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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兴这活一旦忙起来就是五加二,白加黑,他在省城下的高速。我觉得他好像不准备把我送回我们住的城市,提议要不在火车站放我下车,我自己回去。想不到任兴疲惫地拧了拧眉头, “你跟我一起去。”
“去哪儿?”
“省法医厅。”
“怎么了?”
“你们学校那个案子,麻烦了。”
“本来就够麻烦了好不好,又出什么事儿了?”
“老楚那具尸体,人皮和人肉,DNA对不起来。被扒皮的人不止一个。”
我抖了一下:“什……什么?“
“省法医厅从学校那里找到了老楚的DNA样本作对比。确定人皮是他的,里头那人肉不知道是谁的。等于说至少有两个人被扒了皮,还打乱了放在一起。其中一组就是你们寝室楼顶。我怀疑还有个现场等待被发现。”
我莫名其妙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这至多只算穷凶极恶,还是用人类的思维可以推测的,十几亿人中出几个变态分子,概率小却并非没有。但是我们以往面对的事,可不是穷凶极恶那么简单,而是,匪夷所思。
我预感这次也会是这样。
省法医厅在郊区,房子已有近十年了,看起来比较老旧,院子也不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省刑警队长蹲在那里抽烟。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了。法医人手短缺,除了在全省放出去查案子的,留守法医厅的就两人,年纪大的也就三十岁左右,年纪轻的就和我一样,是个实习生。两个人在里面忙,我和任兴就在外面和队长说话。我是以证人的身份来这里的,队长问我春晓的事。现在老楚这里基本上查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找到春晓对现在这个案子很有帮助,作为老楚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她手里会有非常宝贵的证据。
任兴说他一直在找,但是没办法,这个人好像凭空蒸发了一样。在春晓打工、也就是我室友洗碗的那家餐厅,春晓和其他员工的关系都不是太亲近,从他们嘴里没套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他们比我们知道得还少。只有老板说,自从春晓来找我的那天开始,她就再也没有上过班,头一天还打电话来说身体不好,要请假,后来就音讯全无。
“身体不好?”队长这时候掐灭了烟头,紧跟着问了一句。
任兴扫了我一眼,我鼓起勇气实话实说,“那个女孩子跟了老楚之后,得了性病,到我这里来借钱。下面血流得一塌糊涂。”
队长问任兴:“查过没有,各个医院妇科的接诊病人中,有没有春晓的记录?”
“查过,查不到。”
队长沉吟片刻,“没有钱、没有医保的外地姑娘,得了病,一般会去小诊所吧?你要不查查你们那里电线杆上贴着的小广告,一个一个查,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人给找出来。”
从他紧锁的眉头中,我猜他大概是在愁,另外一个被扒了皮的人是春晓。
这个时候两个法医摘了手套走出来,“沈队,尸检报告出来了。也是活剥,而且死亡时间和老楚的那具尸体有出入。”
两人对视了一眼,终于鼓起勇气说,“据推算,里面的人肉,死亡时间是在9月25号……”
院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冷了。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9月25号,是老楚死后的第五天。老楚死得时候就定为重案,第一时间运到省法医厅尸检……
“等于说,人肉是在省法医厅被掉包的?”沈队摸香烟的手都在抖。
法医冷汗津津,“所以一开始我们做人皮和人肉的DNA检测,是没有问题的,绝对匹配。但是昨天晚上我要写尸检报告,对比了一下前后的尸检照片,发现两具尸体的伤痕对不上。老楚他被扒皮后,戳在阳台的尖刺上,那一排血洞,位置也好,伤痕也好,没法吻合。我这才重新对了遍DNA,发现已经不对了。”法医一边说一边把照片递给沈队和任兴看。我没有凑这个热闹。
“原本的尸体我已经做过了解剖,现在这个难道也剖成了那样?”沈队问。
“是的。完全模仿了我的手法。是有人蓄意盗走了里面的尸块,用别的尸块来掉包。”
沈队骂了句他妈的,“什么时候能知道里面那尸块是谁的?”
法医又递过一份文件,“已经……知道了。第二具无皮尸体的胃容物,跟9月25号省法医厅员工餐厅提供的晚餐相匹配。死得是我们自己人。人肉是……人肉是省法医厅保安队长的。”
沈队二话不说,进门让人把摄像头调出来。我问任兴怎么了,任兴皱着眉头,“保安队长三天没来上班了。”
我们先看的是9月25号晚上的录像。那天晚上只有保安队长一个人值班,他以前是武警。监控录像拍到他晚上进库房进行例行检查,然后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才出来。
然后根据记录,第二天,也就是9月26日,他又反常地当了一天白班。从9月27号才开始闹失踪。
结果我们解剖台上那具被剥了皮的人肉是他。
“死亡时间对不上。”这是沈队的第一反应,“你说里面那具掉包的人肉,死亡时间是9月25日凌晨。但是9月26日安队长还在继续当班。”
法医坚持:“短时间内推测死亡时间是不会错的,何况还有胃容物的佐证。DNA检验也完全匹配,安队长肯定是9月25日凌晨的2点-4点死亡的,不会错。”
“那他妈的这个录像里的人是谁啊?!”沈队又要骂娘了。
一直盯着录像的任兴突然把视频倒了回去,然后又倒回来,如是三番,我们都发现,他是在对比安队长进库房与出库房这两个画面。很短,各自都只有十几秒,之后安队长就消失在了摄像头监视范围内。
“怎么?”沈队问任兴。
任兴指着画面里安队长锁门的动作:“进去的时候,右手拿钥匙开锁。出来的时候,左手拿钥匙解锁——安队长平时是个左撇子么?”
法医摇头:“不是。”
沈队凑近屏幕,盯着安队长回头一瞬间诡异上扬的嘴角,“所以,这个人到底是谁?”
我知道。
我知道他是谁。
他的笑,他的眼神,他锁门的左手。我统统都知道。我跟他一起住了两年。
那是老楚。
一个人可以改头换面,但是他给人的感觉不会有错。
这个人就是老楚,老楚是地道的左撇子。
鉴于我遇到过那么多不合常理、不符合现代科学的事,我已经能做出异想天开、却最合情合理的猜测——
披着人皮的妖怪。
于是大一下半学期老楚的突然转性,也有了解释。
那个时候,真正的老楚已经被那怪物杀了,怪物穿上了他的皮,生活、游走在我们的周围。然后那怪物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被扒掉了不属于他的皮,戳在了铁栏杆上。即使这样还是没能杀死它。而作为人类的我们,把这当做了一场凶杀案。警察把它和人皮拉到了省法医厅,它半夜起来杀死了巡夜的保安队长,伪造了一具尸体,然后穿走了保安队长的人皮。
现在它自由了。
它会去哪儿?
更重要的是,它当初,为什么会来到我身边……
我能够想象到的合理解释,就是这样。奥卡姆剃刀原理告诉我们,即使再不愿意面对,真相总是直截了当的。这个解释能比任何可以推测的人类行为更为简单明了,显然不止是我这么想,任兴也想到了。当坐回车上的时候,任兴言简意赅地问我:“是老楚?”
我点头。
他砸了方向盘。
“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现在任兴是什么感觉。我非常了解。以前,任兴他相信,一定有其他更为科学的解释,去给老楚之死之后发生的一系列诡情作为注脚。但是现在,安队长的死把一切都打破了。任兴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一片智识的孤岛上,我们对这个世界了解极少,而在我们居住的这孤岛之外,无知的浩瀚中潜藏着无数秘密,这些秘密也许黑暗至极,邪恶至极,当有一天我们真正看清了它的轮廓,就会陷入巨大的恐惧。
我已经知道它们存在了。我甚至近距离接触到过它们。
他跟我一样。
我们已经无法当做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甚至没有足够的信心来否定,来非议。我们已经踏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那一片小小的孤岛。而我们没有办法保护我自己,甚至没有办法说清楚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什么。
在凌晨赶往h市的车上,我们被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住了。我真想有什么办法倒回到一个月前,那样对我才是仁慈的。如果可能,我将永远不去触碰这诡情,宁可无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