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五六章 欲湿

秋天里的老玉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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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〇五六章欲湿

    “呵呵,凤夫人息怒。三爷没有别的意思,上次承蒙凤先生仗义援手,多有打扰之处,两位如此人才,怎么能没有自己配得上的住处,碍于擎天城的规定,……。”

    肖晨涵也是一位干练之极的人物,轻轻的就将慕容雪菲最敏感的子爵之事,推到了春雨小筑,以及擎天城的规定上。

    原来,按照擎天城的律法,如凤如山这等“身份不明”的人物,名下是不能拥有自己的地产的,那么万天行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势必要给凤如山找一个合法的身份,这种事情,对一般的平民可能难如登天,但对万天行,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至于凤如山的爵位,只是一个没有封地的勋爵,而且是最低级的子爵,大商国自己就有权封赐,万天行作为三王子,给凤如山弄一个没有任何实际利益的爵位,也不会有人较真。反倒是把相关的正式文书从大商国送到擎天城,颇费了万天行一番功夫。

    罡星神州上最快的物品传递形式,就是类似于飞鸽传书,最快的银黄天隼,从大商国接力飞到擎天城,也需要五天的时间,万天行,已经很重视了。

    “……,我大商国勋子爵的爵位,只是方便两位暂时在擎天城与朋友平等交往,其他没有任何约束力,两位不必有所顾忌,擎天城的鱼汛快来了,有不少年轻的勋爵,都会出海赶鱼汛,这也是擎天城的传统了。”

    其实肖晨涵还有些话没说完,在罡星神州,明面上或者暗地里拥有他国勋爵的爵位,在上层的圈子中并不罕见,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当然,这是常识,公开的秘密,肖晨涵认为凤如山应该知道。

    至于年轻的勋爵出海赶鱼汛,在擎天城也是一个传统,当然,凤如山并不年轻了,不过,嘿嘿,老夫聊发少年狂,有钱人,可以理解。

    “万公子有心了。请。”

    “鱼汛!肖晨涵知道了乌彬找我?嘿嘿,万天行下的力气不少嘛,嗯,她在擎天城多年,又是有心人,应该对郑志祥之事有所了解。”

    说话之间,南小竹已经将酒菜摆好,凤如山心中一动,起身招呼万天行入席。

    对大周帝国爵位的情形,他大约了解一些,肖晨涵所言,大致不差,不过每个王国的具体情形又有所不同,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也不去纠结。

    “凤先生,请,凤夫人,请。”

    万天行既然声明是来讨杯酒喝,自然也不客气。

    “春雨小筑,背山临湖,环境清幽,我师叔很喜欢。万公子太客气了,肖小姐辛苦了,我和师叔,敬两位一杯。”

    按凤如山的估计,春雨小筑,价值约在50到100金星币之间,当然不是一笔小钱,不过和一位王子的小命相比,又算不得什么了,而且对他和慕容雪菲,确实方便了很多,他也不再装模作样的推辞。

    “呵呵,借花献佛,我恭贺贤夫妇乔迁新居,芝兰千载,平安吉祥,干!咦,好酒!”

    “师叔?慕容雪菲是凤如山的师叔?”

    慕容雪菲修为低劣,年纪轻轻,说话也不大讲究,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师叔的样子,但罡星神州,对师承看得很重,凤如山如此称呼慕容雪菲,表情自然,毫无刻意做作之色,显然是熟极而流,万天行心中奇怪,不愿多问,却悄悄的把凤先生改成了贤夫妇。

    “恭贺凤先生、凤夫人迁居之喜。咦,好酒!凤先生此酒,酒味厚重绵长,色泽纯净,酒质清丽,烈而不酷,香而不腻,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好酒。”

    肖晨涵举杯抿了一小口,略作品味,仰首一饮而尽。

    “呵呵,这酒的味道一般,不过时常饮用,颇有美容之效,能使皮肤细嫩,肖晨涵你既然喜欢,凤如山,记得等下给肖小姐带点回去。”

    肖晨涵喝酒爽快,让慕容雪菲顿起知音之感。

    关键是,擎天城临近雷海,海风强劲,阳光毒辣,城中之人,皮肤略显粗糙,肖晨涵也同样如此,至少比慕容雪菲差一大块,慕容雪菲不介意送她两葫芦“美容酒”,以为春雨小筑的,不是对价,是谢意。

    “万公子喜欢就好。此酒是我在大宋国一偏僻小城偶然得之,据当时那个赠酒老翁言称,已经存放超过百年,虽不知名,在其他地方却很难喝到。”

    “师叔这是,我行我素,但求本心吗!”

    凤如山心里无奈的苦笑不已。

    葫芦里的酒,就是他用来研究灵酒的葡萄原酒,普通的很,虽然年份不短,仙府里却着实不少。不过罡星神州上根本没有葡萄,自然也没有葡萄酒,偶尔请万天行喝一杯,倒也问题不大,成葫芦的随便送人,却未必合适。

    当然,对慕容雪菲言谈举止间无意中露出来的小马脚,凤如山跟在后面打补丁,他也习惯了,至于美不美容,呵呵,一杯葡萄酒而已,总不会喝死人。

    “哈哈,今晚能品尝到凤先生的美酒,实在不虚此行,我大商国虽小,也有几种特产的美酒和特色的菜肴,晨涵,你去和小竹收拾一下,我和凤先生共谋一醉。”

    百年的葡萄酒,万天行确实是第一次喝到,感觉很好,不过南小竹,其实是她娘,炒菜的手艺,这个,怎么说呢,作为一般人的家常菜,口味还是不错的,万天行却甚不习惯,至少他感觉是浪费了罕见的美酒,因此,酒过三巡之后,他找个借口,安排肖晨涵去另换佳肴。

    “三爷、凤先生请稍候。”

    肖晨涵炒菜的手艺,也普通的很,不过临来之时,她就估计到,春雨小筑未必准备有上得了台面的菜蔬,特意带了不少半成品的菜肴,只要简单的炒一下就得,也不用担心暴殄天物,浪费了大商国的特产。

    “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果然是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此生要是能看遍天下的山水,尝尽各地的美酒,于愿足矣。”

    “嘿嘿,万天行行事,确实不乏手腕,王宫从小严格的教育,还真是有些名堂的。”

    肖晨涵精心挑选的菜品,味道自然不凡,不过凤如山更在乎的是,万天行明明早有准备,却要在喝了自己的葡萄酒之后才拿出来,既表达了对他这个主人的尊重,又无形中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在这种小地方分寸的把握。不经意间显出了一名王子良好的教养,和从小严格的训练,当然,也许,还有一点点天赋。

    “凤先生洒脱逍遥,让人羡慕啊,可惜,我生在王侯之家,寄情山水,傲啸天地,只能心向往之了,王子,王子,嘿嘿,一入江湖,身不由己啊。”

    万天行来春雨小筑,当然不是为了纯粹感谢凤如山的救命之恩,更不是探讨酒道,他身边,不缺会喝酒的人。

    “呵呵,人生不过百年而已,岂能万境圆满。如赵光普一般,励精图治,强国富民,创一方霸业,他日青史留名,受万世景仰,此生也可以无憾了。”

    “好戏来了吗!”

    赵光普,是吴越国的现国王,接任还不到三年,当下吴越国整顿吏治之风大盛,主要的推手,就是这位年富力强、奋发图进的新国王。

    “青史留名,呵呵,每一位王爷新任之际,都想有一番作为,但真能有所成就的,又有几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吏治是一篇大文章,哪有这么容易写好,不过赵光普前面的运气一直很好,希望他今后还能有这份运气吧。”

    万天行生下来就是王子,如何治理一个国家,是他的必修课,对吴越国官场眼下的风暴,感受自然不同于一般人。

    “哦,万公子有何高见。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贪官污吏,就该统统的砍掉脑袋。就像这擎天城,抓了郑志祥,下面的人,总该收敛一些,老百姓的日子,也会好过一些吧。”

    来到擎天城之后,慕容雪菲自己,倒没有机会亲身感受贪官污吏的可恨,不过这几天找工作不顺,她受了不少的闲气和白眼,归根结底,还是擎天城风气不正。

    “呵呵,慕容这话痛快。不过砍了旧脑袋,谁也不能保证新脑袋就会更好。就说郑志祥吧,他出身寒苦,从一名九品小吏,用了不到五十年的时间升为一品大员,岂是平庸之辈。老实说,郑志祥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私下里品行也不差,但进了官场,……。”

    “难道他们两个来擎天城,还真是有所为而来?不大可能啊,真是为了郑志祥之事而来,运作一位副城主的生死,却从一艘小小的渔船着手,这也未免太舍近求远了吧。而且凤如山在图书馆老老实实的泡了大半年,成天看一些乱七八糟的闲书,又是为了什么?”

    对凤如山和慕容雪菲这两个莫名其妙卷进来的人物,,肖晨涵心里,本来是不大在乎的,无非是两个运气不错的酱油党而已,但吕彪新降,大商国在擎天城的势力,正处于大洗牌之际,万天行既然让她“关注”一下凤如山,肖晨涵,自然不敢有半分的掉以轻心。

    凤如山和慕容雪菲,两人不过是想随便找份临时的工作而已,自然不会特别注意隐藏行踪,肖晨涵想掌握他们的动向,可谓不费吹灰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