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十六年的金丝雀

倾思慕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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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是上天垂怜,容锦王妃生了,三胞胎,两男一女。

    稳婆将大儿子偷出来交给杨伟森,杨伟森只当偷走这一个,容锦王妃只剩个女儿,并不知道一共有两个男婴,就将这个男婴送进了宫,据说皇帝很是喜欢,十分宠爱。

    容锦王回来见妻子已经生了,还是龙凤胎,自是十分喜悦,容锦王妃生产时剧痛难忍神志不清,哪里知道自己到底生了几个,也只当自己生的是龙凤胎。

    孩子渐渐大了点之后,容锦王又带着一家四口,继续游山玩水,生活好不快哉。

    杨伟森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心里暗自庆幸容锦王喜欢游玩,这个秘密恐怕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直到过了八年后,刘青歌和刘青月已经八岁了,容锦王兴致突来带着一家人回了天乐城,皇帝一听他回来了,宣他快快进宫,顺便见见自己素未谋面的两个侄子侄女。

    然而当皇帝看到刘青歌的第一眼就勃然大怒,找来了玲贵妃问是怎么回事,玲贵妃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无奈终于查到了杨伟森的身上。

    为了保全自己,杨伟森谎称一切都是容锦王逼他的,说是容锦王自从病愈之后,一心想拿回属于自己的皇位,奈何没有办法。

    他查出玲贵妃是假怀孕,就威胁玲贵妃必须带走自己的孩子,日后想法让自己的孩子登上皇位。

    皇帝信了吗?当然信,有人威胁到了他皇帝的位置,他怎么可能不信,宁可错杀一百,也不能放掉一个。

    冒充皇子,这条罪责可以让他们满门抄斩,然而容锦王不是别人,是当年的太子,不能说杀就杀,否则难以向众大臣说明,还会说皇帝忘恩负义,忘了当年是容锦王把皇位让给他的。

    于是皇帝下令,撤了容锦王的称号,改为廉锦王,意思是让他看清楚自己的身份,无论有着多么华丽的外表,不是皇帝就不是,还妄想自己的儿子偷龙换凤,实在是不自量力,廉字永远在锦字之前。

    皇帝还断了廉锦王府的俸禄,让廉锦王府自生自灭,要知道皇家素来以经商为耻,古代的世界从来都是重农轻商,商家是最让人瞧不起的职业,一时间王府垮了。

    玲贵妃自然是打入冷宫了,那个孩子虽然还给了廉锦王,可是这个孩子毕竟是皇家的一个耻辱,他只要留在王府里,让众大臣知道,就是皇家的笑柄,皇帝当然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于是皇帝下令,将这个孩子送去很远的地方,戴着面具为生,不许众人看到他和刘青歌一模一样的脸,并且换一个比较女气的名字,好让众人遗忘这件事,永远不得回来。

    这个孩子,就是现在的刘青莲。

    容锦王从来没受过这种耻辱,加上众多舆论压力,终于积郁成疾病倒,没两年就去世了,容锦王妃夫妻情深,也跟着他一起去了,只留下那时候才十岁的刘青歌和刘青月。

    十岁的刘青歌,为了扛起整个王府,做起了最让人瞧不起的商业,没有人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只知道刚开始他每天天还没亮就出门,深夜带着一身伤从外面回来,第二天一早再出门……

    终于他成了靖国第一商户,有钱到皇室都要给他三分薄面,他还把自己的妹妹打造了天下第一才女,可只有刘青歌自己才知道,自己一共才进宫过三次。

    第一次是和父亲一起,才知道自己有个亲哥哥;第二次是他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垄断整个天乐城,皇帝不得不见他,封刘青月为昌容郡主;第三次就在不久前,他因为二皇子入狱那次……

    杨伟森被叛充军,不过杨家家底雄厚,被他偷偷逃了回来,找其他人代替自己,刘青歌早就查到了,也不揭穿,而是强行把他的女儿一个一个娶过来,一个一个整得生不如死地送回去。

    刘青歌有钱,从来有钱能使鬼推磨,杨伟森还在充军,当然不敢张扬,又斗不过他,只能看着自己的女儿挨个遭殃,没两年就气死了。

    杨雪柔就是杨伟森第四个女儿。

    刘青歌总是想把刘青莲找回来,好好弥补他,可是皇命不准,他也没有办法,终于这次有了机会,他来了一个偷龙转凤。

    那些觊觎皇位的人还在虎视眈眈,刘青歌和刘青莲商议好,刘青莲假冒他,大作噱头,刘青歌则在暗中铲除掉一切,没有告诉凌九,是怕他不同意。

    不,确切来说,凌九会同意的,只是依照凌九的性格,刘青歌做的事这么危险,他一定会抢在他之前,铲除掉一切异己。

    他就是这样的人,一旦在意某个人,不计生命地保护。

    刘青歌知道他的性格,知道他一定会在自己之前把敌人全部处理掉,可是他怎么忍心?

    凌九会担心他,他也会担心凌九啊,所以他只能暂时瞒着他,反正要不了多长时候。

    他一直站在他的背后,偷偷给他带扬州特产,给他送最名贵的伤药,他一直在他身后……

    只是他的大哥好像也喜欢上了凌九。

    对大哥,他一直是愧疚的,如果当年稳婆抱走的是他而不是刘青莲,也许他就不会吃这么多苦,容锦王夫妇也一直牵挂着这个儿子,毕竟稚子无辜,相比刘青莲,刘青歌实在幸福太多。

    所以他一直想弥补他,于是有钱之后,他虽然无法接他回来,可他给他盖了一座最大最华丽的隐金山庄,有数之不尽的下人伺候着他。

    除了没有自由。

    除了脸上一直戴着面具,不能让第二个人看到,也不得踏出山庄一步,即使是有侍妾侍寝,他都只能戴着面具来……

    “你知不知道这十几年来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刘青莲看着凌九冷笑着说道:“我就像一只金丝雀一样关在笼子里,有几次我爬在墙头上听到外面的人在问,‘这隐金山庄是什么地方啊?好大好漂亮啊’,知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回答的?”

    凌九看着他。

    “那人回答他,隐金山庄没有主人,里面只养了一条当今皇上不要的狗。”刘青莲冷冷看着他,“我就是那条狗。”

    凌九感觉到刘青歌拉着他的那只手狠狠一僵。

    “表面上那些侍卫都很尊敬我,我知道,他们是来监视我不让我出门的,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的,私底下都在嘲笑我,连伺候我的侍妾,与我欢好之后都要去找巫师,只怕会惹上霉气。”

    刘青莲忍不住低笑。

    “我在别人的□下渡过了十六年,十六年啊……”

    “那关刘青歌什么事?”凌九忍不住说道,他看得出来,在刘青歌假扮刘绝的这段时间,刘青莲可并不厚待他。

    提到刘青歌,刘青莲的双眼瞬间变得阴狠,“我在受苦受罪的时候,他可锦衣玉食享受得很,同样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凭什么我就要受这种苦!”

    凌九忍不住冷笑,干脆把手从刘青歌的领子里伸进去,摸到他的胸膛,这才觉得暖,眼睛却死死看着刘青莲。

    “你戴着面具见不得光活了十六年,刘青歌为了王府,四处忍辱奔波,才有了现在的廉锦王府,不然你以为皇帝不给俸禄,大臣们又各种欺压,王府里的钱、昌容郡主的称号、还有你的隐金山庄都是大风刮来的?”

    刘青莲说不出话。

    “你们都一样,你的日子过得苦,刘青歌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去,你们是兄弟,你们都一样,谁的日子也不好过,没有谁欠谁。”

    刘青歌抓住凌九的手,紧紧地握在手心,对他摇了摇头,“阿九,别说了,是我对不起大哥。”

    凌九转过头来冷冷地看着他,半晌,面无表情地抽回手,“你也对不起我。”

    凌九起身,走到刘青莲跟前解开他的穴道。

    他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黑暗。

    他也对不起他,他以为是在保护他,可是他放开了他的手,他说过,永远不要在他回头的时候才叫住他,不是每一次,他都愿意回头。

    他放开了他的手,不一定还有机会再抓到。

    他想要的是安定的生活,是一份不离不弃的陪伴,是一份一起面对未来的决心,可他却放开了他的手,让他彷徨,不安。

    与其他放手去保护,他更想要他和他并肩面对一切。

    似乎看到黑暗中有道银光闪过,像极了兵器的反光,凌九皱了皱眉,不动声色。

    “阿九……”刘青歌想向他走近。

    “我累了,你们出去吧。”凌九的耳朵始终专注地听着外面的一切。

    “可是……”

    “还不走?”

    刘青莲看了刘青歌一眼,转身离开,刘青歌顿了顿,也只得先离开。

    几乎是门口的脚步声刚刚消失,窗外顿时刺进来四个黑衣男子,凌九忙地侧身闪过。

    作者有话要说:哎,阿九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