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四十七章

绝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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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羽舒把粥端到她的面前,说道:“你尝尝嘛,不辣的,要是吃出了什么问题,你罚我一百年不准吃饭。”

    辕夙凌尘起身穿鞋子,没搭理她。

    “你就好歹给我点面子嘛,人家可是辛辛苦苦煮了很久的,尝一尝嘛,爱心早餐耶。”风羽舒可怜兮兮地围着辕夙凌尘打转。“尘儿,粥要是冷了就不好吃了。”

    辕夙凌尘到梳妆台边坐下,解开头上的饰物,梳理微显零乱的秀发。说道:“总得让我先梳洗一番吧?”她觉得好笑,哪有人这样子求着人家吃东西的,若是有疑心的还真怀疑她在里面下毒图谋不诡。

    “好好。”风羽舒应道,捧着碗端端正正地站在一边,眼睛一眨也不眨。

    “你能不能先把碗放下?”辕夙凌尘问道。她斜眼瞄着风羽舒,她那丝绸衣服皱皱地裹在身上,上面还沾了不少烟灰油污,脸上也花溜溜的沾了几抹黑灰!

    风羽舒说道:“我捧着,等你梳洗完了就可以吃了。”

    辕夙凌尘微叹口气,把头发梳洗完毕,再洗脸漱口,然后伸手去接风羽舒手中的粥。

    “我喂你我喂你!”风羽舒连声叫道,那模样有几分象小孩子发现什么好玩的东西急不可耐地想尝试。她用汤勺舀起一勺,伸向辕夙凌尘的嘴边。

    “我自己来。”辕夙凌尘接过粥和勺子,小心翼翼地舀了一点点在勺子里,然后送进嘴里。

    风羽舒更是小心翼翼地望着她,这次要是再没煮好,她家尘儿只怕再也不敢吃她煮的东西了。

    辕夙凌尘含了一口在嘴里尝了下,果然没有辣味儿,才敢再盛第二勺,细细地品尝之下,发现这粥味道不错,里面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东西。于是一口接着一口吃,也不知道是许久没有吃东西还是这小混蛋的厨艺本就不错,越吃越觉得好吃越想吃,很快一碗便见底了,完了把碗递给风羽舒,“再盛一碗。”

    “呃,没了。”风羽舒捧着碗,很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我再去煮!”说着便往门外蹦去,脸上扬起大大的笑容。

    “不用了。”辕夙凌尘一把揪着她的衣领把她拽了回来,说道:“换身衣裳,我们出去走走。”

    “好耶!”风羽舒把碗放下,飞快把门关上,然后便当着辕夙凌尘的面一溜烟脱个精光,再用手把三点部位遮住,用背对着辕夙凌尘,扭过头,向辕夙凌尘伸出右手,“尘儿,衣服。”

    看她那模样那德性辕夙凌尘就气又不打一处来,又不好发作,从储物戒指里摸出套衣服给她扔过去。风羽舒笑嘻嘻地接过衣服,然后七手八脚地套上,只是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很复杂,一套衣服她穿是穿上了,却是穿得东扭西歪,好好的一身衣服硬是被她穿成乞丐的麻袋装。

    辕夙凌尘实在是看不过眼,走过去给她把衣服脱下来。

    “干嘛?人家刚穿上。”风羽舒紧紧地揪着自己的衣襟,一副唯恐被她侵犯的模样。

    辕夙凌尘瞪她一眼,喝止她不准乱动,替她重新将衣服穿好再让她去梳头,结果风羽舒三两下就梳起头高高的马尾,差点把辕夙凌尘晕翻,赶紧揪回来压住她重新返工。终于把小混蛋收拾得妥妥当当,那小混蛋冲着镜子缕了缕穿得平平崭崭的衣服,赞道:“还是我家尘儿手艺好。”辕夙凌尘扫她一眼,有一股想敲她暴栗的冲动。

    两人出了客栈,在街上闲逛。纵然只是衣着普通的上等丝绸衣服,衬上这天姿国色的容貌,在街上也引起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风羽舒说道:“尘儿啊,找人这个我懂,武侠小说里面最常的打听方式就是去茶馆酒楼,那地方人来人往的人多,聊天摆龙门阵的人也多。”用念力探出去,很快便探到前方有一个很大的茶馆,说道:“我们去前面那家广源茶馆吧。”往前行了十几米,突然看见旁边一个小茶棚也热闹非凡,一大群人乡下汉子在这里喝茶聊天高声谈论。卖茶的正是风羽舒在几年前刚到赵城时遇到的那位卖茶的张二。几年不见,张二还是那副模样,一点都没变。

    风羽舒一下子笑咧了嘴,窜过去叫道:“张二,来碗茶。”

    辕夙凌尘跟在风羽舒后面,看见她钻进一群粗汉子中间顿时眉头拢成一团,她立即停住脚步,虽说她没有看不起这些庄稼粗汉的意思,但实在是不喜欢男人身上的那股汗味儿。

    见到有衣着光鲜的富家小姐过来喝茶,顿时有人让开一个位置,风羽舒一下子跳上去在凳子上蹲着。所有的人都停止了谈论望着风羽舒。要说那些富贵人家见了这等脏破的茶棚从来都是绕着走的,哪会跑到这里来喝茶,便今天来了位,还认识这卖茶的。

    张二也愣了下,赶紧应了声“好”,泡了壶最好的茶跑过去,沏上。

    风羽舒端起茶碗,笑嘻嘻地问道:“张二,你的凳子叫应了没?”

    “啥?”张二愣愣地望着风羽舒,没明白过来。

    “凳子啊,你说凳子是你的,让你叫凳子嘛,说叫应了就是你的,你占这地儿这么久了,还没叫应啊。”风羽舒笑嘻嘻地瞅着她,想起当初刚来这里的时候跟张二起的争执她就乐!

    张二仔细打量了风羽舒两眼,又听她提起那事儿,顿时想起来,手都哆嗦了一下,看这位大小姐可是衣着华丽,还真是有钱人家啊!当下陪笑道:“当日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姑娘,还望姑娘见笑。”

    风羽舒“嘿嘿”坏笑两声,说道:“古人有云‘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真不好意思,姑奶奶两样都占了”。

    张二一听,作了一揖说道:“当日在言语上冲撞了姑娘确实是小的不是,还望姑娘见谅,大人不计小人过。”民不与富争,这道理在这里做了几年生意他还是很懂的。

    风羽舒“嘻嘻”一笑,爬到桌子上坐下,说道:“要我不计较也行,本姑娘呢也就喜欢些稀奇古怪的事儿,那日在你这喝完茶后就离开了赵城,你把这三年前赵城附近发生的所有稀奇古怪的事情都说给我听。要是说好了,我有赏,要是说不好,你这茶馆里的东西就真得你叫应了才属于你的,叫不应,哼哼……”

    张二算是明白了,这位姑娘是来找麻烦的,他撩起袖子,寻思着自己也不是怕事儿的主,她真要让自己麻烦,跟她拼上就是。

    风羽舒又怎么能看不明白,她“叭”地一声摸出锭金锭子放在桌上,说道:“说好了,这锭金子就是你的。”说完,又“咣”地一声把钱袋子摔到桌子上,哗啦啦倒出一大堆金银珠宝,指着周围的人说道:“你们也都说来听听,说好了我通通有赏,最好能说鬼怪乱力的,我最喜欢。当然,要说得靠得了谱的,别给我扯些什么昨天李四拜了下土地公公就从天上掉下个老婆来的事儿,也别说王五给哪个财神爷烧了香就赌钱赢了,这些俗套的姑娘不爱听。”

    辕夙凌尘算是明白风羽舒的意思了,她回头看了眼旁边的酒楼,返身登上酒楼寻了个靠窗的雅座坐下。她对这小混蛋的聪明才智算是佩服,只是对她这形象十分不敢恭维,一个大姑娘家居然窜到男人堆里面爬到油腻腻的桌子上坐下,翘着二朗腿跟他们扯七拉八。用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花生米,很想就把这个当暗器给她射过去。

    明晃晃的金子银子就摆在那里像是在向众人招手,大家的眼睛都红了。有三个混混模样的人相互打了个眼神流里流气地走到风羽舒的身边,说道:“要听故事是吧?哥这里有一个。就是城东在去年出了只旱魃被大伙儿一起烧死了。说完了,这金子该给我了。”说着便伸手去抓中间最大的那一锭。

    风羽舒笑一笑,说道:“慢着。”随手在筷子筒里面抽了根筷子,放在掌心中,轻轻一拍,筷子便穿透那桌面稳稳地插在上面。“想抢钱么?”她斜睨着她,“要不要试试这木头和你的脖子谁硬?看筷子能不能穿透你的脖子?”那混混吓了一跳,原来这人还是高手啊。他看了眼旁边的路,突然抓起两锭金子拔腿就跑。风羽舒抓起一把筷子便撒了过去,正中膝盖把人打倒,他惨叫一声便摔倒在地上。风羽舒冷声说道:“我数到三,你要是不把钱给我送回来,我立即穿了你的脖子!”那混混赶紧连滚带爬地把钱送回来,双手捧着放在桌上。风羽舒冷眼扫他一眼,摸出锭银子在他的面前晃了下,说道:“你要是说好了,这锭银子就给你。旱魃的事情仔细说说,当然,必须是真的,不准胡编,你要是编的可别怪我不客气。”

    那混混爬在地上,说道:“这事儿是我瞎编的,只是去年听说城东闹过魃,但谁也没有见过,只是传闻。”

    “传闻不算,给你一点点。”风羽舒从银子上掰出个小角丢给他,“说得不好,就这么点。”

    “我知道,我知道,三年前咱们这出了个火神女,满头红发,还在竹村那边……”

    “打住!这个我听过。”风羽舒扔给她一锭碎银,及早堵住那人的嘴。开什么玩笑,尘儿就在旁边,让人把自己的糗事拿出来说,她傻啊!

    张二见到别人有银子拿,也眼红了,说道:“最近就有桩事,全城轰动。就是咱赵城城主的结拜弟弟步二爷的那未过门的媳妇晚天晚上跟人跑了。”风羽舒瞄着他,这种私奔的事儿多着呢,有什么好说的。“赵二爷也不是什么好鸟,那言姑娘跟着她也确实是鲜花插牛粪糟蹋了,她跟那温秀才倒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可惜温秀才那不成才的哥哥硬是把所有家产都输在了赌桌上,活生生把温老爷子气病了。你想一下,言家也算是大户人家,怎么可能把女儿嫁到这样的家里去。可这言小姐与温秀才爱得死去活来,这不昨天半夜两人私奔了。今天一大早步二爷的人和言家的人都骑着马出去追了。哦,对了,那个温老爷子就是三年前请你喝茶的那个!”

    风羽舒揉了揉鼻子,事情没打听到,倒遇到还人情的时候来了。“嗯,那得去看看,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嘛!”扔了锭银锭子给张二,又问道:“那有没有闹鬼或闹僵尸的故事啊?”

    “驾驾!”一阵嘈乱的马蹄声传来,众人赶紧伸长脖子扭头看去,只见一队马队从城门口方向快速驰来,风羽舒眼尖地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青衣少年被人用绳子捆着拖在马后面,全身被拖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一个女孩子被人押在其中一匹马背上,哭得撕心裂肺,大叫道:“温郎,温郎……”

    风羽舒叫道:“靠,万恶的旧社会啊,当街拖人!”从桌子上跳起来便欲来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有人速度比她还快,只见她家尘儿以鬼魅般的速度冲过去一脚连马带人踹飞将那少年救下抱在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