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杀人魔王决定混军营

火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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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华,我走的时候,你别给我派多少人。在军队里,我带去的人再多也沒得么子大用。倒是钱财你得多给我准备些,我有大用。”

    “沒得问題,只是,世荣,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去做生意,要那么多钱搞么子?”

    “江叔讲的,我要买官啊…”王世荣理直气壮的说:“我还沒傻到从大头兵熬起,到军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听当个军官的价钱。”

    王世华很配合的给王世荣竖起大拇指。

    王世荣则郑重的敬了江叔一杯酒,一口干完,放下酒杯后感叹了一句:“江叔,还是您老眼光独到,晓得我的喜好,为我指了条光明大道。”

    “大爷,我其实就是觉得闯荡江湖,顶天也就是个一方大佬,手下最多也就千把人,绝对比不过混军队。以您的本事,无论是闯江湖还是混军队,都能混的风生水起,既然都能混得开,为么子不去混军队?用不了几年,等您成了将军,带着几万人马衣锦还乡,绝对比带着千把个好汉回來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别的不讲,只讲您要成了一方大佬,见了县太爷,最多就是跟您称兄道弟,而且您一旦犯事,他还敢追捕你,可您一旦成了将军,那就大不一样了,别讲县长,就是省长见了您,也得先给你行礼,尊称您一声王将军。到时候您想杀谁就杀谁,谁敢不给您面子跟您叫板,您手下那几万人马就敢不给他全家面子。您讲对不对?”

    “王将军…王将军…哈…哈…世华,到时候你可得叫我王将军了哦~…哈…哈……”王世荣被江叔几句话忽悠的飘飘然,双眸放光,眉开眼笑,一看就知道正陷入美好的幻想中。

    “恩…恩…王将军。”王世华深恐自己笑出声來,赶紧拿起酒杯装着喝酒的样子,低头,嘴上含糊的配合着。

    王世荣又美滋滋地幻想了一小会儿后,突然对外大叫:“來人…快來人…”

    “大爷,您叫我?”

    “三眼猫,告诉弟兄们,从明天早上起,都给老子打起精神进行操练,一切都要按军队里的规矩办。谁敢马虎,老子抽死他。”

    大家都知道王世荣要去闯江湖,在江湖上混还要按军队的规矩操练,这叫什么事?

    三眼猫疑惑的扫了眼江叔,问道:“大爷,您……”

    “我么子我?叫你去传令就快去。对了,顺便告诉弟兄们,我们不去闯江湖了。妈的,那点狗屁江湖还容不下我这尊大神,有个屁的玩头,只有军队才是正道,杀人不仅合法化,还能有大功。等老子混成了将军,你们这些弟兄最少也得捞个团长、营长当当。放着这条光明大道不走,去闯么子狗屁江湖,脑壳有问題……晓得了么?”

    三眼猫被王世荣的自言自语说的摸不着头脑,可王世华在,他又不敢问,只能点头称是,赶快去通知准备陪同王世荣去闯荡江湖的那些护卫:大家不去闯江湖,而到军营里面混了。

    这顿酒喝的王世华和江叔极为郁闷,因为接下來完全是王世荣一个人的表演,而且多半都是自言自语,你还得随时配合着应对两具。偶尔才会问问当了将军后的各种好处,顺带着向江叔请教如何才能最快的成为将军,有什么捷径?江叔哪里知道,只能继续忽悠,但总结起來就一条建议:只要在战场上肯杀敌人,杀的越多对升迁越有利,到时候再加上钱财开路,就是想不成为将军都难。

    忽悠的王世荣特别兴奋,哪里还肯放他俩走。一直喝到晚上九点多,还是靠古玉珍派丫鬟來请王世荣上床睡觉,才把两人从王世荣的唾沫星子中解救出來。

    “江叔,您为么子忽悠世荣去混军队?现在要打大仗了,世荣性子急,头脑又爱发热,打起仗來肯定是哪儿子弹多就往哪儿冲,到时候万一……”离开王世荣的院子,王世华就迫不及待的发问。

    “家主,世荣大爷的秉性大家都晓得,您觉得他去闯荡江湖的话,能有前途么?”

    王世华想了想,明白江叔的担忧和无奈了,叹了口气,道:“就算我暗中派人保护,可以他那爱杀人的性子,又沒了我的压制,想不仇家遍天下都难。唉~…看來,他去军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最少他也能痛痛快快地放手大杀一场。”

    这话讲的虽然比较委婉,却是大实话:别人混江湖的生还几率要远远大于战场上生还的几率,但就王世荣那好杀人、易冲动的秉性來看,估计得反过來计算。正如王世华说的那样,就算是死,也能让王世荣在死之前痛快地杀几个鬼子,为王家争光,总比被江湖好汉打死更有价值。

    “不过,家主,世荣大爷走的时候,您真的得多给他准备点钱财,用于买个军官当当,最少,军官的牺牲率要比普通的大头兵小的多。再加上多派些护卫贴身保护,应该沒有性命之忧,到时候讲不定还真有可能混到将军。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王家可就有底气跟另外三家叫板,称霸整个江阴县。”

    王世华不知道江叔说的这些因素中,到底那条才是最重要最真实的,但想想,忽悠着王世荣走上这样的一条路,无论是对王世荣自己还是对王家全族,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只能希望王世荣能平安归來。

    后來的事实证明,江叔给王世荣指点的这条出路还真是条光明大道:王世荣靠着过硬的本事、不怕死的作风和爱杀人的强项,最擅长也最喜欢跟小鬼子打硬碰硬的恶仗,尤其是肉搏近战,使他成为抗日战场上的英雄,被国民党竖立成了抗日英雄。这样的猛将谁不喜欢?被火线提升成了军官,为王家增添了巨大的荣耀。不过他爱杀人的性子也被人诟病,就连手下暗地里都叫他王屠夫,也制约了他的军旅前途。

    既然把粮食的事情交给了江叔和静叔,王世华就不会过问细节,每日傍晚听江叔或静叔禀报一下当日的进程就可以了。

    7月28日…

    铁石头和江阿狗,还有皮特,带着十名护卫,二十名老学员和一百名枪兵,怀揣银票,带上电台及其相关人员,到沉刀镇坐船去武汉接货,顺带把皮特的未婚妻玛丽接过來。

    送别了他们后,王世华沒有回老司城,而是穿过龙塘镇,开始了接下來几天的视察之旅,首先就到疙瘩村去视察……早就等在老司城门口的小梅自然要跟随……要是王世华再沾染点风流债,或者找个小妾回來,估计她会被张翠云生吞活剥了。

    看着道路两边绿油油地庄稼地,尤其是看到涓涓细流顺着田埂边的小沟渠流过,浇灌着周围的田地,王世华的心情陡然骄傲起來:别处庄家要么被蝗虫吃了,要么被大旱闹得早就枯死,可自己地盘内的庄家却如此别具一格,王世华能不骄傲么?他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这个么?

    眼看就要到疙瘩村时,实在忍不住内心的欢喜,王世华跳下马,走到大路边的庄稼地里,折下一只稻杆,仔细的看了看,突然咬了口干瘪瘪地麦穗,嚼了起來。

    “老爷,快吐出來。”小梅大惊的赶紧跑过來制止:“这麦穗子刚结,里面是空的,您怎么?”

    “香…确实香,不信你尝尝。”

    在王世华的鼓动下,小梅试探行的摘下几颗麦穗,放进嘴里嚼了一下就吐了出來,擦着嘴,道:“老爷,你骗我,哪里香了,涩嘴的很。”

    你不懂,我嘴上虽涩,可心里香甜。王世华摇摇头,懒得搭理她,正要再折一只,却听见有妇人叫骂之声传來:“该死的,你是畜生啊?这麦穗还沒长满你就嚼着吃,还不……呃~…家……家……家主?”

    如今的王家人,真拿王世华当神看待……如果不是王世华提前给大家采购了那么多粮食,又相当于白送的卖给大家,恐怕王家人如今的日子也不好过,就更别提地里的庄家了,

    王世华一点都沒在意对方的辱骂,反而直起身笑看着对方。

    那妇人从背着背篓,拿着柴刀林子里跑出來,看清楚是王世华后,吓的脸都白了,最后喊那话时声调都变了。呆立当场,连手里的柴刀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倒是她后面的男人,赶紧拉着她跑过來,慌忙跪在王世华身前,磕头道:“小的该死,求家主看在小的也是王家一脉的份上,绕过小人这一回。”

    说完,转身就抓住妇人的衣领,边扇耳光边骂道:“家主每月给你白送三十斤粮食,别讲吃你一只麦穗,就是把这一片田里的麦穗全吃了,你也千不该万不该胆敢骂家主……”

    瞧您这话说的,老子又不是畜生,吃一两只麦穗那叫兴奋,这一亩多地要全吃了,那不真成了畜生?不过,就你这看似抽打堂客,实则在演戏來博取我同情的机灵劲,想來也是个会做人的。

    王世华苦笑的摇摇头,制止道:“好了,别打了。”

    那汉子立即停手,转而推了下妇女,恶狠狠地叫道:“家主愿意放过你,还不赶快给家主磕头谢罪?”

    那妇人赶紧照做,磕头道:“多谢家主不杀之恩…多谢家主不杀之恩……”

    “我无故折你家稻子吃,你骂我几句也是应该的。好了,你先起來,我有话问你。”

    “是…”

    “我问你,刚才你看到我们这么多人,还敢边骂边跑过來,你就不怕我们杀了你?”

    妇人听出王世华是在打趣她是个悍妇,是对刚才辱骂的一点小报复,当下低头,不敢也不好回答。倒是身边的丈夫推了她一下,喝道:“家主问你话了,要老老实实地有么子讲么子,要不然,回头我还抽你。”

    这妇人不仅凶悍还很聪慧,虽然知道刚才是丈夫在救自己的命才敢抽自己,可现在不是不杀了么。

    妇人狠狠地瞪了眼丈夫,又偷看了王世华一眼,说出了让王世华即为满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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