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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扯出这柄巨型血色凶器的瞬间,曹团长就知道了,这确实是很适合自己的专属武器,才一个瞬间,曹团长就有了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我的兽神,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斯嘉丽和盖尔两人相视一眼,两人都半天没说出话来,她们甚至在担心曹团长下一瞬间就会被手里面的东西压得吐血而亡。随之而来的另外一种感觉,她们觉得曹团长手里的凶器只不过是一柄徒有其表的家伙,肯定不是钢铁铸就,很有可能是木头雕刻出来上色的结果。以劫掠团这些家伙那闷骚虚荣的传统来说,曹团长偶尔心血来潮一下玩玩这样的游戏也不是不可能。
“这他妈得算是什么武器?就这个宽度,给老子当盾牌都绰绰有余。啧啧啧……”曹团长嘴里啧啧有声,伸指一弹,那金铁交鸣声让斯嘉丽和盖尔两人都明白了这是真货。
更让斯嘉丽两人吃惊的是,这柄超级巨大的凶器在曹团长手里面就跟毫无重量一般!这画面就像是一个小孩子耍关刀一样的即视感,充满了各种让正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元素。
曹团长还真的因为这柄专属凶器而心血来潮了,即兴表演了一路乱披风的狂暴刀法,血色巨刃和空气之间摩擦出了一阵阵低沉的呜鸣声,而且那巨大的重量在曹团长狂野怪力的舞动之下也毫无悬念的卷起了一阵阵狂风,眨眼间,飞沙走石,一个小型的龙卷风在众人面前形成,风眼就是那化作了一团残影的曹团长。
这个时候就算是心里还对曹团长的绝对力量抱有怀疑,只怕也早就烟消云散了。曹团长过继了圣比蒙的怪力,本来就是无法解释的情况。
只是看看曹团长这心血来潮的表演,就可以想象要是他真的提着这柄凶器杀进敌阵会是什么样的一副画面。像是巴克利和乐邦这两个自命不凡的战场绞肉机都得承认,曹团长才是真正的血肉磨盘。但凡是走入了曹团长的攻击范围,那铁定是血肉横飞的壮观场面。沾着就死,碰到就亡,光是那攻击的余波都能把血肉之躯轻松撕碎!
“唰!”曹团长豁然而立,手腕一紧收住了招式。止住了这狂暴无比的表演。
因为惯性太过巨大,即便是曹团长依靠强悍的腕力收住了刀势,但是松软的泥土地面上还是被这刀劲割裂开了一道笔直的裂痕,一直蔓延到了几丈开外,无巧不巧的延伸到了斯嘉丽的双腿之间。让众人的心里都是一紧,要真是曹团长愿意,他几乎可以靠这柄凶器隔着几丈远就把娇滴滴的天鹅美女一分为二。
斯嘉丽顿时粉脸含煞,这个大背头简直是无时不刻不在猥琐。曹团长只能报以讪讪一笑,这次还真是无意之举,他刚才几乎都进入了那种忘我的境界,心思全都放在刀上面。
“好!老板不愧是老板!就算是不会斗气,但是这纯粹力量带出来的攻击,根本就不逊色于高阶斗气的破坏力,甚至还犹有过之!”皮教头一开口。倒是帮曹团长解了围。
好歹皮教头也是货真价实的亚圣级强者,专业的眼光是毋庸置疑的。在皮教头看来,曹团长这个人就是最让人费解的存在。以前皮教头还觉得自己可以和曹团长一战,但是曹团长的成长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现在皮教头已经不觉得自己还能追上这位老板的脚步了。哪怕只是想想和曹团长单挑,皮教头都觉得一阵心寒。就现在来说,皮教头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靠近曹团长身周一丈方圆的距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曹团长有了这柄血色的巨刃之后,是真正的如虎添翼,变成了现象级的大杀器。目前为止。除了这血色巨刃的夸张的形状和大小有点不方便于日常携带之外,几乎没有丝毫的缺点,而曹团长也非常满意这凶器那夸张的形状。这凶器不但可以充当砍人的工具和盾牌,一拖出来也足以惊爆人的眼球。给对手留下深刻的印象,很符合曹团长嚣张霸道的性格。唯一的缺点,甚至都不是缺点,反正这玩意打从一开始就是专程为了战斗而生,除了上战场砍人,其他时候也不怎么用得上。
皮教头的评价也不完全正确。曹团长是没有修炼斗气,但是那已经突破到了第五层的无相诀真气同样不是开玩笑的。无相诀的真气特点就是无形无色,可那威力绝对不逊色于斗气,应用的层面也要完爆泛美大陆的斗气几条街。像是皮教头修炼的黑曜斗气,在泛美大陆上还算是高阶斗气当中比较有名气的,曹团长根本就看不上眼。
“这玩意儿叫什么?”曹团长满意的丢了一根雪茄给朗多,心情一片大好。
“刚才火热出炉,还没有正式命名。既然是老板您的专属装备,当然是由老板你来命名最合适。”朗多搓了搓手,一张脸上都泛起了激动的潮红。
傻子都看得出来曹团长对这血色巨刃的喜爱程度,而作为一个心怀高远志向的匠人,朗多潜意识里面的述求其他人根本无法理解。朗多自己也同样很满意这件作品,这可以说是他活到目前为止花费了心血最多的一件作品,也毋庸置疑是他最成功的得意之作。
朗多自己并没有什么战斗的**,也并不嗜血,可他同样不能免俗,和其他的那些匠人一样,都希望自己能够亲手锻造出一柄足以流传后世的佳作。一件成功的作品想要真正意义上的流传于后世,除了本身的质量要过硬之外,还有着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它必须得有一个配得上它的主人。哪怕是削铁如泥的绝世神兵,要是落在一个凡夫俗子的手上,那也只能沦为砍柴的工具而已。
从现在看来,朗多不用担心自己的作品落到那样的下场,因为朗多不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人比曹团长更适合做这柄凶器的主人。有他这样一个离奇的人来使用这凶器,这凶器想不名闻后世都难,朗多已经准备好沾这个光了。自打遇见曹团长之后,不但朗多的所有族人都找到了用武之地大发利市,就连朗多也能去尽量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了。
“超级至尊屠龙刀!这么好的家伙,不拖出去屠几头巨龙简直说不过去!我觉得它的定位。就应该是专为屠龙而生!”屠龙双子星之一的巴克利很积极的跳出来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顺便刷了刷自己的存在感,这货还期待着第二次名声大噪的机会。
曹团长翻了翻白眼,直接把这个庸俗土气的名字给否决了。在巴克利的世界里面,似乎一切的事物都能和屠龙扯上关系。哪怕是旺财,至今为止跟在这个便宜干哥的身边都还是充满了生命危险的。而巴克利那有限的文采和想象力,也不满足曹团长的要求。
“我觉得该叫天残地缺,这比较能体现这宝贝的真实战斗力。”西蒙斯摸着下巴。以文人墨客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曹团长觉得这个名字文雅但不够响亮。
“应该叫做摧山崩岳,这更具备写实主义!”麦迪和自己的启蒙导师思路比较相似,但这个名字曹团长觉得响亮不够文雅。
“我决定了,它的名字就叫做‘神泣’。”曹团长摆了摆手,最后给出了简单的两个字。
“神器?这是不是太直白了一些?”艾弗森的话代表了几乎所有人共同的想法。
曹团长解释了一下这个名字,或许是因为曹团长潜意识里面还对这个世界上那所谓的诸天众神不那么来电,才一时福至心灵想到了这样一个名字。当然,这也带着曹团长对于自己今后在战场上飒爽英姿的一个憧憬,甚至曹团长都脑补出了一副鬼哭神嚎的画面。
“老板果然是难得一见的狠角色。连这眼光都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不一样。像是巴克利之流的人,这辈子也就只知道屠龙屠龙,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说明他这辈子最大的上限,也就是屠个龙而已,甚至有可能真实实力只能屠个龙蛋。再看看老板,这个屠神的追求,可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我觉得老板将来一定有屠神的实力!”皮教头一脸的崇拜。完全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开始拍起了马屁。
所有人都得承认,皮教头在劫掠团的职业生涯当中,已经练就了一身过硬的真本事,他最侧重的方面。就是拍马屁,这方面的造诣是其他人都望尘莫及的。看看别人这思维的跳跃幅度,想不服都难,而且这种为了拍马屁完全不顾世俗眼光的情操,更是寻常人难以企及的。
其他人也纷纷发表着各自的意见,他们对老板起的这个名字都表示赞同。讨论焦点更多的是偏向于对这柄注定要名闻于世的凶器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比如说乐邦发表的意见就被全票通过,正式采纳了。
乐邦的提议非常有泛美大陆的传统味道,他认为老板今后是肯定会干掉一些出名人物的,而这柄绝世凶器的表面积又那么大,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块碑的所有条件。碑,那就是用来记载知名事件的,所以乐邦的意见是把那些被曹团长干掉的大人物名字都刻在这凶器上,一定要有时间地点人物这三要素,作为曹团长个人真实履历的一个证明。
诺背尔也闻讯赶来掺了一脚,他觉得这柄凶器在他有了足够的技艺和足够的原材料之后还可以进行深加工,把这柄凶器锻造成一件风华绝代的魔法武器。体积够大,也就意味着这凶器的改造潜力也同样巨大。诺背尔甚至还用举例法证明了,那些鼎鼎有名的魔法武器,其真实应用能力往往和体积大小有直接的关系。
就这一点,曹团长的“神泣”在构造上来说就已经甩了其他的那些魔法武器几条街,也亏得出现了曹团长这样一个身怀怪力的猛人,其他的人,就算是想用这样巨大的武器,也力有未逮,根本使不顺手,更别说拖出来装逼了。
内部有了统一的思想,外部有了绝对的群众基础,还多出了这样一柄急需去用鲜血浇灌的趁手家伙,曹团长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在打劫工作上更加的勤奋积极。
于是乎,在这片荒原上,劫掠团渐渐变得像是像闯进瓷器店的野牛,像蓬勃生长无法抑制的食人植物,像止控器失灵的战车。曹团长带着他的弟兄们满世界的奔驰去追逐金钱,每当有肥羊出现在荒原上,他们总是第一时间就像守纪的学生一样准时出现在对手面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败对手,将他们的财物席卷一空然后扬长而去。
当具备了业内顶级精英的素质和操守还如此勤奋的同时,不火真的是天理难容,劫掠团以飓风一样的速度很快就被无数人所熟悉了。甚至名声已经远远的传播到了劫掠团现在的控制范围之外,就连周围的那些盗匪势力掌控的地域,也已经达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程度。甚至,在奥老爷子的建议下,曹团长还和周围的一些盗匪势力结成了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互通有无,让他们渐渐的习惯为劫掠团办事,提供第一手的资源。
古往今来,流亡之域涌现过的强大盗匪团伙数不胜数,但是绝对没有出现过劫掠团这样独特的组织。自打干了罗斯柴尔德家族一票之后,曹团长直接转变了战略思想,把发展的眼光转移到了来往于流亡之域的人类商旅团身上,对其他的生意,都快要失去了兴趣。
道理很简单,劫掠团在这里东搞西搞忙了这么久,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却并没有取得和大家劳动力匹配的收获。一直到把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商旅团打劫消化了之后,曹团长终于霍然惊觉,自己这辈子不适合小打小闹,只适合做大买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