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绿山城

特纳神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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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山城位于喀曼山北翼北坡,距离喀曼山口四百公里。

    被称作绿山城,不是因为周围林木浓郁翠绿,也不是因为山体阴郁呈暗绿色兀然而立。

    那是因为一位叫做绿山的矮人。

    没错,这座山城最初便是由矮人建立。

    众所周知,矮人王国在南陆已有数千年历史,甚至早于罗曼帝国,只是在第三次魔族战争之后,才分裂为东西矮人王国。东矮人王国依然以铁炉堡为都城,自称山地矮人,而被人类称作红矮人,因为这一支矮人无论男男女女都有着浓密的红胡须。西矮人王国自称草原矮人,或被叫做灰矮人。其中东矮人王国与神炽帝国关系密切,而西矮人王国则与索兰帝国联系紧密。

    然而创世初始,从阿兰之门来到地表世界的矮人并非只有这两支,其中另有一支分布在北陆,他们生活在偏远的落日山脉,只有蛮族和地精才是他们的近邻。据说他们在落日山脉内开挖隧道,建造宫殿,拥有自己独立且繁荣的王国。只是在第三纪元末第四纪元初,罗曼帝国的中期,神圣联盟刚刚击退魔族第二次入侵,史无前例的酷寒降临,整个幽暗森林变成冰封世界经年不融,就连耐寒的巨人和兽人也不约而同南下,自此,这个北方的神秘的矮人国度便开始销声匿迹,不再被人提起,而那个时候罗曼帝国恰好遇到它史上重大危机,是由佣兵之王科穆宁叛乱带来的,距今接近两千年。

    一直到了千年前,第三次魔族战争结束,罗曼帝国崩裂,忽然有一支矮人部落出现在北陆的幽暗森林内并四处游荡,直到他们在喀曼山北麓森林的边缘定居下来,这支部落的首领叫做绿山,因此他们定居的山城便被叫做绿山城。

    这支矮人部落自称绿矮人,是落日山脉矮人王国的遗脉,王国覆灭后,他们已经在森林里流浪了近千年。

    绿山城位于古老的琥珀之路近旁,只是这条道路初始只是少量贝莎海沿岸人类移民甚至是蛮族和人类帝国往来贸易之用,道险阻长,沿途罕有人烟。随着本纪元大量人类开始移民贝莎海,尤其是柯里斯堡和圣洛克堡等贝莎海东部城市的建立,这条道路愈发重要起来,人类也开始入住交通要道上的绿山城。而人类中的异类,对外对内战斗接连不断地波加尔人,当中也有一些也厌倦战乱频仍的生活,也开始迁居绿山城,除此之外,由于绿山城特殊的自由风气,这里也还是各类佣兵甚至逃犯的聚集场所。

    绿山城虽然是矮人建立,但如却界限分明地分为三个区域,中心位置的矮人堡垒,山脚下路口旁的索兰人聚集区,以及山麓波加尔人的帐篷区。贸易催生了繁华,随着格鲁姆大师声名日隆,以及人类世界对武器和铠甲永远旺盛的需求,很多商人早已将绿山城当做一处重要的目的地。

    虽然比不过巨人,矮人平均三百年的寿命也远强于人类。他们的寿命随着斗气的增强同样也会延长,当斗气达到圣级,他们甚至能够活过五百岁。事实上,近千年来没有特别斗气天赋的索兰皇室,共计更换了四十八位皇帝,平均每位皇帝在位只有二十年,而在同一段时间,绿山城的矮人首领先后只有三位。如今的首领格鲁姆是当年绿山的孙子,从他父亲那里接过首领之位不过百年,想必今后相当长时间里,还是会由他统帅这支只有数千人的绿矮人部落。

    矮人在铸造上具有特别的天赋,但也并非他们随随便便就能成为匠圣或匠神,自绿山城建立以来,格鲁姆大师是这支矮人部落唯一的匠圣,他的成名还更加依赖于山城后方峡谷内出产的一种非常罕见的矿产,绿山石。

    掺入绿山石粉末的钢铁,会变得更加坚韧,而且易于附魔,这只是普通的制式装备,而据说那些由大师亲自铸造的稀有装备,会有更加匪夷所思的神奇能力,而订单更是排到数年之后。

    ……

    喀曼山的北坡是迎风坡,山势相对缓和,走着山道上一侧是绵延的雪山,另一侧是缓缓下降的森林,宛如绿色的海洋在风中波涛起伏,如此开阔的视野,令人不免心旷神怡,被困在要塞大半天的不悦顿时一扫而空。

    “你我兄弟在铁门军团服役二十年,一直没有离开过铁门行省,而其他行省的军团平均每隔三四年都要前往东方作战一年,队伍途径许多地方,增长许多见识!”

    “算了吧!你也不想想,那些军团一年下来,少说也要损失掉三分之一,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都死了好几遍了。”

    “那得感谢波加尔人,一支波加尔军团抵上其他五六个军团的战斗力!”

    “可是我们却一直在这里和波加尔人耗着,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别管他有没有意思?像我俩不是参军就是当佣兵,干什么都不是混口饭吃,能保住命才是最重要!”

    “只是贝利萨留将军治军实在太严,他手下的那些营长、中队长一个个更是循规蹈矩,我在安格里斯要塞足足呆了三年,绿山城虽说近在咫尺,我也只不过去过三两次!”胖子鲍比忽然对瘦子诡笑道,“告诉你,矮人的麦酒是我喝过最好的酒,而他们的烟叶更是令人拍手叫绝,一旦你抽过,这辈子都难以忘怀!据说这种最顶级的烟叶,只产于绿山城旁的某个山谷内,每年的产量不超过一千桶。”

    “所以呢?”

    “我早就计划好了,在回乡路上,把我这些年来积攒起来的所有金币,都在绿山城换成最好的烟叶,带回伊尔国后,价格说不定能翻上几番。巴尔斯,你信我的没错,把你的那些金币也一起换了,说不定还能把价格压得更低一些,这样我俩要是发笔小财,回到伊尔国便可以安度晚年,今后也不用再去辛辛苦苦做佣兵了。”说着,胖子抬头看了看兴冲冲走在前面的艾米,“没想到这小子出现,让我的计划提前了两个月,不过没关系,这个时候雨季还没到,刚好赶路。”

    艾米立即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盯着胖子,“嘿!你刚才在说什么?什么东西能翻几番?我也要算一份!”

    “小子,你能有多少钱?”胖子不屑地看向艾米。

    “与你无关,总之比你俩多!”艾米一脸得意地拍了拍行囊。

    胖子愣了一下,随即迅速转动着眼珠,“怎么能说跟我们无关呢?我们可是肩负着护送你回伊尔国的重任。你看我和巴尔斯都有中级斗气,我是五阶,他是六阶,我使剑,他用弓,从小便一起在伊尔国北方行高官大,你呢?看样子应该也会斗气吧?出门还带着一柄短剑呢。”

    “唉!”艾米长长叹口气,露出一脸失望,“不过才是中阶斗气啊!”

    “好啊,小子,你的口气不小嘛!”胖子鲍比顿时气呼呼地冲艾米瞪起眼睛,“快说来看看,你的斗气达到什么水准。”

    “五阶!”艾米做出满不在乎的模样,“不怎么样,也就是五阶而已!”

    “小子,你可别吹牛来骗我鲍比大人,虽说我不是骑士,但也毕竟在大名鼎鼎的铁门军团干了二十年,什么风浪没见过,什么厉害角色没遇到过,就连贝利撒留将军......”

    “好了,鲍比!”瘦高个巴尔斯打断了胖子的滔滔不绝,他犀利的目光上下来回打量艾米,最后肯定地点了点头,“这个孩子,从气质上看,我觉得他没说谎。”

    艾米这才留意到他的腰间插着一柄匕首,肩上背着一柄镶嵌着黑色金属的枯黄长木弓。

    听同伴这么说,胖子忽然间气馁起来,“这小子看上去也不过十三四岁吧,要是斗气真能达到五级,岂不是有资格进入学院?”

    “没错,我就是雷神学院的一年级学员。”艾米随口应道。

    “还真是雷神学院的?”胖子再度兴奋起来,“我当年初级学院毕业时,斗气只有三阶,无论是阿提尔、舍克尔的中级学校都没有选中我,还差一点就去了雷神学院。”

    “那你为什么没去?”艾米听他这么说,立即亲近了许多。

    “因为家里穷,母亲又体弱多病,所以我到了十五岁就去参加了佣兵团,这样子便可以挣钱养家糊口,我的祖上世世代代都没有会斗气的,虽说我有了斗气,但也对自己没有太多期望,结果呢,当了三四年佣兵后居然又升了两阶。跟着佣兵团走南闯北,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我们伊尔国的北方军团只知道拿蛮族撒野,对自己的属下也是漠不关心,而铁门军团的军团长可是什么人,别说贝利撒留将军,就是很早以前的华伦斯坦将军和塔尔西将军,哪一个不是好样的?”说着说着,胖乎乎的脸上,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所以我抓住一个机会,便报名加入了铁门军团,巴尔斯跟我一样,我们在佣兵团内便是好兄弟,现在看来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做佣兵虽然收入要高些,但风险也是极高,加入主战军团,特别是像铁门军团这样的,就算是波加尔人经常会脑袋发热,但也轻易不敢招惹我们!”

    艾米点了点头,同意他的说法,但还是继续追问,“那你当初可以进入雷神学院时,为什么没有去?只是因为钱吗?”

    “因为他觉得,雷神学院那种偏远的小学院,去了也等于没去,纯属浪费时间!”巴尔斯冷冷插话道。

    “是啊,是啊!”鲍比紧跟着道,“艾米,你才一年级,都已经五阶了,当初恐怕都有资格前往索兰四大学院,你要知道,帝国几乎所有能在军团内混到中队长以上的,都是从皇家自由学院毕业,而能在一个主力军团内当上中队长,那就意味着可以干到五十岁,退役后终生都有大笔薪水可领。”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那又有什么稀罕?”艾米哼了哼,“还是继续说如何到绿山城挣钱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