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蛇苹谨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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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街头的树荫下,一群忙碌的电视节目摄制组工作人员。在人群的正中心,可以看到被摄影镜头对准了,正在录像的一个高挑的黑发拉丁裔男人。

    “有研究表明,在美国有总计八千多万条狗狗,而在纽约就有八分之一的居民养狗。因此这个城市有将近一百五十万的狗狗登记在册,而这,也就意味着会存在一些问题。”

    黑色皮衣外套下包裹着结实有力的身体,深色牛仔裤裤脚夹在山地靴鞋帮里,基本上就是一个“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绝好例子。

    阿道夫嘴角挂着公式化的笑容,显得真诚而不会太过虚假,但他眉间的锋利和眼睛的锐色又能让人意识到他并不是那种外向热情的人。所以至少不是粗神经的人,就不会大大咧咧的冲上去和他称兄道弟。

    此时阿道夫放松的双手握着一把狗绳,狗绳那头系着的是一群坐的坐,趴的趴,每只的脸上都写着好无聊的大型犬种。摄像机镜头从地上的猎犬群面上划过,俄罗斯狼犬,阿富汗猎犬…

    但除了这些纯种猎犬外,更多的却是狼狗混血种,比如哈士奇、德国黑背牧羊犬与墨西哥灰狼的混血种。狼犬带着或多或少的狼性,而它们体内狼性的多少,则可以从它们平日的举止和吠叫声中听出来。

    阿道夫手里的狼狗混血种,大部分体内的狼性都占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无法被作为家庭宠物而受到抛弃的流浪犬。就是叫声,它们也是完全的狼嚎声,而不是狗类的犬吠声。他从流浪动物收容所收养了他们,然后以自己的方式驯化。

    人们喜欢像狼的外表犬类,比如哈士奇,因为狼对特定的人来说代表着一种自由的灵魂精神。而美国人的征服欲让狗类养殖场有了新的想法。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狼狗混血种因为人类的配种,被弄了出来。

    百分之六十以上血统偏向狗类的狼犬,是它们的幸运。但那些对自身定位模糊,无法分辨狼狗不同习性的狼狗混血种来说,被人类购买后发现它们无法驯化,就只能面临被抛弃的命运。

    自以为是的人们想把野生种灰狼驯化为家犬,却忽略了狗是经过了千百年时间的人为优化演变,选择的是亲近人类的基因进行繁衍,和野生的灰狼有着大大的不同。

    所以阿道夫在成为驯犬师后,就开始了有意无意的领养那些因为无法被驯化,而被抛弃了的狼犬。

    这群狼犬们的皮毛外表,其实并不是最吸引人的,但对狼来说却是最好的保护色。而其他的猎犬,在大部分大型犬都已经被宠物化的时代,这些猎犬是唯独的几种,还会被猎人训练来协作捕猎的狗种。

    而此时它们之所以会出现在纽约街头,正是因为阿道夫贡献了出来,被摄制组借来拉来凑镜头协助拍摄的。

    镜头划过狗群,摄影师缓缓拉高镜头,聚焦到了他们的主人身上。尽管阿道夫身上只是穿着一套十分简单的穿搭,但他那拉丁裔特有的脸部轮廓,包括一双在阳光下十分显色的棕金色眼珠,就已经足够吸睛了。

    “…,所以驯犬师这门职业出现了。我是阿道夫布莱克,他们叫我驯狗专家。”随着摄影机背后导演的一个手势,阿道夫说着话朝镜头踏出了一步。

    就在他踏出那一步的同时,皮靴敲在石板路上的声音就如同一个信号,原本散散漫漫的狗群也如同惊醒一般,哗啦啦站起身来跟着向前走去。

    随着狗狗们配合的步伐,原本满脸紧张的导演总算是松了口气,咬在口中的烟随着他的动作,把烟灰掉在了他的白胡子上。杰克是个不得志的导演,当手中接到这个《狗狗在都市》的纪实类节目执导的时候,他还犹豫着要不要接下。

    毕竟拍摄动物类和儿童类的节目,是最麻烦的类型了。再加上这还是纪实类节目,那简直就是烦上加烦。想想吧,和那些配合出演的动物和孩子,说又说不通,配合的话还好,不配合的话,原本预计三天拍摄一集的节目,可能一周都拍不完。

    不过事实证明,阿道夫这名驯犬师也不是吹出来的名气。杰克拍了拍胡子上的烟灰松了口气的想到,他可是第一次碰见这么训练有素的狗演员呢。

    就是那些出演过好莱坞电影的狗明星们,和各种宠物刊物上出镜的广告明星狗,也不会比阿道夫手下这几只看着外表都有些慎人的大狗守纪律。

    “我从事驯狗工作将近十年,相信我,所有你能想到的问题我都见过。固执,难处,公主病,有攻击性,其实那只是狗主人的问题。事实上,我在驯狗的同时,我也在训练主人…”

    摄影师的镜头从阿道夫上挑的眉峰渐渐拉远镜头,随着阿道夫说着话,淡笑上牵的嘴角露出尖尖的犬牙,配上那小麦色的肤色,莫名有种野性难驯的感觉,与他手中乖乖的大狗们恰恰相反。

    “收工!”

    随着场记一声大喊,拍摄了一天的片头终于吿于段落。几个助理连忙上前想要帮忙牵过阿道夫手中的狗群,他没有完全拒绝,却只是给出了那几只纯种猎狗的狗绳。剩下的狼犬都被他亲自带回了运狗的大车边,一只只亲手关回铁笼里。

    和那些亲近人的猎狗不同,虽然这群狼犬能在阿道夫的目光所及之处保持驯服的模样,但只要一出了他的视线范围,没过多久就得变成难搞的家伙。几乎算是生存在野外的狼群,不会听从人类给予的指令,能不攻击他们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好不容易双手得了空,总算松了口气的阿道夫,又交代了助理们把一车狗,不要开笼的拉到最近一处之前协商好的流浪动物收容所。他的打算是让它们在那暂待一晚,第二天他再自己回来取。抬起左手手腕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该死的…阿道夫在心里骂了一句。就算他再怎么事先打算好,时间也已经算不上绰绰有余了。

    心中虽然着急,但他的脸上却丝毫没表露什么。快步走过忙忙碌碌的收拾拍摄器材的工作人员身边,阿道夫脸上挂着笑容礼貌的一一道别,当然脚步却一点也没慢下来。

    今晚是满月,一个狼人不得不避开人群,回归山林的夜晚。可阿道夫呢?此时已经是落日时分,他还在纽约市正中央!

    虽然圆月对他的产生完全影响的时间,其实是夜晚十点左右。那时月正当空,月光最亮潮汐作用最强的时候。但其实不大意的说的话,在太阳刚开始落下,圆月初升时,狼人体内的血液就会开始沸腾了。

    满月对狼人来说,其实并不一直是个坏事。在很久以前,还是个备受期待的好事。因为圆月那晚能让狼人们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壮,正是因为体内的狼血到达了人身所能承受的峰值,他们才会不得已变身为狼。

    但在人类的都市化越来越广阔,人口越来越多之后,月圆之夜就变成了一个可能会被人类发现他们存在的危险日子。

    因为狼血沸腾带来力量的同时,也会让他们的脑子像磕了药一样的兴奋,不清醒就无法克制自己狩猎的本能。不小心杀死一个人?就是不小心在街上狂奔,被看到了也一样会引来危险。

    阿道夫的家在纽约市外,一个十分偏僻邻近山林的小镇里,距离纽约市区开车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左右,还要不计算上下班高峰期堵车的时间。

    所以在看到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将近六点后,阿道夫才会这么紧张。从纽约市中心的拥堵中挤出去可能就要耗费一个小时,然后两个小时的时间跑在高速上,给他的时间根本不够富余。

    而且要知道他这个时候开车,已经算得上“酒”驾了吧。虽然交通警察就算把他拦下来,也测试不到什么,但他的脉搏能透露一切。静坐在车内,脉搏却是一分钟一百三十往上,已经不是肾上腺素能解释的了。

    …

    两个小时后,一辆大块头四四方方的黑色路虎越野车,历经千辛万苦的挤出了市中心的上下班车流,狂奔在回乡下小镇的马路上。好在因为小镇偏僻,一路上的来往车辆倒是越来越少。

    在将近八点的时候,天还是终于开始黑了起来。距离小镇还有半小时左右的路程,后视镜倒映出阿道夫微微凝起眉头和咬紧牙的下颚。他在忍耐着狂躁的冲动。

    阿道夫之所以狂躁,也是因为他此时并不是身处自己的领地范围内,所以周围不确定性和不熟悉感刺激着他的神经。圈地围出自己的领地范围,这是每个狼人都狼性难灭的一面。

    虽然阿道夫在十年前,就脱离了原本的狼群,由墨西哥移民到了美国,并自洛杉矶那跨越了大半个美国,定居在现代化的纽约大都市里。但狼人的天性,还是无法避免的妨碍着他的表层生活。

    就在阿道夫觉得自己即将忍耐不住时,越野车终于驶入了他居住的小镇范围,一路飙车疾驰甚至没时间回家泊车,他驾驶着路虎直接拐向山脚下坑坑洼洼的泥泞小路,冲向山林。

    也正是因为如此,离家了一周暂住在纽约市中心进行节目拍摄的他,没有看见小镇路边的电线杆上,乃至小卖店外公告栏上,都张贴着一份同样打印的人员失踪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