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五章 踩雷行动

林朔八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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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的机舱外蓝天白云,这是林朔第一次来到美洲大陆。

    就在一个多月前,这片大陆的安第斯山脉之中,老丈人苗光启率领唐高杰、苗雪萍、陈天罡,与一个女魃三龙级存在战斗过,在付出了一些代价之后,战而胜之。

    这应该是地球截止目前为止,承载过的最高级别的修行者战斗。

    老一辈修行者的风采让林朔敬佩不已,不过以老丈人的尿性,估计这次又在这儿留了个大坑让自己这个毛脚女婿跳,对此林朔深信不疑。

    这不仅仅是一种推测,更是冥冥中的一种感知。

    不知不觉,林朔也已经修行到了那种程度,身处险地自然会心生感应,从而避祸趋福。

    所以飞机刚刚在秘鲁首都利马的机场降落,林朔就有些后悔了。

    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他当然无所畏惧,可这趟带着闺女呢,早知如此就不该跟着林映雪一块儿胡闹。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释然了。

    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尤其是非洲之行后,林朔现在心态跟以前有所不同,以前他是觉得人定胜天,而现在,被现实用明褒暗贬的手法毒打了几番之后,他慢慢清楚了。

    很多事情冥冥中自有天定,一个人的能耐再大,其实也就是尽人事凭天命。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自己最近这十来年,小事顺风顺水,大事未尽全功,整体看算是走运的,可这不代表自己一辈子都能这样。

    现在他能照顾好孩子们,修为也算高深,可淹死都是会水的,万一哪天自己横死在外,林府最后要当顶梁柱的,还得是林映雪。

    别看她是一个姑娘,可林朔观察下来之后,有种很清晰的感觉,就是自己目前的这些儿女之中,林映雪将来最有出息。

    而之所以林朔会去培养林继先为下一代猎门总魁首,那是因为他觉得猎门总魁首的位置,以后林映雪是看不上的。

    她未来的成就,会比现在的自己更大。

    当然这有两个必要前提,一是十年后非洲大陆重新降临时间,人类需要扛过这一波灭世之危。

    否则人类都没了,林映雪也就没有未来可言。

    二是林映雪本人,要在真正成才之前经历一些磨难,甚至是生死关头,这叫玉不琢不成器。

    趁着自己现在战力脑子都还在走上坡路,在自己的看护下,给她一些磨难和挫折,总比自己死后,现实真把她扔在鬼门关前强。

    想到了这一层,林朔算是真正理解老丈人苗光启了。

    这老头儿这十来年可少没给自己找事儿,为了考验自己,他能把家业都败得一干二净,这是真把自己当儿子看。

    而自己不知不觉,也活成了他那个模样。

    “总魁首,你在想啥呢?”

    飞机已经在跑道上停稳当了,楚弘毅见到林朔看着窗外一阵阵愣神,不由问道。

    林朔回过神来,笑了笑,问道:“楚魁首,你有什么事吗?”

    楚弘毅还没吭声,魏行山抢过了话头,说道:“到地儿了嘛,你得给指示呀,咱接下来去哪儿。”

    “接下来去哪儿,或者之后怎么做,那是我区区一个狩猎队的队员能决定的吗?”林朔反问了一句,然后指了指正从卧舱里出来,正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林映雪,“这不是得请示咱们队长吗?”

    “没错。”楚弘毅点点头,然后冲林映雪抱拳拱手,“队长,请指示。”

    林映雪在飞机上睡了一路,这会儿睡醒迷迷糊糊地出卧舱,看到楚弘毅给自己行礼,她赶紧摆手:“楚叔叔,您可别千万这么说。我是暑假作业要狩猎,这才让爸爸和魏伯伯陪着我来的。他们俩让我当队长是想看我笑话。您不一样,您疼我,可不舍得坑我呢,是不是?”

    楚弘毅一听这话,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是十岁的孩子?

    这话术,一下子就弄得自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不过楚弘毅如今年纪不大,比林朔还小两岁,可他也是老江湖了。

    他往林朔那儿一抱拳,顺手就拍上了马屁:“总魁首真是教女有方。”

    听得林朔直翻白眼:“你少来。”

    一旁的魏行山一脸冤枉:“哎映雪,你这话说对了一半,我跟爹出来狩猎也不是一趟两趟了,他确实有这个毛病,不喜欢当队长。

    第一次跟他去外兴安岭的时候,队长是我。最后一次跟他去大西洲,队长是苗成云。

    他就是心眼坏,想看别人笑话。

    我就不一样了,我是真心拥戴你的……”

    “你少来。”林映雪翻了翻白眼,神情语态跟之前的林朔一模一样,然后小姑娘对楚弘毅说道,“楚叔叔,他们这俩人都是捣乱的,咱不理他们。”

    楚弘毅也不知道怎么接这话,只能应了一声:“哎。”

    “楚叔叔,我之前听章大哥说,您楚家以前就在南美洲对吧?”林映雪问道。

    “没错。”楚弘毅挠了挠头,“嗐,说出来也不怕丢人,我们楚家之前在南美混得也不怎么样,接不到什么狩猎买卖,只能开农场,这才能勉强糊口。”

    “那现在农场还开着吗?”林映雪又问道。

    “开着呢。”楚弘毅说道,“现在是楚家的主脉迁回华夏岭南去了,南美的农场生意,是楚家分支在打理。”

    “哎?那你们家是不是养了很多羊驼呀?”林映雪问道。

    “那养了不少呢。”楚弘毅答道。

    “羊驼好可爱啊,我想去看看羊驼!”林映雪神情兴奋地说道。

    一听这话,楚弘毅心里这才安稳一些。

    楚弘毅比较迷信,他觉得小孩过于早慧,不是什么好事儿,容易遭天妒。

    他自己就是例子,四岁开始就记事了,等到了十来岁,无论是修行还是接人待物,都是大人模样。

    结果十二岁的时候出事儿了,修行的时候出了意外,这才变成了如今这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

    所以刚才看到林映雪怎么早慧,他心里是隐隐不安的。

    这会儿一听她想去看羊驼,楚弘毅反而放心了,这就是小孩心性。

    十岁的孩子,主要就两件事儿,一个吃一个玩。

    千方百计,手段用尽,就是为了这两件事。

    至于达到这两样目的手段有多高明,那叫小聪明,担不起智慧二字。

    只是楚弘毅心里虽然不担心了,可嘴上不能顺着孩子说话,毕竟家大人在场呢。

    所以楚魁首劝道:“不是,映雪,咱不狩猎了?”

    “狩猎又不着急的,一个暑假两个月呢,慢慢来就好了。”林映雪说道,“这趟出门,好不容易身边没苏宗翰和林继先这俩拖油瓶了,我不用扮大人了,所以想先玩一会儿。”

    这话听的林朔心里不禁一阵难受。

    确实,在家里的时候,林映雪就是小大人的模样,管着两个弟弟。

    可实际上,她也就比苏宗翰大了几秒钟,两人就是林朔接生的,前后脚的事儿。

    而林继先,也比她只小了四个月。

    三个实际上同岁的孩子,林映雪这个姐姐当得跟娘似的,责任心强,处处以身作则,平时哪有时间玩。

    再加上她确实长得快,有时候会搞得林朔忘了她也是个孩子。

    脑子刚刚转到这儿,林朔忽然怔了怔,心想哎呦我去,小姑娘这话术可以。

    她想去农场看羊驼,然后她也知道这个事情她自己说了不算,楚弘毅说了也不算,到头来还是得看林朔这个父亲的意思。

    所以她这番话,别看是对楚弘毅说的,可目标是在针对自己这个爹,打得就是自己这份恻隐之心。

    这么精湛的话术,林朔自问教不出来,能教她这套的,也就只有苗成云那个家伙了。

    小小年纪就会了这一手,这以后谁还降得住她?

    看来,得招一个上门女婿了。

    林朔这一瞬间想得有些多,林映雪那边显然不满意了,一双眼睛就看着自己的亲爹,等着他表态。

    “总魁首,您看……”楚弘毅在一旁不安地搓着双手

    于是林朔大手一挥:“走,去你们家农场玩玩儿。”

    ……

    南美洲,之前猎门内部是楚家人的地盘,自从楚弘毅这一支主脉迁到华夏岭南之后,楚家分支专门经营农场,已经跟猎门业务完全脱钩了。

    最近十来年,这儿是另外一个七寸家族负责的,主要是两片区域,一个是安第斯山脉,另外一个就是亚马逊雨林。

    这户人家姓胡,就负责的狩猎区域来看,算是猎门内部最大的。

    毕竟光一个亚马逊雨林,就有大半个华夏那么大,占了全球雨林面积的一半,全球森林的百分之二十,号称地球之肺,整整五百五十万平方公里。

    胡家原本也是海外的猎门七寸家族,大本营在东瀛,号称日出之国的那个地方。

    那是个岛国,如今发现头熊就算大新闻,狩猎业务早就没有了。

    不过胡家副业发展得不错,猎门七寸家族里面,要说有钱,那就数唐家和胡家有钱。

    唐家是干传媒的,胡家是做金融的。

    十二年前那届平辈盟礼之后,猎门所有九寸家族内迁,南美就空出来了,胡家当时是主动请缨,从东瀛挪到了南美。

    说他们是为了去狩猎,那鬼才信呢,胡家富可敌国然后主脉分支又不分家,狩猎这门看家本事,早就稀松平常了。

    十二年前平辈盟礼上代表胡家出战的,是个重金聘请的护道人,当时东瀛修行者里头的第一人,名叫岛田晋三。

    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修为大概是修力九寸二,刀法那是一绝,真实战力能跟九寸三的互别苗头。

    最后门槛攻守他先输傅明亮后输楚弘毅,双败出局,没替胡家争取到九寸的门槛,不过好歹替东家保住了七寸门槛。

    后来胡家家主向谋主曹余生表达搬家意愿的时候,说是痛定思痛,觉得如今胡家后辈修为不行,需要更广阔的天地去历练,于是就要去南美。

    曹余生是做过买卖的,当年的京城首富,所以他一眼就看穿了,胡家是看中南美这块大宗商品的主要产地了,全世界四大粮食公司,有三家胡家是股东,所以他们想挪过去,就近控制市场。

    反正他们现在主业是干金融的,投资为主没有实业,去哪儿都一样挣钱。

    看穿归看穿,曹余生最后还是答应了。

    一方面南美如今也没什么狩猎买卖了,谁去都一样,这个对狩猎大局没什么影响。

    另外还有一条,胡家给得实在太多了。

    当时苗光启提出猎门改革,家族搬迁、各大洲分部建立、各家族要把自家传承拿出来共享,这些都不是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能搞定的事情,得有利益交换,说白了都需要钱。

    林朔又是个甩手掌柜,曹谋主于是就找个了油水多的主,那就是老胡家,这笔费用人家全包了。

    于是胡家就顺利迁到了南美,从此落地生根,名义上还是猎门的七寸家族,可实际上再无联系。

    南美就是个乱局,一帮殖民地国家独立自后麻烦不断,政坛动荡,胡家这样的资本力量一旦进入,那就是虎入羊群。

    这个事儿林朔不清楚,可现任的猎门谋主,曹冕是知道的。

    曹余生自己挖了什么坑自己清楚,把南美的胡家一五一十全交代给了接任的儿子。

    这事儿过去也十来年了,曹冕最近事情又忙,淡忘了。

    所以他被苗光启亲自登门敲打一番之后,他终于想起这事儿了。

    猎门谋主恭恭敬敬地送走了苗老先生,自己坐在办公椅上思考了一会儿,前后的事情一串,全身直冒冷汗。

    最近几年,随着林朔的几笔买卖,婆罗洲这是独自建国了,以后将是重要的粮食产区,打击了胡家之前在南美的布局。

    再加上东欧和非洲那两笔买卖,整个世界的局势为之大起大落,全球股市就跟过山车似的。

    同样是在股市中割韭菜,大家都是猎门七寸家族,唐高杰能赚得钵满盆满,胡家却差点倾家荡产,究其原因是唐家看好林朔,所以在大势能跟进,也就能预判经济局势。

    胡家不看好林朔,反着押注,于是就接二连三栽跟头。

    双方的敌意其实很明显了,就差戳破窗户纸的事儿,而这个雷之前一直没爆,那是因为整个人类的局势太严峻,压住了。

    结果猎门总魁首,在自己这位猎门谋主的委托下,带着闺女飞赴南美,踩上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