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3 不跑了!

第十个名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番茄小说网 www.fqxsw.io,最快更新末世鼠辈最新章节!

    看书网.,最快更新末世鼠辈最新章节!

    “轰……”可就在这时,前面突然冒起了一个大火球,伴随着巨大的爆炸声,两辆摩托车再次像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的倒在路边。

    “混蛋,是手雷……他们用手雷布设了陷阱!”面对这种情况瓦克尔的肺都快气炸了,还没看到敌人的影子,自己率领的裁决队精锐就快损失三分之一了。

    要知道这30名裁决者可是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其中多一半有服役经历,无论是枪法还是战斗素养都十分出色,在之前几年与叛逆者小股部队的多次交锋中屡立战功,

    “你,去前面走,开快点。手雷有延迟,不要怕。其他人距离200米以外!”

    但越是这样他的狠劲儿就越足,能拥有反步兵地雷还携带了手雷的叛逆者,显然不是一般档次。武装越是精良就说明他们保护的人员越重要,那就还得追啊!

    可是接下来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却变得又非常平静了,除了沿途碰到两条不太深的水沟需要下车步行之外啥事儿也没发生。

    “给库车的莫罗兹大队长发报,让他注意拦截……我们先找营地宿营,不许开灯!”

    但追击行动不得不中断,因为天黑了。在没有丝毫照明,路面还经常有塌陷、水沟的情况下,连夜赶路怕是比地雷的杀伤力还大。

    打开大灯?谁出这个主意就得把谁枪毙,那不等于是活靶子让人随便打,打完了还找不到敌人在什么地方。

    用夜视仪?快别扯了,俄罗斯陆军和边防部队真没普及那么贵的装备,在疆省的军火库里也没发现。民用夜视仪倒是有,可那玩意观测距离有点近,在高速行进中真不太好用。

    没关系的,瓦克尔并不觉得敌人能在黑夜里能比自己强多少,在与叛逆者作战的这几年时间里也没发现他们装备了这么高级的器材。

    而且他们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就没法改变路线了,北面全是山,南边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沼泽和湿地,戈壁一旦被水泡软就会变成吃人的陷坑,无论人还是动物,踩进去都只有一条路,死!

    只要让库车那边的裁决者把通道封死,这五个人就插翅难逃,早一天晚一天都得被自己抓住或者打死,无论那种情况都是自己喜闻乐见的。

    “呼……”夜深了,起风了,白天被太阳晒得滚热的沙砾很快就散光了热量,又在寒风中变得冰冷坚硬。负责在营地外围放哨的裁决者用力裹了裹斗篷,再次把身体缩了起来。

    这次的追捕行动准备得并不充分,跟随副会长大人抵达巴伦台时还不知道要连夜深入南疆荒漠,武器弹药倒是足够,干粮和饮水也在塔什干补充了,坚持到库车没有任何问题。但御寒的衣物真的没有,那里只是个供流民休息的小营地,根本没这么多物资。

    “喂,哈金斯,别出声,难道你想被人当靶子吗!”突然远处传来了轻微的动静,听上去像是有人把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哨兵望了望那个方向,正是另一个哨兵的位置,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对讲机轻声叮嘱着。

    “……喂,听到了吗?喂……呃……啪嗒……”

    但对方迟迟没有回复,哨兵有些警觉,再次呼叫了起来,可是话还没说完就一头扑倒在地。姿势很诡异,双腿跪着,头却顶在了地面上,就像是在虔诚的祷告,只是对讲机被甩出去两米多远。

    “还他娘的挺会藏……”二十多米外的一丛沙棘突然动了,略微抬高一尺多,从下面露出四只并排的大眼睛,眼睛后面是张被画得黑乎乎的脸和有些花白的胡须。

    洪涛自打和眼镜男、徐代表分开,就骑着马跑了起来,不能说狂奔也差不多。这回他不再怜惜马力了,足足跑了半个小时才休息,趁着马去路边啃食植物的功夫,用两颗手雷又在路中间布设了一道诡雷。

    从之前几次爆炸声的间隔判断敌人的行进速度很快,这就排除了步行、自行车和马匹几种方式,剩下的只有摩托车了。

    想靠两匹马摆脱摩托车的追赶好像不太现实,于是洪涛不打算跑了。在任何时候他都不是个被动的人,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他的一贯作风。

    怎么反击呢?当然是利用黑暗了。在以少敌多的时候,黑夜往往是最有力的朋友。更何况他还是装备了夜视器材和人体雷达的黑夜老王子,只要能拖到天黑不被敌人追上就算胜利!

    当手雷的爆炸声响起时洪涛就知道机会来了,敌人和自己的距离在天黑前是肯定扯不平的,除非对方要嘬死在夜间开着灯光赶路。

    那就不用动脑子搞什么伏击了,拿出自动步枪照着灯光挨个点名吧。就算枪法再烂,一二百米的距离应该也不会太失准。

    于是他也就不着急赶路了,在路边不远的地方找了个有水有草的芦苇荡,卸下所有行李把马匹赶了进去。

    然后脱下牧民的装扮,换上了全套作战装备,再找个水深合适的地方也把自己泡了进去,再用芦苇挡住脑袋预防对方也有夜视仪或者热成像装备。

    “我就日你们的八辈祖宗!”这里的水倒是比孔雀河的温度高一些,至少不会冰冷刺骨。可洪涛不久之后就遇到了另一个麻烦,蚊子!

    沼泽湿地里盛产蚊子这点洪涛知道,可他没想到南疆的蚊子会如此猖狂,天色刚刚黑下来耳边就开始嗡嗡嗡的响动,听上去足足有好几个轰炸大队的规模。

    疆省的蚊子好像从来没尝过洪涛这种类型的血液,无知者就无畏,即便把嘴扎进皮肤感觉到不太是味儿,毕竟也扎进去了,吐口唾沫再走吧。

    这顿咬啊,不光凶狠还无法躲避,和保命相比洪涛咬着牙选择了巍然不动,脑子里想着黄X光、邱X云,只觉得脸皮越来越厚。

    足足忍了两个小时,等他爬出那片芦苇荡时脸足足胖了一圈,两只耳朵都快耷拉到肩膀上了。要不是一直闭着嘴,估计能把舌头也叮肿喽。

    到了公路另一侧的沙地上蚊子立刻就不来了,沙子吸热快散热也快,只要太阳一落山温度就急剧降低,太冷了蚊子不喜欢。

    “还好没有蚂蟥……嘶,我了个艹……这是啥?”蚊子没了并没让洪涛轻松,马上脱衣服满身乱摸,有种虫子可比蚊子狠毒多了。还好,全身上下都没发现,就在洪涛准备穿衣服时突然在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

    被偷袭了,有个东西在屁股上狠狠来了一口,剧痛让他差点叫出声来。不过就算疼死也得把凶手抓到,这一巴掌已经把罪魁祸首拍死了,但在夜视仪里看不出是什么。

    “……这么大的牛虻!”撅着屁股钻进斗篷打亮电筒,手心里有只和蜜蜂差不多模样但比蜜蜂长很多的飞虫。刚开始洪涛以为是某种马峰,但看到那双巨大的复眼之后,马上想起了另一种会叮咬人且比马峰还狠毒的昆虫。

    几分钟后,半个屁股蛋就肿了起来,伴随着火辣辣的痛楚。洪涛觉得自己猜对了,确实不是马蜂,就是牛虻,毒性太猛烈了。

    可不管脸怎么肿、屁股怎么疼,他还得继续执行计划。追兵有20多人,如果不能在今晚给予他们重大打击,天一亮倒霉的就该是自己了。

    那片沼泽是湿地真不是理想的避难地,只要没有太紧急的情况,自己宁可和敌人对攻,也不想再钻进去了。就是不知道姓曹的和姓徐的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被蚊子叮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