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 偷嘴

南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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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黄衣衣看来,雨夕颜有些主观臆断。不过,她理解她的心情,道:“地方很好找,从奉金县到乍湖镇,有条沿海公路,中间必然经过新兴镇。镇很小,就在独山山脚下。那家人家户主名叫褚阿炳,离镇不远,二百米左右,到了那边一问便知。”

    雨夕颜一一记下。

    “不过小雨,我劝你不要去了。这点眼力我还是有的,是不是古辰逸怎么会不知道?”

    “可是,会发生很多情况啊!譬如,小逸自己不想被人找到,他是跳海逃生的,又不知道山本百惠等人的情况,所以躲了起来,随便找个人冒充;又譬如,那家人家瞒着小逸,不让小逸知道我们在找他,胡乱弄了个人说他就是小逸;还譬如......”

    还譬如那人就是小逸,黄衣衣没认出来。

    不过这句话就不必说出来了。

    黄衣衣一想,感觉这种可能性不大,道:“我感觉你说的那两种可能性都不大,建议你不要空耗精力了,读书要紧,你这段时间学习状态不对。”

    “小逸没找到,我哪有心情读书?衣衣姐,你不用管,我自有分寸。”

    两人分开之后,黄衣衣担心雨夕颜去新兴镇找古辰逸再受刺激,会影响到她的学习......那人明显不是古辰逸嘛!

    因此打电话给雨夕颜母亲刘秀芝,将情况细细说了一遍。

    刘秀芝一听火了,立即打电话给女儿,让她马上回家。等女儿回到家,她先关照司机,以后接送雨夕颜必须两点一线,从学校到家,从家到学校,不得到其他地方去。然后开始在雨夕颜耳边碎碎念,让她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并规定以后每天放学后就回家,不得在外面多呆。

    这样,雨夕颜暂时失去了自由,想去也去不了。

    远方的古辰逸这时候身体基本上全面康复,但记忆仍然藏于脑袋的某处,找不出来。

    这天,褚静燕坐在船舷,和他一起看觅食的海鸥。

    天晴,视线很好。远处的大金山岛、小金山岛都能看见轮廓。

    褚静燕问道:“来发,你是不是觉得跑运输很枯燥?每天在这条线上来来回回。”

    “可是不做这,我们能做什么呢?”

    “可以做很多事啊!可以出去打工。我们村像我这个年龄的男孩女孩都已经出去打工了呢,没几个愿意留在家里。认识你以前,我也想等爸爸妈妈年纪再大一些,就让他们把船卖了,不跑运输了。你说,我到大城市去打工,找得到工作吗?”

    “不知道唉。”少年有些苦恼地说道。

    褚静燕柔声道:“你别急,我就是随便问问。现在有你在身边,我不跑出去啦,要去也得带你一起去啊。”

    “噢!”

    “爸爸说了,先把咱家的新房子盖好,盖完房子再跑两年运输,钱还清了就上岸。每天在海里跑运输,很辛苦的......来发,姐如果到南方去打工,带你一起走好不好?”

    少年挠挠头,道:“为什么去南方?魔都不好吗?”

    “我想带你去远一点的地方,魔都太近,担心遇到你以前的仇人。”

    “我有很多仇人吗?”

    “姐也不知道,可能吧,可能有。”

    这天船上装的是砖头,九公分长,五公分宽,又称九五砖,是农村里造房子用的材料。阿炳积攥了多年,这时候算算钱差不多了,开始买造房子的材料。

    农村造房子要靠同村人帮忙。阿炳将船开进内河,就停在离自己房子几米远的河道里,然后卸砖头。

    村里来了三十多人,排成二排,一个挨一个。

    干这活最辛苦的是船舱内第一个拿砖头的人,因为他需要弯下腰去将四五块叠在一起,然后直起身体将砖头传递到身边的人,后面的人只需要一个个传递下去,一直传递到堆放砖头的地方,由两三人负责将砖头叠成整齐的一堆。

    “来发”自然站在船舱里做苦力,将砖头叠好后传递给等候的人。褚静燕在他身边帮忙。

    “静燕呐,等你爸造好房子,就该给你找对象了。”排队搬运砖头的人以妇女居多,聚在一起自然会八卦。

    “是啊,静燕不小了。”

    “静燕长这么漂亮,到时候上门提亲的怕要踏破门槛。”

    然后,有人看了看静燕身边小子,说道:“阿炳好像很看得起捡来的来发。”

    话题转移到来发身上,“是啊,看他不出,身体很单薄,力气却很大。听阿炳说,他不仅力气大,还会打架,几个人都近不了身。”

    “是啊,我也听说了,阿炳现在跑运输,没人敢欺负他,赚钱快多了。”

    “不过,听说他烧坏了脑子,脑筋有些不灵。”

    “不会吧?看他的样子一点没问题啊!”

    “哎,他嫂子,来发模样不错,干活又很能吃苦,力气也大,你让三好婆问问阿炳,配给你家云霓做上门女婿不错啊!”

    静燕听她们说到自己还可忍受,说到来发心里就有些别扭了......瞥一眼一上一下搬运砖头的少年,见他似乎完全没听懂她们说些什么话,便忍住气。

    “是啊,让三好婆问问,我也觉得这小伙不错,很会干活。你家男人身体不好,招他做上门女婿,以后家里的活就不用担心了。”

    妈蛋!这是要将来发当旧社会的长工使用。

    静燕开始宣示主权了,道:“来发,给姐递杯水。”

    少年一猫腰,将一瓶矿泉水递给她。

    “拧开盖子啊。”

    “噢!”拧开盖子,再递给静燕。

    静燕喝了几口,将矿泉水递给少年,道:“来发,你也喝。”

    “噢!”接过矿泉水,也不忌讳静燕刚才嘴巴对着瓶口喝过水,头一仰,“咕咚、咕咚”把剩下的水全部喝进自己的肚子。

    便有人问:“静燕,来发很听你的话啊!”

    “那当然。”静燕神气地说道:“要不是我救他,他早就沉到海底了呢。来发很有良心的,知恩图报,我吩咐的事他从不打折扣,都一丝不苟完成。”

    “这样啊?静燕,干脆让你爹招他做女婿得了,这么听话的男孩子现在少见了。”

    “那就太便宜来发了。静燕这么漂亮,又是他的救命恩人,还要嫁给他......你们说,来发这是交了什么运?”

    “是啊,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褚静燕听了这几句,小脸红彤彤的,忍不住去看少年,见他仍旧无动于衷。

    哼哼哼!死来发,一点不识风趣!总该表现出一点惊喜若狂,喜出望外吧?晚上找他算账!

    可是,会不会来发不喜欢自己啊?

    上次来找他的人那么漂亮呢,也许以前来发身边有许多漂亮女孩......

    这样怀着心事,吃完晚饭,两个人坐在静燕的房间看电视时,她问道:“来发,前几天三好婆来咱家,知道是什么事吗?”

    “不知道。”

    “她是来给姐做媒的,说是乍湖镇有人看上我,来说亲的。”

    “噢......”他习惯于说“噢”,用语气的抑扬顿挫来表达不同的含义。

    “你说姐怎么办?”看着他的脸。

    少年挠挠头,道:“不知道。”

    “姐如果嫁人,就要离开家,离开你了呢。”继续试探。

    “不知道。”少年依然不知道。

    “你不是答应过姐,以后一直听姐的话,跟在姐身边的吗?”

    “是啊。”

    褚静燕叹口气,看来来发脑子还是没彻底好转,又简单又笨,笨死了。

    “那你说,姐姐长得好看吗?”

    “好看。”

    “哪里好看?”以前问过这问题,不过她有些乐此不疲。

    “都好看。”

    莞尔一笑,褚静燕低声说道:“来发,你好笨,不开窍!姐教你亲嘴好不好?”说完这话,她感觉自己脸烧得厉害,悄悄看一眼门口,确认父母、奶奶都已经休息,不会过来。

    少年没发声音。

    褚静燕年纪比古辰逸大一两岁,而且,她是女孩子,比男孩早发育,情感方面已经非常细腻,经常天马行空地作各种想象。因为一直跟在父母身边跑运输,少女的接触范围很小,这段时间和“来发”朝夕相处,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少年吸引。

    乍湖港一试牛刀就把她吓了一跳,然后,那次对抗台风,少年力大无穷,那种单凭一人之力对抗老天的气势,深深刻进她的心里。此后,那个形象挥之不去。

    她凑近少年,“波”地一声吻上去,嘴唇对着嘴唇。

    少女这是第一次和人接吻,心口砰砰乱跳,嘴唇接触的一刻,她只感觉想被打中了一枪,脑子“轰”的一下,一片空白......

    少年似乎没多大反应。

    第一次接吻一沾就分,褚静燕有些意犹不足,低声道:“来发,我们再来,你可以用嘴轻轻咬。”

    然后,她再次将滚烫的嘴唇对着他的两片嘴唇印上去......啊,这次有了心理准备,感觉好多了,嘴唇接触的一刻,一股令人心悸的感觉传过来,柔柔的,麻麻的,心头像被小虫子咬了一口......

    原来接吻是这样美好的感觉啊,她先是闭着眼睛,然后睁大眼看他,突然,她一身惊呼,头一仰,斥道:“来发,你怎么真咬啊?想把姐的嘴唇咬下来不成?”

    “可是,你让我咬的啊!”

    “不许再咬了,用舌头舔,知道吗?”

    “噢!”

    褚静燕于是将之当作一种刺激好玩的游戏,这次尺度更大一些,用手抱着来发的脑袋,坐在他的膝盖上,这么将嘴唇印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