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超人》火了

大佑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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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2章风靡全美

    林枫的出现将整场演唱会推向了最高.潮,也给了全场六万余名歌迷以及秦若琳一个莫大的惊喜。

    “合唱一首吧!”

    “我们要听合唱!”

    “《今天你要嫁给我》!”

    “对,就唱《今天你要嫁给我》!!”

    歌迷们纷纷高喊。

    舞台上,林枫一脸无所谓的摊了摊手,示意自己一切OK。

    秦若琳笑了笑,对歌迷们说道:“我真的不知道他会来,所以,也没有任何合唱的准备,不过,既然你们想听的话,也可以试试。”

    “想听!!”

    “唱成什么样我们都想听!”

    歌迷们立即高声回应。

    “OK!接下来《今天你要嫁给我》,送给你们。”

    秦若琳微微颔首,然后冲林枫笑了笑。

    紧跟着歌曲的前奏响起,两人四目相对,满是爱意,林枫轻轻牵起了秦若琳的手,这时歌曲也进入到了主歌部分,林枫开口唱道——

    春暖的花开带走冬天的感伤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我就在此刻突然见到你……

    林枫满面笑容的看向秦若琳,接下来是她的部分了。

    春暖的花香带走冬天的凄寒

    微风吹来意外的爱情

    鸟儿的高歌拉近我们距离

    我就在此刻突然爱上你

    ……

    主歌部分结束,进入副歌,两人手牵手,相对而立,动情高歌。

    听我说

    手牵手跟我一起走创造幸福的生活

    昨天已来不及明天就会可惜

    今天嫁给我好吗?

    最后一句,林枫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情绪使然,他唱的声音很高,完全盖过了秦若琳。

    而听到林枫这句动情的演唱,和林枫对视的秦若琳有些发懵。

    这家伙什么意思?

    今天嫁给我好吗?

    这家伙是在,求婚??!

    就在秦若琳发懵的时候,现场的歌迷们倒是替她做了回应。

    好!!!

    歌迷们齐声高喊,然后,又是一片笑声。

    听到歌迷们的回应,舞台上的秦若琳不由抿嘴笑了。

    歌曲继续。

    在接下来的合唱中,林枫倒是没再出什么幺蛾子,而是中规中矩的把这首歌唱完了。

    合唱结束,林枫又和秦若琳拥抱了一下,然后和观众们挥手道别,这毕竟是秦若琳的演唱,就算林枫的身份特殊,却也不能太过喧宾夺主了。

    林枫下场之后,秦若琳又连续演唱了两首自己的保留曲目,最终,演唱会在秦若琳的成名曲《爱恋》中落下了帷幕。

    此时,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半,秦若琳的演唱会整整持续了四个小时,事实上,一般女歌手的演唱会通常也就在三个小时左右,毕竟体力有限,正常情况下,秦若琳的演唱会是在三个半小时左右,但今天由于林枫的突然出现,临时加了节目,整个演唱会的时间也被延长了。

    演唱会之后,便是庆功宴。

    后台,秦若琳忙着卸妆、换衣服。

    而林枫则正被两名陌生的女人左右夹击,盘问着一些犀利的问题。

    在林枫左侧的女人留着齐肩的短发,眼睛很大,充满灵性,这女人叫陈曼秋,被誉为“收视女王”,是目前电视圈最炙手可热的女演员,也是今晚的演唱会嘉宾。

    在林枫右侧的女人一头大波浪的长发,五官精巧如玉,眸若桃花,总给人一种随时随地都要放电的感觉,这女人叫蓝丝羽,是华语影坛仅有的拿过国际三大电影节之一金狮电影节影后的中国女演员。

    两人都是秦若琳的好闺蜜,除了男人任何东西都可以共用的那种。

    “林枫,我听说在和若琳交往之前,你有一个女朋友,说说呗,因为什么分手啊?”陈曼秋手里拿着半个苹果,咬了一口问。

    “呃,应该是性格不合吧。”林枫苦着脸回应。

    “真的是性格不合?没有其它原因?”陈曼秋满脸质疑的追问:“难道不是你成名之后把她甩了?”

    林枫摇摇头:“我们分手时,我不过是一名小球员。”

    “真的?”

    “真的!”林枫肯定的点点头。

    “行,姑且信你没做陈世美。”陈曼秋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又咬了一口苹果。

    “林枫,我怎么听说你和南航的大小姐沈梦菲关系不错呢,她还和你一起出席过球队的庆功Party,并且自称你的女朋友,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解释的吗?”这次问话的是蓝丝羽,她和陈曼秋完全是两个风格,蓝丝羽是那种骨子里都透着一****.惑的女人,说话的声音有些媚,很容易就让男人深陷其中。

    林枫不太敢看蓝丝羽的眼睛,搓了搓手回应道:“我和沈梦菲只是普通朋友,刚去曼哈顿的时候没地方住,她收留了我。”

    “什么!!你们还同居过???”陈曼秋惊呼,费力的咽下刚刚咬在嘴里的一口苹果,撇着小嘴道:“林枫,你都和人家同居了,还说只是普通朋友,鬼才相信呢!!”

    “呃,当时并不是我自己,还有若琳的弟弟秦翰,我的妹妹雯雯。”林枫解释道。

    “小翰也在?”

    “嗯,我们是四个人一起住,我和小翰住一楼,沈梦菲和雯雯住二楼,互不影响。”林枫说。

    “哦。”听到林枫的解释,陈曼秋继续吃起了苹果。

    “那和你一起参加庆功Party,自称是你女朋友的事情呢?”蓝丝羽轻轻拨了拨腮边的长发问。

    “这个嘛,我倒是没什么解释的,她当时希望借着我女朋友的头衔参加庆功宴,然后结识一些尼克斯俱乐部的高层,希望可以在美利坚积累一些人脉,为她的球队引援做打算。”林枫说。

    蓝丝羽轻轻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好像也算合理,那么……”

    “你们聊什么呢?”

    蓝丝羽正要继续发问,换好衣服的秦若琳满面笑容的走了过来。

    “正替你斩除后患呢!”蓝丝羽轻笑道。

    “斩除后患?”秦若琳一脸茫然。

    “若琳,我和丝羽正在问林枫一些你想知道,但以你的性格却又不会问的问题。”陈曼秋笑呵呵的说。

    “打住!你们两个聚在一起准没好事!!”秦若琳努了努嘴,然后对林枫道:“别理他俩,一对疯子!”

    “呦呵,姓秦的,你这就帮着外人了!”蓝丝羽媚眼如丝的瞥了林枫一眼。

    “是啊,若琳,你这偏向的也太明显了,是不是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得叫你林太太了??”陈曼秋娇笑着打趣。

    “行了!真是服了你们,有什么想问的,一会庆功宴上再问吧,酒店那边已经准备好了!”

    秦若琳说道。

    “哼,这还差不多,走吧,林疯狂,一会我们坐一起!!”

    蓝丝羽起身,然后冲林枫眨了眨眼。

    一行人移驾举行庆功宴的金圣酒店

    蓝丝羽和陈曼秋则好似两张漂亮的狗皮膏药,始终黏在林枫左右,整个庆功宴,林枫也没得消停。

    宴会持续到凌晨三点多,众人终于陆续散去。

    林枫跟着秦若琳回到了她的别墅。

    两人都喝了不少酒,迷迷糊糊的就倒在了一张床上,本来在这种情况下是极有可能发生点什么的,其实林枫心中也十分期待着能发生点什么,可惜,他实在是不胜酒力,倒在床上就好似死猪一般的睡着了……

    这件事充分证明了男人有一个好酒量的重要性。

    接下来的两天。

    秦若琳都在处理之前约定的工作。

    而林枫则回了一趟江宁老家。

    燕京时间周三上午。

    全副武装的林枫和秦若琳出现在燕京国际机场,两人将一同启程前往美利坚。

    秦若琳也十分难得的挤出了二十天假期,为的就是在现场见证林枫的NBA总决赛之旅。

    而就在林枫回国的期间,NBA西部总决赛的第五场比赛也有了赛果,结果,勇士在主场成功扳回一局,西决的大比分变成了2:3!

    卫冕冠军勇士队依旧落后,雷霆队则继续手握赛点,而下一场比赛又是在他们的主场,所以,美利坚的大部分专家普遍认为雷霆将在主场拿下比赛,与纽约尼克斯队会师总决赛。

    甚至一些专家已经开始预测雷霆队和尼克斯队的总决赛赛果了,而六成的专家是看好尼克斯的,这些看好的尼克斯的专家都给出了几乎一样的理由,因为,尼克斯拥有林枫!

    美利坚时间周五。

    林枫回到曼哈顿之后便跟随球队正常训练,备战接下来的总决赛。

    周五是西部决赛第六战的日子,如果雷霆能够取胜,他们就将打入总决赛,成为尼克斯的对手,所以这场比赛也备受关注。

    今天报纸的体育版块,几乎都是对这场比赛的预测,以及相关报道。

    然而,没有人能够想到,上午还关注度极高的西决第六战,却突然被抢了“风头”,美利坚民众的视线一下子转移到了另外一件事上。

    说起来这件事十分的不可思议,到了周五中午的时候,大批的美利坚民众竟然都看起了漫画。

    没有错,就是漫画!

    之前美利坚民众认为它只是少儿读物的漫画!

    而这漫画的名字叫《超人》。

    它连载于最新一期的《漫画世界》上。

    《漫画世界》是美利坚最具影响力的漫画杂志之一,曾经最风光的时候也有过每期五十万册的销量,然而,随着美利坚漫画市场的萎靡,《漫画世界》的销量也持续走低,目前每周的销量也就是两万多册,眼看着就要跌破两万册大关。

    周五是《漫画世界》最新一期发刊的日子。

    与以往的幼儿风格不同,这一期的《漫画世界》封面是一名穿着蓝色紧身衣,披着红色斗篷的男人,这男人看上去英气逼人,很帅!

    而在男人的旁边写着大大的两个字《超人》!

    封面意味着主打,也就是说《超人》是这期《漫画世界》的主打。

    作为新刊载的漫画,在《漫画世界》的第一页,《超人》正式连载之前,写着关于这部漫画主角的介绍。

    《超人》的主角是一名来自氪星的青年卡尔,在氪星面临毁灭之际,他的父母为其找到了浩瀚宇宙中的新家园——地球,并用飞船送走了尚在襁褓中的爱子,飞船坠落在美利坚堪萨斯州的斯莫维尔,被农场主肯特夫妇拾获,并以克拉克·肯特的地球名字抚养成人。

    长大后,克拉克成为大都会《星球日报》的一名新闻记者。他有着与生俱来的超能力和极强的正义感与同情心,每每在危机时刻,便穿上蓝色紧身衣,披上红色斗蓬,化身超人挺身而出,行侠仗义,拯救世人。

    介绍完主角便是《超人》的正式内容,而在目前连载的《超人》漫画前两回中,超人克拉克已经展现出他非凡的能力,与坏人搏斗,凭借身体接下火箭炮的进攻,之后又凭借一己之力拦住火车,救下铁轨上的男孩。

    这种类型的漫画,还是第一次出现在美利坚民众的视线中,尤其是漫画的主角超人克拉克,更是受到了无数人的喜爱和追捧。

    于是,几乎是没有任何预兆,《超人》一下子就火了。

    从问世到火爆全美,《超人》只用了半天时间。

    美利坚,某书店。

    “老板,你这里还有最新一期的《漫画世界》吗?”一名少年走进书店直接问道。

    “抱歉,小伙子,已经售完了,我正在联系补货!”老板有些无奈的回应。

    “哦,该死,已经是第七家了。”少年垂头丧气的离开。

    这样的情景,反复出现在全美的各大书店以及报刊亭。

    曼哈顿,漫威漫画公司总部。

    从上午开始,原本冷清的公司电话一下子就变成了热线。

    弗兰克办公的电话也是响个不停。

    “印刷厂吗?对,还是我,弗兰克。最新一期的《漫画世界》还要再加印五万册,对,你没听错,是五万册!”

    “对的,加上之前的已经是十二万册!该死,我没有疯,加印,加印能听懂吗,我会付钱给你!!!”

    这已经是弗兰克第三次让印刷厂加印最新一期的《漫画世界》了,《超人》的火爆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以至于他现在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刚刚传过来的那些订单是真的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