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来,这才是所有的真相

八步莲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番茄小说网 www.fqxsw.io,最快更新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最新章节!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江/文/学/城,欢迎观看正版(づ ̄3 ̄)づ╭~

    回到现实后,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我又开始了没日没夜写文的日子。

    我这人吧,来了灵感就必须写完,不然断断续续会很坑。所以我不太喜欢写连载,反而更喜欢一鼓作气写完。

    当然,现在网上都流行长篇连载了,所以我只能没日没夜先写完,然后再分章存在草稿箱里,让它自己一章章发。

    但是,渐渐地,身体有点吃不消了。

    长期熬夜导致身体出现各种问题,先是脂肪肝,接着又是高尿酸,然后又是自闭症……好吧,总之一团糟。

    在我某个早晨被恶心反胃感弄醒之后,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身体重要,还是成名重要?

    其实,想都不用想,自然是身体。

    没有身体健康,其他一切都等于零。就算红了赚钱了,也是给医生们赚的。就算真的收获了名,也不过是刻在墓碑上的。

    唔,现在好像崇尚火化,很多都没墓碑了。

    孰轻孰重,完全没有可比性。但是平时因为仗着年轻,从来不注意这些,所以从未想过。

    如今将健康提上日程,倒是有些紧张了。

    听说脂肪肝后期就转肝硬化,然后转肝癌什么的。又听说高尿酸会导致终身痛风或者尿毒症啊糖尿病啊肾结石啊什么的……我去,听着都吓人!

    至于自闭的危害,那就更不用说。百病从心起,一个关闭了心门的人,自然是会有问题的。

    到了这一刻,我突然有些恍惚:所谓的红,真的重要么?

    重要,自然是重要,毕竟做一件事谁都希望成功。而文章既然发表在网上让人看,那“红”肯定是一个成功的标志。

    但,真的那么重要么?

    我疑惑了。

    跟往常一样疯狂写文的日子,中断了下来。

    我开始学着给自己煲粥养胃,开始强制自己的运动养身,甚至开始强制自己每天走出门去对每一个见面的人微笑,锻炼自己。。

    【你现在似乎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来享受啊?】

    终于,系统问。

    我点点头。

    但想到它是系统,应该看不到,便开口说:“是啊。现在这样很舒服。”

    【那你文章断更了怎么办?你要知道,断更是最伤数据的,没有之一!现在是2016年,网络写手比天上星星还多。你如果不努力,很快就会被无数人超过。到时候你再想红,就更难了。】

    我知道她的意思。

    在我开始穿越之旅后,我的纪实性快穿文,一本本都蛮火。可以说,我在123言情第一次上金榜,第一次尝到了红的滋味。

    然而——

    “这世上还有些东西比红重要。”

    【比如?】

    “比如健康,比如快乐,比如开朗。”我笑,“总之,还有很多比红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因为人一生很短啊。”我笑,伸了个懒腰,“如果连这短短的一生都不能快乐,那还活什么呢?人生匆匆数十年,后面还有老了的十来年是身体不好的。如果在身体本该最好的年纪也每天不舒服,甚至每天起床的第一感觉都是想吐……那人活着,不是很悲哀吗?就算再红,又怎么样呢?”

    系统没有再说话了。

    并且,从那天开始,它就再没有说话了。

    直到我断断续续,一年之后填完这本《快穿之天龙八部》。

    断更确实伤人气。

    跟到最后的读者,已经很少很少很少了。

    看着文下早已没有热烈气氛的留言版,我并没有多大的失落,只是一个个看着下面的留言,内心一点点品味。

    唔,不管怎样,有这么多人还跟到了最后,真好。

    而另一些人虽然中途离开,却也跟我曾同过一路的风景,也是真好。

    这一年的秋天,格外有些冷,也许因为是身体不如以前的关系。

    捡起一片落叶,我想起刚刚写完的天龙八部,想起里面的人。

    我想起萧峰,那个伟岸的英雄男子,那个差点让我直回来的男人。他终究还是没有去关外牧马放羊,而是选择了为宋辽和平献身。

    我曾经问慕容复,为什么你要让他回来?你分明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慕容复只是笑,就是因为我知道,所以才不能拦他。那是给萧峰的结局,也是他最甘之如饴的。像他那样满心都是家国天下的男子,就算我用爱囚禁了他,将来他看到辽国入侵民不聊生,势必是要痛苦得生不如死的。我爱的是一个大英雄,就只能放手让他去做一个英雄该做的事。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见,宁可让他死,也不让他后悔。

    我没有再说话。所谓的灵魂伴侣,即是如此吧。

    我又想到了阿朱。

    那个在原著里本该陪伴萧峰且中途早逝的女子,在这百合世界,却没有再接近到乔帮主。呵呵,因为慕容复这个穿越女子,一早就看中了乔峰,所以一开始就杜绝了官配阿朱在乔峰面前出现。

    不过,阿朱终究也不孤独,她遇到了木婉清,并且跟她走到了一起,最后相亲相爱,也同样不枉此生。甚至,比跟着乔峰早逝要幸福得多。

    不要问我她是怎么遇到木婉清的--因为钟灵那个坑货是个掏心粉丝,一心想着刘涛和蒋欣在一起。而在三次元中,刘涛是饰演过金庸笔下的阿朱的,蒋欣,饰演的正是木婉清。

    很好,钟灵就这样一门心思笃定了阿朱应该跟木婉清在一起!

    于是,各种撮合,各种灌输百合思想==

    当然,随着钟灵的各种灌输,百合思想在天龙八部里也是遍地开花。那些主角们的后院,更是一个不留。

    甚至,就连可怜老实和尚虚竹的梦姑,都被钟灵撮合着跟阿碧跑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唔,我最想的,当然是那个扫地僧,我的沧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逍遥谪仙,便是这三个女子的真实写照。

    唔,或者说,四个女子==因为,严格来说,我也算是她们之一。

    一体双灵都玩过了,只怕也把穿越玩到极致了吧?

    我如此想着。

    系统却震动起来:【所以,你现在不想穿书了?】

    我一愣,想了想,迷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似乎,没以前那么迫切了。并且,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女子,我想,已经足够了。”

    【是么o(╯□╰)o白发魔女你想不想摸?】

    “想!o(╯□╰)o”

    就这样,我再度穿越了——

    然后这一次,我穿越成了——一根皮鞭。

    嗷嗷嗷。我几乎要崩溃了。

    一个白发女子挥舞着我,跟一群拿着长剑的男子混战。看着一柄柄剑从我眼前划过,听着从我耳边划过的风声,感受着那一柄柄剑的剑气,我吓得更加嗷嗷叫了。

    汗毛倒竖好么!!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发女子明显将我当成了一个武器,肆意挥洒。

    好吧,我原本就是一个武器==

    但是,但的,在战场中穿梭好吓人啊尼玛!!!!

    而且,我说的是想摸白发魔女,没说想让白发魔女摸啊!啊啊啊!!哇呀,那把剑刺过来啦!!噢漏,那边还有一把!!

    我鬼叫鬼叫着跟长剑们互砍。

    等一场恶战结束,我已经差不多把嗓子喊哑了。

    尽管,没有任何人听得到==

    是的,就这样,我成了白发魔女手中的一条皮鞭。别想歪,我是一条正经的皮鞭,并没有勾搭蜡烛==

    你们也知道,皮鞭是不可能佩戴链子的,所以白鸡蛋项链不见惹~~~~(>_<)~~~~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再没有系统指路,我只是一个人惹。啊不,一条鞭惹。

    如果按我以前的性格,碰到这种坑爹事肯定是非要先大哭大闹一场不可的。

    不过这些天在三次元养病,修身养性之下,性格也好了很多。所以,我只是小哭小闹了一番\(^o^)/~

    人嘛,最重要要随遇而安。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才读小学。那会在电视上看到的。

    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却是现在。

    随遇而安,说得容易,但——尼玛你告诉我作为一根鞭子怎么随遇而安?!!

    好在我心里调节能力已经好了很多,所以炸毛个九百九十九次,也就终于接受了:嗯,我是鞭子,我就是一根鞭子。一根帮白发魔女杀人的鞭子。

    其实,到了后来,我才知道:白发魔女的鞭子,除了蜡烛,还有很多用途。呸呸,不要想什么皮鞭蜡烛play。肯定不是!我要说的是,她的皮鞭,可以采花。不要联想到采花大盗啊喂!

    我说的采花,是真正的采花。

    以前,她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用鞭子将远处的花儿卷过来,采摘到手里。这大约就相当于现代的人用遥控器吧。

    不过,自从有了卓一航,她就从来没自己采摘过花儿了。都是卓一航双手奉送。

    我魂穿来的时候,白发魔女就已经成了白发魔女,所以我并不完全清楚她跟卓一航之间的故事。

    不过,她偶尔一个人对着湖水说心事,而我缠在她腰间,便渐渐将她和卓一航的故事也听了个大概。

    唔,一切如原著所说:她遇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那男子对她极尽撩拨之能事,终于将她撩拨得动了心。却最终,又为了自己所谓的处境,出手伤害了她。

    当然,他说得比较冠冕堂皇,说是为了正义什么的。

    但实际上,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真爱她,自然不会不知道。他坚持要为了正义对他动手,自然已经说明很多问题了。

    她不傻,所以那一刻才异常伤心。

    当卓一航的剑刺进她的胸膛,她终于伤心得一瞬白发。

    那真的是,红颜,弹指老。

    瞬改芳华。

    那之后,她开始不再相信男人。甚至,她不再相信人。也讨厌人。

    这个时候,作为她手中的鞭子,经常卷过别人的头颅。

    杀人放火的,杀。

    坑蒙拐骗的,杀。

    负心薄幸的,更要杀。

    甚至,偶尔撞上来讨厌的,也要杀。

    或许是三次元把胃搞坏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经常有种反胃的冲动……漫天,都是血。

    其实,我是想劝她不要杀人的,起码不要杀那么多人。但刚想开口才想起自己是一条鞭子,是不能说话的。

    这个时候,我好想有一个人来跟她说话,来告诉她,不要乱杀人。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

    有一天,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

    确切地说,是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叫哈玛雅。

    当然,她后来有一个很好听的绰号,叫飞红巾。

    飞红巾有着跟练霓裳一样的倔强,也有着不遑多让的身手。

    甚至,飞红巾是练霓裳的扩容版。如果说,练霓裳一生,都是为了自己活得潇洒,那飞红巾一生,则更多的是为了族人。

    是的,她就是另一个霍青桐。

    不过,她比霍青桐幸福一些。

    因为霍青桐的爱人,是妹妹香香公主,一个等着被照顾的女孩。

    而飞红巾的准爱人,却是师父练霓裳,一个远比香香公主成熟的人。

    当然,过尽千帆的练霓裳,自然也有她难以搞定的地方。毕竟,一个人心如死灰虽不容易,想重新焕发生机却更难。

    练霓裳的心,既然为卓一航盛开,又为卓一航而死,那么,飞红巾想再度打开,就不那么容易了。

    可以说,难如登天。

    但或许正因为初见的时候飞红巾还只是个孩子,练霓裳对她没有半点防备之心,有的,只是对初生美好的善意。

    而多年师徒,更是让两人感情日益深厚。

    终于有一天,飞红巾问练霓裳:“师父,这么多年,你在天上,到底等什么?”

    练霓裳一愣,半晌无话。

    她在等什么?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而飞红巾显然是误会了师父的表情,当下便有些不高兴了:“师父你还在想着他?”

    “谁?”练霓裳再度一愣。

    她已经习惯放空思想很久了。渐渐,没再想过任何人了。

    “自然是那个坏人!”飞红巾冷哼一声,不愿意回答出那个人的名字,只是望着高高的天山山顶,“师父,你放心,这天山雪莲,徒儿会给你拿到!”

    练霓裳这才反应过来,徒弟提的那个人,是卓一航。

    她其实已经很少想起那个男人了,别问我怎么知道,因为她现在握着我的手劲道越来越小了。也就是说,一直压在她心头的那个人,已经越来越淡了。

    “师父你为什么不说话?难道你觉得我没本事拿到天山雪莲吗?”

    哈玛雅明显不高兴了。

    练霓裳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甚至伸手捏了捏哈玛雅的脸蛋:“怎么会?我玉罗刹的徒弟都没本事,还有谁有本事?你可是大名鼎鼎的飞红巾哦。”

    此时的飞红巾,的确已经是大名鼎鼎,尽管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不过,纵然真的在草原上大名鼎鼎,在师父这里却是不值一哂的。所以此刻练霓裳的话,听来倒更像揶揄了。

    于是飞红巾更不高兴了。

    逞强地坚持:“师父我一定能拿到天山雪莲,你要相信我!”

    练霓裳终究拗不过这孩子,又不想再继续这个与白发有关的话题,便柔声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想这些了。天山雪莲治白发,也只是一个传说,谁又知道师父这白发服用后可有效果。不要太执念于这些东西,好好练功吧。”

    “不一定有效果么?”哈玛雅发呆。半晌,突然道,“嗯,那我也让自己的头发变白,这样就知道雪莲有没有效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