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二站

莲花九天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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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比“出师未捷身先死”更令人无奈。

    然而,这句话形容小内是再贴切不过。

    他的身没死,但心却死了。

    心死了,却偏偏有无限诱惑在刺激着他。

    这简直如在炼狱中拷打一个虚弱的灵魂。

    所以,广州的繁华,对于小内来说,根本不是一种美。

    而是一种罪恶和折磨。

    心力交瘁的他,仍然要在这千军万马的打工流中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虽说不是大海捞针,但也是无所适从。

    辗转了几趟公交车,小内终于登上了开往东莞的汽车。

    那是他的第二站,也是终点站。

    这个历程对他来说实在有太多变数。

    本来广州已是找不着北,现在又要去东莞。

    还不知道在哪落脚,前程如何。

    他的心本已是支离破碎。

    只是在家的温存下才勉强愈合。

    现在却要再次经历未知的冲击。

    小内已无法用意识来应对这一切。

    唯一支撑他的,只有恍惚的意志力。

    或者说是一种无形的推力,推动他去不喜欢的地方。

    推动他不得不与家分离。

    但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

    对于没有工作分配的大学生来说,除了打工,还会有别的办法吗?

    载着小内的无奈,汽车终于到了东莞。

    又是一个繁华的都市。

    小内行走在大街小巷,看到的尽是混泥土与钢结构的工厂,还有成群结队的打工仔。

    数量之多,难以估量。

    但是,数量对他来说从不意味着希望。

    就像在爱情上,他从不乏追求的对象。

    只是从未成功。

    工作是否也如此呢?

    他不得而知。

    但是,毕业前夕那些频繁的应聘经历,对他来说不是经验,而是一种打击。

    什么是宿命?

    就是抛向空中的硬币。

    抛十次,总有正面和反面出现的概率。

    但如果总是出现反面,自然就会联想到宿命。

    小内就是因为在爱情中频频失败,才会有他后来的绝望。

    一旦形成了宿命论,再多的数量也不再是希望。

    即便工厂再多,美女再多,又有何用呢?

    如果只是和他平行,再多也只是徒劳。

    这就是小内厌恶这种大都市的原因。

    他有时会惊诧于女孩的同类性。

    10个女孩,竟有10个不喜欢他。

    哪怕是只有一个,也会让他产生莫大的希望和动力。

    工作也是如此。

    10家单位,就有10家拒收他。

    人们常说:总会有适合自己的。

    但是,他似乎就是个例外。

    总是被人弃若敝屣。

    来到这个大都市,他感觉到严重的安全感缺失。

    似乎每个人都在为钱打拼,就像机械表中的齿轮,无休无止。

    但是,那些染着黄发,皮肤黝黑的年轻打工者脸上,仍旧是那么有朝气,甚至是一种带有征服欲的霸气。

    与小内的郁郁寡欢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他们的概念中,四海为家或许是最大的快乐。

    但对于小内来说,背井离乡,尤其是来到这种繁华大都市,就是一种罪恶。

    在妈妈的朴实面前,过分的繁华会让他产生一种本能的抗拒。

    但他却又不得不来到这种繁华喧嚣之地。

    那些打工仔都很年轻,但他们的脸上已尽是江湖气息。

    而小内却似乎仍然稚气未脱。

    稚气得让人生怜。

    如果和他们做同事,或许会因为不合群而被排挤吧。

    小内暗暗思忖。

    一想到这,原本厌恶都市的他,更加抗拒起来。

    他知道,那些带点生猛之气的打工仔,都是生产线上的工人。

    但是,他知道本科毕业的他,相对于他们来说并无任何优势。

    甚至还会处于劣势。

    毕竟他没有技能的熟练度。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要做普工。

    不可避免就会和他们成为同事。

    但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同事应是温文尔雅,带着眼镜的白面书生。

    那会让他更有安全感。

    他从小就抗拒严厉的人,或者说不温和的人。

    生猛的打工者,让他联想到少年读书时,在学校看到的那些带点痞气的学生。

    那时候,他常常沦为他们的笑料或欺负的对象。

    在他看来,那些如此适应大都市生活,甚至喜欢这种生活的人,一定非等闲之辈。

    至少要比他历害。

    他不敢想像,大学毕业的他,会因手工笨拙而被他们嘲弄甚至斥责。

    这并非他凭空想象。

    每一种焦虑和恐惧,都有原型与之对应。

    这个原型或许就是他在学校时被人欺负的记忆。

    那个时候,他即便不多事,别人看到他苦大仇深的样子,就忍不住要欺压他。

    小内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等待约他出来打工的同学阿浩。

    他从另一个城市出发,与小内约好在东莞某地见面。

    这也是他在外面唯一的熟人。

    也是他坚持出来的一种鼓励。

    不论走到哪里,身边有个人陪伴总是好的。

    就像那时阿伟陪他留守宿舍。

    他在情场失意,但友情还是不缺的。

    这是他并非一无是处的唯一证明。

    但仅此而已。

    女孩总是能够神奇地在他身上化爱情为友情。

    这是最令他痛苦的事。

    因为爱情往往意味着男女之间的温柔缠绵;

    而友情则令他联想到哥们。

    这简直是一种生理结构上的转变。

    正在等候中,小内的电话响了。

    原来是妈妈打来的。

    “喂,小内,你到了吧?一路上还算顺利吗?见到你同学没有?有没有找到地方住?……”

    妈妈一口气问了一连串。

    她还是像儿时那样关心小内。

    从没出过远门的他,也许睡不习惯外面的床铺吧?

    在无亲无故的外地,还会像学校那样,有同学或朋友相互帮助和照顾吗?

    第一次踏入物欲横流的社会,会有家中的无私之爱存在吗?……

    “早就到了!”小内没好气地回答道。

    直到现在,在与妈妈交流时,总会自然流露出一种愠怒。

    在证明自己能力之前,妈妈的关爱只会让他觉得无力和厌倦。

    还没等妈妈继续追问,小内便匆匆跟她话别了。

    这或许是一种残忍,一种掐灭妈妈希望的残忍。

    也许,妈妈多么希望孩子说:“妈妈,你放心吧!我在这很好,很快就可以找到工作了……”之类的慰籍之词。

    但是,对于小内来说,过多的希望,只会是失落和绝望的前提。

    ……

    等候了近一个小时,小内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阿浩。

    阿浩的脸还是那么黝黑方正,留着平头,显得精神十足。

    短暂的寒暄后,二人延着街道四处寻觅可以栖身之处。

    终于在一家工厂不远处找到了一栋出租居民楼。

    交了还算廉价的房租后,二人住进了一间20平米大的斗室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