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弓长10

什么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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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松没想到自己有成为阶下囚的一天。

    张姓在蜀中是大族。

    不说张鲁一脉了,那是汉初三杰之一的留候张良传下来的嫡系后人,张鲁作为五斗米教教主,自然是势力极大。也不说张任这一支,张任以前就是刘焉手下爱将,号称川蜀第一名将,如今更是刘璋手下数一数二的战将,身为新军第四军的军将,掌握着刘璋麾下最强的战力之一,坐镇凉州,其家族势力自然也小不了。就说张松兄弟,那在蜀中也是大家,权势不说熏天了,也是炙手可热。兄长张济任职广汉太守多年,郡守,在两汉时那是地方上最高的官吏了,也就是现在到了汉末,废史立牧上头又多了个州牧,郡守的地位才有所下降。而张松,早年是刘焉手下的益州从事,后来跟了刘璋,创办法学院,后来任职益州法曹,可以说张松一家在蜀中的势力算是根深蒂固了。

    张字,从弓从长。

    据说是黄帝有一个儿子,发明了弓箭,就被黄帝封为弓长,赐姓为张,这就是张姓的由来。

    张松自幼就是博闻强记,记忆超群,有过目不忘之能。三国演义里,专门一个桥段关于张松求见曹操的,张松把曹操辛苦写出来的兵书《孟德新书》,扫了一下就过目成诵,张松说这什么破书,这是我蜀中懵懂幼童都能背得出来的,你这分明是抄袭的,你还真当成个宝了,还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气得曹操一气之下把书给烧了。

    张松自跟随刘璋以后,也算是兢兢业业,尽心尽力想把法学院,想把法曹衙门,都建设好。可惜,自古法家都难善终。前有商鞅,后有王安石。轮到张松自己,想以法家立身,难免不被惹祸上身,自己成为焦点。

    刘璋的新政,包括新律法,新军队,新官府,新政令。这里面,新法最是容易树敌的。远的不说,就说前两年张松判甄家商队一案,就无形中得罪了庞龙。别的就更多了,新政实施以来,蜀中商业兴旺,各种利益纠纷也纷至沓来,民事纠纷一天多过一天,张松作为首席法曹,难免不会成为风口浪尖。

    张松自己也说不清自己这几年到底得罪了多少人。

    张松拒绝了法庭给自己指定辩护人的要求。

    开玩笑,他一个堂堂的法曹,一个堂堂的法学院院长,还需要别人为他辩护?他丢不起那个人。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

    张松戴着镣铐,被侍卫押着,在一遍一遍的警醒劝诫声中,走进了法庭。

    张松以前听过很多遍这句警醒劝诫,这句是刘璋专门给法曹衙门专门定制的,类似后世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有一点类似后世朝代中衙门审案里的堂威,就是两厢衙役喊的“威武”。

    当然,这句警醒劝诫,并非只是简单的唬人用的,而是结结实实的,蜀中律法执行的政策基础。一旦成为嫌犯,想要闭口不交代,那是不行的,那就是死路一条,没有啥好讲的。

    蜀中的律法给了嫌犯辩解的机会,但,

    沉默就是认罪!

    沉默就是死!

    张松以前听这句话倒没多少感觉,眼下却是感触良多。

    他不想认罪,他也不知道该认何罪,但他也不知道能说些啥,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该说的他已经都说了,不该说的,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刘璋曾说过:沉默或许是每个人的权利,但说话才应该是你为人的觉悟。

    沉默有时候,也许,还真的应该是一种权利吧?

    张松如是想。

    当初刘璋给法曹衙门定下这句标语的时候,定下这句标志性话语的时候,好多人,包括张松自己,都还不以为然。其实,最早,刘璋给法曹衙门留的是另外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后来,法曹上下,包括张松在内,都觉得太宽了,太不严厉了。轻飘飘来一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哪个罪犯会怕。后来刘璋就把这句话改成了现在这句你无权保持沉默了。这句其实法曹上下更不满意。什么啰里啰嗦的,什么“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你这啰嗦这么多干吗,你跟那些亡命之徒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啰嗦那么多干吗,直接来句不交代就砍头之类多简单明了?当时刘璋给的解释是,话要说透说明,这样百姓才能理解,今后也才能更好的尊法守法。

    刘璋说,法谕万民,万民知法晓法守法,这法才是良法。知法犯法获其罪,知法守法成其规,若法是恶法,民自反之,若是良法,民自守之,守违之权,在民不在官。民若弃之,那就请后世之人更立更良之法继之。

    大家虽然都不怎么满意,但也找不出更好的标志性话语来。

    当初汉高祖刘邦入咸阳时,“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就是约法三章的由来,也是汉律乃至汉兴之基石。秦法严苛,而汉律宽厚,不但宽厚,这个约法三章还简单明了,让百姓很容易接受。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实刘邦也就是个没文化的主儿,他当过亭长,就是个最最基层的治民理民的官吏,他可是最清楚,什么法条律令都不好使,必须得是百姓听得明白,能够认下,那才好使。这也就是高祖约法三章的真正由来。其实刘邦这个约法三章,用街面上的话或者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这句话基本上还算是浅显易懂,基本上识字不识字的,都能听明白个大概。

    这句话最后就成为了,每个嫌犯,过堂审讯之前必听之开场白。

    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则直接罪加一等。

    沉默就是抗拒。

    法庭之上,“嘡”一声,法槌落下。

    “开庭,原告、被告就位!”

    刘璋宣布正式开庭。

    张松最想不到的就是,主审自己的法曹竟然是主公刘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