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狼群战术

夜小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番茄小说网 www.fqxsw.io,最快更新费伦的狂狼最新章节!

    刚跑出几步,罗德就发现自己的移动方式完全变了个样。

    后曲的双腿,让他的脚跟在着地时,整个膝盖都会自然弯曲下去。

    每走一步,罗德都有一种自己随时会跳起来的错觉。

    他赶紧收敛了一下发力,免得跨步太大,整个人飞出去。

    可就算如此,他身上的衣服和裤子,还是因为身体上的变化,崩得死紧。

    没走出多远,罗德的裤子“呲啦”一声就撕裂了开来。

    上半身的衣服也是,没走几步,好好的外衣就碎成了破布条。

    眼看着自己就要穿上乞丐装,罗德一狠心,把衣物,裤子和内裤用力一撕,随手丢在了地上。

    附近如果找不到城镇,以他现在的情况,也只能这样了。

    “没想到来到费伦的第一天,我就被逼得要裸奔。”这种情景,是罗德做梦都想不到的。

    还好这里是荒野,并没有人看到他的窘境。

    狼群的气味已经越来越远了,罗德压下心中的窘迫,赶紧起身追了上去。

    狼人的移动速度,远超普通人类。

    当罗德爆发出所有力量,在荒野之中奔跑起来时,罗德骇然发现,只是一个大跨步,他就能窜出好远。

    而且不知不觉之中,他竟然会忍不住使用双手来辅助奔跑。

    就像是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四足奔行。

    身为一个人类,罗德的内心自然是抗拒这种行为的。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四条腿跑,真的比两条腿快好多。

    尤其是狼人的双爪,强壮而有力,在落地的时候狠狠往后一拉,整个身体都会被带动着向前窜出好远。

    这种连跑带窜的移动方式,实在是太爽了。

    爽到罗德竟然有些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不仅不想停下来,反而还想继续加速。

    这种抛却身体上的所有束缚,像野兽一样在荒野之中肆意奔跑的感觉,简直比飙车都要爽。

    肆意奔行了一阵后,罗德的鼻子突然一动,好像闻到了什么。

    “这是什么味道,这么臭。”

    他很确定,这种气息的主人绝对不是狼,而是另外一种生物。

    这种臭味非常奇怪,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又像是一种很久没有洗澡的类人生物。

    费伦的荒野果然危险,这么一会时间,他就遇到了两种危险的生物。

    “去看看?”

    稍微犹豫了一会,罗德便决定跟上去看看情况。

    这是一个很好的,观察狼群战斗方式,和费伦荒野危险等级的机会。

    错过这一次,下一次可能就是自己亲身去体验了。

    罗德当然不想用自己的小命去试试费伦的怪物到底有多危险。

    罗德和狼群分开并没有多久,很快,他就在一处草地上,看到了对峙的双方。

    一方自然是狼群,另一方则是一大群半人多高,浑身绿油油,还散发着古怪恶臭的陌生生物。

    小个子,绿皮肤,数量庞大。

    如果罗德没有猜错的话,它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地精,也就是哥布林。

    “三十多只,首领穿着破烂的皮甲,还有一把铁器。”

    其余的,则全部拿着木棒和石块,身上则穿着一身破烂的布条,看不出半点防御功能。

    那股臭味,正是从地精身上和它们的衣物上传来的。

    此时,狼群的头狼正扫视着这群地精,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动手。

    在荒野中生存的野兽,是非常害怕受伤的。

    因为一旦受伤,就算是很小的一点擦伤,都很有可能会带来死亡。

    但是狼群不敢动,可不代表着地精不敢动。

    地精首领掰了半天手指,终于确定了,自己这边的数量比敌人要多。

    于是,一场恶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哇噜噜哇!”

    在一声罗德无法分辨的吼叫声中,地精们一窝蜂地朝着狼群冲了过去。

    如果罗德会费伦的通用语,他就能听出,地精首领喊的是:小的们,给我冲。

    地精一发起冲锋,头狼立刻发出一声低吼,随后转身就逃入了草丛,看上去就像是逃跑了一般。

    头狼一动,狼群的其它成员跟在头狼身后,齐齐逃入了草丛。

    让罗德有些疑惑的是,这七头狼并不是往一个方向跑的,而是分头四散了开来,分成七个方向窜入了草丛。

    “这是在干什么?”

    不仅罗德感到疑惑,地精们也被狼群的动作搞得愣住了。

    敌人分了七个方向,它们要往哪边追?

    就在地精首领想要随便指个方向的时候,一头灰狼突然从地精们的后方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一只地精,飞速将其拖入了草丛。

    “原来是狼群战术。”

    看到这里,罗德猛地醒悟,这不就是狼群狩猎的时候,最常使用的战术嘛。

    不止是狼群,鬣狗,豺狼,甚至是人类的军队,都很喜欢使用这种战术。

    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很简单的打法,先迷惑住敌人,然后想办法绕后偷袭。

    简单归简单,这种战术用来对付地精,却是绰绰有余了。

    罗德躲在杂草丛中,看着狼群们从七个方向分头出击,将这群地精耍得团团转。

    没过一会,这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缩减到了二十多只。

    这样打下去,用不了多久,狼群就能将地精团灭。

    但是随着地精的数量越来越少,这群地精慢慢不敢乱跑了,而是全部抱成一团,哪个方向有动静,就一起往哪个方向丢石头。

    这种粗糙无比的应对,却意外的很有效果。

    狼群不想受伤,突袭的时候,难免会缩手缩脚。

    地精们只要自己不乱,凭数量上的优势,就算压制不住狼群,自保还是做得到的。

    眼看狼群的战术似乎要失效,罗德顿时有些坐不住了。

    附近的狼群实力强大,对他有看得见的好处。

    最重要的是,罗德对这个狼群,有很多其他的想法。

    狼群的战败,是他绝对不想看到的。

    “我得去帮它们一把才行。”

    就在罗德准备走出草丛,准备去帮狼群一把的时候,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眼看着战术慢慢失去了效果,狼群竟然毫不犹豫的,直接换了一种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