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五百年份的血参

忘掉前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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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完这一切后,叶云来到屋里跟李秀英最后的告别。

    “一路走好!如有来生,愿你平安一世!”望着李秀英,叶云有些感伤的说出这句话。

    “秀英,还有一事告知公子,在山顶的大殿里,那吴黑虎的座位上有一机关,打开机关后就是清风寨藏宝的地方。

    希望能有公子需要的东西,这也是秀英,唯一能够帮到公子的。”

    李秀英认真的看着叶云,仿佛要将叶云的面孔刻在灵魂里。

    听到李秀英的话,叶云微微一愣,随后对她说道:“谢谢!”

    在叶云刚要转身出去时,李秀英突然开口道。

    “公子能否告知秀英,公子的姓名?”

    叶云身形一顿,对着李秀英微笑着说道:“我叫叶云。”

    随后转身走出去,他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后悔答应李秀英的请求。

    看着叶云离去的身影,李秀英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轻轻的说道:“叶云……叶公子,若是有来生,秀英愿与公子,生死相随!”

    在被劫匪抢来的这些日子里,李秀英无数次的期盼,有人能来救她,可一直没有等到。

    她曾好几次想要自杀,可每次都被看守在外的劫匪发现,被阻止后就将迎来毒打和羞辱。

    渐渐的,李秀英也放弃自杀这个念头。

    就在她即将和其他女人一样,变成一具活着的尸体时,叶云出现了。

    叶云犹如李秀英心目中,一直在期盼的英雄一样突然出现,来到她身边告诉她,她自由了,她的仇已经报了。

    叶云的声音,相貌,一切的一切,都一瞬间深深印在,李秀英的心里。

    可是时间已经回不去了,她已是残花败柳之躯,有什么脸面还活下去,又如何能奢求得到叶云的青睐。

    李秀英唯一能做的,就是期盼来生,能在最美好的年华遇到叶云,生死相随的跟着她。

    李秀英心里所想,叶云全然不知,在他心里,对这个女人只有惋惜和同情。

    叶云将点燃的火把,扔到准备好的柴火上,火焰接触到油,瞬间燃烧起来。

    熊熊大火燃烧着房屋,可是屋里那些可怜的女人们,却一声不吭,任随烈火燃烧着她们。

    在清风寨的这些劫匪们,没日每夜的摧残下,她们早已不知痛苦是何物。

    这样的方式,也是对她们最好的解脱吧。

    看着越来越大的火势,叶云不再理会。

    他在张豹和刘老三的尸体上,经过一番搜索后,将有用的东西都收入储物袋中,回头向着山顶走去。

    来到山顶,这里还是叶云离开时的样子,叶云看了看前方大殿,想了一下,还是朝着吴黑虎的住处走去。

    大殿里的宝贝,放在那里也不会跑,他准备先去吴黑虎和张豹的住处看看。

    吴黑虎的院子不大,一共就三间屋子,不过都是修建的非常精美房屋。

    叶云大概得看一下,一间是睡觉的,一间是修炼的,还有一间是茅厕,他将茅厕排除在外,走进了睡觉的那间屋子。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只有一张沉香木雕的床,一个放满书的书架和一张桌子,桌上放了简单的纸笔和墨。

    这些东西一看,就能看出吴黑虎与那些真正劫匪的区别,就算他做着劫匪的勾当,骨子里还是世家子弟。

    叶云在这间屋里,仔细的搜索着,他不相信吴黑虎,抢了这么多东西,不会自己私吞一些。

    果不其然,在叶云的翻找之下,在书架后面的一块墙砖后,发现了一个小暗阁。

    他小心的将暗阁四周的墙砖拆下,露出了暗阁里的东西,里面有着三个正方形玉盒,和一本类似于账本的书册。

    叶云将东西拿出,他先是拿起书册翻看,看过之后他才明白,这东西是吴家与黑水郡城城主,这几年的分脏账本。

    记录着每次抢来的资源,黑水郡城城主都分得了多少,每一比账都记得清清楚楚,看得叶云很是心惊。

    这三年多以来,这清风寨抢来的资源,价值超过五百万两黄金,而黑水郡城城主,一共分得了一百多万两黄金。

    要知道紫极宗,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三百多万两黄金而已,难怪吴家会动这种念头。

    叶云将账本收起来,说不定以后能够用到,他把目光再次看向了那三个玉盒,这里面应该就是,吴黑虎这些年私藏下来的宝贝。

    想到这里,叶云眼中闪过一丝火热,他将其中一个玉盒,小心的打开。

    玉盒里面,一共二十六颗,指拇大小,通体散发着淡淡白光的石头。

    这些石头正是灵石,叶云猜到吴黑虎的宝贝,应该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但没想到这么不菲。

    光这个玉盒里的二十六颗灵石,就值差不多二十六万两黄金。

    吴黑虎愿意离开家族,来到这种地方当劫匪头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叶云将第二个玉盒也打开了,玉盒刚一打开,一股异香扑鼻而来。只见玉盒里,静静放着一颗满是根须的血红色人参,人参的主干上还有五道金色纹路。

    “这是………五百年的血参!”

    当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叶云不由的惊呼出来。

    血参,是一种生长在妖兽巢穴里的灵药,之所以称为血参,那是因为它,需要妖兽用自己的血气精华,灌溉培养才能存活的灵药,而且它极其难以存活。

    妖兽一般培养它,都是为了晋阶之用,而且还必须是二级妖兽才能培养。

    它的生长年份不同,灵药等级也不同,每过一百年,血参的主干上,就会多一条金色的纹路。

    而叶云眼前的这株,正是有五百年份的血参,相当于二级上品灵药。

    这五百年的血参对于人族而言,同样能起到帮助晋阶的作用,但它的主要功效是能洗精伐髓,增强气血,巩固武道根基的作用。

    在市面能卖二十万两黄金左右,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叶云立刻将,装有血参的玉盒关上,以免血参的药效流逝。

    对于叶云而言,这种能增强武道底蕴的灵药,简直是越多越好,武道之路要想走远,这武道根基非常重要。

    他估计这株五百年份的血参,是吴黑虎留着自己,冲击真元境的时候用的,不然也不会留到现在了。

    看着桌面最后一个玉盒,叶云心情微微激动起来。

    他暗暗猜测,这一个玉盒里的东西,应该不会比刚开这两个差,也不知道,能够带给他怎样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