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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变迁,不同的城市也走出不同的风格,就拿E市此时他们所处的这一座城镇。如果她们不是为了寻找最后一个妖怪而提前来了这儿,而是单纯上这儿游玩,就这座城镇的风土以及环境。
她们保准会在这儿多赖上几天。
古色古香的城镇,半开发的旅游模式,既保持了城镇该有的古朴,同时也融入现代的元素。
说真的,就这样一处地方,要不是临已明说自己就是在这儿跟应天相遇的,毕竟依照她对应天的了解,最后一个妖怪出现在这儿的几率非常的大。
留下来度假。
那是分分钟的事。
来这儿是为了寻找最后一个妖怪,这一要紧之事她们当然记得,只是记得归记得,却也不妨碍她们享受生活。所以在咂叹想不到这种地方竟然能养出应天那种可怕的人的同时,她们也不忘留神寻找最合心意的住所。
以前出门,住这一方面都是阴歌在留心拿主意,不过身边多了三个丫头后,这一件事就不劳阴歌费心了。完全不需要将整座城镇彻彻底底转上一转,只要凭了感觉,她们一眼就能看出那家宾馆最能住得舒心。
这不,也就扫了那么一眼,三个丫头集体看上城镇里这家独特的茶楼宾馆。一楼是茶楼,二楼以上则建成宾馆,既可住人也可风雅,叫三个丫头一眼就瞧上。
茶楼,平时多是人闲聚的地方,所以选了这一家茶楼宾馆作为下榻的酒店,也方便他们打探一下这座城镇是不是藏了什么有趣的事。进了茶楼宾馆,要了三间房,她们三个只要出门都习惯住在一块,至于其他的两间,自然是安德鲁和阴歌。订了房间拿了钥匙,上了楼将行李往床上一丢,几个人又重新回了一楼的茶楼。
约上两三个聊得来的朋友,在沏上一壶茶,选一处比较幽静的茶楼,对于这个城镇的人来说好像是一种在正常不过的生活方式。因为城镇的人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乃至于茶楼宾馆一楼的生意,还算不错。
先前进来的时候,一楼瞧着还有几个空位,没想到他们只是上楼放了一下行李,等着人再一次下来,楼下几乎都坐光了。到也是他们几个运气不错,还剩下最后一个空位。远远瞧着边处还空了一桌,担心晚了又叫人抢了前的小璃直接“嗖”的一声冲过去上了位置,等着其他几人缓步走过来,他们才坐下而后招呼茶楼的小哥给他们沏一壶茶。
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想要弄清楚这个地方是否出了什么离奇的事,最简单的法子就是找一个当地居民就喜欢聚集的地方。只要呆在那儿,坐上几个钟头,保准城镇里大大小小的事也都清了个大概。
坐在位置上,抬手要了几壶茶跟镇上特有的瓜点,一面坐在那儿品茶休息,一面留心着周遭一切。几人看着虽然年轻,可事实上经验皆是足的,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甚至连委托都没有,仅凭自己的猜测来到这一座城镇,他们自然也有自己的布思。
如果这个城镇真的藏隐了应天所要的最后一只妖怪,那么这个城镇必然会发生不少诡奇的事。一个地方近来是否发生了什么,根本不用浪费再多的心思去查询,只要往人多的地方钻,大体也差不了多少。
因为这是最常用的法子,所以当五个人坐在一楼的茶楼里,也不见谁有开口道囔什么,而是静着心坐在那儿,顺带留心着周围的一切。这不过才刚刚坐下,茶楼的小哥也才刚将他们要的茶和点心送了上来,边上那桌人开始道囔着近来城镇里发生的叫人留心的事。
小哥端了茶和点心,放下才转身去招呼另一桌,他们就瞧见边上那一桌有人视线顺着这位小哥瞥了过去。随后很快又收了眼,这轻瞥的人小声说道:“喂,你们几个瞧瞧,那李家的外甥今儿看着精神头还挺不错的,好像家里出了那档子事对他来说没多大影响呢。”
这话刚落,跟他同桌的几人也顺了他的话朝着那送茶的小哥看去,粗略的看了几眼后,其中一人说道:“当然没啥影响了,要不然你们真觉得得有啥大的影响?这李家死的是李家的大儿子,那小哥的大伯,又不是他亲老子,对他来说能有多大的影响。在说了,就算真的有什么影响,这人都已经下葬一个月了,就算是亲儿子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更何况是别人的儿子,前段时间还看着那孩子替那李家大儿子披麻戴孝,我看啊,已经很不错了。”
“说真的,这儿子,还是亲生的好,别人的娃,不管你对他怎么亲,都没用。你还活着,人家还常上你那儿走走,可现在人走了,也就一个月吧,该没事也就没事了。”
“这也没法子,毕竟不是亲生的。”这几人显然正在谈及那送茶小哥家里的事,因为城镇总的也就那么大,里里外外喜丧不过那几宗,久了自然也就动不动重新搬回来谈。一面感叹着别人家的儿子毕竟不是自家亲娃,一面喝着杯里头的茶,刚刚叹着气的那人边上一人开口接道。
“不过说来说去,还是李家大儿子自己没福气,不中用,生不出儿子,要不然依我说啊。如果这底下有自己的亲娃,他也不会废了心思去疼这兄弟家的孩子了。”
“哎,这人都已经走了,你们也就别在背后说人闲磕,老是提这些,小心那老李家的死不瞑目啊。”
“死不瞑目,这有什么死不瞑目的,咱们说得也都是真的,又不是在这儿瞎胡扯。不过说来也挺邪门的,这不只是老李家的大儿子没个送终的,好像老王老宋家的那两个,到最后也没能留种呢。”
“这么说来还真是,老李家这个,是一直没生养,所以也就没后。不过老王跟老宋家的那两个可就邪门了,这孩子是生一个,死一个,到现在两家的孩子要是加起来,足足也没了七八个呢。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凡是他们两个的娃,没一个能活出月子的。”
“这么说来,倒还真是,不过要说更邪门的还有另一件事。这三个人到死都没个传宗接代的娃也就算了,我记得他们三个好像都是最近这一两个月走的,老宋的身体一直不咋滴,人突然没了也就算了,可是这老王跟老李是怎么回事?两人平时看着身子骨还挺壮实的,怎么说没了,就没了?”
他们此时谈及的三个人,要说年纪也不大,还不过六十。就现在这生活水准来说,六十岁就终老的也是罕的,如今这生活水准,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活到七八十那才叫正常。可是这三个人,且不说前头的那个身体不是很好,后头那两个,身体也都壮着呢。可即便身体看着如何稳壮,这人要是说没了,一眨眼的功夫也就没了。
近来这三个人,都是前后脚一蹬,说没了就没了。虽然人突然死了也不是什么值得稀稀罕罕的事,不过连着一来月,三个常被镇上的人扯在一起的三个人先后都走了,这可够镇上的人无聊的时候来出来闲谈了。这也是因着无聊,有人起了个头,坐在边上那桌的人忍不住又将这一件事拿出来重提。
闲来没事,说说别人的闲事也挺正常,不过他们口中提及的那三个人,也不知怎么的,倒是叫他们越说越觉着邪乎。这话音也是越来越轻,最后倒是见着最右边那个年纪最大的人突然压声开了口。
坐在那儿,也不知是不是因着接下来要说的话有些忌讳,在开口前这个年纪偏大的人下意识朝着四周扫了一眼,等着确定周围没人留意到自己,这人才压声说道:“邪门,你们光觉着这三家邪门,那你们知不知道这三家为什么这么邪门。”
“邪门?为什么,难道真有什么说头?”
之所以觉得这三家邪门,纯粹是因为这三家有太多的事过于类似。事情要是过分的类似,往往叫人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以至于镇上的人在提及这是三家的时候,多是觉得他们家邪门。
邪门。
便只是因为大多数的人都觉得邪门,所以他们也觉着邪门,却没想到这邪门下竟然还有说头。因为听到这上了年纪的人压囔的这一句话,有人登时来了兴趣,朝着那人侧了身凑了上去,有人问道。
“怎么?听老哥你这口气好像知道什么。我说要是知道了什么,干脆说出来让哥们听听。我倒是曾经听过有个赵家那老太嘟囔过这三家造孽了,不过到底造了什么孽,那赵家的老太就是不肯说,你要是知道什么干脆说出来听听,要不我这心里头,总觉得落落的不踏实。”
造孽,因为这三家就算到了死也没能留下个后,所以他们曾经听过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说这三人造了孽。造孽,这可是一件能勾起他人好奇的事,所以当听着边上这老大哥说了那样的话,其他几个人也都来了兴趣。
许是因着今天太过无聊,或者是镇上近来也就出了那三个人连着走了的事,其他也没个可以拿出来消遣解闷的。所以在同桌几个人的催促之下,那上了年纪的人最终还是开口了。
拿起面前的杯子,抿了一口茶,当茶水咽下喉,这人才说道。
“照理来说这一件事我是不能跟你们说的,因为咱们村老一辈的都觉得这一件事挺忌讳的。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说真的,也没见出了什么事,反正那三人也都走了,你们要是想知道,那我就跟你们说说。不过你们可记住了,这一件事绝不能上外头说去,要不然传到老一辈耳中,你们几个就等着找罪受吧。”
不可以乱说,甚至于如果传到老一辈耳中,就等着给自己找罪受。也是因了这一句话,这人即将说的那件事更叫人好奇。
又是深深的吐了一口气,随后再喝了一杯茶,这人才开口说道。
“这事啊!如果要说也过去好些年了,现在算算恐怕也有三十来年。当时咱们镇还挺潦倒的,家家户户有的时候都揭不开锅呢。不过那个时候都这样,每个地方光是填饱自己的肚子都得费了全身的劲,更别提是其他了。那个时候啊,这一口饭可是家家户户最看重的事,所以对于口里这个东西,每家人都看得很紧。那个时候你们几个恐怕还是穿开裆裤的小子,我嘛,也就七八岁吧,不过也就是因为我那时候差不多七八岁了,所以这一件事我还记得。”
话到这儿顿了一下,看着杯中的茶,也没见这个人伸手去拿,而是盯着看了好一会儿,这人才继续说道:“那个时候,家里孩子多,吃的东西少,所以有些时候一些养不起孩子的乡民就会把孩子抱到山上扔掉。咱们这镇以前可不像现在这么太平,周围的山里头可是有狼的,那个时候,狼虽然也没东西吃,不过有的狼居然还有人性,其中也不知是哪家的孩子,可能命不该绝吧,被丢到山上后竟然叫狼叼回去养了。”
“让狼叼回去养了?看来那匹狼刚刚没了狼崽子,所以把那孩子当自己的娃养了。”
“是啊,我们现在都知道是因为母狼没了崽子,才把那娃娃当成自己的狼崽子养了。不过以前的人可不知道,所以那个被狼养大的孩子,对于咱们镇来说可是一个很大的凶忌。”
“凶忌?然后呢?”
“然后啊,这狼孩子虽然是母狼养大的,不过狼孩子也有长大的时候。那狼孩子随着日子也一天一天的长了。你们那个时候还没记事,不知道那段时间的苦。镇上没多少吃的,这山里头当然也没多少,所以那个狼孩子就上镇上偷东西吃。”
“偷东西吃?后头呢?”
“是啊!偷东西吃,一开始这狼孩子偷得还挺小心的,虽然镇上被偷的人家都骂骂咧咧,不过谁也没逮住这个孩子。不过俗话不是说了,一条河道上走久了,免不得有翻船的时候。”
“这么说来,那个狼娃子最后被逮住了?”
“是啊!我还记得那个狼娃子当初偷的是老王家的东西,结果巧着被老王逮住了。你是不知道,当时逮到那娃子后,那老王打得有多惨,几乎是将那个狼娃子往死里打呢。不只是老王打得厉害,老李和老宋也上去凑了热闹,那个场面,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的。”
虽然这人没具体描绘当时究竟是个怎样的场面,不过从他的脸上,也看得出当时那场面,绝对叫人不忍多看几眼。因了这人的话,同桌的几人脸色都凝了,顿了一下,随后有人说道。
“那接下来呢?那个狼娃子怎么了?是不是让他们三给活活打死了?”
“活活打死吗?这到没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狼娃子的命还不错。当时啊,我都快觉着他们三真得将那个娃子打死了。不过没有,在最后关键的时刻,好像有人把那个娃子救走了。”
“有人救走那个狼娃子?是谁啊?”
“这个我就记不清了,反正记得好像是个女的,可具体长什么样,我还真没印象,不过……”
“不过什么?”
前一刻人瞧得还挺正常的,可下一刻不知忽的记起什么,这人的脸色竟然变了。直接恐扭起来的脸色,面上带了极浓的惧意,眼珠子差点从眼眶内蹦出来,单单“不过”这两个字就在嘴里转了半天,连着重复了数遍,这人才压了声说道。
“不过当时那个狼娃子。”
“那个狼娃子?怎么了?”
“虽然那个带走他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记得当时那个狼娃子,他的那一双眼。”
奄奄一息,在濒死的时候被人救走,虽然只剩下一口气吊着命,可就算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那一双藏在撒发下的眼,仍旧戾狠得叫人害怕。透射出来的恨意,直勾勾的盯落在差点将他打死的三人的身上,那种迸射而出的狠,就好像。
好像这一辈子。
绝不会放过这三个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