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在你身边的晚安还有故事

JK蔚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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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将两个杯子端进屋的时候,发现金泰妍已经好好的躺在了她床上。

    她侧枕着枕头,正用一双扑闪扑闪的黑色眼睛看着我。我靠到她身边,先是把托盘放到床头柜,随即替她又拿过一个枕头,示意她坐起来一点,最后将枕头搁在她的脑后。

    端杯,前递。我说:“赶紧把药给喝了。”

    她恩了一声接过杯子,然后开始吹气。我翻了个白眼:“是温的,你就直接喝吧。”

    金泰笨听罢哦了一声,没再停顿,翻转手腕扬起杯子,咕咚咕咚一口就把那杯药给干掉了。

    紧接着她打了一个嗝,没觉得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施施然的躺了下去。我接回杯子,并替她把被子拉高。

    她看着我,说:“可不可以等我睡着了之后你再走。”

    我笑了笑,不曾有半点犹豫的点头应允。

    深冬的房间里,开着最低程度的暖气,我四下望了望,找来她的一件羽绒衣,搭在了被子上,并随手调暗了灯光。

    她翻了一下身体,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起初我以为这家伙是在努力的找睡眠,再加上感冒,应该很快就能睡着。但事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没过一会儿,她就又将眼睛睁开,用小小的带着点奇怪味道的嗓音跟我说:

    “好像睡不着呃……”

    我就这样,一下子被这个家伙的无理数给击败。身为纸片人,她居然跟我说她睡不着。

    坐在床边的我将嘴一撇,径直探出手过去强制性的合上的她睁开的眼。

    “这样你就不会睡不着了。”

    一只有些粗糙的手,盖在了金泰笨的眼睛上,她也不恼,只是保持这样的状态继续开口:

    “你给我讲个故事呗,这样我就能很快睡着了。”

    “不想讲。”

    “讲一个嘛。”少有的撒娇腔调与姿态突兀出现,不可否认这幅模样下的金泰笨确实很酥很可爱,让人没办法拒绝。

    不过一时半会,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故事可讲。

    头疼在那时候瞬间上涌,陷入酝酿之中的我先是不自觉的动了动手掌,在她的额头上蹭了蹭,轻抚了几个来回。

    随即我说:“让我想一想。”

    “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先把那杯水给喝掉。”

    哪知她闭着眼睛开始抱怨:“刚刚不是才喝了药的吗,现在喝不下了。”

    “让你喝就喝,哪来那么多废话,多喝点水总有好处的。”

    “你什么时候把徐贤的那一套养生之道给学上了。”倔强的金泰笨继续和我唱反调。

    我叹了口气:“是的,你也多学学,看别人帕尼和徐贤多懂照顾自己。”

    小小的拌嘴说到这,即刻来了精神的她终于是睁开了眼睛,并且还很是煞有介事的跟我讲说:

    “你没听过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吗?保持身体健康的唯一办法,就是吃点你不想吃的,喝点你不想喝的,以及做点你不愿做的事情。”

    当这话一出口,顿时就感觉特别上头同时还伴有间歇性精神崩溃的我,轻轻地拍了一记她的额头。

    “你拉倒吧你,尽给我扯些有的没的,马克吐温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呀,我总觉的你信口胡诌的本事是不是已经满熟练度了。”

    受到攻击了的金泰笨罕见的没有张牙舞爪,相反她还把脑袋往我这边凑了凑,跟我争道:

    “真的有好么,是你太孤陋寡闻了罢了。

    算了,不想理这个神经病了。一边应和的说着好好好的我,一边手掌抵住她的额头,将她抬起的脑袋给按回到了枕头上面。

    “你不是要听故事么,我刚想到了一个,速速闭上眼睛。”

    对于我的话题跳过,她又嘟囔了几句之后,这才听话的闭上眼睛。

    “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一部短篇小说。是我很久以前看过的,个人特别喜欢。你想听的话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听,不准打岔。”

    一边维持轻轻抚摸着她的额头,一边我说出了讲故事之前的警告,她切了一声,我权当作没听到。因为,我要开始陷入到回忆当中去了。

    接下来我所要讲的故事,是一个叫做王若虚的青年作家写出来的。但我记得他有说过一句话——他说他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脱胎于他自己的生活,脱胎于他自己的现实。

    我很喜欢他的风格,甚至熟稔他的每一篇作品。其中有一篇我几乎能八九不离十的复述出来,也就是当下这篇。

    这篇小说的名字叫做——《马贼》

    马贼

    我是个大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生。

    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住着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而停在学校各个角落的自行车,则有一万五千五百多辆。

    好,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多出来的两千九百多辆自行车该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是:有我。

    一

    你不必费心思去打听我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自己告诉你,我叫骆必达,信不信由你。

    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现在几年级,哪个学院哪个系哪个专业,住哪栋楼的几零几,或者长得怎么样,因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是个马贼。

    马贼是个极富古典主义色彩的称谓,当然,你也可以按惯例叫我偷车贼,只要别被我听到。

    前面你已经知道,我们学校人口繁茂,加上占地面积实在太大,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无一不要用来代步,除个别抱着走路能减肥的信仰的胖子和一小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你想到一部电影——《指环王III》。

    但是面对早晨这千军万马般的场面,我一点也没有内心波澜壮阔的反应,我唯一考虑的就是,这些人毕业后会把车子带走么?

    答案是: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

    而我则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反正是没人要的车子,我偷起它们时问心无愧,所谓盗亦有道,有道则行天下,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我每天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经过校园里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我去拿。

    我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拿下不止三十多辆车,却从来没有见过学校方面有任何举动,说明我偷的全是弃车。当然,也有可能其中会有一两辆出现失误,但是我拿的这二十辆车里没有一辆不是式样陈旧布满灰尘,就算有失主,也不会当回事情,更不会报案。唯一对这点颇有微词的倒是收我车的那个外地人,但我立场坚定,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子下手,即使是那次在女生食堂边上发现一辆人家粗心大意忘了上锁的九成新的捷安特女车,也没有顺手牵羊。

    我不是好人,但我有我的原则,马贼的原则。

    二

    待在大学的两年里我只看到过一个同行。

    那天上午我骑着自己的三斯和另一个骑车的男生在报告厅大楼西面的马路上撞在了一起,似乎我们两个都在走神。好在人和车都没什么事情,那个男生很客气的讲了句不好意思,我也讲了句对不起,就各自走了。整个过程大概不到二十秒钟,但我记住了他骑的那辆银白色捷安特跑车,市价大约一千多,是辆好车。

    无巧不成书,当天夜里我推着一辆满是灰尘肮里肮脏又憋着轮胎的永久城市车到学校北门外面的自行车摊头上给车打气,结果发觉他也在摊头上给一辆和我手里的车差不多气质的杂牌女车后轮打气。

    我相信我们眼光相撞的那五秒钟里脑筋都转得飞快,然后心照不宣地笑笑,像两个偶遇的老熟人一样,点点头,互相打量了对方手里的车子一眼。

    能想到做这种马贼勾当的人都不是笨蛋,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里只出了我们这两个马贼,又会在相同的时间短选择相同特征的车子下手,又到相同的校外车摊打气来掩人耳目,不能不说是种心意相通,不由有些惺惺相惜。

    他打完气,把气嘴递给我,又拿出一个五角的硬币扔到车摊上那个补胎用的清水盆子里,跟老板指指我,讲了句一起的,便不再多说一句话,也不再多看我一眼,独自骑上车往学校东门方向走了。

    和他相反,我则习惯把我拿来的车停到西门附近用自己带来的环形锁锁好,然后在已成惯例的每个礼拜三晚上八点半再到那里跟收车的人见面。那个收车人是我在附近的自行车交易市场结识的,年轻人,话不多,出价也不高,但我从不计较。

    我打完气,却没有想过要去追上他。

    也许马贼就像豹子,习惯了独自行动,也没有互相加深了解的必要,因为那样反而会更危险,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事情。

    但反过来想想,没有我们,就像草原上没有了食腐的秃鹫,大地上没有了清粪的黑甲虫,这些自行车的尸体便会在各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慢慢变为一推废铜烂铁。人们制造了它们,使用了它们,最后丢弃它们,不能不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犯罪。

    听上去有点像狡辩?也许吧。

    三

    马贼的世界总是孤独的,加上我本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所以哪怕我是一个大学生,哪怕我有三个室友。不过我的室友们并不孤独,各有各的女友,她们分别叫魔兽、魔兽世界和街头篮球。这三位把他们成天搞得五迷三道的,乐不思蜀,一律过着白天睡觉晚上泡网吧的生活。

    所以比起那些不孤独的人,我有着更加自由的空间,这对马贼来讲未必是件坏事。

    我在这所学校唯一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叫陈镇,和我一届,是学机械自动化的,可惜直到现在他连最简单的把自行车脱位的链条复位回去都做不到。

    陈镇不知道我是马贼,也许他这一辈子接触到的最大罪恶只是买到质量不好的盗版电影碟。

    我和陈镇会认识纯属偶然,只因为当初我们在学校的大一新生QQ群里叫同一个名字。由于学的专业不一样,直到大学第二年我们才有机会上同一门课——社会学概论,是全校的公共基础课。

    在那堂课上我第二次看见简若宁。

    简若宁真名不叫简若宁,这只是我随便给她起的称呼,因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是觉得简若宁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的气质和脸形。有时候我反倒不想知道她的真名,生怕万一名字和气质的相去十万八千里破碎我大学里唯一的美好梦幻。

    是的,谁说马贼不可以有喜欢的人。

    我第一次看见简若宁是在大一的十二月,而那天晚上又对我意义非凡——那是我第一次开始自己的马贼生涯。在那之前我暗中仔细观察了足有一个月来作可行性分析,又精心策划了一礼拜,祷告上帝十六次,拜佛二十三次,然后用最简易的丁字刀在三秒钟里弄坏了那辆五成新的城市车的锁心。

    从东门那里回来后我发现整个人的后背都湿透了,粘住了一层衬衫。也就在路过图书馆后满那片大草坪回寝室的时候我看见了独自蹲在草坪边上的简若宁,她正拿着鱼片干在喂猫,并伴随着猫咪心满意足的喵喵声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声。

    那片草地倒是常有野猫出没,我之前后之后也看过无数滥发慈悲心肠的女生拿着零食去喂它们,但唯独简若宁的脸和声音被我死死记在了脑海里,忘也忘不掉。

    我说过,我记忆力很好。

    然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直到九个月后在这堂新学期的社会学概论课上。

    我也说过,我们学校实在太大,人也实在太多。

    陈镇不懂得含蓄,上课的时候指着坐在第一排的简若宁的背影道,你看,美女。

    不知为什么我偏要装作不在乎,撇撇嘴,讲,看多了,不稀奇的。

    四

    大学的生活里,我的生命中称得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三个人:陈镇,简若宁,还有那个同行。可惜,这三个人里面却有两个的名字我是不知道,这也许就是马贼的代价。

    他们三个唯一一次出现在一起,是那年的圣诞节。

    原本以为大学的第二个圣诞节会和第一个圣诞节一样无趣,我甚至还准备再到校园各处去遛遛,看能不能再拿辆小车什么的,陈镇忽然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不去学生会在艺术中心舞厅办的圣诞晚会。自从进大学我还没参加过任何大规模的娱乐活动,却鬼使神差了一下,讲,我去。

    说是晚会,其实就是个比较大的派对,做做游戏,再歌舞助兴什么的。当中我和陈镇去了次厕所的功夫,回来就看见简若宁坐在舞池中央的高脚凳上拿着话筒在唱侯湘婷的《暧昧》,那个看着猫咪吃鱼干而轻笑的悦耳声音在耳边熟悉的响起:“

    我心中延续和你的情感

    有一种暧昧的美满

    忘记了思念的负担

    听不见你们相爱近况

    我自私延续心中的期盼

    有一种暧昧的晴朗

    站在这城市某一端

    寂寞和爱像浮云聚又散

    在众人静静沉醉于歌声的同时我则在暗自埋怨因为膀胱的不争气再度错失知道她名字的机会。

    上次则是社会学概论课趁她去厕所的空当想路过她的桌子看一眼她的课本,未曾想那课本被她同学的一本杂志给盖住了,功亏一篑。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她平时骑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上下课。

    陈镇从洗手间回来,看着简若宁惊呼:社概课的美女!要是认识她就好了。

    我讲那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凭我对陈镇的了解,他虽然为人老实性格好,但向来有色无胆;二是因为简若宁一曲刚尽,就有一个帅气的男生抱着鲜花上去献给她,然后抱着她走下台。

    估计当时场内至少有好几个陈镇在唉声叹气。

    我则在将目光故意从简若宁身上搬开的同时,看见了自己的那个同行。他显然也看到了我。

    或者也许早就看到了我。他颇有意味地冲我笑笑,起身带着一个女生离开座位朝艺术中心的门口走去。

    我忽然感到好奇,便找了个借口离开陈镇,跟着他们来到外面。艺术中心的门口正好停着两排自行车,都是来玩的学生的。他像没看见我似的,留下女生在一边,径自走向其中一辆车,从裤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打开了车锁。

    那不是他原本骑的跑车,而是价格便宜许多的城市车。但他开锁的时候我看得分明,不是丁字刀,而是正宗的自行车钥匙——看来他换车了。

    至于他换车的理由,看看此刻坐在他车后座上那个妆画得有点夸张但衣着价格显然不菲的女友,我还是猜出来几分的。

    男生对着站在台阶上的我又微微点了下头,脚一使力,车子便消失在黑暗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