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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战狼队落脚的梨花小镇就一片沸腾,守夜的人第一时间发现丧尸攻城,拉响了警笛。
林可卿被惊醒,仙玉空间正在升级,进不去,她抱着小泽回到房间,乐乐看到她,欢蹦乱跳地,看她的时候眼中是和小泽一样的濡慕和亲近。
林可卿把小泽放在床上,抱起乐乐,发现它重了许多,肌肉很结实,看来昨天的本源让它也受益不少,比一般的变异动物长得还要快,“乐乐,你变厉害了!”
乐乐“汪汪”地点了点头,挥着两只爪子表达自己变聪明的意思。
林可卿摸着它的脑袋,道:“我明白,现在我要去打怪兽,你能保护好小泽,是吗?”
乐乐“汪汪”了两声,一张嘴,吐出一根十公分的冰椎来,冰椎在衣柜上扎了一个小洞,又掉落在地上,它歪着脑袋想了想,再张嘴,同时吐出三根冰椎,将衣柜的木板扎了个透,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向林可卿邀功,水汪汪的大眼睛和小泽一模一样,可爱得要命,林可卿亲了亲它的额头,“我现在就要走,你保护好小泽,等我回来哦。”
乐乐虽然舍不得,但是没有纠缠,端坐在床边,忠心地守着小泽。
林可卿关好门,打了个响指,整个房间便布满了能量网格,除非是比她修为更高的人,否则突破不了。
到了楼下,所有人都集中在大厅里。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乱哄哄地,林可卿皱了皱眉,觉得战狼目前的团队实在臃肿,有些人素质不高,关键的时候很可能会拖后腿。
严格见了她,急忙道:“卿卿,你看看,他们烧了一个晚上,是怎么了!”
为了省电,大家都在大堂里打的地铺,能到的人都聚在一起测体温,有五个人满脸赤红,昏睡不醒。
分别是严格的助理刘敏儿,严格公司的前台,就是昨天发现小泽曾是网络红人的女孩,名叫王晓洁,另外三个是严格的私人保镖,昨天一战,他们出力不少,还受了伤。
林可卿只看了一眼,就发现他们身上都有异能波动,安抚道:“他们是要觉醒异能了。”
严格大喜,虽然心有猜测,但是得到她的证实,大家才真正放心,想到队伍里会同时多出五个异能者,都高兴起来。
严格手一挥,道:“鸣笛,放弃小镇布防,回防酒店。”
笛声响起,所有人各就各位,行动起来。
林可卿低声问严格:“你给了他们陨石?”
严格点头,“我只给了他们三个!”指了指三个保镖,“昨天他们都受了重伤,我给他们用陨石治疗,没想到真的有用。”
当然有用,那都是净种陨石。
林可卿有些佩服严格的大方,昨天她已经把陨石的价值说得很清楚了,没想到他居然舍得给手下用,真是个很有心胸的领袖。
外面布防的人很快归队,只守酒店。
林可卿打开了血八卦阵盘,这个阵盘需要纯净的鲜血养护,她才不造那种孽,因此能量比原来在井田家虚弱了不少,但是也够用了。方圆五百米内的丧尸闻到血腥未都蠢蠢欲动,却又畏惧阵盘的威力,抓头挠腮地在周围打转,开始效果还好,渐渐的丧尸越来越多,像受到了极大的诱惑,随时要暴走的模样。林可卿担心不好收尾,见酒店布置妥当,将阵盘收起来。
丧尸像出了栏的饿殍,对着散发着新鲜血肉味的酒店扑了过来。会用弓驽的人都找到狙击点从各个角度射击,丧尸很快倒了一茬,但是它们比起几天前不可同日而语,前仆后继,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逼近酒店的安全防线,严格有些急躁,抓着头发想要冲出去。
林可卿出现,大家看到她沉着的模样,躁动的心奇异地安宁了些,她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把放在手里一看就十分沉重的提包搁在地上,拉开拉链露出里面亮泽金属来。
“嘶……”众人直吸气,目光中满是惊愕,还有了然。
昨天看了林可卿杀丧尸的手段,就有人猜测她肯定是哪条黑道儿上的。也有人YY她可能是哪位大哥的女人。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啊。
林可卿不知道她在别人眼里成了黑道大哥的女人,飞快地组装着手里的重狙。重狙组装好,重达四五十斤,架在二层楼梯的窗户前,像匍匐的神兽静待猎物,令人期待。
她将枪扛在肩上,扣动板机,就看到目标丧尸眉心一爆,蓦然倒地,这还不算,子弹冲击力极大,又接连穿过一条直线上的两个丧尸,一枪灭了三个!
严格激动得嘴唇发抖,看着的林可卿的眼中直冒红心,怎么可以这么有型,到底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林可卿却觉得可惜,前世她没有异能,枪法非常好,这还是第一次在子弹中加入精神力,效果不错,但是消耗太大了,还不如直接出去砍效果好。但是许久没摸枪,她十分怀念抱着枪的安全感。
她享受着射击的乐趣,却没有看到其他人一脸的呆滞相,扑来的丧尸无论怎么移动都是靶子,只是按速度分高级的和低级的,其他人不仅不紧张,甚至饶着兴趣地点评,哪个丧尸机灵一点儿。
十分钟,倒下两百个丧尸,平均每两三秒干掉一个,弹无虚发,神乎其技。
一夜进化,普通丧尸变得利索而坚实,变异丧尸也增长到了二到三阶,虽不足觉醒灵智,总算没有笨到家,可能觉得这里的肉可能不大容易吃到口,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找别的,带头转向南北两个方向的联排别墅去了。
看到他们离开,有人大松一口气,也有人挺失望,太弱了,就这么走了。
这样想的人就是昨天想契约鹦鹉的几个异类。
他们都是严格的大学同学,也是公司的合伙人,战狼的管理者。这时热情地围在林可卿身边,像见了绝世美女一样目光热切地看着重狙。
程文对枪械有点了解,“林姐,这什么枪啊?看起来像狙击王。”
说起这把枪,林可卿目光柔和,爱惜地抚了抚枪身:“E国新产,外面暂时没有,比狙击王还要厉害一段。”
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果然是个爱枪之人,程文觉得自己是菜鸟遇到大神了,鼓起勇气道:“我叫程文,今天长见识了,林姐。”
林可卿看到他眼中的渴望及其他人眼中羡慕,明白对于才踏入末世江湖的他们来说,枪支有些遥远。
“要不要试试。”
她从背包里又掏了十几把手枪出来,沙漠之鹰,M1911,都是改装过的,威力比原版要大很多,子弹不是用匣子装的,直接是一条一条的。
众人顿时瞪大了眼睛,这是枪啊喂,不是水果刀啊喂。
程文早就流口水了,激动得语无伦次,“可以吗?林姐教我?我有天赋吗?啊,一点准备都没有。”
林可卿很快把手枪拆成零件,简单讲了原理,又一步一步拼装给他们看,“现在是末世,开枪是必备技能。”指了指外面的丧尸,“谁在一个小时内能点中脑袋,我就送谁一把!”
几个男孩顿时兴奋得长嚎,纷纷来拜师,严格蹲在重狙旁边,他在国外长大,也喜好射击,仔细看着每个部件,十分喜爱:“威力果然大,射程提高不少。”
林可卿射击上了瘾,教会大家开枪就丢出一箱子弹让他们去练,自己和严格两个人换着蹲守重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