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转变

蜀山小半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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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生活很安静,我本来就喜欢安静。按理说,我应该是快乐的,但是,貌似情况不是这样的。

    独自坐在空旷的房间里,总是会不经意间看到以前的画面。

    “妈妈静静坐在画室画画,爸爸在阳台打着电话,不断诉说着什么”

    那段时间,我胃口很不好,总觉得吃什么都想吐。渐渐的,对于美食,我失去了兴趣。

    每次吃东西,就像是在完成任务,因为我知道,不吃食物会饿死,这是没办法的事。

    最后两年的大学生涯,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惊喜也没有波折,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毕业后的我,没有选择上班,也不想上班。

    爸妈留给我的遗产,其实已经够我花一辈子了,没有生活压力。

    加上,出门后,那喧闹的街道、那一张张陌生的脸、那充满金钱的社会,我很不喜欢。

    所以,最后,为了能有件事做,也为了有份收入。我在家里画画,然后发短视频,又放到网上卖,勉强算是独立了。

    毕业后的刚开始两年,我很少出门,如果不是必须出门,几乎都在家里待着。

    嗯,这也许就是社恐吧!

    那段时间,生活很单调,除了画画、看书,就是发呆。

    当然了,偶尔也会偷偷哭,家里始终有着妈妈与爸爸的痕迹,很难不悲伤。

    说来也是讽刺,常年的平淡生活,看了很多书,让我身上有了一种独特的忧郁气质。加上,我讨厌吃东西,身材也保持的不错。

    因此,个人魅力不知不觉培养起来了,这也是我偶然发现的。

    唉,生活啊,总是让我觉得无趣!

    但就在我25岁那年,偶然的情况下,我看到了直播,看到了暗夜审判者。

    很难去描述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明明这个人残暴而邪恶,但我就是感觉很好奇、很喜欢。

    从那以后,每次只要他直播,我就会去看。

    渐渐的,我越来越喜欢,他居然给了我一种心动的感觉。

    活了25年,我第一次对一个戴着面具的人,产生了心动。

    我的理智告诉我,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变态,你应该讨厌他,就算不讨厌,也不该喜欢。

    可是,每当我想起那道身影的时候,内心的悸动无法抑制,那是一种强烈的冲动。

    我越是想要压制这种感情,每当我想起他的时候,就越是心情激荡,甚至开始迷恋。

    后来,他消失了三年。

    这三年,是我人生中最难过的三年,压抑、浮躁、痛苦、担忧这些情绪挥之不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爸妈死的时候,我也这么难过,但并没有这么强的情绪波动。

    对不起,爸妈,女儿不孝。

    但,内心的感情,没有办法去控制。

    从小到大,我都是那么清冷,再大的事情,我都能坦然接受,包括爸妈的死。

    可是,他的消失,我却感觉快要疯了,尽管我都没见过他。

    那段时间,我经常大声痛哭、嘶声呐喊。

    这不是我能做出来的事情,但偏偏就是这样了。

    那三年,好难熬,就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漫长。

    就在我不想活下去的时候,日本那边,出现了一个死神。

    我看到了,然后,天晴了,阳光无限明媚。

    是他,对,我一眼就知道,是他,绝不会错。

    他回来了,还改了名字,死神,我很喜欢。

    你们知道吗?当我在手机里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有多开心、多幸福。

    就像是三天没喝水的我,突然掉进了清澈的山泉中,我贪婪的看着他,隔着手机抚摸他。

    直到那一刻,我确定了一件事,我爱他,爱到骨子里。

    随着他的出现,我的三观也在逐渐转变,向着他靠齐。

    这是潜移默化的,并非我刻意而为,也许有点刻意,但不多。

    28岁,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去找他。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我比其他人幸运,我找到了。

    我生命的意义,就是他,死神。

    我要把一切都给他,所有的一切,包括生命。

    你们不知道,几乎每天晚上,我梦里都是他的影子。

    我们在梦里,做了所有事情,甚至我还想过给他生孩子。

    如果真的能实现梦想,我觉得,我会幸福死,是真的会死。

    他喜欢杀人,那我就帮他杀人。甚至,把我给他杀也行,那样,光是想想就很幸福。

    我等不及了,只要想到他站在我面前,我就忍不住的头晕目眩,那太美妙了!

    可是,还没等我出发去日本,日本就发生了大事。

    不用猜都知道,他离开了日本,就跟之前离开华国一样,去了其他地方。

    我该到哪里找他呢?

    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不去找。

    主动去找,很难找到他,我又不是侦探,哪里去找啊。

    倒不如,我做下一起大案,然后,等着他来找我。

    对,对,就是这样!

    思考良久后,我去了美国,毕竟那是我父亲的家乡,也认识几个人,方便些。

    到了美国后,我当了一名美术老师,然后住进了爸爸留给我的小别墅。

    花了一个月时间准备,我的杀人计划已经想好了。

    美国这边,很开放,那些男人很容易上钩。

    本来我是打算随便杀的,但第一次作案时,我发现一个人,身形跟死神很像。

    我决定了,以后就杀这种人。

    他们是什么东西,怎么能跟我的死神相比,这是对神的亵渎,我要杀了他们。

    于是,我开始行动了。

    先是找机会偶然出现在目标身边,引起目标注意。

    接着,目标就会主动过来搭讪,找个理由,带到家里。

    让目标喝下会休克的红酒,就是这么简单。

    我真的好棒,第一次杀人,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很兴奋。

    要是他看到我这么棒,肯定会夸奖我的吧?嘻嘻嘻。

    从那以后,就这样,很短时间,杀了十几个。

    快了快了,我这样想着,只要我杀的够多,引起的反响够大,他一定会知道的。

    只要他知道了,就会来找我了。

    我等你,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