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得了千里马

湘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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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梓苓听了闫启辰的保证,这才舒了口气。若是能够找到完全解除拓禹丹田固封的办法,哪怕是一点点的机会,梓苓都不会放过。

    虽然当初闫启辰答应梓苓借她秘籍,完全是因为他想要找百兽门的秦五娘报仇,也有几分的迫不得已,心里觉得梓苓是趁火打劫。

    但后来和梓苓、拓禹相处时间久了,才发现这二人心思善良,可以作为极好的朋友。所以现在梓苓说要看那本秘籍,闫启辰是从心眼里愿意的。

    梓苓把这一遭去西山书院的事情都对闫启辰说完了,又问闫启辰道:“那闫大哥你呢?不会是和我们分开之后就来京城了吧?那玄蛇的蛋可曾孵化出来了?”

    闫启辰听梓苓问起玄蛇的蛋,脸上显出喜悦之色,笑眯眯的道:“当然是孵化出来了。这还要谢谢我娘亲呢。她竟然想了个办法,将玄蛇的卵装在布袋里,绑在了一只黑狗的身上。让黑狗的体温慢慢将那只蛋孵化出来。”

    “噗”梓苓一笑,不解的问道:“可是为什么是狗呢?孵蛋的话,不是鸡鸭更好吗?”

    “按照道门的说法,黑狗血可以辟邪。而我们会驭兽的人来看看,黑狗更为通灵性。所以选择黑狗,才能让玄蛇的蛋在孵化的时候就沾染上黑狗的灵性,又可以让黑狗的阳气去掉玄蛇本身的阴寒之气。另外一点,狗比鸡可聪明多了,又亲人,更容易驯化。所以希望听话、懂事的黑狗孵化出来的小玄蛇可以更容易驯化。”

    闫启辰的说法梓苓可是一点都不懂。不过虽然不懂,却听得津津有味,就连饭都多吃了一大碗。

    等这些闲话都说完了,饭也吃完了。

    梓苓说明天一早就要去京城,闫启辰也说与梓苓同行。

    闫启辰道:“你和拓禹毕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如今拓禹在京城遇到麻烦,我必定要倾力相助。梓苓你不嫌弃我没有多少本事就好。”

    “闫大哥多心了,我们怎么会嫌你呢。你只是无意中被秦五娘所害,又何必妄自菲薄?那个女人心狠手辣的,我也算是见识过的。若不是我和拓禹联手,还真的会在秦五娘手下吃亏呢。闫大哥只需知道,如今京城的皇亲国戚也不太平,江湖人士又大举入京,事情必定更为复杂。闫大哥不怕跟着趟浑水就好了。”

    闫启辰一再的表示要给拓禹帮忙,梓苓便说定明早和他一起上路进京。

    梓苓毕竟一路都是风尘仆仆的急行而来,今天算是最早投店的,也准备好好休息。就告别了闫启辰,出来回了她自己的房间。

    一夜安静,第二天早上梓苓却起来很早。

    没想到闫启辰比她起的还早,已经叫客栈的小伙计知会厨房准备早餐了。

    梓苓道:“闫大哥,你怎么从京城过来这里的?我有马,饭后就可以上路。只是我的马未必能够驮着两人赶路啊。”

    梓苓是看闫启辰没有牵着马屁,以为他是雇车来的。

    而且梓苓也看过自己的那匹大黑马,虽然脚力好、耐力足,但齿龄还是太短。这样的马算不得成年大马,所以还不能吃力跑得太久。

    梓苓一个人身子纤瘦倒是还没什么,骑着马飞奔还当是给大黑马锻炼脚力了。

    可闫启辰一个大男人,一百多斤的份量摆着,若是再加上一个梓苓,只怕那匹还未成年的大黑马就要受不了了。

    而且这些日子以来,梓苓也对大黑马喜欢的不得了,还真不想让闫启辰和她同骑。

    闫启辰微微一笑,从怀里取出骨笛道:“我的坐骑呀,是梓苓你想不到的呢。不过要出了镇子才能召唤过来。我们吃过早饭之后,要走出去才行。”

    “是什么灵兽,那么神秘?”梓苓忍不住好奇的问问。

    她和拓禹从西山书院回来的时候,是骑着豹子阿金的。一只豹子当坐骑也让梓苓觉得微风不少。

    而闫启辰是个驭兽高手,他的坐骑必定也是极为珍稀的。所以梓苓才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了。

    “若是急,就快点吃饭吧。吃好了就上路。”闫启辰故作神秘,指了指店伙计已经端上来的早餐。

    梓苓已经没多少心思安心吃饭了。见早餐是小米粥和包子,还有两碟小菜。索性只抓过两个包子飞快的吃着,一边催促道:“闫大哥你也快点吃啊。我……我急着去见拓禹呢。”

    明明是梓苓好奇闫启辰骑着什么来着,偏偏又要胡诌到拓禹的身上。真不知道拓禹若是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梓苓不厚道。

    闫启辰吃东西并不是狼吞虎咽的,倒是颇有大家公子的儒雅。忽略掉他脸上还留下的浅浅的疤痕,他也是个颇为俊郎的青年了。

    只是被梓苓催着,又不好不吃,只得使劲儿的用小米粥顺着包子往下咽,希望能吃的更快点。

    结果包子才吃了两个,小米粥就喝了一大碗,也是撑的吃不下了。

    “好了,走吧。”梓苓抹抹嘴巴,起身就走。

    闫启辰跟着梓苓起身,不由得摇头觉得好笑。只觉得梓苓竟然这样的急躁又可爱,看着梓苓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

    梓苓早已经叫店伙计把自己的大黑马喂饱了草料、饮足了水。此时从伙计的手里接过缰绳,拍了拍大黑马的顶梁门道:“一会儿你就遇到对手了。你们好好的比比,看看谁的脚力快。”

    闫启辰上下、前后的打量了一番梓苓牵着的大黑马,竖起大拇指道:“真是一匹好马呀。虽然没有千里驹的速度,但却有千里驹的耐力。何况现在齿龄尚浅,若是好好的磨练一番,也能赶上一匹千里马了。”

    “哈哈,真的?我一百三十两银子买的而已。”梓苓也是得意起来。

    她当初挑马的时候,只是觉得这匹马毛色好、骨架大、腱子够壮实。没想到还真给她选对了。

    所谓“千里驹、值千金”,而梓苓不过花了区区的一百三十两就买到了,自然是十分的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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