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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身回了车里。
君耀来那会儿,我正说,他在我心里没有那么重要。我清楚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又冷上了几分。
这是好事儿。
被两个他动心了的女人这样不在意,心很痛的呢。
给了甜蜜要保持距离,还要学会潇洒来去玩儿爱情游戏。君耀和陈仙,都不是我对手。
刘羽:“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羽哥哥,去你家,我在你家睡一晚,明儿给我做土豆饼。”
先把明天的福利先要到了再说。
“除了惦记吃,你还惦记什么?”
我倾身触过他的唇角:“还惦记你。今晚先吃你,明天吃土豆饼。”
他随手那个安全带,替我系上:“回家。”
其实吧,很多男人应该都不知道,有很大一部分的女人是很喜欢禁欲系男人的。
我不晓得刘羽知不知道。
但是,他这种样子坐怀不乱的模样,会让我更想……
第二天。
任希别墅。
昨天跟刘羽打了一架之后,我今天好像找到了一点我的平时不知道的技巧。
原来我连任希身上的红色大衣都碰不到。现在却可以碰到了。
“不错,有进步。”
阿任很少说损我的话,他可能的是觉得我心里承受能力不怎么样,所以,不怎么会打击我。
我将他摁在地上,摸了摸他耳边红宝石的耳环:“阿任,给你商量个事情。”
“没得商量。”
我在他的身上扭了扭,然后气鼓鼓的说道:“你都还没有问我要商量什么,你就这样拒绝了我。我很伤心。”
“你是不是想说,等一段时间之后,你跟陈楚打斗的时候,我在暗中帮你。”
嘿嘿……
“阿任,你好聪明。”
我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觉得他眼睛真好看,鼻子真好看,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好好看啊。
“夸我也没有用。小凤。我妥协让你冒着危险帮他,已经是我能够接收的最大程度了。要是你还要让我在你没有自保能力的时候跟他单独住一起。我那不是送你去死吗?”
得!
不用商量了。
这人是额倔驴脾气,现在想要他同意的话,基本上就跟上天一样难了。
见商量得不到什么结果,我就要从他身上起开。
他却双手掐在了我的腰上:“别忙起来。”
我朝着他露出一口大白牙来,笑嘻嘻的问道:“咋啦,是不是想说,现在火都已经烧起来了,不如煮个熟饭?”
他点头,翘长的睫毛就像是蝴蝶的翅膀一闪一闪的。
难怪,总是有人形容那些睫毛长得好看的叫睫毛的精,看来,还是有原因的啊。
“是有这个意思。”
“你是打算就在这个地上,翻来滚去吗?”
他:“我这里不会有人进来。房间里开了空调,不会冷。”
我:“来啊,煮饭啊。顺便翻炒一下。”
“嗯!”
我痛呼了一声。
不是舒服的。真的。
“小凤,你怎么了?”
任希裤子都脱了,也不得不停下来。
“没事儿,刚刚心脏忽然抽了一下。现在没事儿了。”
我看着任希的身下,恶意的说道:“都软了啊。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都没有反应了。”
“调皮,你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心脏疼的。去医院检查一下。”
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啊。是昨儿那个叫陈仙的妹子给我下毒了啊。
“不用去了。”
任希开始穿裤子,说:“心疼不是小事情,检查一下放心。”
“阿任,虽然我学的是理科,但实际上我生物学得很差。”
任希一个大写的懵逼状态:“这跟你生物学得好不好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了啊。我连五脏六腑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我说不定不是心疼。”
“那你刚刚是哪里疼?”
我用手指了指两个大白馒头的中间:“这儿疼。”
任希揉了揉我的发:“小凤,你的确分不清心在哪儿。这儿是胃。你是胃疼了。”
我哦了一声。
我以前虽然不知道心在哪儿,现在知道了,我可以确定,我刚刚疼的的确是心。
看来,我必须要去一趟洪荒之初了。
要不然,我还没有帮助陈楚恢复过来,我自己就先玩脱了。
“阿任,我明天请假一天,就不过来了。”
这段时间,我表现得很好,每天都来。我完全像是一个三好学生了。
“有事的话,忙就是。”
离开之前,还是将他摁在墙壁上,亲了亲他的眼睛。
这个睫毛精的眼睛太诱人了。必须得占了便宜再走。
任希说:“小凤,我到现在,还是不同意你去帮陈楚。”
我说:“曾经,我拼了命的想要成为一个充满爱的好人,后来,我成了一个薄情寡义的不良人。现在呢,我打算当一个有情有义的不良人。”
任希是知道劝不了我了,所以是就说:“当我什么都没有说。不过,你听好了,如果,陈楚不小心伤了你,我会把他剁成肉酱的。”
他在威胁我。威胁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否则,陈楚也要完蛋。
唉,怎么这么可爱呢?
我的心里,真的好暖。
回到家里之后,我就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洪荒之初。
我已经习惯了现在这样的感觉了。
睁开眼睛。
就看见我到了洪荒之初。
不过,这次再也不是在之前的那个山洞里了。
洪荒之初变了一个样子。
我甚至看见了那种古代的宫殿。
灯笼挂在屋檐上。处处金碧辉煌之中,又带着飘渺仙宫的感觉。
“师父大大,你在哪儿?”
我高声的喊。
这个府邸这么大,想要找到一个人,还真的是不怎么容易。
“桃花园。”
有声音破空而来。流水过宋玉,仿佛能够洗涤人心一样。
桃花园在什么地方啊?
我是个路痴,这里感觉到处都长得是一个样子的。
得,我还是顺着记忆的路线找吧。
还别说,这个府邸,看起来真的比以前的皇宫还要好。
到底是一方之主,土豪一点很正常。
仙音渺渺,想来,就是夏倾宇在弹琴。
我觉得,那一秒,我是看见了幻想中的场景。
那里,十里桃花盛开,灼灼其华,夏倾宇就坐在桃花树下,穿一身飘渺白衣,花飞如雨,他指尖拨琴弦,神祗容颜惊天地。
“师父大大。”
这画面太美了。我不光是想看,我还想要一直看。
“坐。”
他旁边有凳子。
我坐了下去,然后说:“师父啊,我打算给你买个手机,你喜欢什么牌子的,对功能有什么要求?”
“我要手机来做什么?”
我说:“我好找你啊。你想想啊。洪荒之初这么大,想要找个人,真的是很不容易的。有了手机,我们更方便联系。”
“为师没有什么要求。”
我看他还在弹琴。就作怪一样的在他的琴弦上拨了一下,妄图让弦断。但是,那弦却就是不断。搞得我心焦极了。
“这样吧,最近果七出来了,我给你买果七吧。”
我还是很大方的,孝敬大腿,肯定还是要是选最好的来送。
“为师没有你们那里的钱,不过,为师这里有金子和珠宝。”
哎呀妈呀,这些可比钱值钱多了啊。
我口水流出来了。
“师父大大,要不,你带我去看看你的珠宝吧。”
夏倾宇停止了弹奏:“走吧,为师带你去其中一个库房看看。”
其中一个库房,尼玛。
原来还不止一个库房。
等到了他的库房之后,我一看,顿时就惊呆了。
天啦噜!
这珠光宝气的,这周围的金子。我能说,随便抗一箱子走,就可以买下一个岛吗?
不过,最重要的,我是看见了一件衣服。五色彩线,薄如禅翼,却不透。
“这个是女人的衣服。”
夏倾宇将那衣服拿了下来:“这是你化为人形那一年,为师送给你的。你把这衣服带走,穿着去君耀面前。他会一下子踢了陈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