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野猪

十九代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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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恒看着这倒映着人的清晰面容的粥,心中叹了一声,对小虎道:“吃吧。”

    小虎这才接过缺了个口子的陶碗,狼吞虎咽的吞吃起来。

    花妈妈又进去,盛了半碗来——只剩下半碗了。

    她把碗放在陆恒手里,摸了摸陆恒的脑门:“先垫垫肚子...你好好的等阿哥他们回来...阿妈从县里给你带好吃的。”

    原来花妈妈今天还要去县城。

    这个家里,真正挑大梁的,是花妈妈。大壮他们三兄弟砍柴只够维持生活,更多其他用度靠着花妈妈织布卖钱补贴。

    每隔一段时间,花妈妈就要去县城一趟,把织好的布料卖了,换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回来。

    每每这个时候,花妈妈都会带些好吃的——这个时候,就是大壮三兄弟和陆恒最快乐的时候。

    “阿妈今天要去县城?”陆恒禁不住道。

    花妈妈说:“家里快没盐了,得去买些来。顺道把布卖了。”

    花妈妈织的布,质量之精美,如果正常交易,家里绝不至于如此拮据。可是压榨的太厉害——好像遍地的地主、商人,都是最穷凶极恶的猛兽。

    花妈妈织的布,不是寻常的布料。

    是僮锦!

    之前陆恒懵懂不知,现在却知道,僮锦,是与蜀锦等其他几种锦帛齐名的名锦之一!

    花妈妈每每要织一匹僮锦出来,从材料到成材,这一个过程,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如此细致、艰难,卖来赚到的却只够补贴家用,紧巴巴的,可见县城的商人的心有多黑!

    陆恒忍不住说:“我陪阿妈一起去。”

    花妈妈笑着又摸了他的脑门一下:“去县城要走一百里路呢,你还小。”

    花妈妈的语气让陆恒无法反驳。不是这句话不能反驳,而是花妈妈语气中的坚定。

    陆恒默默的点了点头。

    小虎喝完粥一蹦一跳的走了,他还得去给胡刮皮挑水,今天要多挑三缸,耽搁不得。

    陆恒便说:“你傍晚来吃饭。”

    小虎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花妈妈只含笑的看着,然后收拾好那一匹费心费力织出来的僮锦,用布包,包裹的严严实实,又摸了摸陆恒的脑门,下山去了。

    陆恒站在半山腰的屋门前,一直注视着阿妈的身影消失在眼帘里,才又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他反身关上门,打着空手绕过屋子,钻进了深山。

    不多久,陆恒便回来了。

    身后跟了两头肥硕的大野猪!

    他去山林里转了一圈,寻着一群正在拱土的野猪,施展聚兽之术,挑了其中最肥硕的两头带回来。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环境实在‘太好’。便连野猪,也比陆恒上辈子见到的大的多。

    譬如这两头,随便一头都有七八百斤!

    这对猎户实在不大友好。

    七八百斤的野猪,披着厚厚的泥土、松油年长日久摩擦而成的盔甲,猎弓的威胁实在不大,只陷阱能坑住这些大野物,但仍然有危险。

    而且要在山里挖出一个能坑着七八百斤的大野物的陷阱并不容易。

    两头野猪规规矩矩跟着陆恒,都到他肩膀那么高。好似押着陆恒似的。

    但其实,它们是陆恒的猎物。

    让两头野猪乖乖呆在外面,陆恒进屋拿了刀子出来,让野猪显出要害,陆恒一刀子一个,哼都没哼一声,就给宰杀掉了。

    陆恒不是杀猪匠出身,但他杀的人够多。虽然多以力取胜,但对生物的要害,他是门儿清。

    从哪儿下刀,可以轻松一刀毙命,虽然野猪和人不大相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就着水池边杀了野猪,陆恒拿了刀将之扒皮拆骨,很快收拾出来。

    屋子的旁侧就有个水池,是用石头垒砌的,旁边有一个泉眼,便是家里赖以生存的水源。

    收拾干净妥当,骨头归骨头,肉归肉,内脏也清洗出来,满当当上千斤好肉。

    还不算完。

    陆恒又去厨房把火烧起来,找了几个陶罐清洗干净,便开始炼油。

    陆恒挑的专门是肥硕的,虽然野猪的确不大产油,但肥硕的总归有点。板油切了块儿,往烧热的锅里丢进去,慢慢熬炼。

    等熬出香喷喷的油渣,捞出来用陶盆装了,然后把清澈的猪油一勺一勺的舀起来,倒进陶罐里。

    整整装满了两个陶罐!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

    平素家里哪儿有什么油水吃?经常是一块面饼,一碗粥,最多粥里添点青绿的野菜。只有当花妈妈每次从县城卖了僮锦回来,才有好吃的。

    现在有了这上千斤猪肉、两大罐猪油,虽然只是个起步,但陆恒却非常高兴。

    不过猪肉不能久放——眼下是夏日,甭说久放,就一两天,便给细菌造的不能吃。

    怎么办?

    烘干!

    虽然没有盐腌制,但烘干了怎么着也比这么放着好。

    于是拿了家里的木炭——大壮三兄弟这段时间烧制了不少,正好拿来用。

    先用木棍搭出架子,将猪肉一块块层层叠叠富有层次的摆放在架子上,然后找来浓密树叶的树枝将它围起来、盖起来,接着在下面烧火。

    不能是明火,得让它冒浓烟!

    等烘烤烟熏起来,陆恒又进到厨房,将内脏切块、清洗,放锅里炖着。

    很快,屋外是烟熏味儿,屋内便已飘出了浓浓的香味儿了。

    但还含着一股腥气——陆恒一拍脑袋,得找些去腥臊的东西来,去去味儿,不然不好吃。

    这对陆恒来说不难——医药之术,他认得每一种药材。去腥臊的药材多的是。

    便立马钻进山里,不一会儿出来,竟是找到些野姜野蒜,还扒拉了一兜子鲜活的八角。

    连忙洗干净,投锅里。

    想了想,又把大壮藏起来的半瓶舍不得喝的酒给倒了进去!

    到下午两三点,陆恒终于吃着肉了——满满一大锅子野猪内脏炖出来的好东西,陆恒一个人吃了一大半!

    他饿呀!

    服食之术无时无刻的提醒着他,让他赶紧进食!

    把剩下的用陶罐盛好,陆恒又拿了野猪的大骨头,一股脑儿又炖了一锅。

    他一边看顾着外面烟熏烘烤着的猪肉,一边炖煮大骨头,到傍晚前,又美美的吃了一顿。

    他把大骨头吃了,肉多的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