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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非当时就觉得整个人如坠冰窖,她的这个纹章,竟然跟嗜血狼族是一样的!
难道她的真正身份,竟然是嗜血狼族?
她竟然是……妖怪吗?
红袖见过这个纹章,略加思索,就知道叶非心中在想什么,安慰道:“师妹不用担心,你肯定不会是嗜血狼族的妖怪的,妖怪没有你这样的。”
“可是……这纹章怎么解释?”叶非根本不信,“如果我是妖怪,该怎么办?”
卫朗道:“不可能,我跟你从小一起长大,你怎么可能是妖怪!再说,你若是妖怪,在玄月真人座下这么久,以她的道行,如何发现不了?”
红袖也道:“就是啊,师父那么厉害,你若是妖怪,她早就看出来了,别多想啦,可能是巧合吧。再说,你这个纹章是红色的,狼妖的是黑色,肯定是不一样的……这样,回头我到藏书阁里查一查,这个纹章是什么意思。”
叶非心中依旧忐忑,“可我能使用狼族的焚天剑,这一点又如何解释?”
红袖想了想,却没办法给她一个合适的理由。如果不是和叶非相处时间久了,知道她的为人,凭着她身上的纹章和可以驾驭焚天剑这两点,红袖肯定认为她是嗜血狼族!
但对叶非,她无法这么想。叶非虽然修为不如她,却每次都拼命保护她,纵使身怀邪术,也只在救人时使用。这种作风,跟传说中的嗜血狼族差得太远了。
“嗜血狼族在月圆之夜会喝人血……你有没有想喝人血?”红袖想到了一个突破口。
“这个……倒没有……”叶非心中稍稍有些安慰。
没错,她不会像嗜血狼族那样害人性命,这一点是她与这妖狼本质的不同。
红袖道:“这就对了嘛,嗜血狼族就是因为太过狠毒,才会被圣仙灭族。这世上妖族千千万万,即便是妖,也未必都是邪恶的。只要心存善念,妖族也可以和人和平相处。我们南玄门只杀邪恶的妖怪,那些善良的小妖不会成为我们的目标。”
红袖的话让叶非略感心安,不过说到完全释怀,却是做不到的。
天快亮了,秦氏悠悠醒转,看到狼妖已死,这才放下心来。但几个孩子都受了伤,她着实心疼。
没多时,叶福跑过来了。此时结界已经消除,长寿老人等不到叶非的回话,不敢让众人回村。叶福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就一个人先下山来看看情况。
看到眼前的情形,叶福完全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好在大家只是受了伤,并没有性命之忧。而且妖怪已死,村子安全了。
【正义使者模式开启,宿主增加200点经验值,目前经验值:401点!】
叶非第一次除了任务之外有经验值的收入,虽然不多,但她这时心中烦闷,也懒得去计较。
叶福帮着把几个伤者扶回家,然后上山去叫村民们回村。狼妖死了,村民们都非常高兴,很多村民为了表示谢意,给叶非家和卫朗家送了大堆的礼物。叶非本来不想收,但看叶福很高兴的样子,便默许了。反正村民们送来的也只是些粮食、肉、蔬菜类的东西,并没有贵重之物。‘
卫朗家有钱,卫老爷对村民们的礼物并不放在眼中,自然不会收下。
卫朗和红袖去卫家休养,他们虽然伤得不轻,但无非是些皮外伤,下山的时候都有带南玄门特制的伤药,涂上之后伤口愈合得很快。
在梨花村住了三天,叶非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的内伤不重,外伤养上三天已经不碍事了。只是灵力耗损得太严重,一时无法完全恢复。
叶非和红袖、卫朗二人商量着两天后一起出发,继续寻剑。她虽然得了焚天剑,但书中没有提到这把剑,叶非不能确定焚天剑是把什么样的宝剑,只怕邪气很重,她虽得了此剑,还是不想把它当作常用的武器,最好设法找到另一把剑才为上策。
卫朗还没有寻到剑,他必须完成寻剑的任务才能回去。这样空着手回师门,他的师父肯定会不高兴的。
走之前,叶非来到父母房中,表情有些凝重。
叶福没有见到过女儿这个样子,关切地问道:“非儿,怎么了?是不是降妖太辛苦、太危险了?”
秦氏道:“要是不想回去,咱就不要回去了,在家里待着也挺好的。”
叶非忽然跪倒在地,连磕了三个头。
叶福忙上前扶她,“非儿,你这是干什么?走就走吧,不用行这么大的礼!”
叶非却不起身,说道:“爹、娘,女儿有一件事情想问你们,希望你们可以如实告知!”
叶福和秦氏面面相觑,似乎都有一种预感,二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叶福叹了口气,“好,你起来问!”
叶非这才站起身来,轻咬了一下嘴唇,道:“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
这话一说出口,叶福和秦氏都呆住了。
秦氏连忙道:“傻闺女,你怎么不是我们的女儿呢?谁跟你说什么闲话了吗?别相信他们,你就是我跟你爹的亲生女儿!”
叶福却皱着眉头,一言不发。
叶非看叶福的神色,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但她还是想听父母亲口告诉她真相。
“爹、娘,女儿已经长大了,能够接受自己的身世。而且……就算我不是爹娘亲生的,但也是爹娘养大的,我永远是爹娘的女儿,这一点这辈子都不会改变!”
秦氏黯然,长长地叹了口气,扭头看向叶福。
叶福像是下定决心一般抬起头来,盯着叶非的眼睛看了半晌,终于道:“既然你都知道了,那这事儿也瞒不住,没错,你不是我们亲生的,是我们……捡回来的!”
叶非早料想到是这个结果,她身上的嗜血狼族纹章,不可能是叶家夫妇这两个普通村民能够烙上去的。
但亲耳听到叶福说,她的情绪还是会激动,“那么,我究竟是谁?”
秦氏苦笑道:“既然你爹都说了,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我们两口子一直没有孩子,十三年前,你爹在前面山上打猎的时候,看到了你,他很喜欢孩子,就把你抱回家来了。我看到你也很喜欢,就把你当作亲生女儿,一直养到了现在。这事儿村里的大人们都知道,不过没有人会提起罢了。”
叶非声音有些发颤,“那……那我的亲生父母究竟是谁?”
叶福道:“这个我真不知道,那时我看到你,你一个人在林子里,不哭也不闹,见了我还冲我笑……我当时就觉得,你这孩子跟我们夫妻有缘。我抱着你,在林子里转了一整天,没有见到别人,怕是把你丢在林子里的人早就走了。”
他起身在柜子里翻找,拿出一个小包袱,打开来,“这是当时你身上所有的东西,我一样没有丢,想着有一天,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时也有线索可寻。”
秦氏默默地在一旁垂泪,叶福也坐到一边,黯然伤神。
叶非在包袱里翻了几把,里面有一块包婴儿用的小毯子,然后就是一块玉佩,再也没有别的了。
她拿起玉佩,虽然对玉器没有了解,但见那玉佩光滑明亮,通体碧绿,做工精美,应该价值不菲。
那块小毯子做工也很精细,布料摸上去细细滑滑的,虽然隔了这么多年,颜色鲜亮如初,只怕也不是穷人家能用得起的。
既然她的父母会把这样贵重的东西留在她的身上,想来也不缺钱,但既然如此,为何要抛弃她?
叶福道:“这些东西我没有拿出来过,看起来是大户人家用的东西,想来你的亲生父母必是大富大贵之人,你若想去找他们,我也不会拦着你……”
叶非听出他话中的失落之意,忙道:“爹,我没有那个意思,我的父母丢下我不管,定是不想要我了,我去找他们作甚?自取其辱吗?”
叶福的神色稍缓,“可能……他们有什么苦衷吧?”
叶非摇头,“父母不要女儿,能有什么苦衷?爹,娘,我只是不想一直懵懵懂懂地过日子才回过来问,并没有想回去找我亲生父母的意思!”
她问父母这些问题,原意只是想求证一下,她是不是嗜血狼族的后代。
如果她的父母真是嗜血狼族,她是绝对不会承认他们的,她绝对不会与这些杀人如麻的邪恶妖孽为伍。
但若她父母只是普通人,既然他们丢下她不管,她也没没有必要相认。再说,她只是借用原主身份的外来者,谁是她的亲生父母,她一点儿都不在乎。叶家夫妇把她当亲生女儿,对她好,她只会承认这二人是自己的父母。对一个修道之人来说,凡间的大富大贵根本就不值一提。
只是在心里,她很期望自己的父母只是普通人,不是妖族,只要她不是嗜血狼族的后代,管她父母是谁,她一点儿都不在乎,也没有要去寻找的意思。
叶氏夫妇听叶非这么说,心中宽慰不少。这些年来守着这个秘密,他们心中一直像是压着一块巨石一般,这下说出来,倒是轻松了不少。
尤其是叶非在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还是把他们当成亲生父母看待,这一点让他们觉得,没有白白养活这个女儿。
叶福道:“这包袱里的东西就交给你了,既然是你的亲生父母留给你的东西,理应给你来保管。”
叶非点头,收下了包袱,放进流金环里。虽然她不想认父母,毕竟这些东西是她出生时所带来的,留个纪念也好。
她问秦氏:“娘,我后腰上有个红色的纹章,这是什么时候印上去的?”
秦氏道:“你被你爹捡回来的时候就有了,当时以为是画上去的,想帮你洗掉呢,不过怎么洗都洗不掉,估计是纹上去的吧……好在是在看不到的地方,要是在脸上、手上,就不好看了。”
叶非点头,她早猜到是这样,叶氏夫妇不可能会在自己女儿的后腰上纹上这样可怕的纹章,定是她出生时就带来的。
这样一来,叶非还是无法排除自己是嗜血狼族后代的可能性,她的心情有些压抑。万一她真的是嗜血狼族,万一有一天她忍不住要去杀人怎么办?
她问系统:“我到底是什么身份?”
【系统探测中……宿主仙力等级:结丹初期!身份:普通人类!扣除经验值1点,目前经验值395点!】
叶非:“……”
说了等于没说!还扣了她一个经验值!
这些日子她已经发现,系统所探测出的资料并不完全正确,至少对仙力等级过高的人是无效的。她曾经试探着询问玄月真人的仙力等级,得到的回答却是:无!
以玄月真人的功力,她是可能完全隐藏自己的实力的。一般等级低一点儿的修仙者,只要使用灵力就会暴露出仙力等级。或者对方用法力试探,也能轻易得知。
但到了玄月真人这个等级,即便她使出法术,旁人也无法准确感知她的实力。系统所能感知的准确度最多也就是在对方没有使用法术时,感知对方使用法术时的仙力等级而已。感知的范围,也仅限于下境界的修仙者。
顿时让叶非觉得自己这个系统很没用。
【检测到宿主腹诽本系统,扣除十点经验值!当前经验385点!】
叶非:“……”
……
当天下午,叶非一行人离开了梨花村。
村民们自发地到村口去送他们,看到三人御剑飞走,顿时欢呼赞叹,直至他们消失在视线之中,这才各自回家。
叶非记得,书中有提到卫朗所使用的宝剑,名叫龙星剑,是书中最强大的宝剑之一。龙星剑上面有一颗星星的图案,是由一条巨龙的魂魄幻化而成,每次一挥剑,便有巨龙的咆哮声,附带巨龙之力,威力非常强悍。
龙星剑沉在龙潭之内,已经沉睡了数千年,原书中说,它一直等待着能够唤醒它的人。当然这个人,就是卫朗。
卫朗得到龙星剑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他在龙潭听到潭底的呼唤,下到水中便看到了这把剑。他拿起龙星剑,忽然听到龙星剑内的龙魂对他说了一句话。
作者马甲大大在这里挖了一个坑,并没有写出龙魂说了些什么。这个坑也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想当成伏笔,后面一直没有再提起。
叶非不好直接说出这些,便想着怎样把卫朗往龙潭方向引导,好让他尽快拿到龙星剑。
书中对于龙潭所在的方位描写并不详细,叶非并不知道它的确切位置,只知道它是位于龙见城的城外。
她手里有一份地图,是从梨花村的一个秀才手里讨来的,地图上标有龙见城的位置。
她便一路有意地引导着飞行的方向,卫朗和红袖本没有确切的目标,不自觉地就随着叶非的指引,朝着龙见城的方向飞去。
“师姐,我饿了,我们下去吃点儿东西好不好?”在经过龙见城上空时,叶非说道。
卫朗听这样说,也道:“我也饿了……要不咱们到城里买点儿吃的吧?我请客!”
他是卫家少爷,家中钱财无数,来的时候带了不少钱。思量着如果不在路上花掉,回到南玄门就用不着了。
红袖功力较深,修炼过辟谷之术,几个月不吃饭也没有什么问题。她不会觉得饿,但既然师弟师妹都饿了,反正也没有急着要去的地方,便同意下去买些食物。
从空中看去,龙见城人来人往,颇为繁华。直接降落在城里肯定会被人发现的,虽然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毕竟会带来不便。
三人商量了一下,便在城外降落了。
叶非刚刚在空中时已经看到附近有一处潭水,料想就是她要找的龙潭。打算一会儿吃些东西,就设法把卫朗引过去,让他能顺利拿到龙星剑。
三人降落的地点是城外不远处的树林里,这里没人经过,不会被人发现。走出树林,就是城门了。
城外,一个老人正在跟城门守卫纠缠,守卫很不耐烦地把他推倒在地,“都说了,城主吩咐不让你进城,你还是走吧!”
老人脸上带着几处明显的淤青,嘴角还挂着血迹,哀求道:“军爷,我家在城里,不让我进城,难道让我饿死在城外吗?”
守卫道:“这个我可管不着,我只听城主大人的命令!你快走吧,免得再挨揍!”
他说着,扬了扬手中的棍子。
老人畏畏缩缩地向后退了几步,却不甘心就此离去,望着城门发呆。
红袖立刻就看不下去了,怒道:“欺负一位老人家算什么本事?我去教训他!”
叶非忙一把拉住她,“别急,你这样冲过去只会坏事儿,咱们还是先问清楚吧!”
她走向老人,“老人家,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我们可以帮我的吗?”
老人长叹一口气,“你们是外地来的吗?看这两个姑娘长得挺好看,还是别进城了吧!”
叶非奇道:“为什么啊?这城里不让小姑娘进吗?”
老人摇头,“你们是不知道啊,我们这儿的城主每个月都要娶一个新娘!上个月他看上了我的女儿,非要娶她过门儿,我一个老头子也没法拒绝,只能答应了。可是我今天要看女儿的时候……”
他说到这里,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我要见女儿,可城主却不让,还让人把我打了一顿,赶出城,不让我进城了!”
他越说越伤心,呜呜咽咽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卫朗气愤地道:“太不要脸了!一个月娶一个,这城主也太色了吧!”
叶非白了他一眼,貌似他也好不了多少。在原书中,卫朗也不知道娶了几个老婆,难得他的众老婆之间能和平相处,完全不内斗。
但这个城主的做法太过于奇怪,他既然娶了人家姑娘,为什么不让姑娘的父亲见女儿一面?这个要求很过分吗?不但不让,还把老人家赶出城去,不让进城。
按理说,如果他喜欢人家姑娘,对姑娘的父亲至少会有一点尊敬之意,不可能做得这么过分。
红袖道:“我们进城揍这个畜生一顿,让他把姑娘们都送回家去!再让他保证不许再祸害别的姑娘了……他要是不同意就打到他同意!”
说着,就要向城门走去。
叶非拦住她,“师姐,这事儿还没弄清楚,别急,咱们先进城看看情况吧。”
红袖道;“看什么情况?直接闯进去,把人打一顿就是了!”
叶非知她脾气暴躁,想做的事情立刻便要去做,只好试着转移话题,“师姐,你看这老人家受了伤,我们要先安顿好他。那个坏城主又不会跑,我们晚一点儿收拾他也不迟。”
红袖这才放弃了立刻去揍城主的计划,跟叶非一起检查老人家的伤势。老人家伤得并不重,但浑身都是被打的淤青,足见这城主下手狠辣,毫不留情。
叶非取出伤药给老人涂上,问了下他的姓名,老人家自称姓周名德,是龙见城的一个小商贩,平日靠卖烧饼为生。因为老伴去世得早,一直与女儿相依为命。
叶非觉得,还是先把老人送到城里的家中,让他好好养伤才行。不过这城门守卫已经得了命令,不让周德进城,倒是有些麻烦。
以红袖的脾气,自然是直接杀进去。反正这些凡人的能力有限,她若出手,这些人根本阻拦不住。
但是叶非认为,这样容易打草惊蛇。城主的身份尚不明确,让他有了防备,他们再进去就难以看到真相了,说不定那些被他娶回去的姑娘们也会跟着遭殃。
三人商量后,决定用个障眼法,迷惑守卫,趁机进城。
障眼法是个很简单的法术,能够迷惑人的双眼,让他看到施术者让他看到的东西。对付法力高强的人没有用,但对付几个守卫绰绰有余。
红袖在一旁施展法术,叶非和卫朗直接扶着周德进了城。
守卫们看到的,只是四个年轻人一起进了城。他们中了法术,周德在他们的眼中变成了一个年轻小伙子。他们接到的命令只是不让周德一个人进城,别的人他们根本就不会阻拦。
周德战战兢兢地从守卫面前走过,发现对方像是不认得他一样,只看了一眼就让他进去了。心中大为不解,但眼下又不敢问,只能低着头跟着三人进了城。
到了城中,周德才开口问道;“那个……那几个守卫为什么不赶我啊?他们刚刚还不让我进城呢!”
叶非不想跟他说实情,只是道:“我偷偷地给他们塞了点儿钱,他们就不管你了。”
周德脸有愧色,“我……我怎么能让你们这几个孩子花钱呢?该多少钱,回头我数给你们!”
叶非道:“这个就不用了,老人家你家在哪儿呢?”
周德引路,几人一起来到他的家中。
周德家境贫寒,只有两间破烂的茅草房。他把叶非一行人让进屋,走到厨房要去烧水泡茶,叶非忙拦住他,“老人家不要再忙了,你身上有伤,还是多休息吧!”
正说话间,外面有人走进了院子,院门没关,这人倒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直接走了进来,还边走边叫道:“老周啊,你回来了吗?”
周德应了一声,“回来了!”
院中那人进了屋,“哎呀,老周,我今天来了好几回,都没有看到你,你去哪儿了?”
周德叹了口气,“别提了,你找我干吗?”
那人看到叶非一行人,疑惑道:“他们是……”
周德解释道:“几个好心的孩子,路上遇到的……老王,你有什么事儿就说吧!”
老王这才道:“我……城主让人跟我说,说要娶我家姑娘!我听说上个月是你家姑娘,想问问是什么样的情况?你家姑娘在城主家过是怎么样?”
他这样一说,叶非的表情顿时变了,红袖抢着道:“这个色鬼!竟然又想坑人家姑娘了!”
老王看了她一眼,疑惑道:“这位姑娘是……”
红袖道:“我就是路过的,你们城主这样无耻,难道你们不会反抗吗?”
老王犹豫了一下,道:“这个……其实我倒不是很不情愿,毕竟人家身份摆在那儿,还给不少聘礼呢。让姑娘嫁给他,日子过得不会差了,就算不怎么受宠,也总比嫁给穷小子强些。不过听回来的姑娘说,城主似乎不怎么待见她们……想问问老周家闺女在那里过得好不好。”
叶非道:“回来的姑娘?有姑娘回来的吗?”
老王道:“当然有,有几个姑娘去了,城主不满意,又给退回来了……”
这件事情更让叶非无法理解,这个城主的做法实在奇怪,有的姑娘不让出来,连家人来找都不许见。有的直接退了回来,根本就不要。
他这取舍之间怎么会差别这么大?
周德叹息着将自己要见女儿反而被打的事情说了出来,“这女儿嫁了出去,三日回门是基本的礼节吧!可我这女婿,别说三日回门,连我去看一眼都不让!那可是我的亲生女儿啊!”
老王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怎么会这样?他不让你看姑娘?难道你家姑娘出了什么……呸,我这破嘴!”
他这话虽然有些不中听,但叶非听在耳中,也想到了,如果姑娘出了意外,城主肯定不想被姑娘的家人知道传出去,以至于以后没有人敢把姑娘嫁给他,这种情况下,他把周德赶出去便不奇怪了。
可是周德家的姑娘能出什么意外呢?
难道……
她不敢往太坏的地方想,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她还是希望姑娘能够平安无事的。
周德道:“我家那姑娘脾气不好,哎……难道是她得罪了城主大人,才会这样的吗?先前我嫁姑娘的时候也是跟你一般的想法,觉得姑娘嫁给城主,虽然这城主花心了点儿,但好歹人家有钱,能过上好日子。再说,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我家姑娘自己也愿意,哪想到……”
叶非觉得,如果周德的事情只是个例,有可能就是他的女儿出了什么意外。
她提醒道:“不是说有姑娘回来了吗?我们不妨问问他们,看看是什么情况!”
这样一提醒,老王道:“也是,我记得城东有一户铁匠家的姑娘就是被城主送回来的,我这就去问。”
叶非道:“我跟你一起吧!”
老王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好吧。”
红袖把叶非拉到一边道:“干嘛这么麻烦啊?直接杀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叶非道:“师姐,咱们不是不了解情况吗?万一姑娘们是自愿的,咱们不是害了她们吗?这凡间的姑娘,但凡嫁过一次人的,就算回来了,也没有人要了。她们若是在城主那里过得挺好,咱们这事儿就不能乱来。”
红袖道:“是吗?凡间有这么多规矩?不嫁人就不嫁人呗,有什么了不起!”
她上山时还小,不懂这些凡间的人情世故。听叶非这样说,有些不可思异。
叶非也是从历史书上看到的这些,虽然不是亲身经历,总是知道一些的,解释道:“姑娘家一辈子不嫁人可不行,会被人指指点点,在背后说闲话的。而且她们多半没有谋生的手段,只能靠男人养活,没人养活根本无法生存。再说,她们又不是仙门中人,很快就会老去,等老了一个人孤苦伶仃,岂不悲惨?”
红袖面露忧色,“原来凡间的女人生活得这么苦……如果她们嫁不到一个好丈夫,不是要一生受苦吗?”
叶非叹道:“何尝不是呢?”
古代女子的地位低下,不能像现代女性一样出去工作养活自己,只能依附男子。她们的幸福完全建立在男子的身上,如果嫁个待她们好的丈夫日子还好过些,但若嫁得不好,也只能听天由命,完全无法反抗。
相比之下,叶非觉得自己可以进入南玄门修仙,不必受凡间女子所受的苦,运气实在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