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落魄探花

乱世浮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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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宇先把自己即将往剑州赴任的事情给说了,眼下最紧要的就是招兵一事,在孙宇看来宁缺毋滥,特别不能让那些个二流子混进来,一颗老鼠屎就能坏了一锅粥。孙宇直接把条件跟二人说了,确定招兵的条件。首先得识字不低于一百,会写自己名字。其次得是良家子,不得独子。然后身高不低于五尺四(差不多165cm,唐一尺约30.9cm),年纪在16-25岁,能开标准军弓。能开弓不代表能成为合格的弓手,一名合格的弓手起码要连续稳定开弓三十次以上,开弓属于全身运动,能开弓起码也算身强力壮了。

    “公子,这个条件,恐怕有些难。”张大虬一脸为难,这要求也太严了,特别是那个识字一项,直接删掉一半以上,不好弄啊。这也就是在江宁府这边,文风颇盛,识字率很高了。

    “宁缺毋滥,咱们是要干大事的,安家银子15两。一月饷银一两五分,干饭管饱,每天有荤腥。打赢了有赏,战死受伤有抚恤。”这可是孙宇起家的班底,岂能马虎,什么招不到人,只要钱给够,别说三千,三万都能招的到。

    “公子,这成,俺老程这就去招兵去。这待遇都比禁军还好,俺老程就不信没人来。”程镇北可是在军队里面混过的,对里面的待遇可清楚得很,若不是怕得罪禁军高层,直接把这条件贴在禁军大营外面,最多半天功夫就能招满。

    “嗯,老程负责府城及周边这一块。大虬,你去一趟周边各县,你俩一人一半,尽快招满。”既然老程说没问题,那就没问题。

    “公子,这青帮咋办?”程镇北知道自己肯定要随军去剑州的,这青帮可是孙宇的产业自然得听他的意思。

    “你可有合适的人选?”这青帮虽然挣钱不多,毕竟是个不错的产业,况且也能充当自己的耳目,自是不能轻易放弃。

    “倒是有个兄弟可以信任,但是为人过于耿直了些。”这帮会必须要交到最信任的人手中,但是老程又怕他处理不好。

    “之前恶狼帮不是有个军师叫什么来着?并无大恶,他人在哪?若在江宁府大牢,我去把他捞出来。”孙宇对这恶狼帮也是做过详细调查的,那个军师倒有几把刷子,既然恶狼帮已倒,莫不如收为己用。

    “他倒是滑溜,不曾被抓。”老程点点头,青帮之前吃亏就吃在这孙子手中,不过既然公子想用他,那点小事就随他去吧。

    “挖地三尺,把他找出来。”一个书生而已,手无缚鸡之力,不过是寻地方藏起来了,只要下点功夫,哪能藏得住。

    “大虬,庄中护卫中抽调一百最精锐之人,成立执法队,你任队长。”想练强军,必须得有执法队,就算两军开战,也得有一批在后面压阵的执法队。这张大虬足以信任,这块就交给他了。

    两人都领到了各自的任务,自是各自离去。

    次日一早,孙宇带着人赶到吏部领了官印,又去兵部领取了一应军需与五万银两。许是韩王提前打了招呼,倒也是一切顺利,兵部还安排马车将物资都送到城外东临庄的仓库里面。

    “我去”孙宇拿起刀枪一看,锈迹斑斑,还有裂口。弓箭还有断弦的,护甲就更不用说了,破烂不堪。倒是帐篷被褥还算不错,军服没有现成的,都折算成布匹,得自己找人做才行。

    “不成了,得找个幕僚才是。”这样下去,自己别指望练兵打仗了,光这后勤文书这一块,就能把自己累死。孙宇也懒得继续弄了,物资清点完毕就回去了,先把全叔给拉来搞这些。

    “全叔,你得去东临庄一趟......”孙宇把一应后勤任务一股脑扔给全叔,兵器甲胄得修理齐备。军服按照大中小三个号,就照着之前给少年做的那个样式来,还得平整出一块足以容纳三千人扎营的地方。这新军总得先训练一番才能上路,不然路上尽出乱子。

    “全叔,我想找个幕僚,最好有功名在身,又是寒门出身,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其实孙宇完全可以请吏部委派几名属官,可是又不想让别人插进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谁知道那些人背后站的是谁,韩王一番话可是让他惊醒许多。

    “还真有,前年那一次科考,有个少年探花,叫徐易。本来大好前程,不知怎地,后来被江王世子打断了腿。此事最后就不了了之,现在那人就在城南街上替人写书信。”当年这事传的可厉害了,大家都以为朝廷会给个说法。?后来战事一起,这事就被抛诸脑后了,现在只有看见他的人,才会感慨一番。

    居然是个落魄探花,孙宇倒是挺感兴趣,况且这小子挺有种,被江王世子打断腿,还留在江宁不走。孙宇决定去见见,若是真有才华,江王世子算个屁,反正得罪到底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咬。况且咱现在也是正四品的官员了,即将离开江宁,给他多少胆子也不敢来剑州寻自己晦气。至于家眷产业,有韩王照看着,比自己待在江宁还要妥当。

    “三刀,出去转转。”孙宇已经养成出门带着三刀的习惯了,话说这小子倒是机灵,省却自己许多麻烦。

    “哎,公子,可要备马车?”孙三刀一溜烟跑过来问道。

    “不用,就走着去。”自己打算去试探一番,没必要鲜衣怒马,就这么低调点挺好。

    孙宇拿着个折扇,做读书人打扮,孙三刀也没带武器,就当作是普通人家的随从,二人大摇大摆往市集走去。

    “快让开,快让开”一架马车失控,车夫站在前面大吼,引得路上行人慌忙避让,三刀赶忙把孙宇拉在一旁,自己站在前面。车夫试图控制马匹,却被甩下车去,马儿更加疯狂,横冲直闯,车内传来女眷的哭喊。

    眼看事态失控,孙宇飞奔数步,一个飞跃,骑于马背。马儿更加愤怒,不停跳跃,试图将孙宇摔下马背。

    “当年烈火老子都能收服,更何况你?”无论马匹如何跳跃,孙宇都牢牢贴在马背上,最多半柱香,这马就该老实下来了。

    孙宇是无所谓,可随着马匹不停跳跃,车厢内的人受不了,在车厢内被甩来甩去,叫的更大声了。

    “嘣、嘣”孙宇不想耗时间了,直接两拳打在马匹耳侧。

    马儿直接被打懵了,缓过神来,知晓背上这人惹不起,总算安静下来,不再跳跃。

    “好了,没事了。”孙宇翻身下马,这马应该是受了什么刺激,现在既然安分下来,就没什么问题了。

    “妾身谢过公子救命之恩。”孙宇本来将缰绳交给车夫,就打算离开,闻言转过身来。

    “好大、好白。”一个念头冒上孙宇心头。对面女子身着淡黄色长裙,一袭粉色抹胸裹得严严实实,可上方仅漏的一丝风光,依然晃得孙宇眼晕。

    “公子可是有什么不妥?”眼看孙宇有些愣神,莫不是刚才伤着了?女子试探着问道,虽然自己也是吓得惊魂未定,可对于眼前的救命恩人,还是不能失了礼数,手忙脚乱地整理一番凌乱的衣裳,就赶忙下车。

    “哦,没有,只是有些走神了。”孙宇有些尴尬回道,本来可以就坡下驴,奈何却不愿承认自己不行啊,不过一匹惊马而已。

    “不知公子居于何处,妾身明日亲自去往府中答谢。”这救命之恩,总不能就随口谢一声,该当携带礼品上门道谢才是。

    “随手之劳,当不得夫人如此。”孙宇拱手还礼,就带着三刀走了。虽然初见颇为惊艳,可一看年纪打扮,就知已为人妇。这有夫之妇,还是不要招惹的好,自己这棒槌的名声刚洗了没几天,别回头再闹个“人妻孙”的笑话出来。

    “夫人,咱们上车吧。”车厢中的小丫鬟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下了马车对着黄裙女子说道。

    “也罢,若是有缘,总归可以再见。”女子思索一番,终究没有对方什么身份线索,只得作罢。

    “公子,走这么急干嘛?”这是英雄救美好不好,又不是面对豺狼虎豹,这种说书先生嘴里才有的桥段,接下来不该是发生些什么才对?孙三刀有些闹不明白公子这整的哪一出。

    “正事还没办,想什么呢?”一巴掌拍在孙三刀头顶,孙三刀不仅不躲,还调整好姿势受了这一下。

    挨了打的孙三刀乐滋滋的,这阖府上下,除了那些个小兔崽子,也就自己挨过公子的打,这说明啥?嘿嘿!说明咱在公子心里跟其他人不一样。孙三刀可是知道,公子不日就将奔赴剑州任官,自己若是能跟着一起去,那可是水涨船高。

    “公子,到了,你要找的人就在那呢。”孙三刀现在对着江宁府倒是熟悉了许多,略一打听,就找到了那徐易的所在。

    一身布衣浆洗的干干净净,脸上胡须修整的颇为整齐,这徐易虽然落魄,却丝毫不邋遢,仿佛并没有因为从云端跌落而一蹶不振,倒好似一块璞玉,静静等待发现他的人。许是因为风吹日晒,年岁不大,倒有了些沧桑,不同于那些白净的仕子。

    “兄台可是徐易?”孙宇在案前的长凳上坐了下来,摇着折扇问道。

    “某正是徐易,公子可是要画像?”徐易看了眼孙宇的打扮,定不是写信,只能是画像了。徐易作为探花,不仅书法出众,这作画也是等闲。

    “那倒不是,我此番来,想看看兄台是否有真才实学。”都是聪明人,没必要藏着掖着,孙宇直接开门见山。

    “恕我无礼,若是公子想请我作西席,那就请回吧。”这些年欲请他回去教子弟读书的大户人家多不胜数,徐易都一一回绝了,他留在这,自然有他的原因。

    “我欲请兄台做我幕僚,助我一臂之力。”

    “公子出自皇族?”年纪轻轻请幕僚,而且不用在乎江王世子,想必也是出身高贵。

    “那倒不是,先不说这个,兄台如何看这天下大势?”若是没有真才实学,只会些经义,孙宇并不想透露自己的身份。

    “公子不在乎那位世子?”徐易倒是颇感意外。

    “只要你有价值,江王世子那边你放心。”自己也得给人家吃个定心丸,不然平白无故,谁会把自己学识都往外掏。

    “好,那徐某献丑了。”徐易眼见对方不是诓自己,自然得把握机会,指不定眼前之人能帮助自己与她脱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