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遇敌!

河东三十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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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律律——”,老黑被主人猛的拉住缰绳,不满的嘶鸣了一声。它有多久没有这般畅快的飞奔了?虽然它已是一匹老马,可毕竟青壮时那是傲视群马的,身体的底子还在,再加上主人这一年多的调养,自己感觉仿佛回到了最能跑的时候。

    只是自己的主人,那个在自己背上年轻的人类,总是自己刚刚撒欢狂奔之时,突然间拉住那累脖子的马缰,让自己痛快不得。只不过主人没有嫌弃自己年老,却继续征用,到还让自己觉得没跟错人。

    老黑低头喷出一道白色的雾气,可它背上的欧阳却是拧眉远眺,仔细打量着周边的地形。特种旅和自己一帮子人在云中城外过了一夜,便匆匆打马而行。这样的安排完全在他意料之外,却让他有些小激动,要知道,现在自己特种旅所接的命令可是刺探恶阳岭。这样的任务本该是斥候探马的份内事,但由于在计划中恶阳岭这个第一战位置的重要性,徐世绩还是下定决心让欧阳他们来,为此还专门从骑兵营的备马中选了五十余匹给特种旅专用。在徐世绩眼中这样的安排恰如其分,可在欧阳宇眼中却是杀鸡用了宰牛刀。但尚未开战,便有实战练手的机会,欧阳当然欢喜。

    他们离开云中已有多半日,现在是下午申时末,周围的景物依稀可辨,欧阳要趁着太阳落下前的最后一刻选定今夜的宿营地。他们不会也不能再连夜赶路,这多半日他们已奔驰了近七十里地,将将脱离了云中城的控制范围,再有百五十里,过了长城,就可以看到恶阳岭的山峦了。

    欧阳选了不远处一个背风的山坳,那里两面靠山,略低于地面,类似一个极小的盆地。在这里一来不会被风吹的生冷,二来位置较为隐蔽,可守可攻,算得上一个好地方。众人离开云中的辰时跑跑停停到这里,说不累那是假的,只是按照欧阳制定的特种旅作战守则,出行若不是急任务,总要留三四分马力和人力,不能一次衰竭。

    不及一刻,整整六十人和六十匹马已经安顿完毕,五人一帐,成梅花状散开,所有的马匹全部打桩拴在山坳最靠里的地方。帐是牛皮帐,比大营一般水准要高了一截儿,放在并州营怎么着也是校尉以上专用。每人的睡具也是欧阳特制的,模仿后世极地探险者睡袋造的,当然材质比不上,可比军中发下来那硬邦邦的草麻混的被褥要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当然,这一切都有欧阳掏钱的份儿,在他看来一路的行军能养精蓄锐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是必须的。

    篝火已燃,火上的铁锅中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特种旅的士兵们三五成群的围在火旁取暖聊天,放松着一天来疲累的神经。当然,他们不需要担心有什么突变,一来此地距离突厥的控制区和骚扰区还有一段距离,二来特种旅的明哨暗哨已经放了出去,一旦遇警会即刻反应。

    欧阳正在抱着一堆干杂草给马群铺垫,给他搭手的是特种旅的大半军官。

    “哎!这畜牲吃的精细,睡的舒服,还要咱来伺候,可比咱大爷!”五郎伸手轻轻的拍了几下马屁股,顺势将杂草铺在地上。

    几人轻笑一声没有说什么,都知道他是全旅中最“话痨”的一个,多半听起来是抱怨的话却是因为实在憋的他想说话才去说话,所以有时候不能正儿八经的去听。

    “大哥你要是想当最大的那个大爷,不妨也和这些马睡在一起,我伺候你。”欧阳铺完了草,顺手拢了拢老黑的毛发,他对这匹跟了自己近两年的马已经有了感情。老黑像是感应到主人的疼爱,扭回头来拱了欧阳两下。

    歌夜正巧看到这一幕,感慨道:“马可真不能当畜牲说,更多时候要当生死兄弟来处,马通人性,你对它好一分坏一分,他都是能感受到的。真到了生死攸关之时,说不定它能救你一命。”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就那么一说,看你两那话顶的快得,就快穿一条裤子了!”五郎咧嘴一笑,手上的活儿却不见慢。“其实啊,我的意思是实在闷了些,虽说都督这次交给咱的任务是打前站,顺带刺探军情。可跑了这一路愣是连个突厥探马的影子都没看到,憋的我这一腔热火没地儿撒啊!”

    歌夜苦笑两声,暗忖五郎此时的心态和自己当初刚入军时一样一样的,经过这些年的起伏,心中难免感慨:“嘿,大哥你可知足吧。许多当兵的若不是为了那一倾永业田,谁愿意做这把脑袋挂裤腰带上的活计?感情你把遇突厥兵当玩儿似的?”

    “玩儿可不敢说,难道咱这一年来练的本领是白费的?我看咱比那些荡闯荡了多年的老兵不知轻松了多少。虽然八弟平时的训练都是怪模怪样的,可临了一看,还真管用!以前说白了我就一铁匠,可这一年过来,我还真敢和营中那些牛哄哄的老兵掰掰手腕!至于突厥狗,那更没的说!”五郎将自己的胸脯拍的梆梆响,激动的唾沫星飞溅。

    大家虽觉得话满了些,可确实在理,自己有几斤几两谁不清楚?现在自己本事确实比以前强了很多,这可都是欧阳的功劳。当初有谁想到这么年轻的一个毛头小子能有这么厉害?

    众人在旁边热闹起哄,欧阳却没那么高兴,这种东西说白了还是要通过实战来验证的,可一旦实战,刀剑伤那是家常便饭,缺胳膊断腿乃至丢了命也有可能,看着眼前一个个生龙活虎的汉子,他心里确实有些矛盾。这就是战争的悲哀,你一方面要为战果努力,为胜利期待,一方面还要做好难兄难弟同赴黄泉的心理准备。

    夜风呼啸,听起来惨厉如鬼泣一般,“呜呜”的响声在荒野上肆虐,和十二个牛皮帐中发出或大或小的鼾声形成强烈对比。营地的篝火早已扑灭,在惨白的冬月下,牛皮帐反射的暗亮光泽依稀可辨。若是有人赶夜路途径此地,看不真切还以为这是一片坟地,非吓破了胆不可。

    赵子昂缩在草窝子中的睡袋里,怎么也睡不着。看着对面一脸平静早已入睡的秦风,心里既佩服又嫉妒。今天上半夜轮到他们这一火警戒,外加一个亲卫队的秦风,九人成半月形散在山坳子营地的百丈外。这种鬼天气让他们不得不钻进睡袋取暖,若是就那么匍匐在这里半个晚上,他们迟早会被冻死或坏了骨头。

    他嘴里嘟囔一声,暗叹自己命不好赶上这么一个冷幽的晚上,手中却是在身上摸索了一下,从怀中取出一个小葫芦来,两指在睡袋有限的空间内拧了几下拔去木塞,将葫芦放到嘴边灌了一小口。“呵——”轻轻的吐出一口气,一股子暖意瞬间蹿遍全身,也让他激灵了许多。他不是不困,人马奔波了一日岂有不累的道理?只是刚才那夜风呼啸,草飞沙扬的场景让他想起来自己的家。准确的说是自己已经失去的家。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夜里,年仅十五的他藏在柴火堆里亲眼目睹了自己全家六口被突厥人灭口的惨景,那其中有他的耶耶、娘亲,两个兄弟,一个妹妹,还有那刚过门的媳妇儿。虽然那时候那是隋朝,可那时候的突厥就已经露出了爪牙。

    那时候的他性格懦弱,怕人更怕事,睡到半夜起来撒尿的他听到了村中异样,急忙藏进柴草堆里,等到突厥兵进破门而入时他根本来不及向家人示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家人死去。从那以后,他发誓要让自己强壮起来,不再当锁头乌龟,还要学一生本事。结果误打误撞下他成了并州军军中一名臭脾气的悍卒,次次杀敌都是不要命的跑在最前,老天照顾他,让他十余次贴着死亡擦肩而过,才有了今日军中那一点名气。

    他闭上眼睛,尽力不去想那刻骨铭心的场景,此时刚下肚的特制“火上烧”正好散出酒性,在他腹中如同火辣辣的刀子一般横冲直撞。他正要挪动两下身子“享受”这口烈酒带来的刺激,突然觉得肩头被人推了推,将他吓了一跳。这怪不得他,身边只有秦风一人,可自从二人钻在这草窝子里,秦风便没说过一句话,只是如同假寐一般闭目养神。

    转脸看去正见秦风侧耳倾听,似乎有什么发现。他知道这位可不是普通人,仅从平日里露出来的几手便知道是一个极厉害会家子。于是他也竖起耳朵听了起来,几个呼吸后正当他暗自惊疑不定时,一阵若有若无的敲击声顺着风传入耳中,他赶紧伏地仔细听去,如同闷闷的鼓声渐渐传来!

    “三十骑,三里左右......”他的眼睛瞬间暴睁,脸上不见紧张却好像多了几分兴奋!

    “赶紧通知他们,我回营!”赵子昂只来得及听见一句话,只见眼前人影一闪,秦风便如大鸟一般几个起落在数丈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