武家今后的顶梁柱,当着儿子老板的面,他又能说什么呢。
反对吗?
没有任何说得出口的理由啊。
“呵呵,武公子举重若轻,兰心蕙质,他日定当青云直上,遨游九天,就怕小小山石分号,委屈了武公子。武大嫂的戒指,式样在擎天城很少见啊。”
廖宏发比廖瘸子明显不止差一筹,凤如山对这对奇怪的母子,不敢完全的放心。
武文舒确实很聪明,但聪明人,他见的多了,对聪明人的优点和缺点,都有亲身的体会。
大商国,太远了点,山石分号,他虽然并不指望赚大钱,但更不希望出漏子,惹麻烦,这不光是星币的问题,还关系到,对失败本身,而不仅仅是失败带来结果,的厌恶。
“呵呵,故人之物,随便戴戴,我敬凤爵爷一杯。”
潘巧英若无其事的举杯敬酒,显然不想谈论戒指的式样,不过眼睛最深处,却闪过一丝异色。
“乌老大,你家这道明虾味道不错,等下让嫂子教教贺双怎么煮的。”
“这混蛋,又搞什么鬼!”
慕容雪菲疑惑的看了凤如山一眼。
用兰心蕙质称赞一个年轻的男人,怎么听,都觉得别扭,当然,如果是换个人这么说,慕容雪菲很可能根本注意不到,但凤如山吗,自然是例外。
至于潘巧英的戒指,样子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只是戒指上面雕了一只展翅欲飞的怪鸟,这个,虽然不常见,但慕容雪菲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谁说女人就一定只能喜欢花花草草了,喜欢大鸟的图案,不行吗!
关键是,慕容雪菲,不喜欢凤如山去看其他女人手上的戒指,老太太也不行。
而且潘巧英的双手,晶莹白嫩,十指细长,也长得太过漂亮了点,根本不像一个老太太的手。
“哈,煮明虾,这个最简单了,慕容师叔要是喜欢,等下我让,……。”
和慕容雪菲在田园号上共处了几个月,乌彬记得很清楚,慕容雪菲,并不喜欢吃明虾。
明虾是擎天城百姓餐桌上最常见的海鲜,之一,价格便宜,烹饪简单、方便,扔进清水里,煮熟就得,乌彬不觉得自家的明虾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太太不是自称要减肥,不怎么吃肉的吗?”
慕容雪菲并不胖,但贺双很少看见她大口的吃肉,当然,也没见过她炼化罡元。
普通的食物,其中的罡元虽然不多,而且驳杂不纯,炼化甚为不易,但总还是有一点的,贺双就经常看见凤如山一次吞食大量一种食物,然后,开始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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