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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对这些同罗部的骑兵,杨行本很好奇,当初在长安时他就觉得这些胡人很是神秘,他们一直是独立与神武军之外的存在,现在对于他们的忠诚度终于有了直观的认识。
“末将派了五百人骑兵护送大夫返回长安。”
秦晋摆手道:
“不必!人多了反而目标显眼,容易成为叛军攻击的目标,被盯住了也难以甩掉。百人队目标小,行动灵活,就算不敌也可以从容脱身。”
自从叛军围城以后,唐.军在围城叛军周边部署了大量的百人队,刺探,袭扰。最初,孙孝哲还派人大规模围剿,但直如大象踩苍蝇,费时费力却收效甚微。后来叛军也意识到唐.军这种蚊子战术的令人头疼之处,因而便一改彻底打击围剿的策略,只以驱逐拦截为主。
因而,秦晋将自己化装成普通的骑兵,混在百人队中,反而是最安全的。
杨行本也明白这个道理,然而秦晋毕竟一身肩挑千万人重担,如果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秦晋想了想,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寿安公主就托付给你了!”
杨行本愕然,直觉秦晋为了个女人置大局于不顾,心中很是不以为然。但不以为然归不以为然,秦晋交代给他的任务,还是要坚决彻底的去执行。
“大夫放心,末将在,公主就绝不会有危险!”
秦晋叹道:
“有你在我倒不担心她的安危,唯一可忧的是天花,听天由命吧!”
“天花?”
杨行本诧异问道。他当然不知道什么叫天花,秦晋刚刚出神说走嘴,才将虏疮,叫成了最熟悉的名字,天花。于是他便随口解释了一句。
“就是虏疮,我家乡对此病的俗称。”
杨行本的神情有些不忍,也许是想起了虏疮生满黄豆大小的水泡那种惨状,又摇头道:
“大夫家乡的这种俗称到是形象极了,水泡结痂后就好像通体生花……”
秦晋有些不耐烦的看了杨行本一眼,数月不见,这货何时变的这么话多了?随后他又抬头望了望太阳在天空的位置,没有精准的手表,便只能习惯用这种最原始的手段来判断时间。
“天黑之前必须赶到渭水,子夜以后抵达长安城下,秦某去也!”
秦晋一招手,原地静止的百人同罗部骑兵动如脱兔,一齐向前奔去。
骑兵的速度很快,只一瞬的功夫,杨行本所能看到的只有茫茫雪原上逐渐消失的一群黑点。
返回长安的路上有惊无险,过了三原以后抵达渭水之前,一连遇到了数股叛军游骑,人数少的一通骑弩连射加以驱赶,人多的则远远躲避开,不与之纠缠。过了渭水以后,就彻底到了叛军所控制的趋于,但又因为太阳落山天色漆黑一片反而更安全。
天黑以后对于骑兵最大的威胁则来自于脚下,凹凸不平的冰雪路面一旦绊住了马腿,立时就是马腿折断,人仰马翻的下场。
“报!距离长安尚有十里距离!”
探马很快告诉秦晋,他们已经到了长安附近。不过依照判断,现在距离子时尚有至少一个时辰的时间。
“约定的时间还没到,全体下马,原地休息,养精蓄锐,子时一到,闯营回城!”
离开长安之前,秦晋就听说过,孙孝哲正在沿着长安周边修建寨墙,看样子是要围着长安城修一圈,分明是要在长安城下打持久战的模样。不过,七十里长的围墙不是个小工程,孙孝哲想要修完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三五月时间,然则一旦完工,他们再想随意闯营进出城就不可能了。
一个时辰的功夫顷刻既至,秦晋在出城之前曾与郭子仪约定,每晚都会派出五六路不等的百人骑兵佯做闯营,一连十天。他给以外做足了余量,如果十天的功夫自己都回不来,恐怕就已经凶多吉少了。
过了子时就是离开长安的第三天,三天的的时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所以距离长安越近,秦晋的心里就越是紧迫与不安。对于郭子仪的个人能力秦晋毫不怀疑,但李泌和陈希烈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知道这两个人又会捣鼓出什么幺蛾子。
“快看,有火光?”
几乎是同时,秦晋便瞧见两个方向腾起了火光,火光虽然不大,但在漆黑的夜里却十分显眼。
秦晋最终选择了西面延平门以南的一段城墙作为入城地点。
十里,八里,七里,六里……突然间火光大声,人生突起,四面八方袭来潮水一般的叛军。
秦晋大呼一声不好,中埋伏了!千算万算,却无论如何都没算到,纵然设置了数路疑兵,但叛军还是准确无误的在自己的必经之路上挖好了陷阱。对此,他只能自认倒霉,选择延平门以南的返回长安的决定是在等待子时来临的那一个时辰了做出的。因而根本就不存在奸细泄密的可能。
紧接着,秦晋的脑中又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叛军设伏等的并非自己,而是另有其人,自己不过是倒霉的成了替死鬼而已。
秦晋想的不错,孙孝哲在火把大起,埋伏暴露之后,只见到重围中仅有百人的骑兵小队,而且还是自城外而来,不禁勃然大怒。
“一群蠢货,难道就没发现这是负责袭扰的唐.军吗?”
张通儒暗道倒霉,觉得自己实在流年不利,每次有大动作一准都会倒霉。
“大帅,事起突然,将士们一时间反应不及,也是,也是可以理解的!”
“理解个屁!如果连累你成了唐.军的刀下鬼,也是可以理解的?”
张通儒是个没有多大本事的倒霉蛋,孙孝哲之所以看重此人,就是因为他的听话。被孙孝哲呵斥了一句之后,他果然闭口不言,不再啰嗦。
“既然误中副车,也不能白忙活一场,把那些汉狗全都宰了!”
孙孝哲原本契丹人,一直在胡人当道的安史叛军中地位不高,靠了老娘做安禄山姘妇的关系才能当上统兵大将,现在经自己之手攻陷潼关,又兵围长安,这种不世之功已经百多年未见,心态自然也比以往膨胀,对唐.军中的汉人一律称之为汉狗。
“大帅,那好,好像不是汉狗,是,是胡人……”
张通儒的眼睛不差,一眼就发现陷入重围中的百人骑兵不全是汉人,更多的则是胡人。
“胡人?”
孙孝哲的眉毛一挑,突然就想到了三日前的那次闯营,同罗部百人队骑兵闯了出去,难道他们又回来了?
“慢,先别急着杀,倘若他们愿意投降,本帅倒履相迎!”
同罗部的骑兵与大燕皇帝亲卫曳落河齐名,孙孝哲自然对他们高看一眼,当年咄默统领同罗部的时候一直与之阳奉阴违,后来咄默死了,同罗部也星散逃散,如果此时能收拢同罗部余部作为自己的亲卫,还真是无心插柳呢!
“大帅,那些人来路不明,万一,万一意图不轨,防不胜防啊!”
张通儒觉得孙孝哲的决定有些草率,怕他出现意外,便又加以劝阻。
“我意已决,不必多言,去吧!”
说罢,孙孝哲饶有兴致的等着好消息,他相信那百人队骑兵一定会做出最识时务的决定。谁料,事态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他的预料。那百人骑兵非但据不投降,还以骑弩开路冲阵,一次冲击就伤毙燕军近百人,战力狠辣令人咋舌。
孙孝哲见状不怒反笑,这才是他想要的亲卫,个个都有以一敌十的本事。
“走,随我去一看!”
见猎心喜之下,孙孝哲决定亲自到阵前去劝降,烈马只有亲自降服才更有满足感。
重围之中,秦晋混在同罗部骑兵中,冷冷的看着那个自称孙孝哲的人。
还真是狭路相逢,不过是闯了两次围城军营的间隙,不想就有一次遇到了叛军主帅孙孝哲。
当然,秦晋此时的身份仅是普通的骑兵一员,负责与孙孝哲交涉的乃是一名地道的同罗部勇士。
“当年咄默大统领就对你不屑一顾,现在大统领虽然不在了,却也休想让我同罗部勇士任由你呼来喝去!”
他们一来一回用的都是汉话,所以秦晋也听的清楚明白,这一番说辞已经很不客气,甚至可以说是对孙孝哲的一种侮辱。
然而,孙孝哲仿佛毫不在意,听罢便仰头大笑。
“识时务者为俊杰,咄默大统领在世时,孙某还未有尺寸之功,现在先克潼关,这天下第一大城的长安也将成掌中之物,同罗部投靠孙某,有何不可?”
那同罗部勇士嘿嘿冷笑。
“若说英雄本事,你又及得上秦大将军?当初是谁在新安被几千人打的屁滚尿流?”
新安一战是孙孝哲心底不可触碰的隐痛,那一战不但丢人,还差点毁了他的前程,若非后来巴结上了安庆绪,安禄山又因为眼盲而失去对权力的掌控,恐怕自己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姓秦的就在长安城中,你信不信有朝一日,他的首级将挂在孙某纛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