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操吴戈兮披犀甲 (十)

酒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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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操吴戈兮披犀甲 (十)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就真忍心三过家门而不入呢。” 冯大器大吃一惊,随即笑得满脸诡秘。

    “你先睡觉,睡醒了,我估计也写完了!” 李若水轻轻站起身,指着屋子内的行军床大声叮嘱,“我去外边写,很快就好。”

    “嗯,那我的确应该等着!” 冯大器不知道李若水其实主要目的,是想让他睡个安稳觉,笑了笑,做出一幅非常仗义的模样回应。

    没等李若水出门,他又迅速补充,“一见你跟若渝姐两个,我就也想赶紧找个对象处处。可一看到王希声和金明欣两人,我又觉得,其实单着挺好。”

    “他们又闹别扭了?”李若水一愣,本能地停住了脚步。

    他跟郑若渝偶尔书信往来,在信上见未婚妻说起金明欣和王希声之间的事。危难关头,那两人确实可以同舟共济,可一旦形势缓和,很多矛盾,就立刻暴露得清清楚楚。

    毕竟,金明欣出身于北平城内的大户人家,而王希声,却是货真价实的寒门贵子。二人对待外部世界的看法、生活习惯、待人接物的态度,都大相径庭。

    “前几天执行任务回来,我顺路去了一趟王希声那。” 冯大器扑倒床上,一般脱鞋子,一边低声感慨,“他喝了点酒,就立刻高了,什么话都往外冒。说金明欣难伺候,小姐脾气,不尊重人,花钱像流水,根本不知道民间疾苦!而他还不敢提意见,一提意见,就会被上纲上线儿!唉,我看他们俩,最后八成是走不到一块儿!”

    “这事儿,你可别跟着瞎掺和,说不定,改天人家小两口又握手言和了。让你里外不是人!”李若水苦笑着摇摇头,低声警告,“还是那句话,说不定,人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要是……”

    正准备再多说几句,耳畔却依旧传来了低沉的鼾声。低头下去,发现冯大器居然迅速进入了梦乡。

    “你太累了,无论身体上,还是精神上!” 望着冯大器稚气未完全消退的面孔,李若水在心中轻轻地说道,“不用想太多,至少,在我这里,你可以放心地睡个安稳觉!”

    抬手给对方盖上被子,他悄悄退了出去,然后再阳光下,奋笔疾书。

    他是幸运的,因为,他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找郑若渝诉说。后者哪怕无法替他出主意,至少,能够听他说出自己的苦恼。不会让他像冯大器一样,什么话都憋在心里,独自承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

    冯大器的动作非常快,第二天傍晚,这封信就被送到了郑若渝的手中。后者见信后,两只漂亮的眼睛,顿时写满了幸福。不顾周围护士们的调笑,立刻跑回了临时宿舍,对着窗外的阳光,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品读。

    信的内容其实非常简单,也符合李若水的一贯风格,只着重说了说自己的工作,偶尔加上几句个人感受,很少问郑若渝这边在干什么,也没有表达出太多的思念之情。

    但郑若渝读着读着,就笑了起来,内心深处,也仿佛喝了蜜水一样甜。她十分了解未婚夫的为人,更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所以,只要看到他的字,就会觉得开心,根本不需要他付出更多。

    连读三遍后,郑若渝开始回信,可才写了几个字,屋门就被人轻轻叩响。紧跟着,金明欣满脸疲惫走了进来,毫不客气地挨着表姐坐下,一眼瞥见了桌上的信封,就忍不住愤愤不平地说道,“李大哥又给你写信了?看看他,即便再忙,心里也放不下你。再看看姓王的那王家伙,就好像我是他的拖累一般。要么不写信,即便写,每次也只有十来个字,根本凑不够一页信纸。”

    “他和你李大哥不一样,他在前线部队。你李大哥算是在后方练兵!” 郑若渝闻听,立刻知道金明欣跟王希声又闹矛盾了,叹了口气,笑着抚摸着她的秀发,“小昕,感情的事,切忌拿来比较。你喜欢的是王希声,不是你姐夫。他们两个,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做得一模一样。你拿你姐夫的行为要求他,对他很不公平!”

    “况且,生活不是电影,没有那么多罗曼蒂克!你如果真的喜欢他,想跟他白头偕老,就试着接受他的一切,包括优点和缺点,还有那些你觉得失望的东西。不要试图去改变他,更不要拿别人去给他当样板,否则,你会觉得很累,也很委屈。他慢慢,也会疲惫不堪,甚至,害怕再见到你。”

    这都是她作为“过来人”的肺腑之言,不由得金明欣听了后,不低头沉思。好半晌之后,才满脸苦涩地回应道,“表姐,你要是早点儿告诉我这些,就好了!我就……”

    “你就不试图改变他了?” 郑若渝才不相信,自己的表妹这么快就能理解并接受自己的观点,歪着头,低声追问。

    “我就告诉他,姑奶奶就这样!他甭想改变我!要么接受我的一切,包括优点和缺点,要么,随他的便!” 金明欣银牙紧咬,杏目圆睁,说出来的话也斩钉截铁。

    “噗嗤!” 郑若渝顿时被逗笑,扭过头,肩膀不断上下耸动。

    “表姐——” 金明欣也迅速意识到,自己张牙舞爪的模样,有些色厉内荏。拉长了声音大声警告,“你又笑,又笑!还说过会真心帮人家。早知道,人家就不跟你说这些了。人家写信去跟,跟小柔商量!”

    “小柔,你跟她通上信了?” 郑若渝顿时收起笑容,诧异地追问。

    “没!” 金明欣扁着嘴,气哼哼地说道,“我哪有那本事儿?这年头儿,兵荒马乱的,家书抵万金!也就是参谋部的那几个前来镀金的大少爷,还有本事跟家里通信。我一个小小的护士,想写信,也没人帮忙往北平那边送!”

    “轰隆隆!” 天空中响起低沉的闷雷,秋风吹过,几片最后的落叶,缓缓飘入窗子。

    “不跟你说了,我找人给大王做了件衬衣,今天上午刚洗好,还挂在外边没收!”  金明欣立刻顾不上再数落王希声负心,跳起来,风一般冲向了院子内的晾衣绳。

    “小心点儿——” 郑若渝追了几步,对着她的背景,笑着摇头。

    少女的心思,总是像天空中的云,瞬息万变。谁能保证,自己就能真正把握住她的动向。

    “轰隆隆!” 天空闷雷滚滚。

    乌云压城,一场大雨眼看就要从天而降。

    北平的街道上,行人用手护住脑袋,撒开双腿朝家里飞奔。而坐在汽车中的达官显贵们,则慢吞吞地摇下窗子,一边感受空气中的雨水味道,一边欣赏暴雨将至前的风景。

    一辆正在疾驰的别克轿车内后排,有位恬静的少女,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外面的雷声。此时此刻,她的注意力,全都放在手里的报纸上,双唇微微颤动,隐隐约约,念出几个人的名字,“李若水,冯大器,郑若渝,金明欣……”

    报纸是她在校园的角落里无意中捡到的。这样来路不明的报纸,当然不会出现在殷家,更不会出现在她这个大小姐的案头。所以,虽然已经非常破旧,却迅速吸引住了她的目光。

    让她非常惊诧的是,报纸上被点名表彰的那几个人,都跟她有极深的渊源。自从分别之后,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们,思念跟他们一起渡过的那段短暂却激情澎湃的时光,思念在生死关头,跟他们彼此扶持,守望相助情谊。

    这个少女,正是为了保护所有人,毅然选择回北平的殷小柔。

    “哗哗哗哗!哗哗哗哗!” 暴雨倾盆而下,很快,就将玻璃车窗洗得一尘不染。

    迅速将报纸塞入随身的法国进口小挎包,她笑了笑,坚定地朝着司机吩咐,“马三,调头,去南海子!”

    “南海子?” 司机马三正在全神贯注开车,听到小姐有命,顿时大吃一惊。犹豫再三,才小心翼翼地询问,“小姐,您要去南海子?老爷可是说,最近乃是多事之秋,叫家里人没事不要乱……”

    “啰嗦!” 殷小柔翻了翻眼皮,满脸不耐烦地回应,“叫你去你就去! 南海子金公馆,又不是外人家?”

    “哦,是金小姐家!” 马三恍然大悟,答应一声,缓缓将汽车驶向下一个街口,准备掉头西返。

    殷小柔笑了笑,掏出一个镜子,开始观赏镶嵌在镜子背面的两张笑脸。一张属于她自己,另外一张,则属于她的闺蜜金明欣。

    那个当年跟她形影不离金明欣,眼下已经成为了闻名全国的抗战楷模!殷小柔心中为此格外地自豪。她打定了主意,要立刻将这个喜讯,亲口告诉给好友的家人。亲口告诉他们,他们一直为之忧心忡忡的不孝女儿,并没有牺牲在某个荒山野岭,还好好地活在世上,活得骄傲而又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