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男人

怡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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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鬼开始说话。

    说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不过养在外面,八岁的时候,亲娘病死了,被爹接到了宅门里。

    在宅门里金汤玉水的养了两年,嫡母三千两银子把她卖给了一个老员外。

    那老员外六十出头的年纪,牙都掉没了,还天天晚上啃她,最后就死在她身上。

    员外的两个儿子说她害死了他们的爹,要她偿命,吓得她往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锅底灰,连夜卷铺盖逃了。

    一口气从北方逃到了江南的阳羡县,最后昏倒在江家门口。

    江家用二两银子把她买下来,做了府里的丫鬟。

    哪曾想,又被江家的几位爷盯上了。

    那些爷们白天一个个人模人样,嘴里说着礼义廉耻,夜里像条发情的狗一样,痴迷着她身子。

    她说,她一个女人长得好看,就是罪过。

    后来到了陆家做陪嫁丫鬟,新婚的当天,四爷和江氏行完房,借口去净房冲水,就把她这个陪嫁丫鬟给拖了进去……

    还说陆家的男人之所以不敢把她赶出陆家,是因为每个月,他们都会用一顶小轿,偷偷把她送到县令的床上。

    县令管着陆家的采石,陆家从前送银子,如今那县令胃口大了,银子、女人都要。

    她说,那县令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从来没把她当成人看过。

    说着,说着,她嘤嘤嘤哭起来,哭自己命比黄连还要苦,然后,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匣子,狠狠的砸在他怀里。

    “滚吧,你个小杂种,滚得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回来。”

    他打开匣子一看,里面静静的躺着几张银票,一瞬间,他鼻尖又闻到了娘的味道。

    “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跟你去要饭啊?”

    女人摇摇晃晃站起来,咯咯笑得直喘气,“老娘好日子还没过够呢!”

    他急了,“那你说,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她突然转过身,眼神凶狠地看着他。

    “你就是个杂种,野狗,是个地地道道的畜生,你谁的儿子也不是,他们不配,谁都不配,没有人配……”

    月光下,三十出头的女人,腰肢依旧很细,颈脖纤长,皮肤白得像玉一样……

    陆时不知为什么,眼眶突然有点发热,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涌出来。

    他没好气道:“别死得太早,说不定我这个杂种,还真有让你荣华富贵的那一天。”

    “我呸!”

    女人朝他碎了一口,“做你的春秋大梦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

    ……

    十六岁零二个月。

    在一个秋阳高照的日子,陆时大摇大摆的走出陆府,到街角雇了一辆马车,直奔扬州。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石场的那些汉子们说,扬州的瘦马都是人间尤物,他得试一下自己真太监,还是假太监。

    陆时不知道男人对这种事情,是不是都是无师自通,反正他是。

    他感觉自己像冬眠了数年的蛇,一下子被唤醒过来。

    从那天起,扬州的欢场上,多了一个年轻英俊的书生。

    这书生有一副像采石汉子的健硕身材,她们为他争风吃醋,为他要生要死。

    陆时有生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绕着,爱慕着,这里没有人叫他野种,杂种,小畜生,她们都含情脉脉的喊他陆郎。

    陆郎,哪里不舒服?

    陆郎,你怎么不开心?

    陆郎,你别走,你走了,我就活不成!

    这便是所谓的温柔乡吧!

    陆时心想:温柔乡,英雄冢,反正我又不要当什么英雄好汉,便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也值当了。

    直到有一回,他把相好的妓女拎到床下……

    妓女的床边,竖着一张铜镜,他一回头看,忽的一道闪电劈过来,劈得他魂飞魄散。

    他这是在哪里?

    他在做什么?

    他怎么像一条发情的野狗?

    他这个样子,和陆府大爷有什么区别?

    陆时仓皇而逃,磅礴的大雨中,他像疯子一样奔跑,吼叫……

    一夜风雨后,温柔乡里那个人见人爱的陆郎没了,有的只是个失魂落魄的读书人。

    这一天,陆时已满二十。

    他做了四年只有黑夜,没有白天的情场浪子,最后全身上下的家当,只剩下二两碎银子。

    他揣着这二两银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扬州府,沿着京杭运河往北走,目的地还是京城。

    一路替人写过家信,做过码头的搬运工,当过乞丐,替人押过镖,还在土匪窝里被打得死去活来……

    抵达通州时,已经是两年后,他身无分文,又累又饿,浑身高烧,昏倒在静安寺的门口。

    不知过了多久,感觉有一只手抚上他的额头。

    那手很软,很暖,他心里无限委屈,呢喃了一句:“娘,我冷。”

    醒来,是在一间斋房里,房里没有掌灯,黑漆漆的。

    眼睛看不见,耳朵特别好使,外间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

    “那人怎的还不醒,都两天了,害得我不能找人耍,白白耽误两天的工夫。”

    “都是那唐老爷瞎管闲事。”

    “管闲事也得分人,像这种有手有脚的上咱们寺里,多半不是什么好人,在外头惹了祸,来咱们这儿躲祸哩。”

    “少说两句,左右就这几日,等人醒了,赶紧打发走。”

    “饿了,去灶间偷几个地瓜吃。”

    “那这儿呢……”

    “管他哩,一会再绕到西院,就说那人在床上屙屎屙尿,费咱们老鼻子劲儿,说不定唐老爷心一软,会赏点咱们。”

    “你啊,为几两银子这么编排人家,缺了大德。”

    “不给银子谁干活啊,贵人手指缝里漏一点下来,都够咱们嚼用一年两年的。”

    陆时藏在被窝中的手慢慢握成拳头。

    等脚步声离开,他撑坐起来,披上自己的脏袍,推门离开。

    佛门之地,也分高低贵贱,像他这样的贱人,还是早早离开得好,别污了这清净之地。

    走出十几步,他停下了脚步。

    不行,我得替唐老爷省下二两银子。

    陆时趁夜摸到了西园门口,听见有人说话,于是轻手轻脚的凑过去偷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