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朋友的内脏鲜美多汁

白真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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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用满足地表情看着李欢,说道:“没想到你的身体和常人如此不同,能够容纳这么多妖魔的血肉。如果这代表了你的潜力,我想你就是我手中最完美的造物了。”

    他拿了一件从脖子到脚连体的衣服扔给李欢。

    李欢接过一看,竟然是女式的。

    “没办法,组织里面已经不制造男战士了,我可没地方帮你去找衣服。”达耶说道。

    李欢最终还是没穿那件衣服,而是穿着自己的普通衣物,露着正面的巨大切口,一路从达耶的手术室走回了锻造工坊。

    鲁路代表组织来看望他,关注一下他的恢复情况,却看到李欢正在收拾东西。

    “你去哪儿?”他推了推墨镜,问道。

    李欢用自己那把大剑绑着一个布包裹,扛在肩膀上,语气理所当然道:“游历大陆啊,你们这里的东西我都见识过了,再待下去也没意思,不如继续我的旅行吧。”

    他从鲁路身边经过,还拍了下他的肩膀,调侃道:“下次有机会再喝酒,我请你。”

    鲁路转过身,看着走向大门的李欢,嘿嘿笑了两声,说道:“我一直觉得你有别的心思,没想到还挺平和的,没我想的有冲击力啊。”

    李欢停下脚步,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我救下的那几个奴隶就送给你们了,反正我也不可能带着他们上路,就当是我的手术费了。”

    鲁路说道:“我个人不愿意和你发生冲突,不过组织会怎么想就不知道了。”

    李欢哈哈笑道:“组织怎么想都不重要,我还得谢谢你的情报呢,要不然我也不会知道组织被上一代No.1的叛逃搞得元气大伤,抓住了这个离开组织的好机会啊。”

    他顺着来时的路往组织的大门口走去,身后渐渐响起了脚步声和金属磕碰声,那是战士们身上的装备。

    几十位有编号的没编号的大剑都跑了出来,包围了李欢,她们都没什么表情,只有正面几位看到李欢胸前切口的才有几分复杂神色。

    列莫托从大剑中间走出,看着李欢的背影说道:“阿莱尔先生,我想过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你还没有厌倦你的旅行吗?这片大陆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李欢转过身,想了想这座小岛上的故事,说道:“我觉得外面还不错,也不喜欢总是停在同一个地方。”

    列莫托沉默了一下,继续说:“外面有许多妖魔,还有比妖魔更可怕的东西,你不考虑一下等实力变得更强再离开吗?”

    李欢放下包裹,横握大剑,说道:“哈哈,列莫托先生若是不相信我的实力,大可以检验一番。”

    “也好。”

    随着列莫托一声令下,周围的大剑们都冲了过来,她们并非往要害处攻去,但每一剑都在限制着李欢的行动。

    “当!当!当!”

    李欢用纳米装甲的智能系统辅助作战,身体由毒液和装甲双重加成,反应和敏捷远超在场所有大剑,手中的大剑和数十把大剑交击,发出的响声连绵不绝,好像天雷滚滚。

    足足十分钟,李欢踢飞顽强抵抗到最后的No.4,气息平稳地把大剑扛回肩头,说道:“列莫托先生,看来我已经证明了自己。”

    列莫托没有说话,默认了。

    于是,李欢拎起包裹,晃晃悠悠地走出了组织。

    黑衣人们汇聚到一起,开始讨论起来。

    他们中的一些人指责鲁路:“他根本就没有想为组织效力的心思,你为什么建议给他做手术,让他现在变得更强了。”

    鲁路没有辩解,列莫托开口了:“是我让他这么做的,阿莱尔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强大,等他厌倦了这座小岛,他自然想去更广阔的天地,到时候,我们就有天然的主动权。”

    有人迟疑地问:“那刚才让他轻松离开也是这个理由吗?”

    参谋组的黑衣人承认了:“没错,除非我们错过阿莱尔这样的天才战士,否则就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拉拢他,反正这座小岛已经有两方势力了。”

    其他人恍然大悟,原来列莫托他们打的主意是让李欢去跟莉芙露和伊斯力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他们可以肯定李欢没有游历过这座小岛,毕竟他是凭空出现在组织外面的荒野中的。

    等李欢见识过小岛之后,他无法隐藏的实力自然会进入莉芙露和伊斯力的眼中。

    到这一步为止,黑衣人们没有谁怀疑李欢的手术失败,也没有人怀疑过如果李欢觉醒,会比莉芙露和伊斯力弱。

    半人半妖的战士解放妖力超过自己的极限就会彻底觉醒,成为渴望人类内脏的觉醒者——那是比妖魔更强更可怕的怪物。

    而男性大剑时代的No.1伊斯力和女性初代No.1的莉芙露觉醒后,更是站在了所有觉醒者的顶端,他们被称为隐藏在深渊中的最强者。

    李欢不认识路,就照着太阳的方向走,顺便让纳米装甲的智能系统记录数据,他打算花个几年时间用脚绘制出小岛的地图。

    太阳落山的方向正是西方,那是深渊者莉芙露所在的地方。

    当李欢到达第一个西方的城镇时,他的样子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骚动。

    因为他早就让毒液将身上的巨大切口愈合,体内的妖魔血肉也拿去给纳米装甲供能。

    白眼就没办法了,所以他从鲁路的房间顺了一副墨镜。

    小镇上的人们只是对他布料精美的衣服多看了两眼,也不敢上来搭讪,毕竟这么漂亮的衣服只有贵族才穿得起吧。

    小镇的餐馆没什么好吃的,肉也很淡,几乎不怎么放盐,酒水里面掺着沙土,那是没有过滤干净的结果。

    李欢随口吃了一点,就放下筷子。

    他这副浪费粮食的做法好像引来了一些人的不满,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走过来,盯着他说:“很美味的东西啊。”

    李欢一愣,说道:“你想吃吗?那给你吧。”

    那壮汉一脸憨厚相,却没有看向桌上的熟肉,只是舔了舔舌头,说:“我叫达夫,我想和你做朋友。”