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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夕阳斜挂天空,晚照把天空中的云映得仿佛一团团挥洒泼绘的大红牡丹。夕照从西而东,张雨桐带着一队随从,正从西城门走进贵阳城,夕照把他连人带马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
张雨桐穿着一身猎装,年轻、英俊、高傲,策马而行时英气勃勃,很是收获了一些目睹其英姿的少女、少妇的芳心。
他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马,健硕丰满的马股上搭着好多猎物,兔子、獾子、野鸭,甚至还有一头小黄羊,看来是郊行游猎满载而归。
张雨桐没有赶回他的住处,他一早就派人下贴,约了几位朋友今晚到“鸿雁楼”饮酒,如今这个时辰正好直接去鸿雁楼。
鸿雁楼今天已被他包了,酒楼里并没有其他酒客。张雨桐把野味交给酒楼大掌柜的,吩咐他拿到厨下料理,便迈着矫健的步伐蹬蹬蹬地上了楼。
今晚受邀而来的客人都是与张家有故旧交情的土司权贵子弟,其中尤以来自两思八府的人家最多。因为张家所在的铜仁府就属于两思八府之一。
一个村子如果能延续上千年,谁跟谁家还能没个亲戚关系。土司人⌒≦家是不会跟平民百姓联姻的,所以偌大一个贵州,土司人家能够嫁娶的对象不过百十来家,其规模……也就相当于一个村子。
如此一来,远的近的、厚的薄的,反正只要你想查,总能查到些七拐八绕的亲戚关系。如今已经有几家的少爷先到了,正散坐在楼上喝茶闲扯。
张雨桐迈步上楼,连连拱手道:“各位先到了啊,雨桐失礼、失礼了。”
一个脸上长着几颗青春痘的少年人笑道:“是我们来的早了,你这么客气做什么。雨桐老哥,你一早就去郊外行猎,收获如何啊?”
张雨桐道:“嗨!别提了。起个大早,至晚方归,却也没猎到什么好东西,都是些寻常野味,不过其中有只小黄羊,嫩的很,烧烤了倒是正好下酒,我已吩咐厨下料理了。”
一个花绿袍服的少爷倚着一个大靠枕,大张着双腿,懒洋洋地坐在罗汉榻上。对张雨桐道:“早叫你不要去了,你偏不听。贵阳这地方四通八达,人口稠密,城郊早就成了熟地,能有什么禽兽可猎?你若喜欢,改日到我梅耶洞去作客,我带你进山走走,虎豹在我那儿都是寻常之物。”
张雨桐坐下来,笑道:“赤阿汉兄。我只是喜欢打猎,至于猎的是什么倒不大紧。一只鸡兔又或者是一只虎豹,有什么区别呢,既然只是好玩。大老远的跑去冒险,那就大可不必了。”
“嗤!”几个公子哥中有人不屑地嗤了一声,低声嘀咕了一句:“难怪自己老爹被人气死,自家老大的地位被人抢了。却连个屁也不敢放,窝囊废!”
今日受邀而来的都是张雨桐觉得关系还不错的朋友,既然受人之邀。那就是人家的客人。但是这世上永远都有一些人不懂得为客之道,受你之邀、饮你之酒,还要对你大放厥词。
幸好旁边几人还是明事理的,马上示意他闭嘴,张雨桐嫩脸微微一热,佯作没有听见,便在席上坐了,与众人强颜欢笑地等候其他宾客。
那几位少爷觉得有些对不住张雨桐,便刻意寻些话题与他聊天。众人曲意维持之下,楼上气氛也就重又活络起来。
张雨桐在获悉行刺叶小天失败的消息之后,立即离开花溪,环贵阳城的外围疾走,从南面绕到了西面的山野中,当真行围打猎去了。
他派出去的那些杀手原本就不跟在他身边,这时自然更不会相随左右,跟在他身边的都是可以公开亮相的亲随。这场酒宴是他一早就与人约好的,如果行刺失败,这就是他遮掩行踪的理由。如果成功,这就是他的庆功宴。
当然,今天刺杀叶小天既便成功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只能是一个不能公开的秘密。由于田夫人、田姑娘和宋姑娘也牵涉其中,这个秘密可能就要他用一辈子来保守了。可这并不妨碍他把这当成一场庆功宴。
如今事败,张雨桐心中是有些忐忑的,在铜仁时,他已经被叶小天层出不穷的手段搞的有点患了恐叶症,此时想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那么大的勇气,悍然下令动用死士。
不过还好,行刺虽然失败,他却早已留了后手。以他对叶小天一贯的了解,此人并非乖张暴戾之辈,他若知道自己来了贵阳,或可把自己也列为嫌疑之一,但是一日不能确定,他就不能下辣手。他如何才能确定呢?
张雨桐微笑起来,此时宾客到齐,觥筹交错,一些喝得起兴的公子宽了外袍,袒露胸腹,用筷子击着杯碟高歌起来,场面异常的欢乐。
两个青衣小帽、系着蓝布碎花围裙的伙计抬着一架井字型的大型食具走上来,食具上摆着一头全羊,羊肉烤得一片金黄,让人一见便食指大动。
那羊跪匍四肢、高昂头颅,两只羊角上系着红绸,嘴里还叼着几根翠绿的香菜。井字状食架的四角,则分别盛着蘸料、解骨刀以及分餐的盘子。
张雨桐笑道:“这就是小弟今日所猎的那头黄羊了,来来来,把全羊抬过来,在座诸位中,论起年纪身份,无疑是陆兄居长,小弟把这羊头切下来,献给陆兄品尝。”
那井字状食具下边本有四条腿,放到地上时,与他们面前的矮几是平齐的,两个小二把全羊抬到张雨桐面前,张雨桐自案后探出身子,抓向羊角。
站在井字状食具左边的伙计拿起了解骨刀,右边的小二伸出双手,似乎要帮张雨桐扶住羊头,但他的双手堪堪挨到张雨桐的双手时,指尖却像拨弄琴弦似的一滑,一直滑到张雨桐的头顶,揪住他的发髻,用力向下一摁,重重地磕在井字状食具的沿上。
“砰”地一声响,众宾客都看呆了,另一个小二随即就扬起了解骨刀,刀尖正对着张雨桐的后脑。“噗!”地一声,干净俐落,张雨桐没有任何反应,就已一命呜呼。
一方土司,当着这么多的人,死得如此简单,而杀人的人,居然如此冷静、如此冷酷,如此肆无忌惮,一时间众少爷都惊呆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楼上顿时安静下来,两个小二中持刀的那个慢慢放开手,因为刀仍插在张雨桐的后脑,案上干干净净,一滴血都没有。
两个小二站起来,看看呆若木鸡的众人,忽然呲牙一笑,其中一人用有些生硬的汉话道:“我家主人问各位少爷好!”
另一人道:“如果打搅了各位的酒兴,那实在抱歉的很。我家主人说,报仇,能不过夜就不过夜,如此,亡去的人,才好闭眼。”
“你……你们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杀的是什么人?”赤阿汉醒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那小二向他呲牙一笑。
被张雨桐称为众少爷中身份年龄最尊的那位陆少爷壮起胆子拍了一记桌子,道:“就凭你们的所作所为,我可以把你们千刀万剐!”小二看看他,又是呲牙一笑。
眼见如此一幕,众少爷心头都不禁浮起一抹寒气。他们生在豪门,或许娇纵了些,或许有些纨绔气,但眼力是不差的,他们看得出来,这两个扮作小二的刺客所露出的微笑既非倨傲、也非威胁,更不是自信。
他们完全相信这些公子哥大少爷们说的话,这些少爷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而且他们在楼下有大批好手,只要招呼一声,马上就能把他们两个乱刃分尸。
可是从他们的笑容,从他们的眼神,根本看不到一丝的畏惧,那是非常平静的眼神,他们完全漠视了生死,甚至在那么冷漠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味道,那是殉道者才应该有的感情。
每个豪门世家都蓄养有死士,但死士可以毫不犹豫地因为你的命令去死,却也做不到如此视死如归。他们不怕死,只因为他们从小就知道,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替主人去死……
他们清楚他们的一切、他们的亲人,全都在主人的掌握之中,为主人而死,他们才能得到更多,而背叛没有一丝半点的好处,所以需要的时候,他们只能去死。
可这两个扮小二的刺客却不是这样,他们来的时候,就没打算活着回去,对于任何死亡的威胁,他们甚至是带着一种欢喜的心情在等待。
什么人都蓄养出这样一群可怕的疯子?哪怕他们的身手并非十分高明,可是这种对待死亡的反应,实在是令人毛骨怵然。赤阿汉、陆少爷之流被他们笑得手足无措,眼看他们转过身,坦然向楼下走,却一句话也不敢说。
他们已经走向楼梯,只要众少爷们一声大喊,楼下的武士们就能冲上来把这两个小伙计生擒活捉,任由他们处治,但是所有的少爷都噤若寒蝉,一言不发。
这样的疯子还有多少个?他们不确定,他们不确定,所以不敢招惹。但是眼看两个小伙计的身影渐渐沉下他们的视线,赤阿汉终于忍不住壮起胆子又问了一句:“你……你们的主人是谁?”
两个小二站住了,其中一人道:“我们的主人,姓叶!”
另一个小二很好心地提醒:“贵阳最近会比较乱,各位少爷最好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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