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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的林母哼了一声,“我们说几句实话你就酸了,有本事你把他拿下,给我们当女婿也不错。”
林父附和,“不行把他认大哥也好。”
林母:“认什么大哥,女婿好。”
“大哥好。”
“女婿更好。”林母这势在必得的劲儿,也不知是不是天生的自信。
“大哥也好。”林父这让步,颇有一番买卖不成仁义在的谦虚感啊。
林母:“……”
这边的林落归满脸黑线,“父亲大人,母亲大人,你们是不是忘了我现在才高一!有你们这么催婚的吗?再说,认女婿认大哥是你们争辩就能决定的吗?保不齐人家还看不上你们女儿好不好?”到底谁给他们的自信==还有,“对了,我和他什么时候订了娃娃亲,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电话那头,林父林母异口同声:“你知道了?”
林落归实在不想说话。
林母说:“其实,这事在你出生的时候就订下了。那时候你爸和你北叔叔关系很好,当时又流行这个,他们一高兴,就给订了。”
林落归:o(╯□╰)o
所以她打从娘胎里就被坑了是吧?
还有当初北斯暮住进家里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人当女婿来招待了吧--
怪不得当时他们对北斯暮如此客气如此亲厚如此偏爱,敢情是巴不得他俩日久生情呢是不是!
林落归扶额看天,感叹自己投错了胎。
明明林父林母是一个挺传统的人,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就开明成了这样?
到底是觉得北斯暮太优秀了怕他被其他女人拐跑,还是嫌弃他们女儿太不优秀了连个男人都看不住?
林落归登时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惊得全身细胞都哆了哆。
她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
嗯,都是她那过度开明的爹娘给逼的。
后面林父林母还在争到底是把北斯暮招回来当女婿还是儿子,林落归已经特别无奈地挂断电话。
挂完电话后她就躺在床上忘天花板,脑子里隐约飘过母亲大人说的最后一句话‘只要能招到家里来,都好’。
嗯……继续看天花板。
须臾,门被敲了。
林落归立马哆嗦地坐起来,也不知哪来的心虚。几次吸气呼气后,恢复淡定,开口:“谁,谁啊?”
“我。”少年惯来的低沉声音。
林落归愣了愣神,走过去开门,“什么事?”
他指了指手表,“电话打完了麽,该去上晚自习了。”
林落归愣成(个_个),刚刚的电话他听到了?
听到什么了?
不是她手机都没拿在手,这种问题还不够明显吗?
只是,那少年脸上特别淡定,然后……林落归也淡定了,“我收拾好书包就出来。”
关门深吸一口气,没事没事,隔门隔座山,他什么也没听到。
只是,她似乎忽视了打电话的时候林父和林母超高声贝的音量,而当时,北斯暮已经在门口抬手准备敲门僵了近乎十分钟。
如果她的反应不那么迟钝的话,应该能发现当时少年的耳朵上不自然的一抹红。
插曲过后,林落归和北斯暮的生活仿佛进了一段默契而又寻常的亲人生活日常。
后来的林落归是这么形容的那段日常的:他们那会的生活方式就像学生时代里跨越亲情的老夫老妻般平淡而又惬意。
两人每天一起上下学好像成了一个习惯,北斯暮下楼早就去敲林落归的门。若林落归出门早,走到客厅下面喊一声‘快迟到’了,然后在少年下楼的鄙视眼神下推车上路。
放学后俩人也一起回家。如果北斯暮被拉去打篮球,她就乖乖留在课室里做习题,当然,习题是北斯暮给她留的作业,她还得在他规定的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最迟在六点半之前,北斯暮会拎着书包走回教室喊她回家。
后来有一次他们一起推车走出校门,许之侠和林海迎面走来,说:“刚刚最后一场没打完你就跑了,就是为了送女朋友回家?”
当时在他们的世界观里,但凡走在一起的单独男女,都有在一起的嫌疑,就比如他们口中的男女朋友。
林落归不解释不否认,把态度交给北斯暮。
谁知北斯暮也不点头不摇头,淡淡地问他们,“最后输了还是赢了。”
林海说:“差一个球,输了。”
北斯暮面不改色,“下回约战,打回来。”
许之侠趁机打劫,“那这次怎么算?”
北斯暮看了林落归一眼,“周末,约饭。”
当时林落归也不明白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为什么要看她==
而后就看到林海和许之侠双双瞪大眼睛,“这是要正式介绍嫂子了吗?”
林落归:==!所以刚刚北斯暮的眼神是这个意思?
可……
为什么他们讨论篮球的时候也能扯上无辜的她?
为什么几句话之后她就从北斯暮的女朋友变成了他们口中的嫂子?
还有,为什么北斯暮任由他们这么说却不澄清……她好歹是个认真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啊?
最后,北斯暮推车往前走,回头看着发愣的她,“不饿吗?”
“啊?”默默跟在后面,“饿,饿啊。”语气结巴了。
北斯暮好看的嘴角抿了抿,“他们只是随口说说,不必当真。越解释越黑。”
林落归心不在焉地点头。
心里想着为什么他只想到了越解释越黑,而没想到沉默会被当成默认Σ(⊙▽⊙“a
后来林落归淡淡地做了一个总结,一定是她和北斯暮的智商差距太大使得他们的考虑结果和方向产生了差异。
如果当时的她再仔细想想,肯定就能看出里面的深意,毕竟前不久少年才对她说过,沉默是金啊!
两人日子过得平静,也很温馨。
就像林父林母说的那样,其实把北斯暮拐回家也不错,这么优秀的人落其他家,确实可惜。
当然,这事林落归也只是敢偷偷地想,就是……
偶尔在课间看到他在睡觉,莫名觉得他的睫毛很长,眉毛很顺,皮肤好好,五官精致,长得挺俊俏的;
上体育课或者课后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林落归也能第一眼看到打篮球中的北斯暮的硕长英姿,貌似他扣篮的动作真的很标准,而且次次一击即中,旁边女生们的尖叫声不是白喊的;
甚至下课被孙文静或者宋轶歌拉出去看风景,北斯暮和几个同学在她们面前走过,她竟然只注意到了人群里最高的他,果然是人群里最闪亮的一颗星……
==!嗯她纯洁的思想,成功被林父林母带坏的了。
连宋轶歌都说当时她的眼神太不低调太不知避讳了,盯着人家像在盯猎物似的。
林落归听了后,特别想把自己的脸藏起来,因为……她明明是一个特别要脸的人。
后来想想,当时他们中间,好像就宋轶歌看得最明白。
宋轶歌就是那么一个明明白白的人,她向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