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陌生化”

小猫咪的糖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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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呢?”

    杨清回答道:“我呀,还好吧,高中得时候再在家那边,后来考到滨海市大学。”

    “我不是问这个。”璐瑶推了推杨清的大手,小嘴一撅,不用看都知道,是问那个问题。

    杨清摸了摸鼻子,小声道:“嘿嘿,我和你差不多吧。”

    “有多少?”

    “额…不记得了,反正…有很多。”

    璐瑶眨了眨大眼睛,一脸人畜无害的看着杨清,随后,小手用了一些力气,狠狠揉捏杨清的大手。

    杨清有些吃痛,嘴角裂开,低声下气说:“公主殿下,这也不怪我啊,是你问的。”

    “好呀,你居然还怪起我了,杨清呀,我发现你越来越花心了呢。”

    杨清差一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自己可是什么也没干呀。

    另外,自己什么时候花心了?

    不存在的好吧。

    自己第一个女朋友就是璐瑶的。

    “错没错?”

    杨清急忙澄清自己的错误,“我错了。”

    “哪里错了?”

    杨清:“???”

    “哪里都错了。”

    璐瑶收回小手,一脸坏笑的看着不知所措的杨清。

    “今天本姑娘就原谅你了,要是让我一下子听到这些话的话,可别怪我的旺仔小馒头。”

    说着,璐瑶挥舞着可爱的小拳头。

    杨清也不傻,急忙点头,牵过璐瑶洁白如玉的小手,轻轻抚摸着。

    “你看~我家公主殿下手都红了,一定是掐我掐的,痛吗?我帮你揉揉?”

    这就是著名的卑躬屈膝了。

    璐瑶嘿嘿一笑,“既然小清子这么有诚意,那么,揉吧。”

    “好嘞~”

    杨清一边揉着柔若无骨小手,一边问道:

    “瑶瑶。”

    “叫我公主殿下。”

    “额……好吧,我的公主殿下。”

    “什么事,说吧。”

    璐瑶倚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

    “你有没有上学时候的照片呀,给我看一下呗。”

    杨清脑海中想象一下璐瑶十几岁的样子,想想都激动。

    璐瑶皱起琼鼻,低声道:“有是有,不过都在家里,手机里没有照片。”

    “那你等什么时候回去的时候,拿过来给我看看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呀,作为交换,我也给你看一看我小时候照片。”

    杨清装作付出所有地方表情,委屈巴巴道。

    “嘿嘿,想要看,就去在家里看。”

    杨清:“……”

    其实岳母还算可以,岳父的话,就有点可怕了,是叫叔叔啊,还是大哥?

    另外,去璐瑶家里,免得不喝一场酒,这也是为什么,杨清心都在突突。

    “怎么?不敢去?”璐瑶满脸笑意的看着杨清。

    “我…我有什么不敢的,去就去,你把照片准备好了,有时间我在过去。”

    “那好,今天晚上我们就回去,我爸爸我在家。”

    杨清:“………”

    这就有点尴尬了。

    “咳咳,那什么,晚上我们还要学习呢,对,还要学习呢。”

    “明天在学呗。”

    杨清挠了挠头,装模作样的打开书包,将里面书本拿出来。

    “哎呀,你看,我都带了,不学的话,才拿了。”

    杨清拿过书本,推到璐瑶的面前。

    还好自己聪明,不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嘛,我看看。”

    “你这是日记本呀~”

    …………

    杨清尴尬的拿回日记本,自己刚刚居然没注意,真的是日了狗了。

    “说实话,你是不是不喜欢去我家?”

    璐瑶红了眼睛,委屈巴巴的道。

    杨清见状急忙说道:“不不不,怎么会呢,只不过是不想麻烦叔叔阿姨。”

    “是嘛?”

    “当然了,你想一想,我们要去的话,他们一定会准备一桌子菜,而且还得喝点酒。”

    “我们明天还要上学,叔叔还要上班,我没什么事,可是叔叔就不行了,我不能耽误叔叔,对吧。”

    说完,杨清仔细观察着璐瑶的表情,看到有所好转的璐瑶,杨清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的聪明,不然,今天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璐瑶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那好吧,就不带你回去了,周末我们有时间再回去吧。”

    ………

    杨清有一种欲哭无泪,看看自己根本逃脱不了回璐瑶家里的决定。

    这时,下课铃声响起。

    “好了,今天的课程到此结束,我们明天见。”

    所有人纷纷离开了教室,

    而杨清也跟着璐瑶走出教室,奔着图书馆方向慢悠悠的走去。

    今天是周一,上午也就一节课,其余的都是在下午。

    还有一节是晚自习,是后期加上去的。

    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这才加了一些很多的课程。

    图书馆中。

    两人走到二楼,一人拿着一本喜欢看的书坐在椅子上。

    当然,也是为了学习。

    图书馆中有很多书籍,都是对自己学习有帮助的,所以,不管看什么,都会学到知识。

    杨清看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

    里面的故事呢,发生在美国大萧条时期的一个南方小镇。

    一个黑人男孩被一个白人姑娘示好,被姑娘父亲撞见之后,因为顾及家族脸面,反而逼迫女孩,诬告男人*奸。

    白人律师阿蒂克斯为男孩辩护,当所有的证据都证实男孩的清白时候,陪审团却是因为男孩是黑人。

    而认定他有罪。

    在这本书里面,知更鸟指的是为人善良,工作勤恳却被冤枉而死的黑人男孩。

    但是,m国的种族偏见,还有不平等社会制度下,这种“教养”是稀缺的。

    所以呢,律师阿蒂克斯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璐瑶看的则是《百年孤独》

    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看不下这本书。

    其实百年孤独讲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就是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撅起和衰落。

    但为什么很多人看起来觉得特别晦涩,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作者马尔克斯把“陌生化”这个写作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是一个非常大的原因。

    有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陌生化”吧。

    举一个例子,平时呢,我们都在看书,看书的时候都时椅子上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