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为什么这么帅

风火小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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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老弟,有没有受伤?”赵虎道。

    “叶哥,你总算回来了,那龟孙没有把你怎样吧?”

    “咳,我一个大男人能有什么事儿?刚才王老哥不是说了嘛!拳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叶南轻轻咳嗽一声,正色道。

    王二英面色复杂,叹了口气,“叶哥,之前对不住。”

    叶南一愣,挠了挠头,“王老哥,何出此言?”

    “叶哥,我之前多有冒犯,实在对不起。”王二英膝盖弯曲跪在地上。

    “叶哥,我们不该动手,对不起。”

    “叶哥,我们错了,原谅我们吧。”

    林芳菲见眼前这情况,顿时傻眼了。

    叶南这混蛋可把这人打了一顿,按道理说,他们应该报复叶南啊,就算不报复,双方也应该是仇人啊,咋成这样了?

    不仅没打,他们纷纷朝叶南道歉?

    老天这是瞎了眼了吗?

    “王老哥,地上凉赶紧起来,咱慢慢说,别动不动就是跪,影响不好。”

    叶南将王二英扶起来,后者则是感激涕零。

    林芳菲实在搞不懂,“刘队长,这究竟什么情况?”

    “林总,那个,我有个事想找你商量……”

    “啥事?”林芳菲黛眉微蹙。

    “叶哥能力比我强,我推荐他当保安部队长一职,请总裁准许。”

    “你们玩什么?”

    林芳菲越发搞不懂了。

    “林总,叶哥肯定能担任这个位置,我们同意。”

    “对,请总裁准许。”

    林芳菲受不了他们,瞪了叶南一眼,“出来一下。”

    门外,林芳菲盯着叶南,“他们怎么回事,你又耍什么花样了?”

    看着林芳菲那眼神,叶南立马变得委屈极了:“我觉着我唯一的错误,就是长得太帅。”

    “哼,你帅?”

    林芳菲轻哼一声,笔直的秀腿猛得朝叶南踢去。

    叶南一闪,连忙喊道,“老婆,你谋杀亲夫,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靠,你还踢!”

    叶南赶紧往门内跑,“咳咳,那个,王老哥,保安队队长的职务还是由你来当,我只是个新人。”

    “叶哥,没事,可以学嘛。”

    “对啊,叶哥,队长这个位置非你莫属。”

    叶南为难的看了一眼正走来的林芳菲,“老婆,你看……”

    林芳菲咬了一下粉唇,“王队长,叶南刚来上班,这么快就让他队长,公司还没这先例。”

    “这……”王二英皱着眉头。

    “要不然这样吧,等那家伙熟悉了公司这块的业务,你再退位也不迟!”

    “好。”王二英点了点头。

    林芳菲看了眼叶南,“走了,带你去商场挑几件衣服。”

    “老婆,你最好了。”

    叶南嘿嘿一笑,吟诵起了他那千古绝唱,“有老婆的男人像块宝,没老婆的男人像根草,投进老婆的怀抱,原地复活了。”

    林芳菲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扭头盯着叶南,“你信不信我拿针把你嘴给缝了。”

    “……”

    江南市最大的购物中心,林芳菲拉着叶南来到一家理发店,准备给他弄个发型。

    头发被理成寸头,胡须也被剃了,本来看上去像大叔级别的叶南,一下子变成一个帅小伙。

    帅气逼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林芳菲盯着叶南,芳心一阵的触动,暗道:“看不出来这混蛋还挺帅的。”

    叶南的帅,并不像那种小白脸,帅中带着狂野,男人味十足,不是那种奶油小生可以比似的。

    恰恰这一点很符合林芳菲的胃口,这时叶南苦着一张脸,叹了口气。

    林芳菲翻了个白眼,“你又想干嘛?”

    “我又长帅了,想起当年,我都忍不住要叹口气。”

    “什么鬼?”

    叶南咳嗽了一下,“刚出生的时候,护士们抱着我,一个劲的夸我帅,但因为太小没听见。”

    刚学会走路,邻居大姨大妈,都说我帅,太小,不明白这啥意思。

    上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跟小朋友们都围着我转,叫我帅,那时我就在想,帅是什么意思?

    在小学时,同学们都叫我帅,校长把我的照片挂在校门口,三秒钟就丢了。

    我一直想着,帅可能就是不好意思吧!

    上初中上高中,我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因为大家都喊我帅,我就在想,我可能就叫帅吧。

    上大学时,我试着叫女生美女,叫男生帅哥,结果女生听了激动得都快昏倒,男生听了羞愧不如,甚至还要抡起拳头打我。

    我十分的无奈,这究竟是为何?

    后来的日子只有30个人没说我帅,20个是盲人,9个是哑巴,剩下一个是汤姆克鲁斯。

    他见到我之后,闭目沉思了许久。

    “你确实比我帅,但是我相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绝对可以跟你一较高低。”

    又过了一会儿,他拿出一张照片,我笑了,“那不是我小时候丢的那张么!”

    林芳菲一头黑线,“你脸皮能再厚一点吗?”

    “你老公脸皮的厚度连原子弹都不能打穿。”

    “滚蛋。”

    林芳菲连忙拽着叶南出了理发店,跟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呆在一块,丢人啊!

    两人又来找了一家范思哲服装店,林芳菲让服务员给叶南挑衣服。

    一般在知名品牌服装店的服务员,素质都比较好,不会因为你的穿着打扮,而歧视你。

    就算真的瞧不上你,明面上也不会表现出来。

    若真表现出了,不被开除都难。

    叶南换了套范思哲休闲服,再穿上皮鞋,整个人的形象徒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叶南本来就挺高的,身材均匀,是天生的衣架子,衣服一换上,配合他那深邃的眼神,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整个人的气质和之前判若两人。

    如果之前的叶南像个农民工,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翩翩的世家公子。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非常有道理。

    林芳菲突然对叶南产生好奇心,气质是无法伪装的,再加上他行为举止,充满了贵族气息。

    这种贵族范,一般只有大家族才能培养出来。

    而华夏国大家族屈指可数,当然,林芳菲也不会贸然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