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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枪支使用方式很简单,真正能把它当作武器来使用还是需要大量练习的。既然郑宇明显不擅长用枪,丁尘也就没有再把步枪交给他,免得没有帮助反而浪费了战斗力。
枪上的战术吊带不知道是被那人卸掉了还是本来就没有,所以开始时丁尘只能用手提着,后来感觉实在不习惯,这才找了条绳子穿起来后挂在脖子上。
三个人再次回到小楼前已经是上午了,丁尘这次没有把两个人留在外面,而是带进了楼里。然后自己举枪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应该是从前值班者住宿的地方,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但是只有一间卧室有住过人的痕迹。
楼里的自来水管都没有水,倒是卫生间里有一个半满的水缸和一个铁皮水桶,丁尘注意到水桶的外表面还有残留着的红色字迹,应该是从前的消防用品。
从房间数量上看来,在设计电厂的时候,这里的常驻人口应该不多,绝不会超过两个。后来当然是被那个男人占领了。
看起来被丁尘击毙的那个家伙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二楼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明显不是楼里应该有的,倒是坐实了那个人拾荒者的身份。
丁尘检查了一下各个房间,招呼两个人上来,让他们收拾一下这里,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今晚他们就住在这里了。
厨房里的食物不少,丁尘估计那个男人也在为冬季的到来囤积食物,现在倒是便宜了自己三人。
留下两个人在楼上寻宝,丁尘顺手拿了一个用盘子作成的油灯,拎着步枪回到了一楼。
用动物油做灯几乎是每个拾荒者必备的技能,区别只是手艺好坏和愿意花费的精力大小。从前这里的主人明显是个懒鬼,只是用了一个盘子,里面盛了凝固的动物油,再裹一条棉芯,一个油灯就算成了。盘子边缘与棉芯接触的地方已经被熏得漆黑——当然这个盘子本身也不干净,边缘布满了漆黑的手指印。
丁尘点燃油灯,举着它走进工具室,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这里没有辜负丁尘的希望,柜子里满满当当都是各种各样的工具,而且以组合工具为主,虽然所有电动工具都不能用,但是机械基本还都保持完好。
最让丁尘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可以使用的机械指针式万用表。
实际上公寓那里也有万用表,他制作电池灯的时候,卡洛就给他找了一个,结果丁尘发现那个是电子读数的,问题是公寓又没有干电池,这块表当然用不了。
机械指针的万用表虽然理论上来说也需要电池,但是实际上在测量电流电压这些参数的时候是不需要电池的,对于丁尘来说,这才是最需要的工具。
除了万用表之外,他还找到了很多有用的工具,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把这些都带回去。
洞库那里当然也有很多工具,但是那些是以制造业为主,除非丁尘打算开工厂,不然根本用不上。而这里的工具则以电气和维修方面为主,更加适合日常生活使用。
说实话,正因为这些东西的实用性很强,所以丁尘几乎没办法选择自己应该带哪些回公寓,似乎每一件工具都有值得携带的理由。
他在工具室里停留了良久,这才勉强选择了其中的几样,其它的就只能等以后再来了。
正打算把这些选好的工具搬出去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一动,慢慢停了下来,重新拿起油灯,凝神打量架子上摆放整齐的工具,然后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工具曾经被人动过,它上面落的灰尘明显比其它的工具要少。
丁尘的心里冒起一股凉气,从楼上那个人的生活习惯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伙并不是一个生活规律的人,他日常使用的东西都会顺手乱放,如果使用了这里的工具,肯定不会再摆放回原位。而且从手里这个油灯的制作工艺上也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人并不善于使用工具。
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被丁尘杀死的这个家伙干掉了在他之前来到这里的人。但是丁尘联想起前天跟踪过自己的那个人,实在没办法用这个理由来宽慰自己。
他站在工具室里想了一会,举着油灯重新回到楼上,向两个人说道:“我们今天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离开。”
郑宇和罗格都有些吃惊,郑宇疑惑地问道:“就这么走了?”
“是啊。”丁尘说道:“我们这次只是来看看这里的情况,然后决定下次来应该干什么。”
郑宇还是觉得可惜,他建议道:“我们可以多留几天。”
“不会有更多发现了。”丁尘说道:“下午我去仓库和变电站看看,你俩留在这里,注意警戒,当心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郑宇和罗格对望了一眼,罗格盯着丁尘问道:“是不是你又发现了什么?”
丁尘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总之小心无大错。”
仓库里没什么好说的,丁尘倒是在变电站里停留了很久,可惜到最后他也只是确定那些还在旋转的风车当中,的确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持续不断的产生电能。但是也仅此而已了,他并没有办法找到阻碍这些电能向山下传输的原因。
连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另外两个人当然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欠奉,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大家洗洗睡了呢。
这座小楼虽然早就成了危楼,又被那个拾荒者住得一团糟,但是好歹有个正二八经的床,虽然比起公寓来是差得远了,却怎么也比昨晚睡在塔架里要强得多了。
晚上还是三个人轮流守夜,不过丁尘一直睡得都不好,最让他郁闷的是,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又一夜就这么平平安安地过去了。
早上三个人吃饱喝足之后,把小楼里的食物搜刮一空,丁尘又在背包里装了几样工具,三个人背起小山一样的背包,像是搬家的仓鼠一样离开了小楼。
虽然三个人这还是第一次走水泥甬路下山,但是因为已经踩着这条路上来过两次,这次反其道而行也算纯熟无比,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丁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们扔在小溪旁边的尸体,发现已经不知道被什么野兽啃了一部分。他过去的时候,几只乌鸦正站在尸体上挑挑拣拣。
丁尘并没有过去打扰乌鸦们,远远地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
回程的时候要比来时略快一些,不过到达来时的宿营地后,丁尘仍然提议就在这里休息。
罗格和郑宇当然不会质疑他的决定,而且有从小楼里搜刮来的食物,也没必要再去狩猎。
吃过晚饭,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丁尘取出零三式步枪,给罗格和郑宇讲解了一下使用要领,又让他们轮流试用了一下,中间还试射了几枪。不得不说,罗格身为射手,在瞄准上面的天赋值极高。郑宇虽然比不上她,但是表现得也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一直到太阳落山,丁尘这才向两个人说道:“今晚我要离开一下,步枪留给你们,如果明天晚上我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公寓去。”
罗格吃惊地问道:“你要去哪?”
“捉鬼。”丁尘说道:“我猜,这是一只很有趣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