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时过境迁

偏分少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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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月绣的死,陈家上上下下都弥漫着低气压。

    红玉计划只在柏溪村住上四五日,可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见陈靖一个人忙里忙外的,她便留了下来帮忙。

    夏叶瑾原本以为像红玉这样的大家小姐会不适应田庄的生活,却没有想到对方做起事情来还挺得心应手,心中不免宽慰了许多。下意识低头瞄了一眼手腕,发现朱砂痣已经微微发红,说不定等红玉和陈靖两人成了好事,她的任务也就差不多能完成了。

    只可惜,没等红玉和陈靖两人互诉衷肠,陈家就迎来了一位客人。

    说客人其实也不算是客人。

    夏叶瑾进门的时候,看到坐在院中桃树下的司马子瑜,又看到坐在他对面的陈彩衣,不由的暗自叹了口气。

    司马子瑜此番来只是接红玉回府,这几日他都在忙书院的事务,完全不知柏溪村又发生了一起怪事,而怪事的主角还是他有些好感的月绣。

    登时面上再也没有了昔日风光霁月的模样,阴沉着一张脸,乌云压境,像是马上就要下雨。

    陈彩衣本来就没有从月绣的死里走出来,见他这样,心中不免更加难受。

    两人各怀心思的坐着,相顾无言。只余清风拂过,留下淡淡的桃花香气萦绕其间。

    “我从未见过哥哥这副样子……”

    夏叶瑾走回西厢房的时候,在廊下遇见了红玉。对方眼睛红红的,也不知道是在为月绣可惜,还是在为司马子瑜担忧。

    与司马子瑜初见时的光景还历历在目。

    清风明月,白衣鲜丽。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夏叶瑾总算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是人,就会有软肋。之所以还能云淡风轻,那不过是因为那人那事,于他而言还不够重要罢了。

    而月绣在他的心里显然要比陈彩衣重要些。

    “从小到大,哥哥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就算他身体不好,可也从未有过一丝的抱怨,这一回对他的打击真的太大了。”

    “……所以才更要珍惜眼前人。”

    陈靖远远的走过来,夏叶瑾看了他一眼,对红玉说道。

    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错过就是错过,哪怕只是相差一瞬,迎来的结果都有可能大相径庭,相去甚远。她不知道红玉能不能听进去,但这或许也并不重要,反正大部分的人,都只有在自己亲历了之后,才会感觉到时过境迁的痛苦。她自己也是一样。

    经过檐下的时候,夏叶瑾发现付清竺的屋门没关。他趴在桌上全神贯注的不知在写些什么。

    不仅仅是身世,付清竺整个人都愈发的扑朔迷离。夏叶瑾心中有好些疑问,可每每面对他的时候,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

    这毕竟算是人家的私隐,自己偶然窥得一二本就不该,若再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岂不是太过了点?怀着这样的念头,就算内心的好奇犹如无数只蚂蚁在爬,她也从来都没有主动向付清竺问起过那些事情。

    此刻,夏叶瑾见他趴在桌上提笔写字的模样十分滑稽,便走了进去,笑着问他在干嘛?

    “在把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记下来。”付清竺抬头看了她一眼,接着又继续埋头。

    夏叶瑾不解,怎么,这段日子很值得纪念么?

    似乎是觉察到她一脸懵逼的怪样子,付清竺又补了一句,“不仅这段日子的事情要全部记下来,以后发生的也要记下来。”

    被这么一说,夏叶瑾越发不懂,便开口问为什么?

    “现在没记的话,我怕以后就忘了。”

    听完这话,夏叶瑾大笑,说付清竺你不至于吧?你才几岁啊,现在就要开始记流水账写回忆录了么?

    对方却突然抬头,看了她一眼,沉静的目光里有一丝暗淡转瞬而逝,随后他淡淡的笑了一下,“你忘了么?我除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以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记忆。”

    夏叶瑾笑不出来了。

    “说起来你也许不信,我是在建康城的城墙边上醒来的。其实我对这个地方一点都不熟悉,也没有任何的记忆。我只知道我叫付清竺,我少了一魂一魄。”

    “可是你会法术,还懂得捉鬼领赏金……”

    夏叶瑾惊慌的有些语无伦次。

    付清竺似乎被她这副样子吓了一跳,他兀自低头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似乎懂法术这个,像与生俱来的一样。或许是我失忆之前就会的吧。

    “那胖和尚说的没错,我没有身世,又丢了魂魄,整个人浑浑噩噩,不知什么时候就又忘了事情。还是记下来好一些。这样日后就算是忘了,也有个凭据在。”

    夏叶瑾曾看过一本书。

    书名已经忘了,书中的一段话却记得清楚。

    那上面说,人的一生,说白了就是一张白纸被染色的过程。而这些色彩,便是那过往的无数记忆。开心或悲伤,抑郁或欢快,想忘掉的,不想忘掉的……所有这一切,都化为细腻又独特的色彩,在人的记忆里凸显出来。时间的流逝能够美化记忆,却无法淡化回忆。

    夏叶瑾无法想象没有记忆的日子是怎样一种体验,就像她现在没法体会到付清竺的痛苦一样。

    院子里的桃花开的繁茂。

    清风拂过,细碎的花瓣越过窗棂,落在付清竺书写的藤纸上。

    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爬满了字,像画符一般。

    “你的字写的也太难看了点吧?”夏叶瑾忍不住伸手指了指。

    付清竺有些无奈的点头。这一点他无可反驳。

    但其实想想,还是有地方可以反驳的,他连一点过去的记忆都没有,能写字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能讲究那么多。

    “你抓狐狸……也不仅是为了赏金吧?”过了一会儿夏叶瑾又问。

    有什么东西已经在她的心里呼之欲出,但她还是有些不甘心的希望听到付清竺亲口承认。

    这一回,等来的却是付清竺长久的沉默。

    就在夏叶瑾有些自讨没趣的转身打算离开时,身后的声音响起。

    “它不是狐狸,它是上古神兽朱獳,相传它的元丹能帮人找回丢失的魂魄。我也只是碰碰运气。”

    夏叶瑾驻足回头,“你……?”

    付清竺用一副“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表情看着她,说,我抓他,目的就是为了取那颗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