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莫名的彷徨

左手金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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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乐乐班级的时候,教室门口围了许多人,林同书挤开人群探头一看,好嘛,第三排乐乐的座位边,正站着三个抱着篮球的高壮男生,其中站在最前方的,林同书认识,是学校篮球队的谁谁谁——嗯,忘记名字了。全//本\小//说\网//

    他手里拿着一封洁白的信封,正低声向垂首不语的林乐乐说着什么,倒是他身后另外两个男生,一个劲儿鼓噪:“收下收下,林乐乐,王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给你写情书,你总不能接都不接吧,多没面子啊!”

    看到这里,林同书皱起眉,在现在这个年代,一个女生如果接了男生递的情书,即使她本身没别的意思,别的同学也会添油加醋,说她接受了谁谁谁的告白,然后就开始风传谈恋爱啦、牵手啦、亲嘴啦等等谣言。

    往往这些谣言,会让多数女生不知所措,然后被说着说着,就真以为自己接受了对方,接着在青春期的骚动中,盲目去尝试自己还分辨不清楚的感情,并于懵懂间做下错事。

    身为大了两岁的哥哥,与妹妹一起玩闹、长大、上学,除了父母之外,再没有比林同书更了解乐乐的人,乐乐虽然很聪明,即使因为早年父亲认为女孩上学浪费钱,一直到8岁才开始上小学,但14岁就跳级到高一,智商挺高的样子。

    可智商高并不代表情商也高,乐乐不像他,他从小学武,吃了许多苦头,后来跟着阿青的叔叔走街串巷,见识不少人和事,心智才趋于成熟。

    而乐乐,没经历过风吹雨打的她,本质上还只是个贪玩、撒娇、爱调皮的小孩子,就像一张纯白的纸,还没有被多彩的社会染上颜色,又如一朵娇嫩的花骨朵,稍大些的风雨,就能将她打的奄奄一息。

    她还受不起爱情、谣言、诽谤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看看还在继续催促乐乐接下情书的两个男生,林同书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几个高一学生,大步走进教室,大声呵斥道:“你们三个干什么,给我滚出去!”

    这声呵斥,把那三个男生吓了一跳,以来老师来了。等回过头才发现,居然是个陌生的男同学,其中那两个一直催促乐乐接情书的男生,对视一眼,松手放下手中的篮球,面色不善地迎上来,道:“嘴巴放干净点,少管闲事,棒打鸳鸯要遭雷劈的知道不?”

    “遭你大爷!”

    林同书怒骂一声,一巴掌将当先一个男生扇倒在地,三个男生里,这两个刚刚一直鼓噪着逼乐乐接情书,他早就火大了——别人接不接干你们鸟事?围在旁边起哄倒是挺能耐,不打心里实在不爽。

    另一个男生,眼睁睁看着自己同伴夸张的被一耳光扇倒,趴在地上居然好一会儿醒不过神,顿时心怯了,踟躇不敢再上前。

    他们三个都是学校篮球队的,虽然不是主力,但常年锻炼,体型也算壮硕,个个近1米8身高,平时在操场和人抢场地,他们只往那一站就吓走许多人。在此之前,他还从没想过,原来有一天自己等人竟会像纸糊的一样,被人轻飘飘一耳光就打倒在地。

    太奇幻了,跟小说似的。

    但他心怯不敢动弹,林同书却不放过,顺手探臂掐住他脖子,强大的臂力,一下就将他压的弯下腰,还没叫疼,就觉得屁股一痛,整个人不由自主奔出教室,一跤摔在走廊上。

    四周围观的林乐乐的同学,“哄”地笑出声,隐约还能听见有人幸灾乐祸:“这三个笨蛋,到我们班嚣张,也不打听打听林乐乐是谁妹妹,活该!”

    “嘿,所以他们刚才撵我出来的时候,我才没提醒他们,几个外校升进一中的家伙,懂个球啊,一副天老大他们老二的傻样子,这下吃瘪了吧!”

    摔在走廊上的男生有点迷茫,他们自从开学升进一中高中部后,一直在努力训练,吃住都在学校,平时和同学接触也少,确实算得上孤陋寡闻,听到这些话,他才心里一个咯噔:难道林乐乐家是黑社会的?

    正在他胸中一片忐忑时,教室里林同书已经抓住那个叫王军的男生的头发,轻轻一拨,将王军推的踉跄后退几步,一下撞在黑板上,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林同书跨步上前,伸手按住王军的脸,让他紧贴在黑板上,粉,一会儿便把他头发粘成白色。

    “我说让你滚,你没听见是吧?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管你听没听过我是谁,告诉你,我叫林同书,林乐乐是我妹妹,她还小,以后你再敢来骚扰她,我打断你腿!”

    “现在给我滚!”

    林同书满脸怒火地咆哮,一副要吃人的凶恶样子,把王军吓的连连点头,等身体稍稍自由,忙不迭地跑了,连两个哼哼唉唉的同伴都顾不得。

    四周又是一阵哄笑。

    在笑声中,林同书从桌斗里抓出妹妹书包,把她的文具之类的东西都收起来,往肩上一背,拽起妹妹就走:“跟我回家。”

    一直没说话的林乐乐,诧异抬起头盯住哥哥,“可我还得上课啊!”

    “我给你请假了,这两天你就在家呆着,哪也不准去。”

    “哦……”许是哥哥又因为她打人,往日里总是不安分的乐乐,乖乖答应一声,与同学告别后,被林同书拉着胳膊去车棚推出单车,飞驰出校,向家里奔去。

    时至傍晚,太阳已现出暮色,热闹一天的小县城也快要迎来下班、放学的人流高峰,一路经过,可以见到许多小吃摊都已经摆了出来,中途林同书停次车,给妹妹买了几串涮牛肚,然后就再没多说一句话,只闷头前行。

    事实上,刚刚在学校,打完人他就有点后悔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想起那天夜里阿青的话:

    “你以为你是谁……自以为是,总想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

    当时他没把这句话放在心里,因为他认为自己以前做的事是对的,是为了两个朋友好,可是今天,当把那三个男生打跑,看着妹妹一直不言不语的样子,那本来忘却的话,却突然从心底冒了出来。

    接着一个念头就不可抑止地跟着窜出,“这样是不是真的不对?虽然我认为乐乐现在不应该谈恋爱,可她怎么想的,我却一点都不知道……她,会不会也觉得我在插手她的人生,并产生厌恶感?记得,她早上还在埋怨,说在家老妈管,在学校又有我管……”

    这念头转来转去,心中满是矛盾、慌乱和迷惘,甚至还有害怕,害怕乐乐也像阿青那样,对他不满,对他满怀怨怼。

    阿青的背离,自小开始的友情的破裂,已经让他很累了,如果再来一次,他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该做出什么表情。

    怀着这样的担忧,在距离家里只有一条街道的时候,林同书略略回头,斟酌着词句,缓缓问道:“乐乐……嗯,你喜欢那个叫王军的么?”

    刚吃完涮牛肚的林乐乐,正掏出手绢擦手,闻言头也不抬,随口答道:“不知道!”

    “呃……不知道?”

    “是啊,我又没喜欢过男生,我怎么知道。”

    林同书哭笑不得,也不知道妹妹是说反话,还是她真就这样认为,于是耐心继续问道:“那你,他给你情书告白,你有什么感觉,比如心跳加快啊、害羞啊等等,有没有?”

    “这么说的话……”乐乐昂头望天,青葱般的纤长手指轻点自己下巴,回忆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没有吧,心跳倒是有加快啦,不过当时我感觉……感觉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当着同学的面,给我什么情书,而且还非逼着我答应不可,太无耻啦!嗯,很生气!”

    说罢,她踢踢腿,擦干净的手抓住哥哥腰间衣服,身下单车在石板路上有些颠簸,令她声音听起来仿佛在颤抖,“哥,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放心啦,我不会早恋的,不过你可别跟妈说啊,不然她非闹到学校去不可。”

    “嗯!”林同书答应着,又问道:“那……我今天把他们三个赶走,还放出话不让那个叫王军的再来找你,你会不会觉得……觉得我是擅自替你决定你自己的私事,觉得我很讨厌?”

    “……”林乐乐瞪大眼,欠起身,摸了摸正努力蹬车上坡的哥哥的额头,然后在林同书忐忑的心情中,嘟囔着:“也没发烧啊,怎么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讨厌是不会了,虽然平时你总是管我不准做这,不准做那,我也不喜欢,可你是我哥诶!除了老爸老妈,就你最大了,我就算不服,还能吃了你呀?”

    “呵呵,呵呵,那就好,那就好!”

    林同书傻笑几声,提到嗓眼儿的心,总算放回肚里,一时间只觉得全身仿佛在这瞬间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不由将单车蹬的飞快,车子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像皮球似的蹦来跳去。

    乐乐尖叫一声,差点掉下车子,连忙抱紧哥哥的腰,忍着被硌得生疼的小屁股,咬牙切齿地叫道:“慢点,慢点,我要掉下去了……讨厌鬼,你一定是故意的!”

    “好好好,我慢点……”

    ……今天这么好说话……

    发觉哥哥今天似乎对自己特别好的林乐乐,眼珠一转,眸中闪过一丝狡黠,依然装作生气的模样,哼哼着叫道:“我屁股好疼,一会儿你要赔我哈根达斯!”

    “好好好,我赔……”

    “我头也疼,明天你要赔我麻辣烫,我要吃10串涮牛肚。”

    “好好好,明天给你买……”

    “全身都好疼啊,作业做不了了,你要帮我做一星期作业。”

    “好好好,一星期……呀,臭丫头,得寸进尺了你,给你三分颜色就开染坊,想我帮你做作业,想得美。”

    “赖皮狗,赖皮狗,你答应了的。”

    “我答应你脸,做梦去吧!!”

    “……”

    友爱的气氛再次破坏,吵吵闹闹中,当到家附近的时候,视野里半透明的方框再次悄然浮现,加粗的小字闪烁着:

    “剧情条件已满足,第二环节激活,任务‘反击魏秉强的复仇举动——最终反击’开始启动!”

    反击又要开始,短暂的宁静要暂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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