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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之战之后,大汉王朝经历了天花之疫,让大汉王朝一直有些阴郁,直到张鸯晋封为皇后,大汉也算是走出了阴霾。
大汉兴汉元年(公元240年)四月初六。
晋封皇后一月之后,张鸯今日心情不错,她并未穿上她的华贵服侍,而是一身简朴的衣饰,与当朝天子刘禅,出现在长安城南三十里处。
“陛下!”
“这就是我们的皇家农场?”
张鸯指着前面的一片农田问道,早在数日之前,刘禅就曾对他说过,今年开始,他们每年都会出城下田助农。
以往的各国君王,其实也有春耕时助农之举,但是大多数都是走过场,就是到田地里,意思意思就行。
刘禅要改变这个规矩,在去年年末,就让徐庶给他找一块无人耕种的田地,他要将其改善成为皇家农场。
如今正值初春,老百姓都在忙着种植水稻什么的。
刘禅现在可没有兴趣种水稻,水稻的改善他已经做到他能做的极致,至于像后世袁爷爷的本事,他还真的没有。
他只能是间隔种植,大棚育苗,目前来说这样的方式,已经极大的改善了大汉的粮食产量。
至于这皇家农场的田地,其实也不是多宽,就是一块接近十亩的旱田,现在关中人口依然稀少,年前刘禅曾问过徐庶,现在大汉的人口总数。
据徐庶说,目前益州的人口是在册户数为三十二万户,有人口一百六十三万人;
凉州在册户数为六万户,有人口三十一万人;
雍州在册户数十三万户,有人口六十九万人;
并州在册户数为五万三千户,有人口二十八人。
益、雍、凉、并四州共计在册户数为五十六万三千户,有人口二百九十一万人。
至于西域、南中、西南这几个地区,因为朝廷并未直接管辖,而是由当地氏族管理,不过这三个地区在册户数,也有三十几万,有人口一百余万。
听到这个人口数字,刘禅自然是很无语的,后世看三国演义或者看三国志时,就有些好奇,历史上蜀汉灭亡时,全国人口只有百万余。
但是,这真的就是真实的人口吗?
自然不是,再说完在册人口后,徐庶还有另外一份各州人口户数数据:
益州,有户八十四万户,有人口四百二十六万人;
凉州,有户十二万三千户,有人口六十九万五千人;
雍州,有户十八万九千户,有人口一百三十三万人;
并州,有户八万七千户,有人口四十二万二千人;
按照这份数据,大汉仅算益雍凉并四州,就有六百七十多万人口,但是在册的人口,却只有二百九十多万人。
不用徐庶解释,刘禅当然也是知道,这两个数据中间多出来的这份数据,自然是那些世家大族隐瞒的户口。
虽然总数看起来还不错,只算四个州,大汉现在也有接近七百万人,但是与后世的一些一线城市,动辄就是常驻人口两千万以上比起来,还是太少了一些。
这个时代,人口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财富。
也是因为人口太少,刘禅想要开辟一块皇家农场,也并未难倒徐庶,他都没有怎么操心,就在长安城南三十里处,找到了这一块还算不错的旱田。
这几个月刘禅一直在等,等着开春的到来。
如今正值春耕时节,今儿一早刘禅便领着皇后张鸯,还有太子刘谌,秦王刘谭,汉阳长公主刘蓉玥,以及一帮文武大臣。
“谌儿,谭儿!”刘禅唤道。
刘谌、刘谭赶忙跑了过来,刘禅指着一袋玉米粒,问俩人:“知道这是何物乎?”
刘谌率先答道:“回父皇,这是萨珊人的黄金粒!”
刘谭跟着附和。
只是刘禅笑着摆了摆手,道:“别听那些商人们胡说,他们给此物取名黄金粒,目的只是为了卖个好价钱。”
“那...”刘谭皱眉问道:“父皇,那此物当叫何名?”
刘禅看了两人一眼,肯定的道:“从今往后,此物在我大汉,朕给它取名为——玉米。”
“玉米?”小金豆嘻嘻笑道:“父皇,为何要叫玉米?”
小金豆的话,突然让刘禅有些语塞,他那有想过这东西为啥叫玉米,总不能说,因为父皇是穿越者,父皇前世的时候,这玩意儿就叫玉米吧。
不过,刘禅看向太子刘谌,故意问道:“谌儿,汝来说说,父皇为何取名玉米?”
刘谌也是有些犯难,仔细看了看玉米粒,琢磨了一会儿,才不置可否的道:“父皇,应是此物晶莹如玉,那日父皇说过,此物米粒饱满,是高产粮食,所以取它为玉米?”
听着刘谌的回答,刘禅也是觉得有些为难儿子,但是听着好像也不错,这玉米成熟时,可不就是晶莹剔透,虽然不如玉,但是答得也还不错,毕竟他现在也才八岁。
于是刘禅微微点头,满意道:“嗯,谌儿所言不错;”说着岔开话题,说教道:“谌儿、谭儿,尔等可要记住了,为君者要时刻想着百姓。”
“作为君主,首先你得让百姓有饭吃,有衣穿;”说着他看着俩人,严肃的问道:“若是老百姓都吃不饱,穿不暖,你们觉得百姓还会拥戴你们吗?”
刘禅本想以此教育儿子,以后当了皇帝,要时刻想着百姓,要让百姓吃饱穿暖,因为在他的记忆里,历朝历代凡是遇到造反,或多或少都是因为老百姓吃不上饭,逼不得已才选择反派朝廷,然后揭竿而起。
可是,刘禅话音刚落,秦王刘谭却道:“父皇,不拥戴君主的百姓,皆为乱民,日后若有人胆敢不拥戴父皇或太子...”刘谭刚说到这里,刘禅不由得一愣,想听听他还想说什么,故意问刘谭道:“若是如此,谭儿会怎么做?”
“回父皇!”刘谭小手狠狠的拍在胸脯上,肯定的道:“儿臣自当请命出兵,剿灭了他们。”
“剿...剿...剿灭?”刘禅顿时愣住,然后又问道:“若是天下百姓皆反,如之奈何?”
刘禅的语气,明显不是太对劲,刘谭不敢接话,感觉到自己的回答没让父皇满意,转眼看向弟弟刘谌,刘谌也是有些慌。
见两个儿子均不说话,刘禅轻轻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然后才语重心长的说道:“记住,百姓不会莫名其妙的反叛,一旦他们反叛了,要么是他们受到他人蛊惑,要么就是我们做君王的做得不到位,让他们难以生存,逼着他们站在我们的对立面。”
“你们都要记住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刘禅道:“舟就好比一个国家的朝廷,这水就是天下臣民,他们既能拥戴朝廷,也能将无道朝廷推翻。”
“儿臣记住了!”刘谌行礼道,刘禅旋即看向刘谭,问道:“谭儿,汝可明白?”
刘谭愣住,因为他只是一个王,将来自然不会做君主,这事儿似乎跟他没什么关系,只要用心辅佐君王就好。
“儿臣明白!”刘谭也是应道。
刘谭言毕,刘禅才满意的说道:“将来你们兄弟几人,都将成为一国之君,所以一定要记住父皇的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再大的天下,也将会失去。”
“诺!”
看着两个儿子乖巧的应答,刘禅这才满意,不过一旁的皇后张鸯似乎有些难色,她眉头微微皱起。
跟两个儿子说完话,刘禅才让太监们将大臣们召到跟前。
“诸位爱卿!”
刘禅抓起一把玉米,笑着对几位大臣说道:“此物乃是西域萨珊人的粮食,此物米粒饱满,晶莹如玉,今日朕将在这片皇家农场种植此物,若是此物能够丰收,将来在将其推行全国。”
又来——
大臣们有些发愣,这东西他们知道的人,并不多,只有徐庶诸葛亮几位高层,之前听刘禅说过。
但是,这东西他们也是第一次遇见,真的能够丰收吗?
刘禅也不管他们,简单说了一番话后,然后就领着几个宦官,还有皇后张鸳,亲自下到地里,开始种植玉米。
种植玉米,刘禅前世本就是农村的娃儿,这自然难不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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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一小块土地,然后将玉米撒在上面,交上粪水,最后再用帐篷布将其覆盖,这是玉米的育苗,这看得大臣们都是一愣一愣的。
其中一个中年官员实在没有忍住,问道:“陛下,此物何须如此麻烦,直接撒在地里,岂不更好?”
“呵呵!”刘禅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撒在地里自然可以,但是却很难达到丰收的效果,爱卿可还记得水稻的种植方法?”
刘禅这话一处,那人立马闭上了嘴巴。
因为现在大汉的水稻种植,就是因为刘禅改善了种植方法,现在的收成是以往的两倍以上,皇帝既然如此说,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如果只是玉米育苗,刘禅今天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玉米的育苗其实很快就完成了,主要是玉米种子并不多。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玉米的育苗算是完成,看着一排用帐篷布做的地棚,所有人都以为今天的劳作就算结束。
可是就在这时,刘禅又让两个太监,将一袋土豆抬了过来。
这些土豆也是萨珊商人萨洛托他们带来的,不过只有一袋,差不多也就是百十来斤。
这些土豆在未央宫已经放了三四个月,此时拿出来,它们基本都已经开始发芽,看着这些发芽的土豆,刘禅很满意。
“刀!”刘禅随手抓起一个土豆,便问身边的小太监喊道。
小太监给刘禅递来一柄小刀,众人又是一愣,这土豆他们没有见过,至于如何种植,他们就更加不清楚,都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刘禅。
刘禅一边娴熟的将土豆上发芽的部分,一刀一刀的削下来,所削下来的部分,都是保留一个发出来的嫩芽。
“都看清楚了!”刘禅拿起一个嫩芽,说道:“要留住嫩芽,别把嫩芽削到了。”
几个太监点头称诺,然后刘禅便让他们几个,带着几个大臣一起,帮着削土豆。
因为有刘禅的示范,他们的操作也算像那么回事,只是刚开始一个大臣有些傻,削下来的部分太小,让刘禅心疼的不行。
“多削一点!”
“太少的话,这芽就白发了。”
前世刘禅记得,小时候种土豆的时候,都要削土豆,只需要将发芽的部分削下来,其他部分可以用来炖肉,当然后来老百姓的日子好了,很多地方已经不愿意再吃这种发芽的土豆。
比如某度上就说过,吃发芽的土豆,那是会中毒的。
会不会中毒,刘禅不知道,反正小时候每年种土豆时,他可没少吃削去发芽部分剩下的土豆,他也没有因此中过毒。
当然——
刘禅这次选择用削的方式,也是这土豆现在太金贵了,整个大汉王朝,现在就只有这一袋土豆,若是就这么全部被埋进土里,实在有些浪费,还有些可惜。
他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吃过土豆,这一大袋土豆,通过他这种方式,取出发芽的部分,还有一大半可以用来食用。
这边忙着削土豆,另一边刘禅则叫上徐庶,还有几个大臣,开始挥舞着锄头,在地里刨窝,等到那边削出来土豆芽,刘禅又亲自示范如何播种。
播种的方式自然是很简单的,就是将发芽的部分朝上,然后再覆盖一些松软的泥土,最后当然就是再浇上一些粪水。
整个过程折腾了差不多两个多时辰,玉米育苗,土豆播种算是全部完成。
折腾完这些,已经到了中午,刘禅便让人将削出来的土豆,大部分都切成大拇指大小的块状,然后又让人宰了一头猪,现在大汉已经开始流行吃猪肉。
说起吃猪肉,其实刘禅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这个时代的猪肉,是真的很难吃,有一股难闻的骚味。
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这个时代的猪,都是没有经过阉割,所以吃起来才会有骚味,也是人们不愿吃它们的主要原因。
刘禅是穿越者,在前世的时候,他知道除了用于繁殖的公猪与母猪,小猪都是需要阉割的,如此阉割之后长大的猪,它们的肉吃起来,才不会有那种难闻的骚味。
帮猪进行阉割,刘禅自然是不会这个手艺,但是医者会啊。
前世天天吃猪肉,什么红烧肉、回锅肉,那滋味别提有多美味了。
可是这个时代呢?人们基本都不吃猪肉的,因为猪肉真的不好吃,还被人们称之为贱肉。
刘禅刚来的时候,他是皇太子,很快就登基做了大汉的皇帝。
可是御膳房顿顿牛羊肉,而且主要是以鸡羊肉为主,因为牛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的金贵,那可是用于耕田犁地的主要劳力,所以除非耕牛老死或者受伤不能医治,否则人们绝不会食牛肉。
即使是皇家,也是如此。
奈何刘禅前世最讨厌吃的就是羊肉,所以在成都待了仅仅几个月,他就开始琢磨,如何让猪肉变得好吃。
最后叫来一个医者,对几只小猪进行阉割,然后单独圈养,几个月后,这些小猪长大后,其肉质就与此前他尝试的猪肉,有了明显的不同,味道虽然达不到他前世熟知的味道。
但是,也相差不是太大。
后来为了吃上回锅肉,又特别让一个铁匠,按照他的指示,给他打造了一口大铁锅。
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你让他顿顿吃炖煮的食物,而没有炒菜,他如何受得了?
其实这铁锅是刘禅来这个时代,他的第一项科技改造。
至于炒菜,真正的第一次炒菜还得追溯到当初在清城山的时候。
因为在那之前,虽然成都皇宫已经有了阉割之后的猪肉,但是由于食盐还未被提炼,炒菜其实也很难吃,所以即使打造了铁锅,刘禅也很少吃炒菜。
如今刘禅已经来到长安好几年,这猪肉阉割之术,早就开始流传开来,老百姓也开始接受猪肉,因为相比起牛羊饲养,养猪来得就更加容易,什么残羹剩饭它们都吃,而且小半年一年,一头猪就能够出栏宰杀。
主要是价格还很便宜。
今天种完土豆,剩出来这么多土豆,不炖一锅肉,这不是太浪费了吗?
土豆顿猪肉——
一头猪,放进去了一大半土豆,炖了满满一大锅,再放一些萨珊商人带来的各种香料,将它们咕嘟咕嘟炖着。
剩余的小部分土豆,刘禅又让人将他们切成丝,然后刘禅亲自下厨,当着诸葛亮、徐庶的面,炒了一大盆醋溜土豆丝。
吸——
“喔,买噶!”刘禅闻了一下,满意的道:“香!”
“要是再来些青椒丝,青椒土豆丝才是美味。”
“青椒土豆丝?”诸葛亮闻言愣了一下,莫名的问道:“陛下,何为青椒土豆丝?”
诸葛亮这一问,倒是把刘禅给问住了,他顿了一下,笑着说道:“相父,这就是土豆丝;”他说着指了指盆里的土豆,然后有些遗憾的道:“青椒...唉,现在我大汉还没有青椒。”
“何为青椒?”诸葛亮追问。
刘禅道:“青椒也是一种蔬菜,其味辛辣,若是配上土豆丝,堪称人间美味。”
“此物生在何处?”徐庶搭话问道。
“这——”刘禅又被俩人给问住了,不过这次他没有搪塞,尝了一筷子土豆丝,满意之后才说道:“青椒产自南美洲热带地区。”
“南美洲?”徐庶顿时愣住,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刘禅,追问道:“陛下,何以知道这些的?”
徐庶当然好奇了,虽然他曾长时间待在曹营,但是对于刘禅他还是很了解的,而且他也是熟读各种古籍典籍,也没有听过这些稀奇的东西。
陛下,怎么会知道这些东西?
徐庶很好奇,丞相诸葛亮,也是满脸的疑惑看着刘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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