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 斗笠遮脸

莲池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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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一出口,立即有人议论,看见那颗痣的人也许和古槐花有一层不明道不清的关系。你想女人身上长的东西都在隐秘之处,是一般人能够看见的?胡宝生还听到有人用筷箸敲打着碗沿问,到底是谁看见了古槐花腋窝里的痣?

    这怎么能够?了就是是非。又有人接话。

    这个话题到此就止住了,胡宝生听到里面谈到其它野事也就离开了,但是内心非常不快,并且异常嗔怪妻子。还想当然地认为,妻子晚上不许碰她的身子,原来是和外面的野汉子有奸情。胡宝生越想越愤恨,走出野味香餐馆时,嘴里还在自言自语,你这么背叛我,我非收拾你不可!

    胡宝生一激动,就要动真格,还真想杀死古槐花,以报复她对自己的背叛行为。他当下就在镇上的五金门店买了一把斧子,付了吊钱。

    忽然想到,要是宰了她,又不会被人发现,最好是等到天黑。于是他在镇上东游西荡了一个下午,直到夜色降临,才匆匆往赶。

    到了家门口,他发现从上堂屋移过来一个黑影,家里没有外人,断定妻子,正背对着自己,胡宝生便抡起斧子,凝聚满腹愤怨,狠狠地朝她的脖子劈下去,只听到“嘣嗵”一响,妻子倒在血泊中。

    这响声像是惊动了邻里,还听到有人叫嚷,是什么动静?胡宝生慌了,拎着斧子幽灵一样闪到屋后的林子里去了。

    这时,他听到村里的狗叫,怀疑是他妻子的尸体被人发现报官来捉拿凶手,便忐忑不安地朝远处逃。出了山林,看到村落里都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灯光,他不敢下山,仿佛那些灯光都会立马变成捕头的目光追逐他的行踪,所以他非常害怕,气喘吁吁地爬上北山,钻进一个山洞里权作暂时栖身之处。

    冬天的洞穴里很暖和,他在漆黑中摸着洞壁下一处长凳样的石板,躺下来了。十分惊恐、敏感、疲惫的他开始怎么也睡不着,慢慢地就入睡了。

    恍惚中,他被捕头逮住,带上镣铐,打入死牢……在施以极刑,行刑官将他的脑袋按向狗头铡之际,他突然醒过来了。

    只见洞穴里一丝麻麻亮光,他再也不敢合眼,害怕合眼就做恶梦。

    这时,躺着的胡宝生立马从石板上坐起身,极其难受地听着自己的心在“扑扑”直跳。他开始后悔,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天大亮的时候,他不敢出洞,生怕被人发现,只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在洞穴里走动,可谓百无聊赖。

    一会儿,他要发泄什么的,将那把劈死过妻子的斧子翻到刃口的反面,用它厚重当头,在这儿磕下一块钟乳石,在那儿锤下一团溶岩,渐渐地过了几个时,也不知现在是么时候了,只感觉肚子饿,他便走到洞口,看太阳已当顶,分明是晌午了。

    他摸一摸口袋里还有十吊钱,可是他不敢下山到镇上饭馆里打牙祭,当然是怕暴露了行迹。他忽然恐惧地想到:要是久呆在洞内不出来觅食,就会饿死。

    这样,他便到洞外的林子里寻野果吃。这是初冬季节,就算果园里也不会有果子,果子在秋天,没有采摘的,大都坠下枝头腐烂了,地上顶多留下那混杂在腐叶中的一枚枚果核,那是不能吃的。

    胡宝生十分侘傺地走到一处溪涧边,蹲下来净手,又掬一捧凉水喝下肚,其实他并不渴,只是为了止饿。

    也许喝下凉水,让他变得冷静,竟然想出了一个解决食物的办法。当天夜幕降临后,他鬼鬼祟祟地窜到山下村庄里的菜园,拔起几个萝卜,用手将上面粘着的土粒一擦,就往嘴里送。

    那萝卜水分丰沛,香脆可口,他一连嚼了五六个,肚子饱了,人也恢复了精神,便继续就地拔出一堆萝卜,大约有二十来个。他揪下叶子,随手捡一块破旧的毡子兜着到溪涧边洗净后,带进洞里作为口粮备食。

    三四天后,这些萝卜吃完了,也吃厌了,即使肚子饿,也不想再吃。他摸一摸口袋里10吊钱,很想到山下镇上的饭馆里吃一顿饱饭,可是他考虑到,那很冒险。白天是不能下山的,只能晚上下山,也不能太晚,太晚饭馆都会关门。

    其实到饭馆去也冒险,要是镇上的熟人或饭馆的老板与酒保或食客认出自己来就完了,人家一报官,捕快追来,跑都跑不脱。他甚至还想到镇上显眼而热闹的地方或许都张贴了他胡宝生的图像,只要一露面,他这个杀妻凶手就会被人认出来。

    思来想去,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连夜逃跑,到遥远的地方谋生。有了这个想法,他变得激动,就跑到洞外看天色,只是刚到下午,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

    此刻,天空乌云密布,又刮起了风,像是要下雨了,又像是要阻止他逃逸。

    胡宝生倒感觉下雨正是逃逸的好机会,但光着头也容易被人发现,他又想出一个办法,在毛毛细雨慢慢飘洒的时候,他潜入山下,将人家菜园边吓唬动物的稻草人头上扣着的一顶斗笠取下来扣在自己的头上。一来遮雨,二来掩护自己的形貌,以便混出集镇,逃避捕快。

    雨越下越大,加上暮色降临,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但他依然高度警惕,走一段路,总要停住脚步,朝前后瞄一瞄。

    要是发现前面有人与他对面“挖”过来,他便故意绕到另一条没人行走的岔路上;要是有人跟在后面,他也是这样,停在岔路上,让后面的人走过去。虽然从他隐蔽的山上下来,到集镇去不过两三公里路,但是他故意在田畈里七弯八拐地绕,将近拖了一个时。

    到了集镇,渐渐收了雨脚,他戴在头上的斗笠仍不敢取下,哪怕斗笠顶部有点漏水,时而浸在脖子上,他宁可不停地伸手擦拭脖子上冰凉的水滴,也不轻易把这顶破斗笠甩掉。认为即使破了,也是个宝,它至少可以起到掩护自己的作用。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胡宝生又鬼使神差地来到野味香餐馆门口,三四天没有吃过大米饭,闻到饭菜香味的胡宝生还真想进去买一份饭菜填饱肚子抑或解馋。可是心里很矛盾,要是进去暴露了行迹,就完了。

    因此,他不敢进去,连餐馆门口都不敢久站,只站在旁边。心想:不能进去当食客,闻一闻饭香味也行。

    天已经全部黑下来了,他站在暗处,觉得那顶破斗笠没有必要继续戴,就甩了它,现在夜色是最好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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