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约法三章

何小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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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天依重重叹了口气,心中十分不爽。她是打心眼里不希望和这群不法之徒混在一块儿。你想想,如果与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保不准哪天你也要出事或者被拖下水。

    但是,刚才她已经答应人家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何天依也不能反悔了。正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她虽然是个妹子,但是也是个有君子风范的妹子,自己说过的话必须算数。

    当然,何天依答应做老大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面子,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既然人家都找上门来了,假如她一再推辞,那么不但是面子上说不过去,而且有可能埋下祸端——比如说这些混混“因爱生恨”,对她产生怨恨,然后时不时暗地里整她一下……有句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即便这些家伙战斗力不如她,但要是他们没事儿就跑过来骚扰她一下,那也是一件麻烦事儿。从某种角度上来看,她必须安抚好这群家伙的情绪,以免引火上身。

    另一个原因是出于社会安全的角度。眼前这帮混混整天无所事事,在附近的街道上晃荡来晃荡去,对治安无疑是一件坏事。虽然道哥不在了,但明天就可能蹦出来一个“明哥”“狗哥”或者什么别的乱七八糟的哥。与其让黑恶势力横行霸道,还不如她亲自做老大。说不定在她的看管下,这些小痞子能够从良,不再危害一方,岂不是一件美事?这也算她对社会做的一点小贡献了。

    她思考了一会儿,打定主意要接手这块烫手山芋。不过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和这群“手下”约法三章——这些家伙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比一个难管,必须事前和他们说清楚,以免他们继续为非作歹。

    “咳咳。”少女清了清嗓子,周围的混混们纷纷噤声,颇为敬畏地望着他们的新老大。“既然你们都愿意我来当你们的领导,那么你们必须遵守我的规定,对不对?”

    “那当然!”混混们大声回答,“老大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何天依点点头,对这个答案表示十分满意。“好,那你们首先要做到的一条就是不准做坏事,否则我可不认你们这帮兄弟哦。”

    “坏事?”混混们挠挠头,神情有些茫然,似乎不太明白两个字的定义。“坏事是啥?”

    “额,我该怎么解释……”少女感觉一阵无奈,“比如打砸抢偷啦,赌钱啦,****啦,总之一切违法的事情和不健康的事情,你们都别去做吧。”

    “啊?!!”

    女孩简单的一番话让混混们炸开了锅,大伙儿目瞪口呆,你看我我看你,眼睛中充满了抱怨的神色,显然无法认同何天依的话。于是乎,这帮家伙争先表达不满,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场面顿时变得异常热闹。

    “老大,您在说笑话吗?咱们兄弟们往日干的全是这个勾当啊!”

    “不让偷,不让抢,这钱哪里来?你要让兄弟们喝西北风吗?”

    “这也管得太严了吧,道哥也没管我们这么多事儿啊!”

    “是啊,还不给赌钱,不让玩女人,这日子还咋过,咱活着不就为了这个嘛!”

    “对,非把咱憋死不可!妈的,老子可不当这个和尚!”

    ……

    混混们的大呼小叫在何天依耳边回荡,粗鲁的用词,刺耳的音调,听得女孩皱起眉头,连连摇头。她能明显感觉出大伙儿不爽和抵触的情绪,不禁长叹一口气,心想这个改造工作真是任重而道远。这帮家伙已经习惯了违法犯罪的生活,要他们一夜之间回归良民的行列,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啊。

    人一旦误入歧途,再想返回就困难了。有一个简单的例子,进过少管所的不良少年被放出来后,往往会继续犯罪,然后重新回到监狱。社会就像一个大染缸,他们在社会的最底层被染成了黑色,想洗白是很困难的事儿。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罪犯屡次进监狱,却不知道悔改,放出来后还是继续他们的老本行。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畸形的生活,不愿意从事正当的工作了。人的思维一旦歪曲,再想矫正是很麻烦的工作。

    就在何天依低头沉思,无可奈何之时,一个粗犷的声线传来,打断了众人的争论。“喂,你们这些混蛋在抱怨什么?兄弟们之前不是都说好,认定了老大就不能悔改吗?何小姐这么要求我们,是为我们好,你们怎么不领情呢?难道你们想继续在道哥手下干活,然后被他整死吗?”

    说这个话的男人就是之前一直领头的小混混,只见他站在人群的中央,凶恶的目光从混混们的脸上扫过。被他的眼睛一扫,大伙儿纷纷闭上嘴巴,再也不敢说一句话。

    “怎么,你们刚才不是很拽吗?还嫌命不够长?咱们兄弟们做事要有规矩,既然已经认定老大了,还想反悔不成?你们还是男人不?”

    小伙子一连串的质问说得其余人面色羞红,低头沉默不语。领头男人扫视了四周,见无人再表示反对,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向何天依,深深鞠了一躬。“老大,让您见笑了。我这帮兄弟们真是不争气,我已经帮您训斥了他们一顿。如果他们再敢继续放肆,看我不揍死他们这群狗·日的!”

    说完,他转头面向兄弟们,大吼一声:“你们还敢顶撞老大不?说!”

    “不敢了,刘哥。”众人畏惧地往后退了一步,嗫嚅着回答道。

    看上去,这个领头的小伙子在混混们中很有威望,能够轻易地笼络人心,团结这一大帮原本不团结的小混混。而且很显然,他就是这次“认老大”的总策划人。相比于何天依,这个男人反而更有威望,也更有老大的气质,所以混混们更听他的话。当然这也很正常,混混们虽然害怕何天依,但毕竟和她相处不多,所以压根不知道她的厉害。而这个男人在团体中一直位于领导位置,长久以来建立的威信当然要高过何天依这个新老大了。

    何天依赞许地看了一眼这个领头羊,深深为他的机智和果敢打动。刚才她就看出来了,这个小伙子能说会道,嘴巴伶俐,和其他头脑简单的混混不是一个级别的,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相信经过一番培养,这个男人真的会成为她的得力部下呢。

    至于说,以后这个男人会不会威望过大,影响她对混混们的控制,何天依倒不担心这个问题。她本来就不想当这个老大,如果有人接手那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儿。再说,她从这个男人的眼睛中可以看出,小伙子气宇轩昂,三观很正,不像是坏人,应该不会做出背叛她的事情。

    “这位小哥,你叫什么名字呀?”何天依微笑着问道,甜美的声音宛如天界的仙女。

    “老大,我叫刘洋,叫我小刘就好了,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刘洋抬头望天,站得笔挺,声音有些颤抖。因为女孩的容貌过于迷人,他甚至不敢正面看何天依一眼。

    “呵呵,叫我天依吧,不用那么客气的哦。”何天依笑嘻嘻地说,“你是个聪明的男生,当混混实在太屈才了。只要你有这个心,以后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多谢老大的夸奖,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不客气。话说叫我天依就可以啦。”

    “好的老大,没问题老大!”

    “额,随便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