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薪火之种(一)

向西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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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遥远的冰河时代,人族只是众多族群中一个渺小的族类。人们茹毛饮血,忍受寒冷与饥饿,生活在山间洞穴,隐没于林间巨木。那个时代的人类不知力量为何物,手无寸铁,被其他族类欺凌杀戮,是最卑微的种族,那一段时期是人族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充斥着血与泪。

    随后人类先贤经过成千上万年的摸索,直至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人体中隐藏的的火种——力量的源头,此后,人类开始掌控力量,人体中的火种驱散了黑暗与寒冷,人族开始反抗与壮大,由此人类进入崛起的火炬时代。

    火炬时代,人类的第一个辉煌时期。那时千帆竞发,群英荟萃,古人燃出朵朵绚丽火花,在这个时期,先贤们为人族搏杀,用血肉争来寸寸土地。人类先祖用这些土地建立起了部落,为人族提供傍身之所,人类逐渐从大山密林中走出,在这个广袤无垠的世界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那时,百族之中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相传一顶皇冠隐藏于百族之中,若有生灵能将其戴在头上,将成为神灵。

    于是百族疯狂了,各族将手中长矛指向它族,用体内力量摧毁一切,大陆割据,群雄混战,人族的火炬时代结束,开始进入烽烟时代。

    烽烟时代延续了一万二千年,无数生灵在这一场浩大的灾难中死去,亦有生灵在这段时期崛起。

    整座大陆的战火燃烧到每一个种族,许多族类走向黄昏,亦有族类迎来朝阳。人族在这一段时期走向辉煌,承受住战火的洗礼后,走向百族之巅,于同一时期,人族大敌——妖诞生了。

    在烽烟的末期,有一人步步生莲一剑斩烽火,至此,百族凋零,不复当年盛景,强大的神兽隐匿,从火炬时代走来的人族一重要分支——远古部落,亦潜藏起来,人类建立起万千城池,由此进入青铜时代,人族与妖登上世界巅峰舞台。

    只是烽烟末期的历史空缺严重,如今的人类只能从古籍当中获取只言片语,像是有烟雾笼罩,让人看不真切。

    ……

    火种是人族立足的根本,有了火种人类才能拥有力量。因此开辟火种是修法至关重要的一步。

    开辟火种是为辟种,辟种的法门掌握在氏族、强族手中,普通人无法窥视。

    只是有人族强者不满氏族的自私垄断,建立灵塾,普通人可通过上灵塾,每三年一次秋试,秋试上榜者,方能获得辟种机会,这一举措,让人族大兴。

    若秋试落榜,欲获得辟种机会,一是依附于强大氏族,由氏族提供辟种法门;二是进入军中,每座城池皆有城军,城军是防御妖的强大力量,其中亦有辟种法门。

    以上三种,是最普遍的辟种途径,世间自然还有许多种途径,此刻的姜朔,正在赶往余扬城的途中,此次便是辟种。

    在余扬与江城的千里荒芜中,一匹神骏的飞马驰骋于天际。

    马背上有三人:周斯行、先生,另外一个自然即是姜朔了。

    江城其余中榜的人可没这个福利。那八个四等榜的榜生于中榜第二日便坐船赶往余扬,中了二等榜的聂诺诺与中了三等榜的柳昭身后有百年大族,手握辟种法门,族中又有辟种强者,倒是不用如此奔波在余扬江城之间,与族中进行即可。

    此时姜朔的内心是极不好的。

    当得知可以乘着周灵官的神骏前往余扬时,姜朔是极其兴奋的,年幼时见到城主威风凛凛地出行时,那一个飞天的梦想,便烙印在了姜朔幼小的心灵当中,随着时间的过去,非但没有磨灭,反而茁壮成长。

    那一天,姜朔拿起铁铲将八岁时埋在院子里的陈酒挖了出来,小火温热后,举起酒樽,对酒当歌,当夜幻想了无数个“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的场景。

    可是姜朔毕竟还是太年轻,当他穿着过年时才舍得穿的衣裳,却花了半个时辰都爬不上三层楼高的骏马时,姜朔就知事情不妙。周灵官与先生就像两个看戏的,当看猴子看得腻歪后,伟岸的周灵官从马背上跳下来,摆了个足以迷倒万千妇女的姿势风骚着地后,一脚揣上姜朔屁股。

    唉,猴子终究是猴子,只是进阶成窜天猴罢了。

    姜朔吃痛揉着屁股,有个失败的开始不要紧,背起行囊,还是可以继续耍帅的。正想着摆个睥睨众生的姿势给父老乡亲们瞧瞧,让大伙羡慕一番,白色神骏却展开了院子般大小的骨翼,猛地一扇,姜朔“嗖”地一声直接冲上了高空,江城在他眼中变得越来越小。

    姜状元郎瞬间吓尿了,气血瞬间涌上脑门,脑子一片空白,昨夜想了三个时辰的姿势此刻一个都回忆不起来。

    此刻的姜朔哪里还顾得及摆姿势啊,飞得这么高摆了姿势也没人看得着,马背上那俩大高手更不是甚懂情~调的人,赶紧趴下,坐到神骏大哥的脖子上,死死抱住前方那根犄角。

    骏马速度飞快,喧嚣的风儿在姜朔耳畔呼啸吹着,姜朔半旧的衣裳受不住裂风的撕扯,嘶啦裂开口子来,只是这不算完,速度更是越来越快,姜朔紧紧闭上眼睛,于心中把两世收藏的吵架词汇全部送给这匹焉坏焉坏的马后,担心起自己会不会被飓风撕裂了,自己可没有强悍的修法修为,陡然间却发现身旁的呼啸风声消失了,感受不到飓风的撕裂挤压感。

    感觉到安全感的姜同学呼了口气,睁开了先前闭着的眼睛,发现周身多了个青色光幕,将自己笼罩了起来,阻隔了所有飓风。

    姜朔扭头看去,看到亲切和蔼的先生冲自己笑了一笑,姜朔就要顿时感动得痛哭流涕,他发誓先生的这一笑是他两辈子见过的最美好的笑容,只是挤了半天,半滴眼泪也挤不出来,有些尴尬。

    转过头来,骏马那双巴掌大的眼睛就在眼前,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这双马~眼睛泛起眼仁。

    得,被一匹马翻了白眼。

    一路上姜朔都想着要不要一拳打爆马~眼珠子,奈何自己小命在人家手上,额不,脖子上,终究没有下手,万一马大哥发怒了脖子一抖,下方的崇山峻岭可就成了埋骨之地了。

    而周灵官与先生在马背上衣衫猎猎,谈笑风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头发都不乱一根,姜朔同学又叹道:“这真是个技术活。”

    半天功夫,千里路程便已走完。这半日,姜朔当真是尝遍了酸甜苦辣,姹紫嫣红,人生百态,心中感慨万千,正想做首小诗应应景,心底却一阵翻涌,忙跑到一旁水沟呕吐起来。

    见过晕车晕船的,却是第一次见晕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