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28章 群聚

血魔狂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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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呼呼~”

    一团火焰接着一团的火焰,顺着小巷子里吹来的风,吹向已经昏迷过去的壮汉。

    被火焰烧着的壮汉很快就苏醒过来,一脸恐惧的看着眼前正在燃烧的火焰。

    而他身上的绳子早就被凌云给解开了,但他却还是无法动弹,因为他身上的骨骼都被凌云打断了,现在是想在是想动一下都不能。

    “砰”

    一个木梁砸落下来,压在了壮汉身边的木桌上,在他恐惧的神色上,木桌轰然倒地,火焰烧向了他的右腿。

    在壮汉一脸恐惧的神色下,浓浓的火焰瞬间就吞噬了他的大半个身子。

    但是一团淡蓝色的水幕却是死死的护住了壮汉的上半身。

    为了能让壮汉活得更久一点,凌云将他从二楼的手术台上得到的另一件装备给使用在了他身上。

    水幕,青铜三阶,可凝聚水雾,并召唤一片水幕笼罩住十米内任意地点,水幕最高持续十分钟,受到猛烈攻击则自动破除,冷却十分钟。

    这是一件鸡肋的装备,在后世里,这件装备就是供人洗澡冲洗身体的一件日常用品,而在现在,它却第一次派上了别的用场。

    凌云将水幕的笼罩范围选择在了壮汉的大半个身体,水幕的抗击威力并不大,随便一个人在上面砸个一、两拳,水幕都能破除。

    但是恰巧水幕属于水属性,而这间房间里有充斥着火焰,水克火,导致了这个普通人都是随意破除的水幕却成为了一个耐火的防御盾,没有一、两分钟,这个水幕是别想被破除的。

    在水幕的庇护下,壮汉很‘荣幸’的看到了自己的大半个身子被烤熟,甚至还能闻到一丝丝淡淡的肉香味。

    壮汉抬头望着正在上面不断吞吐着火焰,突然感觉在上面燃烧的火焰很像一个个人在上面看着他一样,每一篝火苗,都好似一个个熟悉的人……

    “是谁?”壮汉快速回想一切曾经跟自己有过接触的人。

    冥思苦想了数秒,壮汉还是没能想出个所以然,“就快要死了,还想这些做什么?”看着被火焰侵蚀下逐渐黯淡下去的水幕,壮汉感叹了一声。

    在水幕破除的一瞬间,壮汉的眼睛突然瞪得老大老大的,他想起了这些人是什么人,随即就被周围无数的火焰给吞没了。

    “他们……居然都是我曾经杀过的人……这或许就是报应吧……”

    ……

    而已经上路的众人则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除了没心没肺的黄毛、被凌云几句话说得正满脸恼怒的彭荣和一头雾水的黄绍兴三人外,就属凌云最为悠闲。

    为了他们的安全,一路上遇见的所有怪物都是凌云击杀的,以他们现在这种状态,对付一、两只怪物还可以,要是多了,那就等同于羊入虎口。

    “噗哧!”

    手握无影刀,刀光飘忽,如同一缕寒风,在空中飘荡,不仅仅是那些低智商的怪物看不清,就连一直精神状态低落的胖子等人,也被凌云这一手刀法给吸引住了。

    “噗哧!”

    每隔一秒几乎就有一个地精奴隶的头掉落下来,短短一分多钟的时间,百来只地精奴隶就被凌云屠杀的一干二净。

    “好厉害的刀法!”胖子惊讶的说道。

    黄绍兴则是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凌云,这种刀法,即使他在一名干了几十年杀猪的人身上也看不到,而且这种刀法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捡起三个光球,一件增加30%敏捷,还有一个5秒内瞬间提高200%速度技能的鞋子,一把和胖子现在手中的武器一模一样的锯齿刀,还有一块精英地精奴隶召唤徽章。

    鞋子当即就被凌云给换上了,而锯齿刀则是丢给了胖子,召唤徽章则是给了何莉,虽然精英地精奴隶是渣了一点,不过做做炮灰还是不错的。

    “原来这就是他们这么强大的原因!”黄绍兴将凌云捏碎光球,然后光球变为了锯齿刀的过程看在眼里。

    而黄毛则是在心中瞬间闪过无数个想法,最后更加确信跟着凌云这个老大有前途,虽然他压根都不知道凌云的名字,甚至不知道凌云早就存有准备找个机会拿他去喂怪物的想法。

    奇怪的是,这几天下来,他们都很少有见到地精战士,或者可以说,基本没有见到,但是地精奴隶却是见到了不少,每一次看见地精奴隶,最少都是数十只抱团的,看起来像是接受到了什么命令,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而去。

    “不想还有人死,就努力变强、活下去、并救助更多的人……”凌云走到神情依然低落的小蝶等人面前说道。

    听闻,原本神情还算低落的小蝶瞬间就精神起来了,握着拳头说道,“嗯,你说得没有错!我一定要变强,然后把那个把地球搞成这副模样的混蛋揪出来狠狠的打一顿!”

    凌云心中暗自腹诽,“能把一个星球弄成这样子的,最起码都是一位半神,或者一位神了,半神,那还真是一个遥远的字眼啊~”

    “我们暂时不去图书馆了,你们是准备跟着我们呢,还是独自前去警察局,反正这里离警察局也没多长的距离了,只要小心一点,还是能到达那里的!”

    黄绍兴毫不犹豫的说道,“那还是跟着你们吧!”他还不傻,这里离着警察局的确不远,只有近一个半小时的路程罢了!这么长的距离,他自认无法前去警察局,况且,警察局心中是什么情况,他一点也不清楚,权衡之下,跟着凌云明显就显得更好了。

    黄毛也跑出来凑热闹,“老大,你去哪,我就去哪!”

    至于彭荣,凌云则是懒得去问了,反正他可有可无,凌云也当他不存在。

    “走,去找几只地精奴隶,看看它们要去哪!”

    很快,众人就找到了几只地精奴隶,一群人偷偷摸摸的跟在这几只地精奴隶的后面。

    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原本只有三四只地精奴隶的小队赫然已经变为了一只百来只地精奴隶的大队了。

    不过好在还有侦测球这件道具,隔着一百米的距离,凌云他们总是能在不被其他地精奴隶发现的情况下紧紧的跟在它们身后。

    “不对,有情况!”凌云突然说道。

    众人围了上去看着凌云手中的侦测球,与其说是侦测球,还不如说是一个小型摄像头。

    凌云在侦测球上点了一下,一个画面瞬间浮现在小球之上。

    原本一直走在凌云前边的那百来只地精奴隶遇到了敌人——二十多只摩托车大小一样的中型硬甲虫。

    而同时,在附近的的所有地精奴隶都或多或少的遇到了不同数量的虫子的阻挠。

    虽然地精奴隶的数量高于那些虫子,但这些虫子毕竟还有坚硬的外壳和锋利的口器,地精奴隶即使数量是它们的好几倍,也依旧不是这些虫子的对手。

    往往地精奴隶要砸上十来下,才能勉强击破这些硬甲虫的外壳,而硬甲虫只需要往前冲去就能撞翻面前站立的地精奴隶,几次冲撞下来,被撞死和踩死的地精奴隶高达十余只。

    “看来这是地精首领和虫群首领的斗争啊!”

    凌云微咪着眼看着侦测球里的画面,没有任何想出手的意思。

    一分钟多种后,等到那百来只地精奴隶被硬甲虫杀得剩下二十来只,而那二十多只硬甲虫也剩下七八只的时候,凌云抄起无影刀,吩咐道,“我对付五只硬甲虫,剩下的三只交给胖子,小蝶你们用最快的速度杀了那些地精奴隶……争取在二十秒内解决战斗。”

    说完,凌云率先冲了出去,一百米的距离,凌云仅仅用了不到八秒的时间,就冲到了正在乱战中的地精奴隶和硬甲虫。

    无论是硬甲虫还是地精奴隶,两者的智商都不高,双方打起来都是毫无章法的对打,完全就是看谁先能先把对方给干倒,以至于凌云出现在战场中,也没有一只地精奴隶甚至硬甲虫去关注他。

    直到凌云一个跳跃跳上了一只硬甲虫的身上,一刀将它大半个身子和一只地精奴隶劈砍成两截的时候,它们才回应过来,纷纷停下手中的攻击,转而攻向了凌云。

    这个时候胖子和小蝶等人也跟上来了,纷纷缠住了各自的对象。

    胖子直接一个重力加速上去,直接将面前的四只硬甲虫和两只地精奴隶给撞飞,趁着身上还有护罩防御,胖子索性放弃了闪避,无视攻击在护罩上的硬甲虫握着锯齿刀,然后疯狂的劈砍在硬甲虫的身上。

    对虫类伤害翻倍的效果轻易就劈砍了硬甲虫的甲壳,至于那两只地精奴隶,则是被胖子的重力加速直接给撞得半死,又被硬甲虫踩踏了几下,下去见它们的老祖宗去了。

    而小蝶她们三个女的则是配合更加默契,小蝶手中的扇子轻轻一闪,迷惑住面前的地精奴隶,林钥手中的血刺直接穿透了一只地精奴隶的身体,瞬间吸干了它的血液,而何莉则是拿着从胖子那里拿来的锯齿刀,也是轻轻松松的解决了面前的地精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