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你不爽,我就开心

甘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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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宇也侧头望向凌云,征求着她的意见。

    几日的乞丐生活,已经让他们身心俱疲,痛苦不堪。

    恨不得马上摆脱这种的日子。

    凌云垂下头,避开了两人的视线。

    此时,她的心中何尝又不想摆脱这种熬枯受淡,狼狈不堪的生活。

    可她无法坦诚的向两人说明自己内心的担忧。

    凌云并未选择正面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你们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吗?”

    邓宇看向王晶,王晶沮丧的摇了摇头。

    几息之后,两人的目光,又同时期盼的望着凌云。

    凌云有些郁闷。

    我不是神。

    我不可能无所不知。

    别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

    我也是会累的。

    凌云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

    她本就不知道去清河县的路怎么走。

    所以,不算说谎!

    邓宇两人原本明亮的眸子,瞬间黯淡了下来。

    看着两人那瞬间黯淡下去的眸子,凌云得心,微微的颤了颤。

    呲牙!

    我心虚个啥?

    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好心虚的。

    山神庙

    荒凉而又破旧,大门的门板也掉下来了一半,木梁和瓦构建成的屋顶也破破烂烂。

    雨天,外面下大雨,里面也许就是下小雨。

    四处都是蜘蛛网和厚厚的灰尘,山神爷的泥像也残破不堪。

    连头都已不知去向。

    香案、香炉、烛台皆翻倒在地。

    贡品!

    你就更别想了。

    山神庙的右方,是一棵粗壮无比的大树,许许多多的根部裸露在外。

    盘根错节,深根固柢。

    周围地面也被满满的落叶与树枝覆盖,其中间歇散落着鸟粪与烂果。

    站在山神庙外,看着庙内地面上的野兽粪便,王晶整个人都不好了起来。

    她一脸嫌恶:

    “这里这么脏,好恶心!

    我不要住在这里。”

    凌云心情有点烦。

    几日的居无定所,殚精竭虑,本就让她心力交瘁。

    现在,王晶一时的任性之言,让凌云没来由的感到烦躁。

    她知道,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非常不错了。

    在平日,她也可以大度的一笑了之。

    可,现在不一样,是特殊时期。

    凌云不是保姆,现在也没有那个心力去包容王晶的大小姐脾气!

    好吧。

    不得不承认,自从那一次打架事件以后。

    凌云的心里就多了一根刺。

    这根刺,让她对王晶少了些包容,多了些不耐。

    她不是圣人!

    不可能包容一切。

    凌云静静的看着王晶,表情认真的道:

    “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可……,这门都坏了。

    晚上也不安全,地上又这么脏……!”

    “不住这里可以!

    既然你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那你就要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你说,咱们住哪里……咱们就住哪里。”

    王晶顿时哑然,神情瞬间也变得尴尬难堪起来。

    她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凌云。

    这是有史以来,凌云对她说的最重的一句话。

    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本没有错。

    错在,凌云说的方式,太直接了,不够温和。

    这让一直生活在她得羽翼之下的王晶,有些接受不了。

    王晶感觉,凌云变了。

    变得陌生,变得不近人情了。

    不同意就不同意呗,干嘛上纲上线的!

    而站在凌云的角度。

    所有的问题,都是她去解决。

    王晶既然帮不了忙,就别额外给她找事了。

    她也是会累的!

    山神殿的情况,让凌云和邓宇不得不,又回了一次城,买了一些铁钉、防蛇虫的药物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荒郊野岭,晚上肯定有野兽出没,山神庙的门是必须得想办法堵上的。

    三人,人小力薄,没那个本事把门修复好。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那半扇掉了的门,钉死在了门槛与门框上。

    看着另外半扇未坏的门,凌云呲牙……

    你可一定要争气啊!

    千万得顶住……别掉下来。

    咱们仨的进出,就全靠你了!

    要坏,也得等我们走了再坏……

    要是这门有生命,听到凌云的这一番心里话后,非得气吐血不可。

    从鬼屋离开后,居无定所,不得不当了几天乞丐的凌云三人,又搬到了这个山神庙,暂且借此遮风挡雨。

    山神殿的不远处,距此地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有一条河。

    河水清澈见底,站在河堤上都能看到,河里水底游荡的鱼和虾。

    上游不远处,有一片芦苇荡,芦苇荡里时不时还能听到野鸭子的鸣叫声。

    邓宇听到野鸭子的叫声后就两眼放光,兴奋地往前跑去,边跑还边喊道:

    “这里居然有鸭子。

    走……快走,咱们抓鸭子去!

    快点……,你们都快点呀。

    别让鸭子跑了!”

    “停……!”

    你这个憨货。

    这样大吼大叫的,再多的野鸭子,也被你吓跑了。

    真被吓跑了。

    你后悔都没地找去!

    “别大喊大叫的,你先抓住了再说。”

    邓宇脚下发力,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一般,向那些野鸭子冲去。

    一阵人荒马乱,鸡飞狗跳之后,连根毛都没能抓住的三人,沮丧的走出了芦苇荡。

    “怎么就跑了呢?

    明明那么近……

    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那一点点,我就抓住了的。

    都是你们,让你们跑快一点,偏不听,还在那拖拖拉拉的。

    现在好了……到手的鸭子都跑了。

    你们高兴了吧!”

    凌云翻了个白眼。

    懒得理这个憨货。

    到手的鸭子,真要到手了,你还会让它跑?

    野鸭子,是那么好逮的?

    做什么美梦呢?

    好一会儿之后,邓宇又气闷的道:

    “唉!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凌云诧异。

    这小子,这些日子以来,懂事的惊人,即使想家,也从未说出口过。

    还不待凌云想明白其中的原因,邓宇就又接着道:

    “回家!

    等我回家后,就可以吃到好东西了。

    一只鸭子而已。

    哼哼!

    等本少爷回家后,非弄它一桌子的鸭子宴不可。

    吃它个够本!

    什么水晶鸭,八宝葫芦鸭,香水鸭……等,本少爷吃一只,扔一只……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扔就怎么扔!”

    凌云无语!

    闹了半天,这小子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才会想家啊!

    难怪,第一次看到邓宇时。

    会那么胖!

    几乎把自己吃成了一个球。

    妥妥的吃货一枚。

    本想调侃邓宇两句的凌云,在看到对方眼眸中闪现的那一丝忧伤时。

    她顿住了。

    这小子,不是不想家,不是不难受。

    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算了!

    看在这丫的怪可怜的份上,自己还是不为难他了。

    三人沉默的行走在河堤上,看着清澈的河水中,那游来游去的鱼儿。

    邓宇眼得珠子又转动了起来……他又有了新目标:

    “咱们捉鱼吧!

    其实鱼烤来吃,也挺好吃的!

    表皮焦脆,内里鲜嫩……。”

    凌云有些懵逼。

    她眨了眨眼……再眨眨眼……

    这小子!

    也太让人无语了吧。

    伤心不过三秒,就又想到吃上去了。

    自己白心疼他了。

    浪费表情!

    “我会吃鱼!

    不会捉鱼。”

    凌云此话一出,邓宇好似被按了暂停键一般,愣在当场。

    他那有些懵圈的表情,好似在说:

    不带这样的。

    你怎么能拆我的台呢?

    “哈哈哈……哈哈哈!”

    看到邓宇那一脸懵逼的表情,凌云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你不爽!

    我就开心。

    三个人,三颗小脑袋,凑在一起,各抒己见,绞尽脑汁的讨论着捉鱼的方法。

    商量,琢磨了半天,也没能想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

    正在三人一筹莫展之时。

    凌云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一种豁然开朗之感袭上心头。

    她兴奋地道:

    “你们听没听说过一个词……”

    “啥?”

    “浑水摸鱼!”

    邓宇和王晶两人对视一眼后,想了想道:

    “咱们暂且不说这个词有用无用。

    单单就说,这河,这么大,这么长。

    鱼又不是死物,如何保证把水搅浑的情况下,它不游到别的地方去?

    鱼都跑了,那咱们还怎么抓?”

    “走咱们四处找找看。

    看能不能寻到,一个窄点,能把水流拦起来的地方。”

    凌云招呼着两人朝前走去。

    这时,跟在他们俩身后的王晶站了出来:

    “我知道一个地方,可能可以!”

    凌云两人都十分惊讶的转过头,诧异的看着王晶。

    至那日和凌云发生矛盾之后,王晶整个人都变得沉默了许多,对方好似有一些抗拒现在的生活。

    王晶这时站出来,着实让凌云两人都大吃一惊。

    “在哪?

    你怎么会知道?

    我咋不知道嘞!”

    邓宇两眼圆睁,一脸不解得道。

    王晶不咸不淡的看了邓宇一眼:

    “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嘞!

    难道,你不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邓宇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道:

    “我没那意思。

    我就是好奇,咱们一直都在一起。

    你都知道……

    嘿嘿!

    我咋没看到!”

    “刚才在抓野鸭子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地方……,那里应该可以。”

    王晶有些犹豫,不太确定的道。

    很快,三人来到了对方所说的地方。

    这里,是一个小水洼。几乎与河水都快要断开来的样子。

    里面水不是很深,上面漂浮着一些杂草等物。

    用树枝拨开杂草,一条条鲜活的鱼儿就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见到这一幕,王晶如释重负。

    “哇,真的有鱼耶!”

    “快……,快把那个口子拦起来,别让它跑了。”

    “放心,有本少爷在,它们跑不了。”

    “吹,你就吹吧!

    小心把牛皮吹破了,蹦到天上去。”

    “这下咱们有鱼肉吃啰!”

    “哎呀!

    有鱼撞到我的腿了。”

    “哈哈………,浑水摸鱼!

    这个词……真好!”

    把水搅浑,鱼的视线就会受到了影响。

    看不见了,这些鱼也会害怕。

    同时呼吸也会变的困难,它们就会浮到水面上来透气。

    “鱼也会害怕吗?”

    “当然,你看平时人们养的猫啊,狗啊……,都是有喜怒哀乐的。

    鱼肯定也有!

    只是它们不会说话罢了。”

    “那我们吃了它们,是不是很残忍?”

    “不存在残不残忍这个问题。

    大自然的自然规律而已。”

    邓宇转头斜瞥着王晶,没好气的道:

    “那你以后别吃肉了。

    当和尚去……!”

    王晶被邓宇抢白,也不怯他,没好气的道:

    “这地方是我提供的线索。

    你才没资格吃!

    再说,和尚都是男的。

    你去,还差不多!”

    正常人,在饥饿面前,谁还会有那美国时间,去管残不残忍。

    王晶这个小姑娘,明显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将采摘来的蘑菇和野菜洗净,包在于鱼肚之中。

    再把鱼架在火上慢慢的翻烤着。

    鱼在简易的烤架子上滋滋的冒着油花。

    与此同时,鱼得香气也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迫不及待的把烤鱼从木架上取下,邓宇就心急如焚的品尝了起来:

    “好吃吗?”

    “嗯……,好吃,真好吃。

    这是我吃过的,最香,最好吃的鱼了!”

    他也不怕烫,不怕被刺扎着,低头狼吞虎咽的猛吃起来。

    凌云摇了摇头,心中不由一笑。

    最好吃的鱼!

    这鱼只能说勉强能入口而已。

    调味料也就只是放了一点点粗盐和野菜。

    盐还不敢多放,怕味道太咸。

    至于别的调味料,那就更别想了。

    这样做出来的鱼,怎么可能是最好吃的?

    之所以觉得好吃,那是因为鱼是自己抓的,柴火也是自己捡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住在山神庙,生活着实艰苦了一些。

    “真好吃!

    明天我们还来!

    还这样烤着吃!”

    凌云:“……”

    还吃!

    合着,累的不是你。

    在明火上烤鱼,可是个技术活。

    稍不注意,就会烤焦,所有的一切前期工作,都白费。

    “好,明天咱们再来!

    早知道城外这么好玩,我们就该早些出城的。”

    凌云感觉有些牙疼!

    好吧!

    只要你们高兴就行。

    反正,干活别找我。

    在城里多好!

    只要有银子,啥好东西吃不到?

    出了城……,要啥啥没有。

    有啥好的?

    憨货就是憨货,说话也不带点脑子。

    一两条烤鱼,就把你们收买了。

    三人一边吃着烤鱼,一边说着话,笑着,闹着,吐槽着……

    “好香!

    你们闻到没?”

    “这是烤鱼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